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個單詞的英文說法是什麼,請幫忙作一下跨語言連結。--Samuel 07:43 2003年8月11日 (UTC)

基督教覺得很都都是邪教:en:Paganismen:Culten:Ancestor-worshipen:shamanismen:Heathen。邪作、邪說是en:Heresy--其中大概 Paganism 是意思最廣泛的吧。 --Menchi 07:55 2003年8月11日 (UTC)

基督教的確是邪教。羅素說過,信仰基督教的人大多都是極其邪惡的。 -Luufon 2007年6月16日 (六) 13:46 (UTC)

我看到英文版的文章使用了一個詞組「evil cult」(不知道今天怎麽能上?),不知道合不合適?--Samuel 16:39 2003年8月18日 (UTC)
我認為關於邪教的解釋完全違背了中立客觀原則,根本就不應該發表。否則這裏就真的變成邪教傳播網站了。思如花語
那麼怎樣才算是中立呢?中立原則本來就有「為敵人寫文章」的危險,但是還是要這樣寫下去。只有當觀點有傾向性時才算不中立,只是敘述事實不應算作不中立,哪怕是所敘述的事實你(或大多數人)不同意。我覺得這裏的定義還是不錯的。--Formulax 02:31 2003年8月30日 (UTC)
我是針對原版的舉例!把《馬克思主義》跟邪教等同,豈不是滑稽?那麼是否可以認為美國的杜威實用主義也是邪教的一種呢?

人類哲學史思想史都不用寫了,一部邪教史足矣。這樣對待人類的文化遺產還有什麼價值呢?現在主編保留我的建議,看來還是比較清醒理智的的。 思如花語

喔,我以為你是說整篇文章中對邪教的定義。原來的老版本我也沒有看到。不過要說有人把馬克斯主義都算進邪教我也是頭一回看到,在英文版出現的話絕對有資格en:Wikipedia:Bad jokes and other deleted nonsense的:-)。另外,這裏沒有所謂「主編」,任何人都可以修改別人寫的文章,見Wikipedia:歡迎,新來者。--Formulax 03:06 2003年8月31日 (UTC)
哦,那麼就只能以事實為依據。以科學的原則為基礎。

思如花語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對宗教的不禮貌評論,已由維基搗蛋鬼留言)於2016年10月19日 (三) 02: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維基搗蛋鬼留言)於2016年10月19日 (三) 02: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爭議

會有教徒因為感到其宗教特徵有符合邪教特徵之處而有負面感受,邪教問題會涉及到這個世界上有權勢的冠以「宗教」之名的團體的利益,一定會產生爭議,一定會有人試圖揭示真相,也一定會有人試圖掩蓋真相,這兩種努力一定會產生「爭議」這樣的後果,加上「爭議」標記以描繪存在的現象。--# IHCOUCXPICTOC

關於這個26條

「關於這個26條」的發佈者沒有署名,對評論「關於這個26條」的人隨從「關於這個26條」的發佈者的方式,也沒有署名。如果以後有人在這裏加上署名,那是後來加上的。

從外部連結連接到一個中文簡繁體對照的網頁,該頁面鏈向柏林市政府的網頁。連結跟蹤到此為止。

頁面底部連結有兩個,一個是pdf文件,另一個是一個網頁。

暫且不說內容的正確與否。單單看標題的變化:

  1. Checkliste für unbekannte Gruppen (對未知團體的檢驗列表)17條和Checkliste für unbekannte Anbieter am

Lebenshilfemarkt(對生活援助市場上不明資助者的檢驗表,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茵(石荷州)州長提供26條)

《邪教26特徵》正文不是翻譯自頁面底部的Checkliste für unbekannte Gruppen,《《邪教26特徵》》的譯者沒有翻譯這個Checkliste für unbekannte Gruppen,這個Checkliste für unbekannte Gruppen已經被其他人翻譯成了漢語。

  1. 原文標題:生活助理市場上陌生供應商檢測單(這位翻譯太厲害了) 26條
  2. 邪教26特徵 26條 正文與第二部分完全一致,只是改了標題。此網站翻譯,也就是維基條目看到的翻譯版本(注意:以下翻譯引文不是原文翻譯,有故意曲解原文意思的動機。在德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下,困難家庭可以申請一定的社會補助,以維持德國憲法中所說的「有尊嚴的生活」,各主要宗教團體都有相關項目,當然還有很多私人性質的慈善機構。柏林政府此文的目的是提醒首資助着防止陷阱):

懷疑評論者故意扭曲譯者的動機。

從柏林市政府邪教事務專員2002年報告「都是邪教嗎?——風險與副作用」第II部分第8章摘譯的「邪教檢測單」貼出來以後引起了部分網友的興趣,現在進行一番整理,更名為「邪教26特徵」重新貼出,有興趣轉貼到其他網站的儘管轉貼, 轉載請註明譯者(鄉下人進城)。德文原文是公開資源,應該不存在版權問題,本人的譯文同樣不存在版權問題。

原來聽市政府的工作人員說,為了避免對某些宗教人士的刺激,報告避免用「邪教」這個詞。這次整理譯文的時候又讀了一下報告中關於定義的章節。其中說,「邪教」這個概念有宗教、社會學和日常用語三個層次,都是貶義的,而國家機關必須保持中立,而且報告中所涉及的團組不僅僅是有宗教色彩的,所以避免用這個詞彙,而是把所有作為調查對象的團組稱為「生活助理市場上容易引起衝突的供應商」,在涉及到宗教性質團組的檢測單中只是說「供應商」。如果某教某派符合檢測單中的一個以上特徵,就要小心,這個教派就可能會給當事人在家庭生活、工作或/和個人心理等方面帶來不同的麻煩,符合得更多,就應該更加小心。

鑑於「生活助理市場上容易引起衝突的供應商」這個概念在中文語境的陌生性,而且這次翻譯的檢測單涉及的正是有宗教色彩的團組,所以譯者採用中文讀者更熟悉的詞彙「邪教」,特此說明。文中的編號由譯者所加。

邪正爭議很大

我認為邪教的定義非常容易引起爭端。 譬如:佛教內,就互相之間立場不合,中國教團不承認日本的淨土真宗,也不大承認日蓮宗。 此外,一些很有爭議的教團,一旦都上來發言,這個公信度很難保證。

是不是,這樣,在邪教的特徵里,加上判定原則:例如無嚴格的教理和修行次第,無傳承等特徵。

此外,可以羅列三大宗教對邪教的判定,還可以列出世界各國法律上對邪教的判定原則,這樣才能在信仰自由而信仰多元之間尋找一個可參照的路標。

說得不錯!--Shizhao 03:21 2003年9月25日 (UTC)
中國政府封殺法X功未必是政治原因,從我身邊的法輪功練習者的一些行為和表現來看,法輪功的確像是邪教,雖然他們叫我們向善,但他們常跟我們說練法X功可以避邪消災、驅除百病,你信嗎?練法X功只會使人麻木不仁,那是精神鴉片,要是中國人都練法輪功去了的話,八國聯軍再次入侵中國也為時不遠了。
西方國家拿法輪功大做文章才是政治原因。
你的觀點有問題。可以避邪消災、祛除百病就是邪教?佛教也宣揚信佛教可以避邪消災、祛除百病,你說佛教是不是邪教?修煉法輪功可以讓人更理智的思考問題,至於你說的所謂麻木不仁,那是你不了解、沒煉過法輪功或受到中共矇騙所產生的理解。請你先多了解法輪功再評論。--Elegance留言) 19:47 2006年3月4日 (UTC)

佛教內部對法輪功不太感冒,稱邪見,附佛外道

不要一提到邪教就想到法輪功,這個條目本身同法輪功沒有關係。--Heroyog 07:54 2006年3月7日 (UTC)
話說附佛外道里誰去補一個法輪功上去啊?--論人是非者,唇寒如臨秋風留言2018年12月11日 (二) 09:23 (UTC)

沒聽說過中國有哪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的。

「法定」的說法是錯誤的。只能說「認定」--Heroyog 09:28 2006年2月21日 (UTC)

中國法律沒有規定什麼宗教是邪教,什麼不是,憲法也說「保障信仰自由」,但是中國很多法律法規法條都是違憲的,這是事實。所以從法律角度爭論中國的宗教問題不會有結果。中國政府只是把宗教叫作為政治手段吧。共產黨信仰的是馬克思的唯物主義。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一切有神論都是錯誤的;就跟羅馬帝國最初認為一神論的基督教是邪教一樣。剛開始打擊為主,後來處於政治原因,將其改頭換面,成為政治工具。詳見基督教的節日和傳統相關條目。—qquchn 2007年6月22日 (五) 11:55 (UTC) 就是因為法輪功以宗教、氣功做幌子,實際是政治工具,才會被認定為「邪教」。Mypayne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2:32 (UTC)

