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法輪功/檔案5

由Wainshandle在話題我想要添加以下條目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5 年前

各位,不要吵了。— hvl 舉手說話 2007年5月9日 (三) 21:10 (UTC)

慢慢玩嘛,來一個刪一個,碰到來很久的朋友就Ban了它。— hvl 舉手說話 2007年5月10日 (四) 19:02 (UTC)

請問各位,這個討論頁存在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跟編撰主體有關的話題要刪除。刪除的理由都是跟維基百科無關,是不是太牽強了些。60.237.44.155 2007年5月12日 (六) 01:09 (UTC)caman

這個討論頁比較特殊,因為容易發生吵架,因此清靜一下。
hvl 大概在 2007/5月/12/ | 02:14發佈本評論 [ 舉手說話]
為什麼有很多頁面可以參考,比如Wikipedia:中立的觀點Wikipedia:禮儀Wikipedia:討論頁指導方針等等,在頁面上面有詳細的列出。絕大部分的刪除理由在於其違反了中立觀點提供單方面無意義的內容(這些內容可以在存盤記錄中查閱到),而且是刻意的重複行為。這個討論頁現在需要大家冷靜下來。正如 NPOV 所說的要有「為敵人寫文章」的基本立場,不能僅僅認為自己才是「政治上正確」的,更不能「對別人進行死亡威脅」的人身攻擊。 ——南靖男 2007年5月12日 (六) 04:19 (UTC)

無用連接粘得太多啦,不要把什麼明慧網大紀元全粘過來,你看其他人什麼時候粘過宣傳共產黨的連接嗎Wikikiki 2007年5月21日 (一) 17:19 (UTC)

不要再吵了!Wikikiki 2007年5月21日 (一) 17:19 (UTC)

個人認為,法輪功的媒體反映不一定是好的,也並沒有任何國家、媒體真正的公佈、贊成法輪功。法輪功作為一個氣功也沒能得到任何科學家的科學依據。如果需要增加,這邊的負面性是很大的。作為一個百科全書,法輪功條目個人認為還是偏袒法輪功的,並沒有將「科學」「媒體」寫的細緻。對於生病看病這個也是模稜兩可,模模糊糊。從歷史來看,第一稿對法輪功完全是指正錯誤的,而後續的更改變的越來越偏袒法輪功。
(以上評論)hvl 大概在 2007年/5月/22日 00:43發佈本評論 [ 舉手說話]

hvl您好: 您在最後面說後來的條目更改越來越偏向"法輪功",我提出我個人想法. 我是一個有在修煉法輪功的人,幫哪邊講話那是個人的事情,然在維基百科這我當然要遵守這個規矩.

  1. 第一 所謂的公正性我想在持不同立場上會有爭議.
  2. 第二 消息來源是證據來源,然消息來源的立場在哪就牽涉到第一點.
  3. 第三 中國大陸自中國共產黨統治以來"媒體"一直是受過濾的,且不只"中國共產黨"這樣,在一個共產制度的國家都是這樣

我的觀察,一直以來,法輪功在維基的條目,大部分在法輪功創始者李洪志先生所講的內容,中國執政黨對法輪功的態度爭議. 這無非最少有兩方面人,一個是法輪功學員身分以及聽看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看法為證據,或依據來表達立場的人. 我是想要說,公正性偏向本身就不是不好的法輪功會有大問題?舉例子說,法律的健全是社會的安全,那法律的公正性是不是保護好人為基礎? 我也想在說一次,對與錯每個人認知有差異,公正性也隨着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同.且我認為基點應為道德. 法輪功從西元1992到今年2007年,十五年.而所聽聞的法輪功倆個來源自,中國政府的宣傳以及學法輪功本身的人. 癥結點就在法輪功學員想澄清中國執政黨的宣傳,而受中國政府宣傳影響的人來對法輪功發表不是自己所發現地真相意見. 回歸公正性,法輪功根本是在講"真""善""忍,是沒有問題的.條目會有人感到偏向法輪功,是在有人認為法輪功學員都只替自己說話 而他們已經在告訴人實際情況,能在說別人說的自己的不是?那公正性在沒有很多的或多方的證明就不能成立?是否可依某程度的一方面來漸漸證明? 我覺得,維護條目的辛勞朋友,您辛苦了. YuYu 2007年5月29日 (二) 08:38 (UTC)

為何刪掉?

我自認為我在5月19日發表的評論(下文)並沒有違反維基討論的原則,不知道為什麼被刪掉?

