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與求(1086年—1137年),必先,一字和仲龜溪宋朝湖州德清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人,辭賦家,宋高宗時參知政事。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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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授常州州學教授,改秀州兵曹掾兼推勘公事,除太學錄。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遷儒林郎,除太學博士。建炎初年,補歸安尉,通判明州。被高宗召對,建炎三年(1129年)擔任監察御史。轉任兵部員外郎殿中侍御史宋高宗會稽,沈與求建議進都建康,以圖恢復。又上奏范宗尹年少為相,恐不勝任。高宗不高興,讓他以直龍圖閣出知台州,軍糧不足,安排各鎮屯田,沈與求鑑於古今屯田利害,作《集議》 二卷獻上。召為侍御史。轉任御史中丞,任內知無不言,前後上書奏事四百餘次,論朋黨之害,建議加強中央制兵權、乞焚兩浙所獻侈糜物等,言甚切直。轉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出為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紹興四年(1134年)出知鎮江府兩浙西路安撫使。以吏部尚書召為參知政事,金兵將來犯,他阻止和親之議,請加強守備抗金,曾積極主張高宗親征。紹興五年(1135年),兼權知樞密院事,他與張浚不協,請祠,罷,出知明州。紹興七年(1137年),又遷知樞密院事,沈與求卒,時年五十二歲。忠敏,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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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龜溪集》十二卷,卷十一載有《客游玄都賦》、《燈華賦》,前者用主客問答體。《龜溪詞》 一卷,存詞四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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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72》,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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