將「邪教」這個概念等同為英文等外文中的CULT,這是完全錯誤的。

這是共產黨的宣傳手法。事實上,cult這個概念是宗教學和社會學上的科學概念,並無任何貶義,根本無所謂什麼「邪」。--民國九十六年 22:41 2007年1月20日 (UTC)

外語連接:Cult 和 Sect 解釋

歐洲語言裏大多都用兩個詞來形容邪教。這兩個詞都是來源於拉丁文:Cultus 和 Secta。在英文裏相對的單詞是 Cult 和 Sect. 英文的Sect現在與 Denomination (教派)幾乎同意,但是一般指的是「小教派」。 Cult在英文裏願意是(狂熱的崇拜)如瘋狂的學習一位聖人的一生經歷。最近幾十年裏,有幾個叫Cult的「宗教」在媒體裏出現了惡聞(如人民聖殿教),所以現在英文的cult有邪惡的含義。

由於語言發展的不一樣,其他歐洲語言大多都用來源於拉丁文 Secta 的詞彙來形容「有惡的教」。以下是英文維基百科的解釋 (Cult):

In non-English European terms, the cognates of the English word "cult" are neutral, and refer mainly to divisions within a single faith, a case where English speakers might use the word "sect", as in "Roman Catholicism, Eastern Orthodoxy and Protestantism are sects (or denominations) within Christianity". In French or Spanish, culte or culto simply means "worship" or "religious attendance"; thus an association cultuelle is an association whose goal is to organize religious worship and practices. The word for "cult" in the popular English meaning is secte (French) or secta (Spanish). In German the usual word used for the English cult is Sekte, which also has other definitions. A similar case is the Russian word sekta.

--Voidvector 2007年5月16日 (三) 01:10 (UTC)

就我所知,國際上形容人民聖殿或大衛教派這類玩意,會用Evil Cult,而非單用Cult....是否能一味認定以Cult者形容的教派必為邪教,目前應當有待商確。

PS:法螺不要高興的太早,本人可不是替你們那些荒謬絕倫的論點在辯護。路西法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4:18 (UTC)

基督宗教應該歸入邪教

很多人都有都有論述。基督教的特徵很多都是典型的邪教的特徵。而且,其他很多邪教都是基督教發展出來的。 -Luufon 2007年6月16日 (六) 13:49 (UTC)

按照東方水準,差不多。西方的三大一神教比東方宗教要嚴格(如指點教徒明確的生活方式),如果把歷史記載拿出來他們都可以算邪教。邪教定義所以在不同地區有所不同,西方邪教定義應該比較寬容。--Voidvector 2007年6月16日 (六) 14:52 (UTC)
邪教的標準有很多種。一般來説,一神教的偏狹、不容人、迫害不同信仰的人,使得一神教容易成爲邪教,對人類產生危害。我認爲,從現代文明的觀念看,歷史上基督教肯定曾經是邪教。不過,我認爲到現在已經改變了不少,至於還是不是,可以討論。 --Greatestsoul 2007年6月18日 (一) 09:21 (UTC)
現在西方對邪教的定義是寬容了,但在古代西方文化中,異端相當於是邪教,可以說在閃米特一神教中不同宗教乃至不同教派就是邪教,對異端的迫害比現在的邪教殘酷得多。在西方文化中、閃米特宗教中,異端常常被視為邪惡,對待異端十分殘酷。比如基督教羅馬帝國的國王Theodosius二世曾經在435年頒佈命令對所有的除猶太人以外的異端異教徒處以死刑。歐洲中世紀的宗教異端裁判所,對待異教徒也很殘酷。1820年前的300多年裏,西班牙的基督教異端裁判所判處的異端份子就達38萬多人,被火刑處死的達10萬餘人。對那時的基督教來說,異端就是被當作邪惡來對待的。按照基督教聖經,基督教的原教旨,異端也是被當作邪惡來對待的,基督教聖經中有「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從人類的眼光看基督教聖經的這些經文主張,基督教本身就是邪教。伊斯蘭教古蘭經中也有很多類似的經文。 -不止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5:29 (UTC)

中國人認為的邪惡和西方人認為的邪惡是不同的。中國人認為只要幹了邪惡的事情,就是邪惡的,壞的,有罪的,反之,沒有幹壞事,那就不是壞的。西方的基督教認為只要信了耶穌,幹什麼邪惡的事情都不是邪惡的,什麼罪都沒了;反之,不管你多好,只要不信耶穌,都是要下地獄的魔鬼。猶太人則認為是耶和華,猶太教認為信耶穌的也都是要下地獄的魔鬼。伊斯蘭教也有類似的經文教義。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認為的聖戰,為他們的閃米特一神教而死的是英雄,可以上天堂,比如十字軍東侵、911,我們認為那是邪惡之戰,那些宗教暴徒應該受到審判。 -不止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6:17 (UTC)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論人是非者,唇寒如臨秋風留言2018年12月11日 (二) 09:24 (UTC)

邪教 「牙」加「耳」為邪 邪就是曲、不正直、邪惡

邪的意思應該是曲、不直、邪惡。邪教就是邪惡的宗教,教人干惡事、危害他人,或者奴役、坑害教徒本身。邪教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

  • 一、危害教徒
  • 二、危害教會組織教徒以外的人、危害社會。

具備其中一個就是邪教。 --Greatestsoul 2007年6月18日 (一) 09:30 (UTC)

不知道天主教容忍教徒同性戀和婚外情算不算?同性戀可能導致愛滋病,婚外情導致超多的社會問題;在無神論者嚴重,這兩個只是私人生活,只是受到道德約束。—qquchn 2007年6月22日 (五) 12:00 (UTC)

基督教的邏輯是混亂的。導致愛滋病的並不一定是邪惡,就如汽車導致車禍,汽車並不是邪惡。同性戀並不是邪惡,只是不同於社會大眾所能接受的事情。呼吸導致呼吸傳染病流行,但呼吸本身並不邪惡。火在基督徒用火刑燒死異教徒的時候導致人痛苦死亡,但是火本身並不邪惡。 -不止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5:34 (UTC)

「邪教」一詞被如何使用

「邪教」一詞被如何使用,理應是本條目的重心所在,因為,「邪教」一詞含意眾說紛亂。

首先,我們不應該事先決定「邪教」就是客觀的,或者是「宗教」就是導人向善,沒導人向善就是邪教,這是十分主觀的判定(這樣主張虛無主義的信仰恐怕也是邪教了)。「邪教」之含意是因環境而異,有政治的原因,有宗教社群的原因,有主流宗教企圖壟斷的原因,當然也有所謂的「導人向善」主觀願望。我們應該說明此詞不同的使用方法,而不是訂立什麼廿六個條件。Kittyhawk2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06:32 (UTC)

是否是邪教不能只從政府、政治或者法律的角度看,而應該從人的正當思維的角度看。一個宗教對它的教主、教條崇拜到「破壞正義、危害社會」的瘋狂程度都是邪教。比如漠視人的生命、人格尊嚴權利,摧殘教徒的精神、身體、生命,摧殘其他人的精神、身體、生命,或者騙取教徒錢財,亂倫......,都是邪教。 -不止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5:54 (UTC)

根據上面說的,閃米特宗教的經文中,包括猶太教基督教的聖經和伊斯蘭教的古蘭經中,都有很多邪教經文,如果這些宗教實行原教旨,遵守聖經和古蘭經的這些邪惡經文,那麼這樣的宗教也是邪教。比如如果基督教不能阻止教徒實行聖經的一些經文教義如「妻子來月經的時候同房的,夫妻一起殺死。」、 不信基督教、不認耶穌為偶像的,把他們拉來殺了。......,那麼基督教就是邪教。-不止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5:58 (UTC)

我甚至認為閃米特宗教教徒(基督教徒、伊斯蘭教徒)根據他們的經文(根據聖經古蘭經)在心中認為或者咒罵不信他的神的人要下地獄也是一種邪教的觀點、邪惡的行為。包括他們不同教派之間的詛咒,雖然是相同的神,比如西方的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徒之間的相互詛咒,或者伊斯蘭教的什葉派、遜尼派之間的相互詛咒,都是邪惡的行為。相信中國人都會這樣認為。 -不止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6:08 (UTC)

日本の恥

フランスのカルト対策に関する日本での反響 http://ja.wikipedia.org/wiki/セクト#.E6.97.A5.E6.9C.AC.E3.81.A7.E3.81.AE.E5.8F.8D.E9.9F.BF この話はすべて事実です。 膨大な量の日本語記事をベースに事実を正確に記述してあります。 日本嫌いの方これを方中國語に翻訳してみませんか?

邪教?