原文: 「我覺得在評價法輪功的性質以及描述事件時先引用中國大陸或官方的評價,再引用法輪功的評價的做法有失中立。 - :例子1: (「教義」段落中) - :"中國政府聲稱有法輪功修煉者在修煉法輪功一段時間後會「剖腹」以查看是否有「法輪」存在。但法輪功組織否認這些自殺者為法輪功成員,原因是法輪功禁止殺生。" - :例子2:(「邪教」段落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分官員、學術界和宗教人士認為法輪功盜用了佛教部分教義,並存在教主崇拜、精神控制、誘使自殺、誤導人不珍惜生命等邪教特徵,因此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並依法予以取締;然法輪功系列書籍並無政客所形容之涵義,學習法輪功之人在單位、在親人、在與人相處中的情況不少數都被列位模範人物。」 - :例子3:(「斂財說」段落中) - :「但北京政府認為李洪志本人涉嫌利用法輪功進行斂財,且在練功地點放置「功德箱」,引導他人「行善」。但法輪功組織一直否認這一點。」 - - - :這給人一種在幫助法輪功反駁中國大陸或官方觀點的感覺,而且沒有引入第三方評價,使人覺得是站在法輪功的立場評價。 - :建議不要使用這種轉折式的句法,而改用……的觀點是……;……的觀點是……的平行論述。另外在評價法輪功的性質和政治傾向時引用法輪功內部人士的觀點,而且置於主要地位,很是不妥。按從客觀到主觀的順序,評價一個事件或人物時應該優先引用中立的第三方評價,然後再引用反對者和支持者的觀點,最後才是自我的評價,不是嗎?Snorri 2007年5月19日 (六) 12:53 (UTC)

- 「法輪功與媒體」這個條目並沒有介紹媒體對法輪功的報道,也沒有介紹法輪功與其他媒體的關係,而只介紹了法輪功通過自發建立媒體而進行的宣傳活動。建議改為「法輪功的宣傳活動「比較好。Snorri 2007年5月19日 (六) 14:43 (UTC)

Snorri 2007年6月4日 (一) 14:00 (UTC)


這些如果在討論頁面裏絕對不應該刪掉,我不相信法輪功,可是我支持保留這些討論。—Sysywjel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19:07 (UTC)

編輯戰再起?

有某人突然片面刪除關於法輪功發展歷史中,對法輪功「不利」的部分,且毫無解釋,在下先行恢復,並希望這「某人」出來解釋清楚,被他刪除掉的部分到底是哪裏有問題? Luciferous 2007年6月4日 (一) 14:35 (UTC)

關於外部連結

剛剛修被E某改的外部連結框的時候,發現「正面支持觀點」應該改成「法輪功官方連結」而不是支持觀點,自己當然會支持自己啦...XD

至於E某人貼的網站,並沒有脫離法輪功自己的說法,不需要多此一「連」(主機還是大紀元...),如果連不見經傳的個人網站都要貼上來,維基哪來那麼多空間可以貼?—Mocear 2007年6月6日 (三) 00:39 (UTC)


[Brien 加入 ]建議在連結中加入一些討論法輪功的論壇,上面有大量相關信息。如以反法輪功為主,以有理有據著稱的:草色新雨論壇 http://hardkingdom.com/freshrain/viewforum.php?f=1, 和偏向法輪功的:清心論壇 qxbbs.org

elegance的修改偏袒中國政府之嫌

才發現,elegance把"反面批判觀點"拆分成"中國官方網站的文章"和"反面批判觀點"兩條,外部鏈接就成了 1.法輪功相關網站連結 2.中立觀點 3.中國官方網站的文章. 4.反面批判觀點. 四部分鏈接,一個挺法輪功,兩個批判法輪功,一個中立,這一改動,會偏向中國政府,弱化法輪功.所以誠心請elegance在建一條"正面支持法輪功的文章". 切記,必須不是法輪功官方或其控制的媒體啊!—Anoia 2007年6月6日 (三) 06:47 (UTC)

我不可能會偏袒那種非法流氓組織,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也都不會。你弄錯了。--Elegance 17:35 2007年6月6日 (UTC+8)

老大,我不傻,我知道你在改什麼.是我諷刺的不夠夸張,讓您誤解了.你弄錯了.我換句直接的話: 除了法輪功的網站,有沒有支持法輪功的了,拿出來啊.—Anoia 2007年6月6日 (三) 11:14 (UTC)

氣憤! elegance, 一. 1.你放了兩個支持法輪功"文章",哦,我說錯了,是一個"文章",那個"殷惠敏:法輪常轉 功可敵國"根本就是一張圖片!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images/Falun_Gong_surpasses_evil_regime.jpg (dot)jpg就是圖片,難怪我的鼠標變放大鏡. 2.這圖片雖在epotimes.com.tw 下, 確是 mypage.epochtimes.com.tw , 分明是個人主頁:靜心網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 3.在google里,發表這文章的都是法輪功的網站.這和法輪功官方觀點有何區別? 怎正明蘋果時報發過這文章? 4.有沒有ps過,不得而知 二. "法輪功必再盛放"就是一片博文,google里,只有出處 http://fungchiwood.com/FalunGongflourish.htm 和 "法輪功- Wikipedia"(也就是elegance的修改). 文者馮智活也有其他挺法輪功的文章,為什麼不貼? 我認為,因為那些文章都可以在大紀元,明慧網找到,不符合第三方的條件,是吧, elegance?—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4:01 (UTC)

