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英語:Special Equipment),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專業性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含氣瓶)、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廠區內的機動車輛(例如:叉車、挖掘機)等。[1][2]特種設備因其特殊性和危險性,應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檢驗檢疫制度並加強對生產企業的管控,一般需要專業的生產資質才可以生產,同時,生產和使用單位需要嚴格落實維修保養制度,確保使用和維修安全,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一般需要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資格證後持證上崗[3]

鍋爐 編輯

 
鍋爐

鍋爐(英語:Boiler),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4] 。鍋爐常在熱力發電廠或其他工業、民用生產中使用。 鍋爐有多種分類方法,根據使用用途可以分為:電站鍋爐和工業鍋爐;根據工作壓力可分為:超臨界壓力鍋爐、亞臨界壓力鍋爐、超高壓鍋爐、高壓鍋爐、中壓鍋爐和低壓鍋爐等[5]

鍋爐一般有「鍋」和「爐」以及配套附件、自控裝置、附屬設備等部分組成。其中,鍋主要包括:鍋筒(或鍋殼)、水冷壁、過熱器、省煤器等;爐主要包括:燃燒設備和爐牆等,其主要空間為將化學能轉化為熱能以及排煙的爐膛和煙道。

壓力管道 編輯

 
輸油管道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如:市政自來水管道、排污水管等)除外[4]

典型壓力管道有:輸油管道[6]、天然氣輸氣管道(如西氣東輸工程)、市政煤氣管道和輸送其他種類危險化學品(例如氯氣光氣等有毒氣體)的管道等[7]

壓力容器 編輯

 
大型壓力容器—LNG儲罐

壓力容器(英語:Pressure Vessels),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4]

壓力容器在設計、選材、結構以及其他製造工藝上均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壓力容器通常由筒體、封頭(又稱「端蓋」)、法蘭、密封元件、開孔於連接管、附件(包括液位計流量計安全閥)和支座等部分組成[8]

起重機械 編輯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4]

起重機械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絞車、電葫蘆等;升降機;起重機(英語:Crane)又可分為:橋架類型起重機,如:門式起重機暨通常俗稱的「龍門吊」和橋式起重機暨通常所稱的「天車」等,以及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塔式起重機暨俗稱的「大吊車(上海話)」或「塔吊」;常用於港口的門座式起重機等[1]

其他 編輯

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以及廠(場)內機動車輛等,也屬於特種設備,均應按照特種設備要求予以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定期進行檢驗和維修保養,操作人員應按要求持證上崗[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新華社. [2017-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6). 
  2. ^ 吳宗之等. 《安全生产技术(2011版)》. 中國: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11年5月. ISBN 978-7-5000-8561-4 (中文(簡體)). 
  3. ^ 3.0 3.1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0). 
  4. ^ 4.0 4.1 4.2 4.3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17-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31). 
  5. ^ 郭元亮等.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 2012年10月23日: 2 (中文(簡體)). 
  6. ^ 朱坤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 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 2015-04-01: 2. 
  7.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2年17號.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1).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力容器 (GB150.1~150.4——2011)》. 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