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英語: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 - SPRFMO)是2012年依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和管理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 Seas Fishery Resources in the South Pacific Ocean)成立的區域性漁業機構,旨在通過在漁業管理中採用預防性方法和生態系統方法,確保公約範圍內的漁業資源得以長期養護和可持續利用,並以此保護區域海洋生態系統。[1][2][3]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原名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
簡稱SPRFMO
成立時間2012年8月24日
類型區域性漁業機構
總部 紐西蘭惠靈頓
服務地區太平洋
會員
15
執行秘書
Craig Loveridge
網站https://www.sprfmo.int/

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和管理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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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4]對養護管理的原則、途徑和措施等作了規定,並設立了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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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貝里斯智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庫克群島古巴厄瓜多歐盟丹麥(代表法羅群島)、大韓民國紐西蘭巴拿馬秘魯俄羅斯中華臺北[5]美國萬那杜

此外庫拉索賴比瑞亞作為合作非締約方(CNCPs)。

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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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包括委員會,各分委會和秘書處。[4]

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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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締約方應為委員會成員,並任命一名代表,可由副代表、專家顧問陪同。委員會選舉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分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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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學分委會
  • 執法和技術分委會
  • 東部次區域管理分委會
  • 西部次區域管理分委會
  • 財務和行政分委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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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 (SPRFMO). FAO.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5) (英語). 
  2. ^ ABOUT THE SPRFMO. SPRFMO.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3) (英語). 
  3. ^ 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4. ^ 4.0 4.1 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1-01-1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2-03-20) (中文(簡體)). 
  5. ^   中華民國臺灣)用此名義參加)Participation. SPRFMO. [2023-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