一.5.圖片有大紀元host,有違此欄第三方的規則.(補充完) 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 里,我已經提出上面的問題了.—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16 (UTC)

  1. ==要求增加內容==

討論就討論吧,反正來源確鑿,完全是事實。如果沒有人有異議的話,我就加上去了。

建議在「性質」中增加其他宗教人士對法論功性質的評價:

法輪功自稱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練大法、「法輪大法是佛家修練法門,不是佛教,佛家功也不是佛教功法」。北京政府則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佛教協會認為法輪功是「一種打着佛法旗號具有民間宗教色彩的附佛外道」,中國佛教學會的一些佛教人士認為法輪功屬於魔道。台灣高僧、台灣玄奘大學的創辦人、台灣善導寺主持了中法師認為:「法輪功」不是佛教,與佛教沒有任何關係。但法輪功卻盜用了一些佛教專有名詞,如「法輪」、「法身」、「圓滿」等,他們將這些有特定意義的佛教名詞,拿去做另外的解釋,歪曲佛教,甚至反過來反對佛教,這是一種極不道德、不尊重他人的行為,也違背了宗教和社會基本準則。[1]2001年新加坡佛教總會聲明法輪功與佛教無關[2]。同年,馬來西亞450個佛教團體要求內政部,不要批准法輪功在馬註冊申請,因為它並非正信宗教,並有顛覆佛教之嫌[3]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08:16 (UTC)


以上言論一看就知道是不了解佛法的人才會說的,屬於不正確認知。法輪功是佛法,但不是宗教,而且跟佛教沒有任何關係,因為佛法並非只有佛教中才有。「法輪」、「法身」、「圓滿」等等也根本不是佛教專有名詞。現今佛教中有一些人,連這些基本常識都不清楚就對法輪功進行誹謗,真是害人害己。--Elegance 17:32 2007年6月6日 (UTC+8)

回應Elegance: 這都是你的個人言論,請問你如何證明「法輪」、「法身」、「圓滿」等等也根本不是佛教專有名詞」?還有什麼叫做「以上言論一看就知道是不了解佛法的人才會說的,屬於不正確認知」?是你一看就知道,還是人人一看就知道?請你拿出證據來,否則你的說法沒有任何意義。你的說法沒有任何來源支持,我增加的內容都是有出處的新聞報道。如果你無法拿出中立的證據說明這些報道是不可靠的,我就可以添上這些內容。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09:43 (UTC)

那麼你如何證明那些名詞是佛教專有名詞?難道你只是從一些誹謗法輪功的新聞上看到,就斷定他們說的是對的?--Elegance 17:53 2007年6月6日 (UTC+8)

怎麼證明,很簡單啊!佛教幾千年前就在講的東西,十幾年內才冒出來的法輪功居然要鳩佔鵲巢,會不會太....(不想講得太難聽,大家自己自由心證吧!) Luciferous 2007年6月6日 (三) 11:31 (UTC)

  • 法身:通常我們把佛身分說為三身。法身佛是指佛的常住不壞身,不生不滅、無量無邊、不修不習、畢竟清淨,所以也叫金剛法身。化身佛是指為渡無量眾生脫離苦海,佛所應化的千百億身,所謂「千百億釋迦,各接微塵眾」。報身佛是指清淨圓滿的果報身,功德圓滿、自身受用。三身一體而不可分,是為俱足。《行宗記》一上:五分法身者、戒定慧、從因受名。解脫、解脫知見、從果受號。由慧斷惑、斷惑惑無之處名解脫。出纏破障、返照觀心、名解脫知見。
  • 法輪和圓滿: 在古印度傳說中,主宰天下的轉輪聖王所持用的武器稱為輪寶,有無堅不摧的力量,能夠征服一切。佛教借用來象徵「佛法」,稱為「法輪」,其喻義有三:一是摧破義,二是輾轉義,三是圓滿義。所謂摧破者,因為佛法能摧破眾生的無明煩惱、顛倒邪見,猶如轉輪聖王的輪寶能輾摧山嶽岩石,故喻之為法輪。所謂輾轉者,因佛所說法不停滯於一人一處,猶如車輪輾轉不停,故稱法輪。所謂圓滿者,因佛所說法圓滿無缺,故以法輪喻以圓滿。《大智度論》卷二十五云:「佛轉法輪,一切世間天及人中無礙無遮。」「遇佛法輪,一切煩惱毒皆滅,一切邪見、疑悔、災害皆悉消滅。」

《行宗記》、《大智度論》都有千年的歷史,從中可以看出這些詞彙是佛教基本的詞彙,數百年來一直為佛教專用詞彙。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20:01 (UTC)


