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曾植
沈曾植(1850年—1922年11月20日),字子培,號巽齋,別號乙盫,晚號寐叟,浙江省嘉興府嘉興縣人,沈維鐈孫,蒙元史地學者、書法家、史學家、同光體詩人,「於學無所不窺」,樸學宗師。
名號
編輯據《沈曾植年譜長編》考證,沈曾植名號甚多,字子培,號乙盦(乙廠、乙葊、乙酓、乙龕、乙閪),又號巽齋,晚號寐叟、巽齋老人。
別署乙叟、乙叜、乙翁(薏翁)、乙僧、壹庵(檍盦、檍菴、薏盦、薏龕)、蘧傳(釋蘧傳)、蘧翁、南於(南於老人、南於耕夫)、持卿、病僧、癯禪(姚埭癯禪)、癯翁、其翼、楚翹、建持、恆服、睡庵(睡庵老人、城西睡庵老人)、睡翁、遜齋(遜齋居士、遜齋老人)、遜翁、耄遜、袌遺、抱遺、浮游翁、梵持、智積、釋持、皖伯、寐翁、孺卿、儒卿、孺庵(孺庵老人)、灊庸、灊皤、餘黎、餘翁、支離叟、苻婁廷、嶽祠官、李鄉農、月愛老人、姚埭老民、東湖盦主、東湖病叟、青要山農、踵息軒主、宛委使者、守平居士、執鄙吝者、茗鄉病叟、大蠡室主、馬鳴侍者、曼陀羅寐、稷白山人、亶爰山人、媻者藪長、上霄長使、東軒居士、谷隱居士、五伽耶老人、餘齋老人、小長蘆社人、東軒支離叟、鞞瑟胝羅居士、菩提坊裏病維摩。
室名兌廬、功德華精廬、研圖注篆之廬、校圖注篆之廬、集方讃唄之廬、隨庵、全拙庵、東湖庵、三攝庵、禮岳樓、感音樓、海日樓、海影東樓、右神館、語溪北館、雙木蘭館、耀貞珉館、蘇曼那館、秋竹疏花館、曼陀羅華館、延恩堂、寂照堂、午影堂、般室、蟠室、潛究室、夕擥室、大蠡室、摩那室、窔明室、秀暎室、曼陀羅室、霞秀景飛之室、平等光明月室、餘庵、坦照齋、可常法齋、護德瓶齋、雙現前齋、菌閣、雙梧閣、虹景閣、靈詹閣、天柱閣、駕浮閣、鼂采閣、雙花王閣、秋竹疏花閣、曼陀羅華閣、東軒、藟軒、瘣木軒、紫藟軒、踵息軒、梧榭、散那榭、櫻春榭、需窔、持明窔、癸庭、苻婁庭、株園、華亭、目妙廎、嬰甯簃、紫櫐書屋、紫藟書屋、窔嚴書屋、潭月山房、月午山房、井谷山房、室利摩奴理迦住處、曼陀羅寱。
生平
編輯光緒六年(1880年)進士,同年五月,著分部學習[1]。歷任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江西廣信、南昌知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安徽提學使,署布政使。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與康有為、梁啟超等主張維新變法,成立強學會。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丁憂離職,應張之洞之聘,於武昌兩湖書院主講史學。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變爆發,與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謀東南互保。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應盛宣懷聘,任上海南洋公學 (今上海交通大學) 監督。宣統二年(1910年),因病乞休。
辛亥革命後,以遺老自居,歸隱上海,號其樓為海日樓。民國六年(1917年),響應張勳,赴北京謀溥儀復辟,授學部尚書[2] 。民國十一年(1922年)卒,年七十二歲,諡誠敏。
家庭
編輯夫人李逸靜(1849-1926)崑山新陽人,戶部陝西司主事李培厚孫女,雲南按察使李德莪(1814-?,字念劬,號蓼生)女,浙江按察使李傳元胞妹。[3] 沈曾植無子,嗣子為侄子沈熲(沈慈護),嗣孫沈培孫、沈乙孫。
著作
編輯沈曾植學究天人,通儒學,工書法,專治遼金元三史,且精音韻、刑律、佛學、地理等學問,主張向西歐取經。著作有《元秘史箋註》、《蒙古源流箋證》、《辛丑劄叢》《研圖注篆之居隨筆》、《全拙庵溫故錄》、《寐叟題跋》、《護德瓶齋涉筆錄》、《漢律輯補》、《海日樓文集》、《海日樓劄叢》、《海日樓題跋》、《菌閣瑣談》等,詩篇有《海日樓詩集》、《病僧行》、《秋齋雜詩八首》、《鬻醫篇》等存世。
評價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參考
編輯- ^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光緒六年。庚辰。五月。……潘作霖、馮錫仁、彭履德、李德炳、王詠霓、紀夔、謝樹熿、郭翊、張叔煐、張嘉澍、宗室溥㟋、林承澤、戴輔衟、張正堉、謝啟華、汪文炳、朱炳熊、塗國盛、葛詠裳、陳其寬、文煥、李作楨、錢錫晉、陳宗媯、熊爾梅、崔汝立、裔步鸞、張焯奎、金文同、姚延祺、曾炳麟、鹿學良、黃英采、徐鑒銘、夏庚復、熊潤南、宋淑信、蔡揆忠、董翊清、宋秉謙、廖驤、夏震川、陳慶桂、宋蔭培、唐驊路、杜炳珩、李沛深、吳國霖、李光宇、陳文銳、謝文翹、孫橘堂、張士彬、楊濱、馮桂芳、陳秉崧、仇汝顯、王邦鼎、傅嘉年、王者馨、俞廷熙、喬保安、聶濟時、洪勛、葉題雁、俞炳輝、任塍、朱方輝、王熙鋆、廖國琛、萬立鈞、賀頎、何汝翰、鄭貞本、黃軒齡、王毓芝、沈曾植、范廣衡、查毓琛、範金鏞、齊普松武、程維孝、鄭杲、程祿、俱著分部學習。
- ^ 高拜石 正中書局版 <新編古春風樓瑣記>(十五) P153起
- ^ 史学艺林之瑰宝:沈曾植墨迹321通首次公开出版-新书《东轩翰墨》. 搜狐網. 2022-11-09 [2024-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7).
- ^ 王國維,〈沈乙庵先生七十壽序〉出自《經典紙閱讀·王國維文選》,四川文藝出版社,2009年,頁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