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輔辰(1798年—1866年),譜名安軫星北琴塢[1]貴州貴築(今貴陽)人,籍貫湖南醴陵[2]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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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年(1822年)中壬午科貴州鄉試舉人道光十五年(1835年)登乙未科進士,授吏部主事道光三十年(1850年)升驗封司員外郎,不久遷考功司郎中。輔辰為人剛毅,持正不阿,屢忤尚書恩桂,又因知州易某貪瀆之事,而與吏部侍郎張芾爭執,並且再三表達抗議。同官或目之曰「硬黃」,便將這兩字刻在石碑上送給他[3]咸豐初年(1851年)於貴築辦團練咸豐九年(1859年)調直隸前線防務要員。同治五年(1866年)任陝西鳳邠鹽法道道員,積極推廣營田,並發給耕牛、籽種、農具等,寓兵於農。著有《營田輯要》三卷[4]。有子黃彭年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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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株洲市 - 黄氏宗亲网.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7). 
  2. ^ 黄辅辰、黄彭年世家_庞思纯_新浪博客.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10). 
  3. ^ ·徐珂,《清稗類鈔》(正直類):「貴築黃觀察輔辰官吏部考功郎時,遇事侃侃,持正不阿,屢忤尚書恩桂,又與張侍郎爭易州牧貪墨事,抗議再三。同官或目之曰「硬黃」,鐫二字於石以贈之。」
  4.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434):「陝西自回亂,地多荒蕪,巡撫劉蓉議興營田。輔辰書陳方略,採官私書為營田輯要三卷,大旨在用民而不用兵,與民興利,不與民牟利,蓉疏薦之。五年,授陝西鳳邠鹽法道,任以西安、同州、鳳翔、延安、乾州、邠州、鄜州七屬營田事。輔辰建議謂:「關中土曠人少,非招徠客民,事末由濟。然耕牛、耔種、農具、棚舍,官不能給,民不樂趨也。莫若即以地畀之,薄收其租,畝二斗為差,六年後給券,使世其業。慮田無限制,賦無定則,吏得以意高下為民患,當先正經界,略如古井田法,量地百畝為區,編列次第,書賦額於券,視土肥瘠別等則上下授之。凡領墾者以先後為次,十區為甲,十甲為裏,置長焉。里長總十甲租課,歲輸之官,凡移徙更替事皆責之。別授田六畝,俾食其入,為庶人在官者之祿,而官總其成。」令下,民皆便之。復定考課舉劾法,策奉行不力者。期年,凡墾田十八萬餘畝。時軍事急,賴所入租麥以餉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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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3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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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 徐珂,《清稗類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