-P1ayer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9:11 (UTC)

關於法輪功作為邪教定義受到政治因素影響的例子

法輪功信徒現在遍佈世界各地,但從已知的情況來看,除中國以外法輪功並沒有被任何其他國家列為邪教。法輪功是一個邪教定義受到政治因素影響的例證。為了說明這個例證,「在其他所有地區和國家並沒有被認為是邪教」一句話很重要並且構成了這個例證的必要條件,因此不能刪除。另外,至於法輪功自己對這個問題是任何看待相當說來並不重要。將與本條目沒有關係的法輪功的說法或教義放在這個條目里,不僅沒有意義,並形成了對這個例證陳述的破壞。Dayten (留言) 2011年2月21日 (一) 18:56 (UTC)

由於意識形態和體制問題,中國於其他國家存在巨大的分歧,無疑已經成為幾乎所有資本主義國家的假想敵和對手,尤其是西方國家,這是不爭的事實。而法輪功因其反對中國的體制和反共產黨統治的態度而受到支持,從而成為敏感問題。任何國家若公開宣佈法輪功為邪教則將被視為其政治傾向完全倒向中國,並向歐美等世界主要大國發佈危險信號。因此法輪功沒在中國以外的其他地方認定為邪教很明顯收到了政治因素影響。實際上法輪功在中國的社會危害是完全客觀存在的,即便是現在,依然在以各種方式擾亂普通人的生活,例如打騷擾電話,發騷擾短訊,等違法行為。A050805312 (留言)
順便糾正了上面這位的留言格式錯誤,看來是大陸新手。更新的是上面的觀點,一般維基有點水準的編輯都不會那樣思維。這是典型的中共黨文化洗腦思維的表現。讓我想起大陸毛共時期鬥爭常用語:凡是敵人反對的都是我們的朋友之類。資本主義國家,尤其是西方,你乾脆說美國得了,中共支持美國,買了大量的美國國債,美國才能給老百姓搞很多福利。你那個假想敵真是可笑啊。給你洗腦的人千方百計想成為人家朋友呢。另外,你要是連西方民主的常識都不懂,最好不要做維基,以免實際是在消耗維基編輯的關注精力,起破壞作用。西方國家是民選的,不是一黨專制,更不會一言堂。如果說受政治因素影響,當然,但是你弄反了!中共搞金錢外交,就是為了收買國外政客在人權上閉嘴,影響人家的立國準則和政治,想延伸自己的標準影響西方國家,看看香港今天被鉗制就知道了。維基編輯們最討厭的是大陸吃乾糧或自帶乾糧的五毛黨水軍上來搗亂,沒什麼水準,一看就露餡。希望上面這位多提升自己,不是大陸獨家思維,而是跟世界正常人一樣了,再發言。說白了,擺脫黨文化思維的可笑邏輯,才能贏得尊重。--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4:38 (UTC)
無力吐槽。意識形態矛盾是意識形態矛盾,別對人。個人認為法輪功本身就在討好西方民主人士來轉移矛盾焦點,你們已經中計了。--論人是非者,唇寒如臨秋風留言2018年12月11日 (二) 09:29 (UTC)

法輪功與中共政府的邪教之爭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涉嫌宣傳法輪功,已由Player-23(留言)於2011年3月25日 (五) 08:5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唐凱 留言 (留言) 2011年3月24日 (四) 17:30 (UTC)

哈,輪子。--CHEM.is.TRY 2011年5月1日 (日) 04:59 (UTC):
今天看到這賬戶User:Player被封了,順便看看他的發言歷史,感覺維基上不少類似的張狂的人都被封了,讓我想起大陸的周永康之類現在被痛打。就我所知,對於討論頁的留言,個人是不能隨意藉口刪除的,除非管理員出面。可這位先斬後奏,足顯其不把維基原則放心上。敢於破線的人,就早晚會被封殺。——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4:52 (UTC)
這兩個都邪教。42.73.175.41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7:09 (UTC)

關於本條目是否應列法輪功在其中

助理主編Snorri先生提到「法輪功被法院判決認定為邪教」。但觀此法庭判決,其中並沒有本庭宣判法輪功是邪教等字樣或這樣的意思。因為法院是執法機關,並非對邪教進行認定的立法機構。故主編先生「被法院判決認定為邪教」一說,並不準確。 這個判決是基於中國人大於99年10月通過的邪教法,但人大邪教法中並沒有提到法輪功。該判決書雖非判決法輪功為邪教,但其中使用邪教之類的名稱稱呼法輪功,這種方式也是不符合法無明文不為罪的法律原則的。這是政治迫害,而並非正常進行的法庭判決這種司法程序。而且在此判決之後,中國政府部門依人大邪教法制定的中國邪教名單,也從來沒有提法輪功。我不清楚維基百科的邪教條目中,為何非要把法輪功列在其中? 如認真調查研究法輪功與中國政府在九十年代的關係,會發現中國政府非但從無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而且自92年到99年一直支持表彰法輪功(直到99.4.25時,朱鎔基總理也下令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天津法輪功學員,表態支持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煉功權益)。但當晚,江核心以其個人信件的方式推翻了中國政府的決定(相當於毛以大字報的方式發動文革政變)宣稱懷疑法輪功可能有西方政治勢力的背景、不反法輪功可能會亡黨,自此國務院朱鎔基總理毫無實權。 注意到英文法輪功詞條中引用大量西方宗教專家的獨立研究文獻,指出法輪功並非邪教。順便談一點個人的聯感: 99年在國內電視上大量播放反對邪教崇尚科學的系列報導,播放大量國外邪教血腥害人事件,以影射法輪功(儘管法輪功是完全不同)。雖然中共至99年10月才藉助媒體對法輪功指稱為邪教,但輿論準備是很長的過程,象中共的血腥電視看多了的人們,就容易受誤導接受中共喉舌對法輪功指控。 這些東西我們一旦觀看多了,雖然十多年過去了,可能影響還在。如受到這種影響,則難於談得上一個中立的立場。在對法輪功的定性上,因受誤導而有預設邪教立場的編輯,我想有時難於接受公正觀點。 故建議該詞條的熱心中文編輯,為了維護中文維基的公正,應多看看英文法輪功詞條所引用的許多西方宗教學者的獨立觀點。 這是個人淺見,僅供參考,如有不對,請批評指正。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19:42 (UTC)

我把自己與助理主編Snorri用戶討論頁上的交流複製在下面,望大家討論和考慮本條目是否應刪法輪功內容。

您好,我注意到您撤消了我在一個條目上的相關工作。特在此跟您交流一二。
事實上,中國政府確實從未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對這一點,可能許多人,包括煉法輪功的,也紛紛上當。
99年10月江核心媒體上以邪教來指稱法輪功,而後人民日報聲稱法輪功就是邪教,這就象以前聲稱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是一種口號。並非法律。
當月底全國人大應江澤民的命令制定了防範邪教組織的決定,俗稱邪教法,人們因此認為法輪功被正式認定為邪教了。但事實上該法律中連法輪功這個名詞也沒提到。
而後對法輪功研究會四位成員的判決,是根據此決定云云(但決定並沒提法輪功,如何根據?無非是盲目應命的政治迫害而已),但判決書全文也沒有把法輪功判決為邪教的過程。而且法院是執行機構,並非有權認定邪教。
兩高的司法解釋,也並無涉及法輪功。只有一份兩高司法解釋的內部通知,是明確有邪教的名詞來稱呼法輪功,但這並非算認定。
這一切,看來是狸貓換太子般的陰謀而已。
注意到法輪功英文條目在這方面很慎重,參考了許多學者的觀點,不認為法輪功是邪教,建議主編先生也認真思考一下。
謝謝!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9:44 (UTC)
您好,剛找到兩篇RFA的報導,您可參考一下:
浙江民主黨成員池建偉案開庭
中國更多律師不畏壓力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儘管很多中國律師受到威脅和迫害,他們仍在為煉法輪功的中國人辯護,辯護中,中國政府從未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是他們的論點之一。維基百科,這兒應採用他們不顧自己的個人安危所陳述事實,還是隨便想當然,望深思為盼。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20:03 (UTC)
謝謝您的回覆。
此判決書一開始指控的罪名「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即來自於人大的決定(即防範邪教的決定)。此人大決定中並沒提到法輪功的名詞,但確實是江核心按其個人需要為鎮壓法輪功而下令人大量體裁衣制定的(我個人理解是過程中受到一些人大委員的抵制,故文本中並沒有直接點名法輪功)。
江下邊許多司法官員以江為核心,就這樣默認式以這個沒提到法輪功的人大決定來鎮壓法輪功,其實是違背法律的。正如您所讀到的,此判決書確實以邪教這樣的名詞來稱呼法輪功,但中國的法庭本身是執法機關,本身並無判決哪個機構為邪教的權限,此法庭是執行人大通過的決定而已,鑑於人大決定中既然沒有明確提到法輪功,此法庭的判決及其後的無數其他判決均是一種變相的政治迫害手段。
我所想澄清的主要是:中國政府並沒有明確立法認定法輪功為邪教。
包括在這個判決之後,中國政府多個政府部門多次公佈全國邪教名單中,也並沒有法輪功這個名詞在其中。
我不明白,為何維基百科這兒不因襲中國公安部等政府部門的做法?而非要把法輪功歸類在邪教之中?
另,關於這個判決,剛看到當時有法輪功學員發表過這樣的評論關於法輪功是否為邪教暨修煉人的行為是否已構成犯罪的法律分析,供參考。我看來其中描述的鎮壓過程是沒錯,但文中重點辯護了並非邪教,而沒弄清中國確實並沒有立法認定法輪功為邪教,只是點到不符合法律程序等。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21:07 (UTC)