錯誤。你說的那些只是佛教的解釋,法輪功中所講的名詞就是法輪功的解釋,和其他宗教無關,不要看到同樣的名詞就用其他宗教的解釋來衡量。

那我問你,是誰先提出這些名詞的?法輪功還是佛教?你說「不要看到同樣的名詞就用其他宗教的解釋來衡量。」也就是說你認為法輪功也是宗教之一了。希望你不要看到名詞就只用自己宗教的解釋來衡量。
又:何謂「錯誤」?難道我舉的例子有錯誤?或者你是說佛教這種解釋是錯誤的。我要說,請你尊重其他宗教,不要隨便說別的宗教的解釋是錯誤的。Snorri 2007年6月7日 (四) 14:47 (UTC)
最先提出這些名詞的佛家功法早已不可考,年代太久遠了。法輪功不是宗教,我的意思是請你不要拿宗教的解釋來衡量。你的錯誤在於以為那些名詞是佛教發明的、用宗教的解釋來衡量法輪功所講的名詞。--Elegance 11:50 2007年6月8日 (UTC+8)

法輪功所說的「法身」,是修煉者在相當高層次中所會產生的,具備和本人一樣的威力,並且「是由法和功構成的」,謂之法身。

法輪功所說的「法輪」,是存在於另空間的實體存在的高級生命體,能常年不停的旋轉、演煉能量,供給修煉者改變本體所需要的能量。法輪是實體存在的物體,根本不是用來象徵佛法的比喻,這在佛教經書中也有記載,現今許多佛教徒認為法輪只是一種象徵,完全是不正確認知。

「圓滿」是指修煉者的修煉結束,功成圓滿,不只佛家講,道家也講。

基本上只要是佛家的修煉功法,都會講到「法身」、「法輪」、「圓滿」這些名詞。請不要以為佛教有千年歷史,就認為它是佛家和佛法的起源,事實上比佛教和釋迦牟尼更早出現的佛家功法都不知有多少了,他們早就在使用這些佛家名詞了。--Elegance 22:08 2007年6月7日 (UTC+8)

回應:對不起,維基百科不接受什麼「比佛教和釋迦牟尼更早出現的佛家功法」這種神話。你知道「佛」這個字是如何來的嗎?你能夠找到比《大智度論》更早的文獻,說明在佛教出現之前就有其他「佛家功法」,寫着「法身」、「法輪」、「圓滿」嗎?你從頭到尾都在發表個人觀感,毫無證據支持。如果你以上所說的「法身」、「法輪」、「圓滿」的「法輪功」定義確有其事,那麼更是印證了法輪功盜用佛教專有名詞的事實,因為

  • 這些名詞是佛教先提出的,佛教的解釋比法輪功早出現千年,並且一直使用。
  • 在法輪功及其他一些近代教派出現之前,這些名詞只有佛教使用,並且在提及時都默認是佛教詞彙。
  • 法輪功聲明自己與佛教毫無關係,同時使用的名詞又與佛教使用的一樣,但對其賦予不同含義,造成混淆。

以上說明,法輪功盜用了佛教專有詞彙。 兩點建議,

  • 第一說話請拿出證據,否則說了等於沒說。
  • 第二不要生造名詞,或者至少要對之作出解釋。什麼叫「佛家的修煉功法」?你知道「佛」這個字是如何來的嗎?法輪功出現以前「佛家」這種提法在中文裏不存在,請對之作出解釋,否則我也可以說世界上還有「超法輪最高法」,「無上屠佛法」,再加進維基來。

Snorri 2007年6月7日 (四) 14:47 (UTC)

「佛」是「佛陀」簡稱,是古印度梵語的音譯,當時也有人譯成「浮圖」,那是一種發音,本身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釋迦牟尼是因為出生在古印度,所以才被古印度人用梵語稱為「佛陀」,如果釋迦牟尼出生在中國,那麼就會被中國人用漢語稱為「覺者」或「神祇」。「比佛教和釋迦牟尼更早出現的佛家功法」,李洪志師父在講法中有提到,而且在佛經中也有記載,你不知道嗎?釋迦牟尼當時曾經說過,在億萬年前的不同時期就已經有許多佛來人世間傳法了。你執意認為佛教已有多久歷史,那麼那些佛的歷史都已經有億萬年了,而佛教只有千年,怎麼跟祂們比?不要認為只有釋迦牟尼講的法是唯一的佛法。佛法的歷史,超乎你的想像。以對佛法歷史的不正確認知、以為那些名詞是佛教的,而指稱他人盜用佛教的東西,你這種言論完全是錯誤的。「佛家」這種說法在法輪功出現之前不存在?請至網絡上搜尋「佛家」二字,看看有多少資料。--Elegance 11:50 2007年6月8日 (UTC+8)

多謝您的提醒,在網絡上查過了,法輪功出現前沒有「佛家」這個名詞。你說的關於佛的稱呼的來歷,正證實了我的觀點。至於佛經說的佛的歷史,是不足為信的,這也是你犯的根本邏輯錯誤。

