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英語: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 - SPRFMO)是2012年依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和管理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 Seas Fishery Resources in the South Pacific Ocean)成立的區域性漁業機構,旨在通過在漁業管理中採用預防性方法和生態系統方法,確保公約範圍內的漁業資源得以長期養護和可持續利用,並以此保護區域海洋生態系統。[1][2][3]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原名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
簡稱SPRFMO
成立時間2012年8月24日
類型區域性漁業機構
總部 新西蘭惠靈頓
服務地區太平洋
會員
15
執行秘書
Craig Loveridge
網站https://www.sprfmo.int/

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和管理公約

編輯

公約[4]對養護管理的原則、途徑和措施等作了規定,並設立了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會員

編輯

澳大利亞伯利茲智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庫克群島古巴厄瓜多爾歐盟丹麥(代表法羅群島)、大韓民國新西蘭巴拿馬秘魯俄羅斯中華臺北[5]美國瓦努阿圖

此外庫拉索利比里亞作為合作非締約方(CNCPs)。

組織結構

編輯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包括委員會,各分委會和秘書處。[4]

委員會

編輯

每一締約方應為委員會成員,並任命一名代表,可由副代表、專家顧問陪同。委員會選舉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分委會

編輯
  • 科學分委會
  • 執法和技術分委會
  • 東部次區域管理分委會
  • 西部次區域管理分委會
  • 財務和行政分委會

參考文獻

編輯
  1. ^ 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 (SPRFMO). FAO.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5) (英語). 
  2. ^ ABOUT THE SPRFMO. SPRFMO.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3) (英語). 
  3. ^ 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數據庫.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4. ^ 4.0 4.1 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數據庫. [2021-01-1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2-03-20) (中文(簡體)). 
  5. ^   中華民國臺灣)用此名義參加)Participation. SPRFMO. [2023-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