我贊同您所說的中國政府是否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與法輪功本身是否邪教沒有聯繫,只是說明中國政府的態度而已。我想跟您討論的正是中國政府是否認定法輪功為邪教,這是不是事實,與其他事確沒什麼關係,剛才的文章是供您參考人大立法的背景。
中國1997年修訂的現行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從而在中國以法律形式確立該原則。
上百位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人權律師,並非如您所說敘述個人觀點,他們所陳述人大邪教法中沒有法輪功,公安部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這些是基本事實,不是他們的個人觀點。按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法輪功學員無罪。
通常這些案子開庭過程中,法官和公訴人給律師辯駁得啞口無言,即宣佈休庭。但過後即對所針對的法輪功學員不開庭宣判數年不等,而辯護律師則往往面臨吊銷律師資格等迫害。
中國法庭受政法委610管轄,不象西方的司法獨立。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統管公檢法,本身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主要助手。涉及法輪功的案子,法庭開庭只是表面形式,判決早就作好,根本不理會律師的辯護的,法庭是對法輪功實施鎮壓國家機器的一部分。中國法庭對法輪功的判決本身違犯中國法律,故不可以法庭判決書為據。
至於您所說的"認定邪教不是通過立法認定,而是通過法院判決認定的",我不敢苟同(原因如前所述,法院是執行法律,並無決定誰是邪教的權力),不知您有什麼依據可這樣判斷?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22:52 (UTC)


您好,剛才我在邪教條目的討論頁,發起一個討論,歡迎您發表意見。順祝新年快樂!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19:44 (UTC)

這位朋友,請你再讀讀,那個判決書是提到,是用邪教這個詞來描述,並非判決認定,象經本庭審理現判決,等類似這樣的文字才叫稱作判決認定,是不是? Marvin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20:02 (UTC)

再補充一點: 如我剛才所說,此判決書,並沒有把法輪功判決認定為邪教的表述或類似這樣的意思。 但退一萬步,即使真是如此,也這是這個中級法院如此判決而已。須知中國內陸並非採用英美法系,而使用大陸法系,判決是援引根據法典,並非根據以前別的法院的判例。 「大陸法系強調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規定來審判案件,法官對成文法的解釋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嚴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適用法律而不能創造法律」。 故如該法庭真是如此判決(事實上並沒有如此判,是你的誤解)則是完全誤判,即使並非誤判,對其他場合也沒參照作用。 Marvin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20:22 (UTC)

收到你的留言。 我的觀點如前所述,有幾個不同層面。第一個層面,我注意到該判決書中最後有「判決如下」這幾個字樣,下方是判幾個人,並非判決法輪功。故不存在你所說的判決認定。 第二層面,即使按你的看法,該判決書判決認定如何了,如同我剛才所說的大陸法系的法庭判決對其他法庭審判,對其他場合均沒有參照作用,不能作為判據。(不象英美法系中法院的判決可引用作為判據的) 在一個維基條目中引用較為不妥,容易令人誤會作為判斷依據。 Marvin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20:53 (UTC)

關於99年12月26日那場審判,在北大才女曾錚的紀實小說 《靜水流深》中有記載《靜水流深》(10)第三部 三進拘留所 1靜水流深有記載,記得提到:12月3日假稱開庭抓捕1000多位試圖來旁聽的,26日當天曾錚也被法庭門口抓捕。對此案的開庭,另一位清華學生的紀實小說《出塵》《出塵》——作者自序 《出塵》全書下載(附照片,PDF格式),這裏,我特向你推薦這兩部小說,這兩本書可讀性很好,不同角度親身見證史實(當然也並非每一些細節均毫無差錯,象本人即給其中一作者指出過其一個細節中有所誤差-他誤以為邪教法中認定了邪教,其實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 此案純屬政治陷害,而且如前所說,判決書中最後判決的四人。這種政治陷害的判決是不合適在這個條目中引用;而且你真想提此案,按維基中立性要求,也不可只引用單方說辭,而因綜合各方看法。我感到我們的編輯工作如誤導了讀者,也是有所責任的,從這個意義上,我想客觀對待事物,是幫助我們自己。 我感到已從不同角度對此事說明我的看法。望考慮。謝謝。 Marvin (留言)

"法輪功的例子"不應作為邪教例子提出

法輪功正如編輯所言,只有中國政府認定為邪教,在世界其他國家都合法存在.中國政府是鎮壓法輪功一方,歷史上中共想打倒誰,就是先扣帽子羅織罪名,所以中共的定性完全不能作為正常判定的標準。 中共執政,無神論是其根本。一切有神宗教在中共眼裏都是迷信,它無資格定正教邪教.恰恰相反,在國際社會和聯合國,中國打壓法輪功是嚴重迫害人權的表現。邪教的帽子和被分析為偽案的「自焚」,都反證中共是邪惡。

鑑於中國政府與世界主流社會明顯的認識差異,把法輪功做為邪教例子放在維基上,顯然不合適。以個體認識強加於世界人民。無中立性可言。故應該刪除.

如原創想保留,請針對我上述理由給出合理的解釋.否則,不給合仍然保留錯誤,有失公平公正原則哎.

詩琳童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09:45 (UTC)]

法輪功在中華民國並不是以宗教法人存在,而是社團法人。至於中共的確把法輪功當作邪教,由610辦公室這個沒有法源的黑機關「管理」,是不是邪教是相對存在,而不是絕對存在一個標準,綜上所言指出法輪功被誰認定為邪教,相對的馬列邪教也應該同時被提出,放一起來做判斷。

編輯爭議

鑑於編輯爭議,已回退到爭議前的版本(2012年3月15日 (四) 13:00 Jsjsjs1111)並長期全保護,希望冷靜下來先行討論--Kegns 2012年3月17日 (六) 06:56 (UTC)

法輪功原本在中國不算邪教,是之後的政治因素造成,全世界上除了中共與北朝鮮外都認同法輪功合法的組織.台灣政府與法輪功有合作舉辦活動:http://goodshow.tw/1024.html 若這也算邪教,那中華民國中國維基裏應被稱為「叛亂政權」.美國在中國維基裏應被稱為「邪惡的帝國主義」---112.104.65.214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09:07 (UTC)

上列的說法是客觀的,除了官方立場的客觀事實以外,官方產生立場的時間性也是重要的客觀事實。百科全書無需把這個時間性定調為政治或統治需要,但這個時間性肯定就反映了有關的需要並不是分辨正教邪教,這該是無可爭辯的。--Kittyhawk2(談♥) 2012年3月22日 (四) 15:36 (UTC)

法輪功

法輪功一定是邪教(個人意見),就是港臺的反共人士也不會跟法輪功一起反共。--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11:24 (UTC)

