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警察局

芝加哥警察局(英語: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簡稱CPD),是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的重要執法機構,受到芝加哥市長的管轄。它是美國中西部地區最大,全國第二大的警察局,僅次於紐約市警察局。該局共有超過13,400位正式警官以及超過1,800位其他僱員。成立於1837年的芝加哥警察局同時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現代警察部門之一。

芝加哥警察局
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芝加哥警察局臂章
芝加哥警察局印章
芝加哥警察局徽章
簡稱CPD
格言We Serve and Protect
服務與保護
成立時間1835年12月20日,​188年前​(1835-12-20
國家/地區 美國
司法管轄權芝加哥市
性質
駐地/總部3510 South Michigan Avenue
Chicago
管理機構芝加哥市政廳
領導
警長Jody P. Weis
人員裝備
年度預算$1.7億美元(2020)
職員數13,086 (2020)
警官12,138 (2020)
文職人員948 (2020)
6
  • 巡警處
  • 警探處
  • 有組織犯罪處
  • 組織發展處
  • 技術服務處
  • 內務處
25
其他信息
轄區面積237 sq mi (606.2 km²)
轄區人口2,853,114(2008年估計)
網站官方網站
芝加哥警察局的管轄範圍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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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年,早於庫科縣的成立,當時的芝加哥歸屬皮奧里亞縣管轄。阿奇博爾德·克里伯恩(Archibald Clybourn)被任命為該地區的警員,管轄從杜佩奇河到密歇根湖間的區域。克里伯恩後來成為芝加哥市的重要人物,克里伯恩大道(Clybourn Avenue)就是以其命名的。[1]當1837年芝加哥鎮被合併為市後,根據法律條款,需要選舉出一名高級警員(High Constable)。接着高級警員將有權為6個城區各指派一位普通警員(Common Constable)。1855年,新選出的市議會通過條例,正式建立芝加哥市警察局。芝加哥被劃分為3個轄區,每個轄區都設有一家分局。1860年,警探隊伍成立,負責調查和解決犯罪。

1861年,伊利諾伊州議會通過法律,成立獨立於芝加哥市市長的執行機構——警局委員會。市長因此被有效地剝奪了對警局的控制權。警局的領導權被委任給三名警察局長,局長任命警長(總警監)。

1875年,伊利諾伊州議會發現警察局長無力控制芝加哥警察局不斷蔓延的腐敗風氣。於是議會通過議案,將領導權重新交給市長。市長可以在市議會的建議和認可下任命一位局長。

儘管在政策和實踐上都強調集中,但各轄區的警監們都相對獨立於總部,他們的職位都是該區的政客們幫助得來的。

想加入警局,政治關係很重要,在1895年之前,加入警局幾乎沒有什麼正式要求。1856年,警局招募了許多在國外出生的新警員,特別是經驗尚淺,但會說英語的愛爾蘭移民。1872年,該局僱傭了第一名黑人警員,但是黑人在執勤時只能穿便衣,而且大多是在黑人社區巡邏。1885年,女性被招募來充當看守,負責看管女囚犯。正式的「女警官」直到1913年才出現,負責處理婦女和兒童問題。1895年,芝加哥市採用公務員選拔機制,筆試成為僱傭和提升的前提。招募新警員的標準提升了,但是還是受到政治影響。[2]

參與案件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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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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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警局使用的警車

局長在常務副局長的協助下領導芝加哥警察局。警察局下設6個部門,各由一名分局局長領導。

目前常務副局長是Alfonsa Wysinger。

截至2013年7月,該部門的六個部門分別是:

  • 巡警分局(Bureau of Patrol)
    • 分局局長:Wayne Gulliford
  • 警探分局(Bureau of Detectives)
    • 分局局長:John J. Escalante
  • 有組織犯罪分局(Bureau of Organized Crime)
    • 分局局長:Nicholas Roti
  • 內務分局(Bureau of Internal Affairs)
    • 分局局長:Juan Rivera
  • 行政管理分局(Bureau of Administration)
    • 分局局長:Eugene Williams
  • 組織發展分局(Bureau of 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
    • 分局局長:Debra Kirby

全市共分為25個巡邏區,5個警探區。每區任命一名警監(Commander),負責該區。自警監以上稱為高級警察,胸前佩戴金星。

警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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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銜 標誌 註釋
總警監、局長(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1人,芝加哥警察局最高長官
第一副總警監、第一副局長(First Deputy Superintendent)
 
1人,全面負責協助局長
分局總警監、分局局長(Chief)
 
6人,管理分局
分局副總警監、分局副局長(Deputy Chief)
 
警監(Commander)
 
高級警督(Captain)
 
警督(Lieutenant)
 
警司(Sergeant)
 
資深警探
外勤訓練官(Field Training Officer)
 
外勤訓練官的標誌為一條V道加一條橫道,中間著名「FTO」,但也不被視為有警銜的警官。
警探(Assigned Detective)
 
芝加哥警探不被視為有警銜的警官,而是根據其所在部門分類,例如:暴力案件、搶劫、幫派、販毒等(除非他們有警司或以上警銜)
警員(Police Officer)
 
警員是最低一級的警官,他們負責巡邏和處理應急事務。

警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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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警局的警察在警用摩托車旁等待2007年芝加哥馬拉松賽起跑

按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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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性:76%
  • 女性:24%

按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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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人:54%
  • 非裔美國人/黑人:26%
  • 拉美裔:18%
  • 其他:2%[3]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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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警局的警員起薪為$43,104,在一年後漲到$55,723,18個月後則為$58,896。如果提升到特殊崗位或領導崗位,基本工資還會隨着上漲。除了薪水以外,還有每年$2,920的工作獎金以及$1,800的制服津貼。[4]

因公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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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來,共有500名警官因公殉職。[5]

死因 人數 類型 死因
意外 2 飛機事故 2
動物相關 2 遭襲 9
汽車事故 17 炸彈 5
溺水 1 職業病 2
爆炸 1 摔傷 4
火災 1 中槍 369
意外槍傷 15 心臟病 10
摩托車事故 17 捅傷 3
被電車撞傷 1 被火車撞傷 7
被車輛撞傷 11 訓練事故 1
追擊嫌犯 13 車輛襲擊 7

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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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urke, Edward M.and O'Gorman, Thomas J. 巡逻结束:1853-2006年,芝加哥警局因公殉职人员(End of Watch: Chicago Police Killed in the Line of Duty, 1853–2006). Chicago's Books Press. 2006. ISBN 978-0978866334 (英語). 
  • Bingham, Dennis and Schultz, Russell A. 光荣传统:芝加哥警局绘图史(A Proud Tradition: A Pictorial History of the 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芝加哥警察局(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2005 (英語).  ASIN B000W060OS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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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istory of the Chicago Police: From the Settlement of the Community to the Present Time, Under Authority of the Mayor and Superintendent of the Force. John Joseph Flinn and John Elbert Wilkie. Publish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Police book fund, 1887
  2. ^ Police. Encyclopedia of Chicago. [2007-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2-08). 
  3. ^ 2007 Annual Report A Year In Review (PDF).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1-07-25). 
  4. ^ A Career with a Future. 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2007-04-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4-30). 
  5. ^ 因公殉职警察一览. [2009-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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