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政總局,為清朝末年郵傳部下屬機構,其前身是津滬電報總局(後為中國電報總局)。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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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報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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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同治十三年,兩江總督沈葆楨奏言設電線之利,奉旨飭辦,時未果行。[1]:61光緒六年八月十二日(1880年9月16日),北洋大臣李鴻章奏請設津滬電報線,八月十四日獲光緒帝批准。光緒六年九月在天津設立津滬電報總局,下設紫竹林大沽口臨清濟寧清江浦鎮江蘇州上海電報分局,鄭藻如盛宣懷劉含芳任電報總局總辦,總辦歸直隸總督署管轄,任務是籌建津滬電報線。光緒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882年1月12日),津滬電報線竣工,全長3075里的。光緒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津滬電報線沿線各個電報分局正式營業。因建津滬電報線的費用是由李鴻章在軍餉內墊支,為歸還所墊支的軍餉和繼續建設電報線,電報總局在光緒八年三月初一日(1882年4月18日)招股商辦,共招商股10萬銀元(每股100元,共招集1000股),資金一半歸還所墊支的軍餉、另一半用於建設電報線。津滬電報總局招股商辦後,清廷派員監督。光緒八年三月,正式從官辦改為官督商辦,從此習稱「商電局」。[2][1]:45[3]:61

1881年3月,津滬電報總局上海電報分局(上海電報局前身)成立,儘先選用道鄭觀應任總辦,謝家福任會辦。後謝家福因病辭退,同年七月改委四品頂戴候選主事經元善任會辦。[1]:47

光緒十年(1884年)春,為建設蘇浙閩粵電報線、長江電報線和同大北電報公司的聯繫,津滬電報總局自天津遷到上海。光緒十年底,津滬電報總局更名為中國電報總局,設總辦電報事務一人、會辦一人,盛宣懷任總辦,局址在上海法租界鄭家木橋(今福建中路延安東路的南側)。[2][3]:61下轄各電報局分為四等:分局、子局、子店、報房。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改總辦為督辦,仍受北洋大臣節制。[3]:61

光緒十年起,中國電報總局陸續架設蘇浙閩粵線、長江線、川漢線、贛粵線、京恰線等幹線,並延長了各個幹線、支線,還在內地及沿海的工商業城市中陸續建起電報局。中國電報總局同外商及外國政府簽訂了中國同外國海線或陸線接線的各合同。[2]

中國電報總局經營有方,所招的商股每股100元面值的股票最高時漲至160元。光緒十三年,每股派紅利20多元。光緒二十年,每股派紅利高於35元。[2]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十一月十三日上諭,電報收歸官辦,著袁世凱、張之洞將所有電線核實估計,奏請籌款還商股。[3]:61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李鴻章逝世後,清廷任命袁世凱督辦電政大臣,在上海設電政大臣行轅,派吳重熹任駐滬會辦電政大臣,掌控中國電報總局。因中國電報總局連年盈利,為同盛宣懷爭權奪利,袁世凱以「電務為軍國要政,應歸官辦」奏請清廷將商股收歸國有,但遭各股東反對。清廷乃決定先將電報改成官辦,商股回收價格另議。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初一日,官督商辦電報總局改成官辦,但名稱及職權未變。[2]光緒二十九年三月初一日,盛宣懷移交。[3]:61督辦電政大臣扎派楊士琦充參贊,朱寶奎楊廷杲充上海總辦兼總董,周萬鵬柏斌於焌年充提調。[3]:61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袁世凱奏請開去各項兼差。[3]:62十一月十一日上諭,仍著袁世凱兼督辦電政大臣。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十三日,袁世凱奏會辦電政大臣吳重熹補授倉場侍郎移駐京師,懇請將駐滬電政參贊、商部左參議楊士琦派為駐滬幫辦電政大臣。奉硃批著照所請,並由幫辦大臣派周晉鏞、周萬鵬為總辦兼總董。[3]:63

從上海電政局到電政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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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清廷設郵傳部,將上海電政大臣行轅改成電政公所,設在上海老垃圾橋(今浙江路橋)北堍。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中國電報總局因為房屋翻建而遷至電政公所內辦公。同月,郵傳部奏派楊文駿督辦電政並接收中國電報總局及農部電政案卷,將電政公所和中國電報總局合併改組為電政局,設在上海。郵傳部設在上海的電政局管轄全中國原歸商辦的電報局257處。[2][4][1]:152[5][3]:64光緒三十三年六月,郵傳部尚書陳璧奏設五司,其中之一為電政司,掌管全國電政(即電報工作)。[3]:69光緒三十三年十一月初八日,郵傳部奏派汪嘉棠充上海電政局會辦。十一月二十三日,郵傳部扎督辦電政局頒發暫行章程二十六條飭令遵照辦理。[3]:64十二月初九日,郵傳部片奏派汪嘉棠督辦電政事宜,又派周萬鵬為襄辦。[3]:65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郵傳部上海電政局將原中國電報總局發行的全部商股折價收回,將全中國原歸商辦的電報局全部收歸國有,改成官款官辦。[2][4]光緒三十四年四月,郵傳部派郎中龍建章充電政司司長。宣統元年(1909年)二月,郵傳部片奏裁上海電政局督辦、檢查員、襄辦三缺,酌留周萬鵬試署總辦。嗣後各省官電歸郵傳部。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二十四日,郵傳部奏請將上海電政局移至北京改為電政總局,由郵傳部就近督飭辦理,設局長一員,派周萬鵬充任;上海電政局改稱上海電報分局,派唐元湛充總辦;原有附設之洋報核算處、電報物料處、電報學堂仍留上海派員辦理,歸電政總局管轄。但是,上海電政局未及遷往北京,辛亥革命即爆發。[3]:69