  • 首先你要分清,考古學歷史學神話宗教有根本的區別。佛經里說的自己的歷史是不可靠的,因為他不是中立的第三方。同樣的,李洪志說的法論功的歷史是不可靠的,因為他不是中立的第三方。我當然知道佛經里說某某佛在什麼時候出現,這在沒有考古文獻證實之前,只能算作神話或傳說。
  • 正如你說,「佛」是「佛陀」簡稱,是古印度梵語的音譯,因此,在這個字出現前,根本就不可能有中文的歷史文獻提到「佛家功法」。因為,「佛」這個字是為了翻譯佛教書籍而創造的,如果有一本中文資料里出現了「佛家功法」四個字,那麼他顯然受到了佛教的影響。佛教也是一門宗教,他也繼承了古印度許多宗教的內涵,但是,在中文裏,「法身」、「法輪」、「圓滿」等詞彙與「佛」字一樣,就是為了翻譯佛教典籍而創造的,是佛教的專有詞彙。

綜上所述,佛法的歷史就是佛教的歷史,「佛法」這個詞,也只能在佛教傳來中國之後出現。

如果你堅持認為『佛家的修煉方法比佛教更早出現』真有其事,可以在教義裏面簡單介紹一下。這在沒有中立可靠的歷史、考古證據證實前,只能看作是法輪功修煉者持有的信念

最後,再次提醒你,說話請拿出可靠、中立的證據,不要再滿是個人觀點了。我注意到你這次進步了一點,會說「佛經里……」「李洪志師父在講法中有提到……」,但很對不起,前者你沒有提供詳細的出處,後者不中立,你說了等於沒說。 Snorri 2007年6月8日 (五) 15:48 (UTC)

你的搜尋方法可能大有問題,否則就是對佛家的基本認識不清,「佛家」一詞早就廣為使用,並非在法輪功出現之後才有。我對於「佛」的說明正好揭示了你的觀點錯誤,並沒有證實你的觀點,只是你沒看懂。古印度梵語的「佛」出現之前,中文當然不可能有對「佛」的翻譯,但是你以為所有的佛都非得出生在古印度嗎?以前有那麼多的佛來人世間傳法,祂們不能出生在中國嗎?如果祂們出生在中國,就不會被稱為佛,而會被稱為「覺者」或其他漢語名詞,祂們傳的法也不叫佛法,而是叫覺者法或其他漢語名詞。我告訴你「佛經中也有記載」,是要讓你看懂,不然你對這些基本認知都沒有,直接說了你也看不懂,而且我說的這件事,只要是了解的人都知道,只有對這些事情缺乏概念的人才會不知道出處。你連釋迦牟尼說的話都不相信,卻還想引用佛教的事情如何如何,可見你只是為了達到其他目的。--Elegance 13:58 2007年6月8日 (UTC+8)

我的話已經說得很明白了,考古學歷史學神話宗教有根本的區別。我不會無故相信釋迦牟尼說的關於佛教自己歷史的話,也不會相信李洪志的話,只相信第一手的歷史資料。你要寫的話就寫在教義里。 Snorri 2007年6月9日 (六) 13:34 (UTC)

釋迦牟尼所說的並不是佛教自己的歷史,而是極為久遠年前的其他佛的歷史,跟佛教完全無關。可見你還是沒弄懂。--Elegance 12:59 2007年6月10日 (UTC+8)

我的話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歷史神話宗教有根本的區別。Snorri 2007年6月12日 (二) 13:52 (UTC)

佛家豆腐吃真兇,Elegance的跳針認知大概以為釋迦牟尼說「以前有佛」就等於「後來人只要嚆小自己是佛就是佛」。

過去有豬,未來有豬,所以某人是豬,全矣?Mocear 2007年6月8日 (五) 08:32 (UTC)

那麼是不是要比照辦理,對法輪功「新聞」指出那些新聞的認知是錯誤的、誤導大眾的?

這個工作顯然比前者更輕鬆。(百冷修螺整組丟上去就搞定了)

維基是這麼編的?—Mocear 2007年6月8日 (五) 08:32 (UTC)

先不提法輪功一直拿不出的證據,光從邏輯上來看:佛教講佛法,法輪功自稱也講佛法,兩個都講佛法的「組織」,卻有一邊自稱跟另一邊「毫無關係」?這是哪門子的邏輯?Elegance的表現已經透露出極度露骨之「抹除一切法輪功反面說法」的不客觀態度,強烈支持增加此條內容! 路西法 2007年6月7日 (四) 15:18 (UTC)