這真的是一種很個人的意見。「反共人士」並不是一個組織,在較自由的社會裏,不同的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原因而反共,從來都沒有「一起反共」,法輪功信眾也有自己的原因去反共(反不反共)。是否「一起反共」不見得是判斷邪教與否的好標準,否則,豈不是所有沒有一起反共的反共組織都屬於邪教?--Kittyhawk2(談♥) 2012年3月22日 (四) 15:42 (UTC)
我的意思是︰因為大眾觀感上法輪功是邪教,宣揚迷信,所以「港臺的反共人士也不會跟法輪功一起反共」。--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1:36 (UTC)
Player所謂大眾觀感,是受中共政法委愚弄後的誤會。即使在中國,中共人大和國務院也從未說FLG是邪教。只有江澤民派系的政法委610在到處傳播邪教謊言。在香港,事實上香港民主派和無數香港民眾十年來全力支持法輪功,當年董建華應江澤民命令罵法輪功,並立邪教法,受到親共媒體之外所有媒體、香港民主人士 及香港大律師公會等一致批評。當時有無數香港媒體公開批評董建華的謬論。這兒只引用一則BBC報導。香港傳出反 "邪教" 立法聲音,包括後來百萬港人遊行反二十三條立法,其中許多人也了解二十三條是針對法輪功而來。 法輪功學員澄清中共迫害真相,其實並非為了反共,但大多數反共人士支持信仰自由,反對人權迫害的,故支持法輪功學員反迫害。關於台灣,台灣藍綠兩黨政要也多次公開支持守FLG。FLG不干涉任何社會制度的,講究修身養性,對人們的健康有利。除中共江澤民政法委邪教機構及受其愚弄的之外,世界並沒有人會反FLG Marvin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3:29 (UTC)
你是那些所謂的「輪子」嗎?撇開親紅的中華愛國同心會批評不說,也有一些人認為法輪功是邪教,而且符合邪教的三個標準。[3]--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3:39 (UTC)
在他的理論中,不支持法輪功的人要麼是被中共蒙蔽,要麼是中中共之毒已深,要麼就是中共成員。你再和他講道理也沒什麼用,他已經預定了你的身份和立場。—Snorri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7:38 (UTC)
Player給出華僑時報網站,證明自己確實是受中共宣傳愚弄,據加拿大權威新聞周刊麥克琳雜誌,在A Question of Influence報導,華僑時報(La Presse Chinoise)的發行人周錦興(Crescent Chau)因《大紀元》告誡民眾稱周充當北京的代理,兩年前狀告《大紀元》誹謗。周以為這場官司他必勝無疑。然而,審理此案的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曼德維爾(Catherine Mandeville)最終確認《大紀元》對周及其報紙描述屬實,強調周與北京宣傳機構有密切聯繫,證實《華僑時報》得到中共的資助。另外,Justice Mandeville 在證實周錦興為中共代理時特別提到:「This is a case of the biter complaining about being bitten」 (咬人者抱怨自己被咬) 這是2010年的事,而今年周錦興的上訴被加拿大上訴法院駁回。《華僑時報》控告《大紀元》案敗訴-上訴被駁回 其實在國內外用各種手段煽動民眾仇視F L G的中共政法委610本身才是邪教黑幫組織,這些事實自王立軍事件以來現在正在在一幕幕展開。 而Snorri編輯,不知你的話從何說起?我可從沒說過要你來支持F L G。數月來跟你說的主要是中國人大、國務院、政府均沒有象你那樣把邪教帽子扣在F L G頭上,亂扣別人邪教帖子者,即使如董建華這樣香港的中共政治頭目,當時也受到香港社會各界猛烈批評的。你非要在本條目扣一個邪教帽子,我勸了你幾個月,也是希望你為自己作出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選擇。Marvin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2:44 (UTC)
我不相信瑞克.羅斯(Rick Ross)是中共的人,英文維基有他的條目en:Rick_Ross_(consultant),法輪功符合邪教的三個標準是有證有據的Is Falun Gong a Cult?。--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5:26 (UTC)
你給出的英文條目中介紹此人曾因綁架入獄,其品性可見斑。你給出的連接文章中的圖片顯示,此羅斯在中國深圳和中共官員同台揭批F L G。F L G沒有膜拜,轉 法 輪第三講明確說明不需要拜師。羅斯早在04、05年就全力為中共官員趙致真辯護(趙致真拍攝欺詐的電視,配合江發動了99年的鎮壓)。政法委多年來張羅數位海外親共人士(羅斯是其中之一)、經營一個揭批膜拜的小團體,使用老外愚弄中國人。你真要看西方專家的意見,請參考英文F L G條目在Categorization這一欄對西方專家研究結論的大量引用:===Categorization=== Falun Gong is a multifaceted discipline that means different things to different people, ranging from a set of physical exercises for the attainment of better health and a praxis of self-transformation, to a moral philosophy and a new knowledge system, according to Zhao Yuezhi, a communications professor.[1] In the cultural context of China, Falun Gong is described either as a system of qigong, or a type of spiritual cultivation practice, a category that includes a number of traditional Buddhist and Daoist disciplines. Benjamin Penny writes: "There are aspects of Falun Gong doctrine that could have been understood by a cultivator in China 1000 years ago, and there are parts of the doctrine that could not have appeared in China before the late 1980s."[2] Falun Gong does not adopt religious forms, having no temples, no rituals of worship, or religious hierarchy. Some Western scholars nonetheless classify Falun Gong as a religious movement on the basis of its theological and moral teachings.[3] While Li discusses millennial themes, Falun Gong'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works against totalistic control, with no hierarchy in place to enforce orthodoxy and little or no emphasis on dogmatic discipline. There is no membership; the only thing emphasized is the need for strict moral behavior, according to Craig Burgdoff, a professor of religious studies. He expresses concerns over Li Hongzhi's totalizing discourse, but says this is tempered by having found "practitioners to be engaged seriously in a highly disciplined spiritual and ethical practice."[4] Though it is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such, particularly in journalistic literature, Falun Gong does not satisfy the definition of a 「sect.」 According to Ian Johnson, who won a Pulitzer Prize for his reporting on Falun Gong, 「a sect is usually considered a splinter group of an existing religion. But Falun Gong is not that.」 The practice identifies with Buddhist tradition broadly, but does not bear any connection to the religious Buddhism founded by Shakyamuni, and is not a denomination or branch of Buddhism. Cheris Shun-ching Chan writes that Falun Gong is neither a cult nor a sect, but a new religious movement. Chan considers cults to be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that focus on the individual experience of the encounter with the sacred rather than collective worship, and to that end describes Falun Gong as having cult-like characteristics.[5] Some scholars avoid the term "cult" altogether because "of the confusion between the historic meaning of the term and current pejorative use"[6][7] These scholars prefer terms like "spiritual movement","new religious syncretism" or "new religious movement" to avoid the negative connotations of "cult" or to avoid mis-categorizing those which do not fit mainstream definitions.[8][9] Marvin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11:35 (UTC)
人渣一樣的人有時也是天才來的。始終都沒有證據顯示瑞克.羅斯是中共的人。--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12:18 (UTC)
反共的歷史學者告訴我們:「中共是人類史上最大的邪教。」因為中國共產黨在毛澤東主政時代反人類、反社會、反文明,走極端狂熱與暴力血腥路線,以人類史的觀點來看,完全屬於魔黨邪教的範疇。今天的北朝鮮還差遠囉---123.204.164.19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12:31 (UTC)
您的某位同胞會告訴您,由於中共人大和國務院沒有認定中共是邪教,所以任何認定中共是邪教的說法都是子虛烏有,是對中共迫害的表現。—Snorri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12:35 (UTC)

中共是不是邪教不是由國務院認定的,是由它的表現決定的。

您的某位象牙塔同志會告訴您,由於中國沒有認定北朝鮮試射飛彈是在威脅鄰國,因此,任何認定北朝鮮是流氓政權的說法都是子虛烏有,是對金氏政權的迫害表現。---112.104.26.38留言2012年4月2日 (一) 13:17 (UTC)

首先,中共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先不討論,共產黨共是不是宗教這個問題就已經明白到了不需要討論的地步

我在此聲明一下:本人雖然不是法輪功學員,並且本人與法輪功並無任何特殊關係。但本人知道,中共官方有一個神秘的組織,叫「610辦公室」,它就是專門針對法輪功,以及其他被中共定為「邪教」的組織。(請參見詞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它不受憲法和任何法律的控制,它才是真正的非法組織。「中國反邪教協會」的背後就是它操縱的。

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按法律來講,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中共官方將法輪功定為「邪教」、「非法組織」,還有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等,那都是中共編造的強加於法輪功的罪名,來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 法輪功其實是一種具有祛病健身奇效的氣功功法,它以「真善忍」為核心來教導人們去做一個好人。但它並非宗教。中共自己就是無神論的,就是不了解宗教的,它可以把任何宗教都定為「邪教」,因為它不是說過「宗教是精神鴉片」嗎?其實中共就是「假惡鬥」,它才是真正的邪教。 那些跟在中共後面說法輪功是「邪教」的網友們,其中有的人還以為凡是反共的都一定是與法輪功有特殊的淵源。但蔣中正它也正義去反共,難道他也是法輪功?再看看現在的情況,法輪功他們反共是為了根據需要的,是為了抗議中共迫害的暴行的,與「搞政治」毫無任何關係。他們勇於講真相,那也是在促進中國的言論自由,並且也符合「真善忍」的性質。 你們如果要想真正去了解法輪功,不能總是光聽一面之詞,不要老是動不動就聽說誰是邪教就把它真正當成邪教了。辯論也得要有一定的客觀性。

邪教的編輯爭議

某功是否是邪教?需要徵集意見。—Snorri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3:40 (UTC)

