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羅馬字

使用拉丁字母來拼寫日語的表記法

日語羅馬字(日語:ローマ字ローマじ Rōmaji)是使用拉丁字母來拼寫日語的文字系統。日語羅馬字共有三種:平文式羅馬字(又音譯為黑本式、黑奔式、赫本式,ヘボン式ローマ字 Hebon-shiki Rōmaji)、日本式羅馬字日本式ローマ字 Nihon-shiki Rōmaji)、 訓令式羅馬字訓令式ローマ字 Kunrei-shiki Rōmaji)。平文式羅馬字和訓令式羅馬字為日本主要使用的兩種羅馬字,日本式羅馬字較少使用。

羅馬字的歷史

編輯

1591年用古葡萄牙式羅馬字出版的《使徒行伝サントスの御作業の内抜書》(Santos no Gosagveo no uchi Nuqigaqi)是現存的最古老的羅馬字文章。葡萄牙式和荷蘭式羅馬字並不是與假名一對一的,只在傳教士和學者中等有限的範圍內使用。

最初和假名一對一對應的日語羅馬字,是1867年詹姆斯·柯蒂斯·赫本於《日英語林集成》(和英語林集成)第1版中使用的羅馬字,所以被稱為平文(黑本)式羅馬字。赫本式羅馬字是以英語發音作依據而設計。

1885年田中館愛橘按照音位學理論設計了日本式羅馬字。堅持一音位對應一字母。其設計比較像音標,而不是文字。字母發音對英語使用者來說也較難以接受。

1937年的日本《內閣訓令第3號》頒佈了以日本式羅馬字為基礎的訓令式羅馬字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美國統治下由於平文式羅馬字再次興起而產生了混亂。1937年的《內閣訓令第3號》廢止,1954年作為《內閣告示第1號》又重新公佈,但是赫本式羅馬字因為出於國際的關係及以前的慣例難以改變的情況下而無法作為國際標準,實際上鼓勵使用訓令式[1]

1989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採用訓令式羅馬字作為ISO3602標準。但是,由於平文式羅馬字使用佔優,一些學者認為該標準已不符合實際情況,需要修改為平文式為主[2]

在各種標準確定以前,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受西歐諸語言影響的羅馬字標記法,一直到現在都殘留着。

羅馬字的標準

編輯

日本國內標準

編輯

日本國內的標準是1954年由內閣頒佈的訓令式羅馬字

國際標準

編輯

國際標準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1989年認可的ISO3602標準。

參見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206005922/http://www.age.ne.jp/x/nrs/iso3602/iso3602.html

英美標準

編輯

兩者的內容並無不同。美國標準在1994年已經停止使用。

英國標準請參見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03222816/http://halcat.com/roomazi/doc/bs4812.html

其它方式

編輯

一些團體制定了自己的羅馬字轉寫方式,用於團體的內部使用。

外務省平文式羅馬字

編輯

日本外務省制定了以平文式羅馬字為基礎的轉寫方式,用來記載護照上的姓名時使用。基本上規定長音是不被標注的,但在2000年4月1日開始,申請護照時,姓名中含有「おう」(OU)或是「おお」(OO)的長音時,可以自行選擇登記為「O」或是「OH」的方式。另外在2005年年度中(時間不確定),如果本人不希望使用外務省赫本式羅馬字來轉寫自己的名字,也可以在名字後面用括號標出,例如:例:譲二 Joji(George)。同年4月1日開始,由於戶籍上姓名的變更,接受希望以「OH」登記者的人更改(其他還有由鈴木改變成佐藤「SATOH」的登記方式等),但是曾經有人因為家族中有人登記「SATOH」與登記「SATO」的人,曾經在前往他國審查時發生問題,所以也建議同一家族最好都使用相同的登記方式[3]

道路標識平文式羅馬字

編輯

與外務省平文式羅馬字類似,長音也是不被標註的。

參見 http://www.kictec.co.jp/inpaku/iken%20keikai/syasin/hebon/romaji.ht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羅馬字的使用

編輯
 
豐岡站月臺上的舊國鐵式站名板表示羅馬化不一致,相鄰的兩站中國府站的羅馬字採用訓令式「KOKUHU」,玄武洞站的羅馬字則採用平文式「GEMBUDŌ」

受英語文化影響,日本人主要使用平文式羅馬字[4]。1970年的日本護照法規則中採用平文式表記人名。2002 年11月1日起,日本允許使用羅馬字登記公司名稱[5]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