請求增加此文章 http://www.boxun.com/hero/luogan/40_1.shtml, 將其放入中立評價。其中的「對法輪功的批判,我相信宗教與宗教,氣功與氣功之間的同範疇事物辯論,而不相信科普理論與之進行的不同範疇事物辯論,因為辯論起來不會有什麼結果。以無神論者的觀點認識李洪志先生的《法輪大法》,那就是迷信和邪說,還有什麼辯論必要?反之也是這樣,以法輪功人的層次,無神論者是「常人」,是佛家講的俗人和 「檻外之人」,沒有共同語言,辯論什麼呢?只有互相勾通了,互相理解了之後才辯論的可能,否則就還是攻擊和詆貶。」或許對這裏的評論有借鑑意義吧。Snorri朋友要求增加宗教人士的評價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如Anoia朋友所建議一樣,在考慮宗教的獨立性問題之後更為妥當吧;而且對同一事物總是正反兩反面的評價,只拿出不利的評價恐怕有失公允。按照我的理解,現在大家似乎對法輪功在中國的遭遇都沒有什麼異議,而是集中在法輪功的性質上。如對法輪功和佛教關係的分析真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既然這裏是維基我們就沒必要為到底是什麼而爭來辯去的吧,因為大家的觀點一旦形成了,恐怕都是很難改變的。既然這樣,我們可不可以求同存異呢,對於法輪功在中國的不公正待遇我們可以focus一下,對於對法輪功認識的部分還是正反觀點都介紹,大家看怎麼樣?個人的一點建議僅供參考,謝謝大家的反饋異國風 2007年6月9日 (六) 01:35 (UTC)

法輪功在中國的不公正待遇也值得商榷,有一個很大的疑問是法輪功宣揚的不公正待遇往往有極端的誇大嫌疑,我只能根據我現有的知識儘量客觀的推論,希望了解的人能夠證明。
來到維基百科為了是找到客觀的真實的知識與智慧,不是為了宣揚教義,是以真實公正的資料,引導希望了解者產生正確的認識。對堅定的既有觀點者來說,一旦形成,恐怕都是很難改變的,但是對還未形成觀念者,意義就很大了。
我是希望了解法輪功,可是他官方除了滿腔的怨氣咒罵(卻很難讓人不懷疑其真實性)例子:http://chinese.faluninfo.net/fdi/gb/index.htm的几乎任何文字,之外就是假大空的套话,我根本在此网站上找不出任何布道宣道的说辞(不要说下载,一个以传道为目的的网站竟然很难看到所传之道),更别谈所谓的了解法轮功。 而法輪功對共產黨又了解幾何,除了咒罵之外。

樓上的朋友說的很好,個人十分贊同維基應以真實公正的資料為依據,而且看得出來朋友不是在輕率的下結論而是真正經過理性思考的判斷,很感謝朋友的幫助與耐心,這樣大家平心靜氣的討論更有益於我們的思辨以及條目的改進。朋友提到的那個網站主要是提供法輪功及其學員在大陸遭遇的消息,如果想要了解一些法輪功的書籍著作可以登錄http://www.minghui.org/book/ 查閱,如果是大陸用戶下載請注意安全。很抱歉網站的消息會讓你感覺到怨氣和咒罵,不過很肯定地說謾罵是決不會出現在法輪功的網站當中的,因為這不符合「真,善,忍」的要求,如果發現的話敬請協助指出。至於說怨氣,我個人理解的是假如說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然後想說明想解釋的時候,可能就會有人說你「憤憤不平」或「怨聲載道」,即使你真是只是想證明自己的清白;當然不是想開脫什麼,只是現在很多朋友都有誤解覺得法輪功想對那個政黨怎樣怎樣,實際上可能某些學員個人是有看法的,但是法輪功是要求修身養性的,其功理功法是沒有任何與人樹敵的教義的;反倒是那個政黨在說我們是與民為敵,與社會為敵。就像朋友所說的,這樣做對未形成觀點者會產生極大的影響,而這就是對一種精神信仰自由的極大不公正。就像該政黨在最初禁止法輪功時沒有經過任何的司法手段就已經將其「定性」為「邪教」,而如果有人出來辯護「罪名」就是「傳播邪教」,而且整個的媒體都為其所控根本就容不得異議,所以法輪功學員就不得不出來解釋,但是這個解釋可不是說要大家都要信法輪功,而是說那個政黨出於某種目的曲解了法輪功。當然了,是不是曲解如果僅僅由法輪功學員說明可能也有失公允,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大家對照着法輪功教義的要求來看看這些人是怎樣做的,是不是由於其教義而使人如何如何,可是問題是連書籍也是被禁止的,所有關於法輪功的理解都是該政黨的解釋。所以對不了解的人來說,法輪功就是如該黨所描述的一般,而法輪功的辯護對其而言很可能就是「假大空」或者說有宣傳其教義之嫌,感覺法輪功似乎容不得異己,但實際上真的不是這樣。我們在這裏解釋也不是說要大家都來信法輪功,每個人有自己的信仰都是沒有問題的,對法輪功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很正常的,而是想讓各位朋友知道真實的法輪功是如何要求的。至於說法輪功學員的一些遭遇是否被誇大,從我的角度我是相信不會的,因為按照功法的要求我們是不可以說謊的。當然僅僅從法輪功學員角度的解釋很難讓人信服,也許有一個方法可以證明比如說網站上通常都有一些有名有姓受迫害的學員名單,如果想看看是否屬實那就真的調查一下,但出於安全的原因強烈不推薦尚在大陸的朋友作這件事。另外一些其他國家的媒體如cnn,times網站上面都有關於法輪功的專題,上面也有關於法輪功在中國所受遭遇的報道,或許會更讓人信服吧。再一次感謝朋友的意見異國風 2007年6月10日 (日) 02:17 (UTC)

