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彥清 (外交官)
-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講師
-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科員
- 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三等、二等秘書
- 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科長
-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助理談判代表
- 國家安全會議借調秘書
- 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薦任秘書
-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薦任秘書、專門委員、副司長
-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慕尼黑辦事處總領事銜處長[註 1]
-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著作
編輯- 《結果加重犯之歸責基礎》(碩士論文,1999年)[6]
- 《中華民國(臺灣)參加「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之政治與經濟因素障礙及解決之道》(公務出國報告,2015年)[7]
- 《國際公法》(專著,2022年)[2]
外交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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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聰明[8] |
中華民國駐慕尼黑處長 2022年3月[9]- |
繼任: ' |
註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Taipeh Vertretung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üro Münche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4月24日).
- ^ 2.0 2.1 2.2 趙彥清. 國際公法. 博客來. 2022年3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4月24日).
-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聞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9).
-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9).
- ^ 趙彥清. 結果加重犯之歸責基礎.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1999年.
- ^ 趙彥清. 中華民國(臺灣)參加「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之政治與經濟因素障礙及解決之道.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2015年11月2日 [2023年4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4月24日).
- ^ 《中華民國104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10-1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8-30).
- ^ 《中華民國111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4-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