現在爭議升級,強烈需要徵集其他人的意見,具體見頁面歷史。—Snorri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4:32 (UTC)

記得以前似乎達成過共識,就是維基百科不判斷某功是不是邪教,但是應該表明某國政府的觀點。--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6:09 (UTC)
那個人就是在無理取鬧。--CHEM.is.TRY 2012年3月19日 (一) 03:39 (UTC)
應該是「政府認為是邪教的組織」,簡稱「邪教」。不過輪子不叫邪教還能叫什麼教。--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05:43 (UTC)
(*)提醒:中立觀點。--Kolyma留言2012年3月22日 (四) 10:27 (UTC)
Would it be better to state that some in countries it is considered as is while it is not in other? p.s. btw is there any official written statement about it?--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0日 (二) 03:11 (UTC)
中共自己解釋說邪教就是邪惡的說教,自由世界公民普遍認為共產學說是邪惡的說教,《共產黨宣言》被當選為20世紀最有害的前十本書籍之一,那麼一些學者認定中共是邪教,是不是應該被展示在維基?既然政府認定邪教就是邪教,國際認定的邪教比政府還權威。作為中立性的維基,我認為不是不可以展示某個政府說什麼是邪教,但是如果那個政府被譴責是以判定邪教踐踏人權,這個政府的認定就存在公正的爭義,不能以它為認定標準。硬要體現政府權威,那相應就要體現國際不同聲音,這樣才公正。 詩琳童留言2012年4月2日 (一) 14:39 (UTC)]]

法輪功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按照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原則,一種信仰不危害他人或信眾都不能被貼上邪教的標籤。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違反了國際法和中國憲法的原則。[10]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薄熙來等因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等罪行被多國法庭起訴。[11][[ Lin xinyi留言2012年4月3日 (二) 10:59 (UTC)]]


邪教的定義

「邪教」一詞本身就是指稱對方的。各個宗教組織,各國政府都有資格宣佈他們所認定的邪教。我們沒必要再這裏討論哪個信仰是不是邪教吧,像法輪功、山達基教那樣充滿爭議的信仰,在西方都是用一個比較中性的詞,即新宗教運動來稱呼的。個人認為這篇文章只需要討論各個組織或政府認定稱為「邪教」的信仰運動的共性,比如行為控制啊教主崇拜之類的就可以了。——全麥麵包請張嘴2012年10月26日 (五) 03:13 (UTC)

FLG--前面已有討論

One Jar Ball添加法輪功[4]。這在過去已有許多討論。

  1. One Jar Ball使用非第三方來源。
  2. 對中共官方的片面指控說法,國際媒體說中共不開放國際媒體獨立查證採訪,無法證實。
  3. 中國政府法律框架沒有定義法輪功是邪教,公安部2000年以來幾次的官方邪教名單,都無法輪功。
  4. 聯合國、法國反邪教局、各國普遍不認為屬於邪教。例如:聯合國官員在聯合國大會認為法輪功是被污衊成邪教;美國國會決議、中華民國立法院決議,都明確提出中共抹黑污衊法輪功;連法國反邪教局都說法輪功不是邪教;香港政府沒說是啊。
  5. 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中已有列出爭議意見討論。而在邪教這種基本條目,這樣爭議性的定義,「國際第三方可靠來源/國際主流意見普遍認為法輪功不是」的例子,放在這裏並不合適。而且如果列出,依據中立性WP:DUe就應依據國際第三方可靠來源的主要意見分佈去撰寫;而非以中共觀點為主,更不宜使用中共方面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6:31 (UTC)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

中國政府的權威發佈的新華網闡述了法輪功是邪教: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合理合法,裏面敘述:法輪功是個不折不扣的邪教組織——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當前我國的邪教組織進行了界定,指出: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這是目前我國對邪教問題的權威解釋。。。李洪志和法輪功對邪教一詞諱莫如深,大法徒們的文章中都用"X教"代替,甚至連"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樣的刑法罪名都不敢提,只得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等詞代替。並一再辯解法輪功"既不邪,也沒教,何言邪教"。這恰恰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心中有鬼。如果剝去其冠冕堂皇的偽裝,參照以上介紹的邪教定義,對照法輪功和國際公認的幾個邪教組織的特點和所作所為分析,就能判定法輪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

所以,法輪功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這個沒有爭議,我現在加回去,會寫明中國政府認定法輪功為邪教,請親法輪功人士不要在破壞性刪除內容了。One jar ball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7:36 (UTC)

(!)意見--One Jar Ball,您的添加是很有爭議啊!
  1. 在下上面討論串已經留言說明,您都並未回覆啊,而您卻直接回退,而且您仍然使用非第三方來源呢。以下的說明內容,在下於另一個條目討論頁,也已回覆您了,但您沒回應,就再轉貼在這裏了。
  2. 就法律學來說:政府與法律能否定義邪教,本身就有非常大的爭議。如果要定義,由於涉及憲法明文保障的人民基本權,也應透過(至少)「法律層級」來規範,而且也有非常嚴格的要件。
  3. 再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情況說:
    1. 法律層面,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框架都沒有把法輪功放進去,兩高的司法解釋是不能做為依據的,這是明顯不符中國法律框架。以前中共黨政法委施壓法院判決,都有很大的違憲問題。習近平都說要依法治國、依憲執政了。專門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也沒有任何法律支持,被稱為法外組織啊。
    2. 對中共官方的片面指控說法,國際媒體說中共不開放國際媒體獨立查證採訪,
    3. 2000年以來幾次公安部邪教名單,沒有一次包含法輪功,BBC等國際媒體都很關注,說中國政府高層對法輪功的態度明顯分歧。國際媒體及人權組織都說,早在1999年鎮壓以前,中共高層對鎮壓法輪功的態度也有很大歧異的;人大委員長喬石1998親自調查後報告說「法輪功對國家有百利無一害」。
    4. 香港與澳門特區,也很明確法輪功不是啊,都是合法。
  4. 就國際社會來說,聯合國、法國反邪教局、美國、中華民國等等,普遍都認為不是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7:41 (UTC)
(:)回應--在下仍然覺得不應該放入法輪功,您應持續討論尋求共識、具體回應在下其他的理由,而不應直接加入。
  1. 中共方面的說法外,仍應考慮主流意見吧。而且已經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討論此爭議;在這一普世性定義的條目,就不應放進來吧。
  2. 但目前因為您非要放,在下為避免發生編輯戰,只好先放第三方可靠來源補入參考。
  3. 另外,您仍然使用的是新華社來源,不符合第三方可靠來源喔。還請您替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8:14 (UTC)
@110.152.216.172您好,歡迎您接續上面,參與表達意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08 (UTC)
W君您好

我只是回退您W君的清空整段,對FLG的爭議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新華社有認為其為邪教的說法,所以可以放在條目中。110.152.216.172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15:09 (UTC)

我也參考了14個邪教組織的說法,雖然這個名單內沒有FLG,但是有些網站認為他是邪教,(我熟悉社群用戶又咋了,我混維基這麼多年了(以前都沒註冊用戶))110.152.216.172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15:12 (UTC)

@110.152.216.172您好,(1)容在下將您下面的發言段落,挪移到這裏接續,希望您不會反對;若您不贊同,請您再搬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14 (UTC)
此條目是基礎性條目,如在下上面所述理由,FLG已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討論相關爭議,不宜將爭議性那麼高、而且聯合國及各國普遍都不贊同的片面認定,放到這一基礎性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16 (UTC)
W君,我參考過了那個條目,關於爭議都傾向於非邪教,但本條目傾向於是與非都有。110.152.216.172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15:19 (UTC)
您好,本條目本來沒有該內容,後來因為一位用戶強加而且用非第三方來源;在下當時不希望編輯戰,因此補上幾條第三方來源。如果要添加第三方來源主流意見,那「非邪教」的內容相當多。在下覺得,既然有那麼明顯爭議,且聯合國及大部分政府普遍都不認為是---那麼把這一爭議,放到此基礎條目,會喧賓奪主,並不合適。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1 (UTC)
但是中國大陸普遍認為是,即使只有7000萬人認為是,也佔全人類1%,也不容小覷。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3 (UTC)
我覺得那個IP說得對。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4 (UTC)
南極的熊,您說的「大陸普遍認為是」,也是中共的片面宣傳所致。然而中共一直拒絕外界獨立查證,聯合國也已公開反對中共這一說法。因此,不應放在基礎條目。難道「八年抗日戰爭是國民政府在打」會因為「中國大陸人普遍認為是共產黨在打」,而改變戰史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6 (UTC)
同南君意見,100人就有至少1人認為是,所以有爭議,參考日心說、地心說110.152.216.172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15:28 (UTC)
問題是這就有爭議了啊,到底是KMT還是CPC在打,其實愛好歷史的我也不太清楚,各種資料難以匯總。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9 (UTC)
這恐怕也不是這樣講的。(1)這是基礎條目,相關爭議已有其他條目詳述。(2)條目中用的是非第三方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31 (UTC)
南極的熊,您不是要睡覺了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31 (UTC)
我實在困得不行了,不是搪塞,是體力不支,明天再說吧。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32 (UTC)
條目中的引用的來源,實際上是新華網轉載「凱風網」,是非第三方也非可靠來源。這一編輯爭議討論串繼續討論,但不符合方針要求的來源先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15:43 (UTC)
(*)提醒-此條目最上面就寫了此基礎條目內容的定義:「本文介紹的是一般文化意義上對「邪教」一詞的認識,不涉及到對各邪教組織的評判。關於各國政府對邪教組織的確認,詳見「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列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2日 (日) 23:21 (UTC)