再說一句,我要求增加的內容是宗教人士對法輪功性質的評價,而不是對法輪功性質的評價。我要求增加的都是報道過的新聞,來源確實。Elegance討論其中某些說法的正確性,與來源的真實性無關。如果沒有人對此有異議的話,我就申請解除頁面保護,增加此條內容。 Snorri 2007年6月7日 (四) 15:09 (UTC)

你若要在條目中增加那些新聞,我也可以加上說明,指出那些新聞的認知是錯誤的、誤導大眾的。--Elegance 11:50 2007年6月8日 (UTC+8)

如果你沒有可靠而且中立的來源來證實「那些新聞的認知是錯誤的、誤導大眾的。」,你就不能加上,因為這是你的個人觀點。我相信你也很清楚維基的準則,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便添加自己的說明的話,維基早就不是維基了。 Snorri 2007年6月8日 (五) 15:48 (UTC)

你講的東西也是基於佛教經典才有的,對於佛教經典裏面有提到的,而你引用的新聞又和佛教經典的記載相違背,這種新聞就是錯誤的,不符合「正確且無爭議」。--Elegance 13:58 2007年6月8日 (UTC+8)

原來你已經忘了我引用的是什麼新聞了。在你暈頭轉向開罵之前先跟你說一句,崇拜者和非崇拜者之間的區別就是,前者會不理性地相信某一些經典,後者相信理性和證據。維基需要的是後者。

跟你辯論下去會是什麼狀況我已經知道,我跟太多的某種人打過交道。維基在編輯有可能涉及盲信、狂熱和原教旨教徒的條目時應該改變規則,建立類似「陪審團制度」的制度,邀請中立的人士來編寫。編寫者的中立性是很重要的。

Snorri 2007年6月9日 (六) 13:50 (UTC)

是你忘了自己引用了什麼新聞吧?我也告訴你,你所謂的「非崇拜者」,常常會因為自己是局外人,所以弄不清楚佛法的真正起源和歷史,並且被錯誤新聞誤導而不自知,從而犯下誹謗他人還自以為對的錯誤。--Elegance 12:59 2007年6月10日 (UTC+8)

我再提醒你一次,維基注重的是資料的來源可靠,而不是本身的正確性。上面我和你的爭論結果無論如何,都與這些新聞的來源可靠性無關。你最好看看這一段:

Wikipedia:可供查證

「維基百科只會發佈可供查證的、而且非原創研究的材料。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文章的關鍵之一,就是要謹記百科全書應該只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維基百科的目標是成為一部完整而可靠的百科全書,所以編輯者應該引述可靠來源,編輯的內容才可以讓讀者和其他編輯者進行查證、驗證。

要特別注意這裏所說的「查證」的定義。舉例而言,並不是說編輯者應該要去調查或研究《紐約時報》的內容是否屬實。事實上,編輯者不應該去做這一類的研究,因為原創研究是不可以寫進維基百科的。文章應該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來源報導、出版過的材料,不管個別編輯者認為該材料是否真實。這跟一般的直覺極為不同,維基百科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性。因此,編輯者務必要倚仗好的來源。」

我說的「你已經忘了我引用的是什麼新聞了」,是指你說的「你引用的新聞又和佛教經典的記載相違背」。我的資料來自於網上發佈的新聞,至於了中法師的觀點正確與否,不是由我來判斷,也不是由你,因為「文章應該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來源報導、出版過的材料,不管個別編輯者認為該材料是否真實

Snorri 2007年6月12日 (二) 13:52 (UTC)

難道你以為只要你引用的新聞有來源出處,就可以任意編入條目嗎?如果是這樣,我也可以在條目中的每一處都加入引用自大紀元報導中的某人的觀點認為如何如何。--Elegance 15:32 2007年6月13日 (UTC+8)

請看清楚:「文章應該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來源報導、出版過的材料」你當然可以引用大紀元報導,只不過首先大家要來討論一下這個報道的出處是否可靠,就像我們現在做的一樣。Snorri 2007年6月13日 (三) 09:20 (UTC)

大紀元的報導就是出自於大紀元,無須討論出處是否可靠。我可沒有在跟你討論你那些東西的出處是否可靠,無論出處怎麼樣,錯誤的東西被指出後就不能編入條目誤導大眾。我就是在指出你拿出的東西的錯誤。--Elegance 21:40 2007年6月14日 (UTC+8)

