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朗(?—169年),字少英,會稽郡上虞縣人。東漢「八俊」之一。
少為縣吏,有任俠之風,操刀報兄讎,遂亡命居陳國,從博士郤仲信學《春秋圖緯》。又詣太學受五經,受李膺等人賞識,累官司徒掾,彭城令,任內舉報官宦子弟為國相時所行不法之事。永壽三年,會九真賊起,任命為九真都尉。魏朗到官後,獎勵士兵,討破羣賊並斬首二千級。以軍功封議郎,再遷尚書,屢次上疏時政,對朝政有所補益。出為河內太守,政績著稱三河。後受尚書令陳蕃舉薦復任尚書,但以黨禍免歸。
後竇武被誅,朗復以黨事,被急徵至牛渚,自殺。
- ^ 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認為魏朗為魏滕之父。《會稽典錄》則魏滕為魏朗孫
- ^ 一說名為魏騰,字周榮
- ^ 《三國志·吳書·吳範傳》注引《會稽典錄》
- ^ 《隋書·經籍志》:《魏子》三卷,後漢會稽人魏朗撰。
- ^ 《後漢書·列女傳》注引《會稽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