(!)意見:這兒的討論非常清楚了,本條目不應加FLG的。用戶飛賊燕子,zhanghui和一位IP用戶看來沒有閱讀。請注意中國政府的14邪教名單中並沒有,請不要把你們的個人意見強加給維基條目。建議參考法輪功英文條目,其中列舉了許多專家學者的意見,法輪功在國際上並不被認為是邪教,相反,在100多個國家廣受歡迎。另外,請看自由之家在美國國會的書面作證和歐洲議會聽證會的證詞。這些證詞表明,在九十年代,法輪功中國社會各界也廣受歡迎,直到99年江澤民開始鎮壓。這兒也給出過證據,制訂中國法律的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沒有提到過法輪功,代表中國政府的國務院和公安部認定了中國境內一共有14種邪教,但其中沒有法輪功。因此,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上,法輪功不是邪教。江澤民支持者經常為江澤民作邪教宣傳,但這只是江澤民支持者們的虛假宣傳,不能代表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的觀點。另,不管討論頁的討論隨便回退是不合理的,這並非你們所說的反破壞。小蓮莊處士 2016年10月3日 (一) 10:40 (UTC)

@AT您好-幾位用戶堅持加入這一段落,但在頁面討論的參與卻很少。

  1. 這次編輯爭議,源自不久前,One jar ball添加非第三方來源創建此段落(改變現狀),在未達共識,且原先添加內容不符合方針的情況下,而添加者的理由又不多、未具體回應刪除者的多項意見;在達成共識前,這段內容似不宜保留。
  2. 但為避免衍生編輯戰,昨晚幾位用戶討論時,在下先建議「先移除不符方針的非第三方可靠來源+繼續討論是否保留此段落」→在下因此移除凱風網(新華網轉貼)的內容,這也讓昨晚跟幾位用戶的爭議暫時落幕。但今天,卻又被Zhanghui66回退。---結果其他用戶又回到「全刪/全留」的兩端,而且今天主張全留的用戶也未參與討論。
  3. 【暫時折衷方案】因此,在下請求管理員,請您選擇保護昨晚結束雙方爭議的暫時折衷版本(亦即今天編輯戰發生前的):在移除凱風網(顯非第三方可靠來源)情況下,仍保持了此段落。謝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3日 (一) 12:1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無關的政治宣傳,已由維基搗蛋鬼留言)於2016年10月19日 (三) 02: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AT管理員先生好,注意到用戶WETRACE上回有提到:「條目最上面就寫了此基礎條目內容的定義:「本文介紹的是一般文化意義上對「邪教」一詞的認識,不涉及到對各邪教組織的評判。關於各國政府對邪教組織的確認,詳見「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列表」。」 本條目多年來比較穩定,因為在國際上有許多可靠表明FLG並不被認為是邪教。在國內也並無中國法律或中國政府文件如此指定。前不久條目被強行加入不可靠來源凱風網片面宣傳內容,敬請管理員考慮刪節宣傳內容,或縮短保護時間,以便改善條目質量。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6年10月22日 (六) 11:21 (UTC)

建議

請管理員將「政治因素對邪教定義的影響」一節中「法輪功」這一章節改為「爭議」,然後將此章節第一段落去掉,直接 簡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稱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就行了,免得還要把那些污衊之詞直接引用在上面,還能避免引起法輪功支持者的不滿意見。我覺得還應該去除「事實上,中國公安部也明確指出:依據中國法律,法輪功是邪教,從事法輪功活動者應該受到處罰。」這一句話,因為這句話目前還未經證實。請參見:法輪功並不符合中國現行法律對於邪教的定義標準[5]

就像這樣:


……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爭議

參見:法輪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稱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但中國政府公安部歷年認定邪教名單,法輪功都不在其內。

路透社報導,聯合國人權專員為法輪功辯護……


另外還可以加上一些有些學者認為共產黨是邪教的觀點。我本人不是法輪功,但我只是提一個建議而已。法輪功畢竟也是有尊嚴的,它都受到了全世界的認可,但唯獨中共說是邪教,難道說至於誰是不是邪教,是一個政府或政黨說了算嗎?還有,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它應該客觀、公正地看待事實真相,以免萬一誤導了別人怎麼辦?

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關於條目保護

@和平奮鬥救地球提請管理員縮短保護時間至一周,以便及時對最近加入的第一手不可靠來源作出編輯,維護條目質量。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6年9月7日 (三) 02:58 (UTC)

當前保護狀態(更新快取):編輯:​允許所有使用者;移動:​允許所有使用者(保護日誌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

根據條目頂部的模板,請管理員清理一下不符合要求的連結。 --Tiger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06:28 (UTC)

@Tigerzeng保護理由為User:Liangent-bot檢查到有編輯戰行為,請先跟User:110.152.216.172User:WetraceUser:Marvin 2009User:113.59.227.193User:飛賊燕子討論,見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2016年10月#邪教--林勇智 2016年12月19日 (一) 07:14 (UTC)
@D2513850清理不符合格式手冊規範的連結無須進行討論。--A2093064#Talk 2016年12月19日 (一) 09:50 (UTC)
@A2093064這次編輯爭議是是否要新增邪教#法輪功章節--林勇智 2016年12月20日 (二) 15:47 (UTC)
@D2513850你有看到Tigerzeng的編輯請求寫什麼嗎?我知道爭議內容是什麼,但是與此編輯請求完全無關吧?--A2093064#Talk 2016年12月20日 (二) 23:06 (UTC)
@A2093064那就請管理員先清除條目邪教裏面所有的跨語言鏈接[[:<語言代碼>:<條目名稱>|<顯示名稱>]]與移除{{Link style}}--林勇智 2016年12月21日 (三) 04:32 (UTC)
@D2513850是,此編輯請求沒有要求其他部分,是你誤會了。--A2093064#Talk 2016年12月21日 (三) 04:34 (UTC)

請關注

我就發現有人居然還在維基百科上搗亂。維基百科的「邪教」這一詞條,在「政治因素對邪教的定義」中把「法輪功」當成其中之一的「邪教」例子,還把中共對法輪功的誣衊之詞照搬上去,什麼「世界末日論」「地球是宇宙垃圾場論」等,說「1999年中國政府依法取締了法輪功邪教組織」,搬出個所謂的「法律依據」,還弄出個什麼公安部指出來證明「法輪功是邪教」的「合理」性,讓人以為:這不是維基百科,這就是新華社。目前那個詞條還是受到保護,不能自由編輯,請有關人士多加關注。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0.20.213.8對話貢獻)加入。

請停止擾亂維基

今天注意到有用戶撤消了大量可靠來源內容,把其今年10月所加的凱風網這樣的不可靠來源內容又加了回來。請相關用戶閱讀本討論頁上的大量討論,停止違規行為。小蓮莊處士 2017年1月11日 (三) 13:16 (UTC)

死亡邪教

沒有人寫伊斯蘭國

--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04:10 (UTC)

註釋

  1.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zhao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2.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pennyharrold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3.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Madsen 2000, p. 244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4. ^ Burgdoff, Craig A. How Falun Gong Practice Undermines Li Hongzhi's Totalistic Rhetoric. Nova Religio April 2003, Vol. 6, No. 2 332–347
  5. ^ Chan, Cheris Shun-ching (2004). "The Falun Gong in China: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The China Quarterly, 179 , pp 665–683
  6. ^ Bainbridge, William Sims 1997 The sociology of religious movements, Routledge, 1997, page 24, ISBN 0-415-91202-4
  7. ^ Richardson, James T. Definitions of Cult: From Sociological-Technical to Popular-Negative. Review of Religious Research. 1993, 34 (4): 348–356. JSTOR 3511972. doi:10.2307/3511972. 
  8. ^ Frank, Adam. (2004) Falun Gong and the threat of history. in Gods, guns, and globalization: religious radicalism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edited by Mary Ann Tétreault, Robert Allen Denemark,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4, ISBN 1-58826-253-7, pp 241–243
  9. ^ Kai-Ti Chou, Contemporary Religious Movements in Taiwan. Edwin Mellen Press, 2008. pp. 184–185. ISBN 978-0-7734-5241-1
  10. ^ [1]
  11. ^ [2]

