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簡稱海南省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省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構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印章中央刊國徽
第六屆
2018年1月至今

代表
常委會主任沈曉明
常委會副主任
8
許俊何西慶胡光輝康耀紅林北川陸志遠關進平肖傑
常委會秘書長林澤鋒
機構概況
行政級別正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常設機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69號海南廣場人大辦公樓
郵政編碼570203
電話號碼+0 898 65320691
對外官網中國·海南人大
機構沿革
前身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
成立時間1993年1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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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共同綱領》的規定,在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由協商產生的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職權。1950年9月,海南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瓊山縣府城鎮舉行,選舉產生海南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決議,決定從1953年起逐級召開由人民普選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海南作為廣東省的一個行政區域,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和各市縣選舉產生省人大代表,並組成海南代表團出席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文化大革命時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遭受破壞,其職權被革命委員會取代[1]

1984年1月,經中共廣東省委批准,成立海南行政區人大籌備組,趙光炬任組長。1984年5月,海南行政公署被撤銷,轉而成立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成為一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1988年6月,根據籌備組報告,成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尚不具備,擬召開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職權[2]。1988年8月,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海口召開,選舉產生了由32人組成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93年1月,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海口召開[3],標誌着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成立。

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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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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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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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設置2個專門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增設了社會建設委員會[4]

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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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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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海南省地方志辦公室 (編). 《海南省志·人代政协志》. 南海出版公司. [2020-02-29]. ISBN 9787544251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0). 
  2. ^ 成立人民代表大会条件不具备 拟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代行职权. 人民日報. 1988年6月26日: 第4版. 
  3.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新浪新聞. 2010-01-17 [2020-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5). 
  4. ^ 海南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2020-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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