折獄龜鑑
《折獄龜鑑》又名《決獄龜鑑》,是南宋人鄭克所著的案例集。紹興三年(1133年)下詔恤刑,鄭克在五代時期和凝父子所著的《疑獄集》基礎上創作完成《折獄龜鑑》。[1]
編著結構
編輯是書以《疑獄集》為底本,增加了很多條目。故事多見於正史,或出於墓誌,更附益宋朝故事。輯錄自春秋、戰國,至北宋大觀、政和年間有關斷獄量刑的案例270餘條,390餘事,並逐條加以評述。許多條目之末,附有鄭克的按語。內容分為〈釋冤〉(上、下)、〈辨誣〉、〈鞫情〉、〈議罪〉、〈宥過〉、〈懲惡〉、〈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證慝〉、〈鈎慝〉、〈察盜〉、〈跡盜〉、〈譎盜〉、〈察賊〉、〈跡賊〉、〈譎賊〉、〈嚴明〉、〈矜謹〉等20類。[1] 明代《永樂大典》載有全書,但各卷界限已不可考。清代四庫館臣曾加以校訂,重新整理,分為8卷。清人胡文炳在該書基礎上寫成了《折獄龜鑑補》,計案情719則,約26萬字[2]。
內容評述
編輯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稱其「依劉向《晏子春秋》,舉其綱要為之目錄,體例井然」。《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亦稱其「究悉物情,用於見聞而資觸發,較和氏父子之書,特為賅備」。《折獄龜鑑》雖以《疑獄集》為基礎,但文字上有所改動,甚至情節上也不盡相同,明顯有個人再創作的色彩。[來源請求]
該書提出了「情跡論」,情指案情真相,跡指痕跡、物證,主張通過物證來推斷案情真相,並反對「深文峻法,務為苛刻」。情跡論是物證理論出現的標誌。本書「所輯故事,務求廣博」,故不免有迷信的思想,還有鼓吹因果報應之說。[來源請求]
註釋
編輯參見
編輯- 《折獄龜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