編輯請求

法輪功並非如大紀元等法輪功媒體所言,只有北京當局[因爲政治和意識形態上的原因]認定其爲邪教。實際上,至少有一部分找不出和北京當局存在聯繫的[具有說服力的]證據的組織和個人認爲法輪功是邪教。一篇論文也詳細闡述了法輪功與邪教定義的契合程度([1])因此,我個人建議加入以下內容:

法輪功目前被北京當局官方認定爲邪教,全球華人反邪教聯盟(儘管法輪功方面認爲此組織是北京方面的爪牙)[2][3]瑞克·阿蘭·羅斯(美國邪教教育協會(The Cult Education Institute)創始者)[4]香港佛教聯合會[5][6][7]組織和個人也認定法輪功爲邪教。但法輪功方面一直否認這些指控,且通常會指出相關人士與北京當局或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有聯繫」[8][2]

  1. ^ Patsy Rahn. Is Falun Gong A Cult?. ICSA.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1). 
  2. ^ 2.0 2.1 Corey Kilgannon. A Battle for Chinese Hearts and Minds in Flushing. New York Times. 2011-03-07. 
  3. ^ Corey Kilgannon. Born on a Queens Street, a Battle Over Falun Gong Goes to Court. New York Times. 2016-06-28. 
  4. ^ Rick Alan Ross. Is Falun Gong a cult?. 2009. 
  5. ^ 香港佛教聯合會代表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2001年2月20日特別會議上的報告 (PDF). 香港立法會.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3-05-17). 
  6. ^ 羅覺舜. 「法輪功」的真面目與危害性. 香港佛教聯合會. 
  7. ^ Patsy Rahn. Is Falun Gong A Cult?. ICSA.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1). 
  8. ^ 香港寶蓮寺住持跟隨江澤民詆毀法輪功遭報. 大紀元時報. 


(!)意見-您好,

  1. 您提到「法輪功並非如大紀元等法輪功媒體所言,只有北京當局[因爲政治和意識形態上的原因]認定其爲邪教。」--實際上,您這句話不是大紀元先在說,應該是國際主流媒體、西方研究學者所說的。
  2. 「法輪功目前被北京當局官方認定爲邪教」這句。----其實後面也提到了江當局立場,而中國當局高層也有分歧,並且法輪功不在公安部三度正式公告的14種名單內。另外提供參考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框架下,法輪功從未被依照程序認定,也沒有「法律/法源」認定。
  3. 關於您引出的幾個團體或論文
    1. 關於您上面引出的ICSA(國際異教研究協會)期刊的一篇文章,在下會再看看內容,
      1. 不過,ICSA協會於2004年發佈聲明說,「中國媒體報導說『ICSA稱法輪功是邪教』」這是假的,因為已有報告 (reports)表明「ICSA已說明法輪功不是邪教」,ICSA並敦促中共當局及學者建設性回應「國際人權組織所報告的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等其他宗教 (Religions)』的系統性暴力。」[1]
    2. 關於Rick Ross與他個人的機構(之前有用戶提過Rick Ross與610有些關聯性,其網站是否合宜?)。他的看法屬極少數,他曾因強制剝奪他人信仰被美國法庭巨額罰款而破產。而且羅斯多次接受江澤民法外機構610辦公室聘請到中國參加反法輪功活動(這方面要找些來源)。此外,最值得考慮的是,羅斯指稱所提出的依據,主要是基於610辦公室安排其采訪所謂天安門自焚倖存者陳果。但陳果的同學王博指證陳果並非真正煉法輪功的。且天安門自焚事件,亦被認為疑是中共導演,爭議極大。
    3. 關於全球華人反邪教聯盟,(1)自由亞洲電台曾報導稱它是「親共團體」;另外,這裏則提及其背景、以及花錢僱人、美國法院裁決。(2)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網站〈Chinese Government Front Groups Act in Violation of U.S. Law〉有一篇就在談此聯盟,指稱此聯盟「與中共當局有明顯關連」、主要成員的親共背景、行為違反美國聯邦法律(禁止代理外國政府從事政治性行為)等等。(3)更具體情況,在下再找找些來源供參。而且此聯盟也非什麼重要機構或主流意見。
    4. 關於香港佛教聯合會來源,第三方獨立性、或可靠度?----之前有用戶提供參考,(1)蘋果日報2015年報導〈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釋智慧亦捲入假結婚事件〉。聯合會會長釋智慧是第九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其官方網站大致照搬中共610機構對法輪功的說法內容,來源可靠性或第三方性存疑。(2)〈蘋論:佛門污穢與香港淨土的沉淪〉提及「拜物教攻陷佛教界 無神論的共產政權不信任何宗教,甚至壓制和摧毀人民的真正宗教信仰,近期的大拆十字架就足以說明對真正宗教的敵視。中共信奉的是金錢、權力、色慾的拜物 教。這種拜物教已全面攻陷大陸的佛教界,並以僧侶名義侵佔香港原屬淨土的佛門,傳播污穢。香港社會原來各行各業都名實相符,謹守本份,當主權移轉到689 深受感動的五星旗下,毫無宗教信仰的假僧侶就進佔香港佛門,劣幣驅逐良幣,劣僧驅逐良僧,帶來烏煙瘴氣。」蘋果日報也提過「佛聯會是重要統戰對象」。從中多少突顯,香港佛教聯合會被中共統戰控制程度。
  4. 上述幾個單位,有高爭議性、或代表性是否足夠?如果這些意見都放...那更多還更具代表性的正面意見是否也都該放入?畢竟包括西方政府、聯合國機構、東方的日本/台灣/韓國/泰國/香港(港府)等等等等,普遍不認為法輪功是邪教,俄羅斯國營媒體都報導了中共活摘器官的問題。
  5. 關於這句「法輪功方面一直否認這些指控,且通常會指出相關人士與北京當局或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有聯繫』」---這句或有原創研究的疑慮。因為(1)「江澤民下令並主導鎮壓」,是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獨立報導的,而不只是法輪功單方面在說。(2)中共提出邪教標籤或指控,但拒絕第三方進行獨立查證,這未盡到指控者的責任(或者握有國家機器);關鍵不在於法輪功否認指控。這句話有待商榷。
以上先提供些意見供參。新年快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2月2日 (四) 01:32 (UTC)

參考資料

  1. ^ ICSA Board of Directors. Statement on China and Falun Gong. ICSA. 2004-04-23. 
    Second, ICSA urg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Chinese scholars and professionals to respond constructively to reports by well-respecte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that the human rights of members of Falun Gong and other religions in China have been systematically violated. The physical brutality and other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described in these reports should not be tolerated. Third, reports in the Chinese press and elsewhere that ICSA has branded Falun Gong a cult are false, as are reports that ICSA has said Falun Gong is not a cult.

政治因素對邪教定義的影響 段落的中立性

在目前環境下根本不可能做到中立地討論吧?之前歷次討論都沒能達成共識。1月的編輯戰以頁面保護結束,現在又開始了?中立性方針里說讓事實自己說話,如果達不成共識,要麼把所有的「觀點」,所有的時評都刪了,只列事實吧。目前這樣不斷的大段刪除又回退肯定是不合適的。GooEeu留言2017年9月22日 (五) 08:13 (UTC)

POV

「法輪功」的段落中幾乎全為反對CPC觀點的內容,並無支持CPC的內容,違反WP:DUE。--Whoeverer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08:45 (UTC)

@Whoeverer您好,如果這樣,每一個舉的例子,是不是都要寫長篇大論?(1)法輪功被列在這裏,本身就已經是一個中共為主的負面說法。實際上,此條目一開始就講了「不涉及到對各者評判」,因此這裏根本不該放此例子。但因為有編者要放,先前發生編輯戰。為了避免編輯戰,同時考量國際社會主流意見並不如此認定(WP:DUE是以第三方可靠來源總體上來說的比例,而非「維基文字版面比例」。);因此這些重要意見應該表述出來。(2)何況,在上位段落標題,就已經寫了POV模板,因為各例子可能不夠周全(此為基礎條目,原先不該擺例子),因此也不需要在特定項目再加POV。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2月31日 (日) 09:01 (UTC)
沒注意到,既然上面已經有了,這個我就移除了。--Whoeverer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09:16 (UTC)
謝謝您。雖然,在下覺得,理想的是例子全部刪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2月31日 (日) 09:24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邪教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9日 (日) 08: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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