宣統三年(1911年)九月初五,上海電政局更名為郵傳部電政總局,遷至上海松江路1號(今四川中路延安東路的東側)。

中華民國成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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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元年(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交通部遷往北京,成為北京臨時政府交通部,接收清朝郵傳部。[2][4]民國元年五月,交通部令將從前電政局所辦各事暫行歸併電政司,司長兼領前電政局局長之職權,從而裁撤了上海的電政局,中國各地的電報局改歸交通部電政司直接管轄。[2][4]自此,交通部電政司司長均兼任電政總局局長,直至1928年裁撤。[3]:70

歷任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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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滬電報總局
中國電報總局
  • 盛宣懷(1884年—1895年,總辦)
  • 盛宣懷(1895年—1903年,督辦)
  • 吳重熹(1903年—1906年,駐滬會辦電政大臣)[3]:63
  • 楊士琦(1906年—1906年,駐滬幫辦電政大臣)[3]:63
  • 楊士琦(1906年—1907年,農工商部左丞暫行經理)[3]:63
電政局
  • 汪嘉棠(1907年—1907年,會辦)[3]:64
  • 汪嘉棠(1907年—1909年,督辦電政事宜)[3]:64
  • 周萬鵬(1909年—1911年,試署總辦)
電政總局
  • 周萬鵬(1911年—1912年,局長)

附:1912年至1928年間的交通部電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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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元年(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時,交通部分設四司,電政司司長為王蘊登。同年四月,政府北遷為北京臨時政府,接收清朝郵傳部改組交通部,郵傳部電政司暫隸於電郵航政股,旋即設立電政司,派榮永青任司長。[3]:70

民國元年(1912年)五月,北京臨時政府交通部令將從前電政局所辦各事暫行歸併電政司,司長兼領前電政局局長之職權後,交通部電政司司長均兼任電政總局局長。同年七月,交通部公佈各廳司分科暫行章程,仍設電政司。[3]:70民國二年(1913年)十二月,大總統令公佈修正各部官制,交通部內改設兩局:路政局、郵傳局,電報電話等事項歸郵傳局掌理,龍建章任郵傳局局長。[3]:71民國三年(1914年)七月,大總統令修正交通部官制,改設六司,電報電話等事項歸其中的郵傳司掌理,司長為周萬鵬。民國五年(1916年)八月,交通部令,將以郵傳司司長兼充電政督辦的職權作了規定。同月,交通總長許世英呈請廢止現行官制,恢復民國元年舊制,仍設電政司。[3]:74歷任南京臨時政府、北京政府交通部電政司司長為:

  • 王蘊登(1912年—1912年4月,交通部電政司司長)
  • 榮永青(1912年5月11日—1912年12月30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0[6]
  • 龍建章(1912年12月—1913年12月,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1
  • 龍建章(1913年12月—1914年7月,交通部郵傳局局長)[3]:71
  • 周萬鵬(1914年7月20日—1916年9月13日,交通部郵傳司司長)[3]:74[6]
  • 蔣尊褘(1916年10月14日—1917年7月22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6[6]
  • 周家義(1917年7月22日—1918年4月26日,署理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6[6]
  • 周家義(1918年4月26日—1919年6月24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6]
  • 蔣尊褘(1919年1月30日—1919年6月24日,署理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6[6]
  • 蔣尊褘(1919年6月24日—1922年5月13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6[6][7]
  • 祝書元(1922年5月13日—6月,兼署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7
  • 徐中哲(1922年6月7日—7月20日,署理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7[6]
  • 吳佩潢(1922年7月20日—1923年1月,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7[6]
  • 祝書元(1923年1月30日—1924年11月5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7[6]
  • 周亮才(1924年11月5日—11月29日,兼署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8[6]
  • 蔣尊褘(1924年11月29日—1928年3月6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3]:78[6]
  • 張宣(1928年3月6日—1928年6月3日,交通部電政司司長)[6]

附:1927年至1928年間的電政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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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6年(1927年)6月,武漢國民政府交通部在上海麥根路(今淮安路)27號設電政總局,指揮中國國民黨統治區的電政。民國17年(1928年)8月,全國交通會議上提出,交通部電政司與電政總局機構重複,而且電政總局的組織和權限都超過了交通部電政司,建議將上海的電政總局裁撤,其職能歸入交通部電政司。該建議被交通部接受,上海的電政總局被裁撤。[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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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韓晶. 晚清中国电报局研究. 上海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2010.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上海邮电志 第一篇机构 第三章近代电信机构 第七节 中央驻沪电信机构,上海通,于2016-09-30查阅.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1).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交通、鐵道部交通史編纂委員會編輯. 交通史电政编(1-3册). 1936年. 
  4. ^ 4.0 4.1 4.2 4.3 王榮華 主編,上海大辭典(上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上海電政局」條
  5. ^ 蘇全有,1906年袁世凱奏辭八項兼差問題考訂,江漢論壇2009(12):89-94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劉壽林. 民国职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7. ^ 《交通史電政編》第76頁作十一年(1922年)五月派祝書元兼充。《民國職官年表》第52頁作1921年5月13日蔣尊褘免,祝書元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