看來你對維基的理念不了解,請再看一次:Wikipedia:可供查證

正確與錯誤不是你我說了算的,如果你覺得這種理念不適合你,你可以參加別的百科全書計劃,但不是維基。

Snorri 2007年6月14日 (四) 14:15 (UTC)

我說你那些東西錯誤,是因為從佛經內容就可以知道那些東西的錯誤所在,這樣就算。--Elegance 15:00 2007年6月15日 (UTC+8)

Elegance要不要說說看是哪一部佛經?不要真只有「你說了算」。 (我還想問另一點,為什麼這邊的對話沒有接在這一段的最後面?!) 路西法 2007年6月16日 (六) 14:09 (UTC)

現在放在最後面了。Snorri 2007年6月19日 (二) 15:55 (UTC)

我現在對Elegance的表現已經無話可說了。我再次建議:維基在編輯有可能涉及盲信、狂熱和原教旨教徒的條目時應該改變規則,建立類似「陪審團制度」的制度,邀請中立理性的人士來編寫。中立的編寫者負責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但他本人不能是條目內容的信徒或對條目內容有偏見。我這樣建議不是因為歧視信徒或帶偏見者,因為信徒或帶偏見者,尤其是前者,是不可能與批評的意見達成共識的,否則信徒將不再成為信徒。象這種平等討論的結果只能是狂熱者堅持到最後,因為比起一般的編輯者,他們對條目內容最為關心。結果是條目編輯往往採納狂熱者的意見。「陪審團制度」當場作出判決,這樣才能解決一般編輯者和狂熱者時間不平等的問題(這是客觀原因造成的,狂熱者會花更多時間在資料的收集以及發言上)。比如說這個條目,每當增加法輪功的負面內容時,都會受到法輪功修煉者的阻撓,只能越來越偏向法輪功。Snorri 2007年6月19日 (二) 15:55 (UTC)

你想編入條目的內容明明是錯誤的,你沒有認清這個事實,反而還認為自己受阻撓。如果你批評的意見是對的,那麼也罷,但是你的批評根本是不正確的,當然會被指正。--Elegance 20:26 2007年6月20日 (UTC+8)

E某人你已經被指正很多次了—Mocear 2007年6月20日 (三) 16:38 (UTC)

1.Mocear說「比如說這個條目,每當增加法輪功的負面內容時,都會受到法輪功修煉者的阻撓,只能越來越偏向法輪功。」 這樣的說法,若是一個偏見者固然會這樣,而誰是偏見者很明顯吧。世界上存在好和壞,是人在學法輪功,要學的人沒有因為他的身分或其他原因而被限制一定不能學。既然這樣,要求增內容"性質"的人,他的編輯是要用來滿足需求的人?還是懷他意的再編輯。

2.法輪功在大陸的傳出,幾年後熱烈學練的人潮;受歡迎的程度致使當權者的妒忌,而引起中國當前政府"中國共產黨"之鎮壓...到現在的世界各地都有人學練(不因為他是華人,而他是在那個地方的)。我想維基的條目就寫這樣一個過程和法輪功講些甚麼這樣就足以了吧。YuYu 2007年6月21日 (四) 05:14 (UTC)

至今我還是看不懂你老兄的文法,請加強普通中文的文法能力。—Mocear 2007年6月21日 (四) 15:44 (UTC)

普通能力文法?抱歉阿,我急於表述。我有在做一些修改,如果還造成您的看不懂,那我在想辦法吧。YuYu 2007年6月22日 (五) 01:35 (UTC)

還是看不太懂,你哪國人?

1.那句「比如說這個條目,每當增加法輪功的負面內容時,都會受到法輪功修煉者的阻撓,只能越來越偏向法輪功。」不是我說的。 至於這個條目,包括美語維基的法輪功條目都有法輪功信徒卯起來亂搞,維基需要的是中立客觀的「敘述」,而不是對這個功的價值判斷,至於什麼因為法輪功好共匪壞所以共匪唬爛不能用的理由更加大有問題。

2.條目要包含什麼是各編輯者決定的。 除非完全無關,不然也沒有什麼必要說什麼是多餘的。

贊同Mocear朋友對維基的認識-不涉及價值判斷,只介紹「中立」敘述。不過「搗亂」這個詞似乎已經隱含了朋友的個人價值判斷了,是麼?現在是有些朋友對編輯後的中立性產生質疑,但是否僅僅增加中國政府方面對法輪功的報道就算中立呢?其實這裏並不是因人廢言,不是說某某黨的報道不能用,而是說歸到哪類的問題。如果歸到中國政府的觀點裏是不違反維基原則的,但如果把大陸的媒體放到中立第三方的觀點實在是不妥吧?就像有朋友指出將法輪功的網頁放在第三方觀點是不合適的一樣。如果阻止這種行為被稱為偏袒的話,那恐怕也是另外一種偏袒吧。不知道這是不是YuYu朋友的意思。感謝Mocear朋友的意見。順便提一句,對朋友的邏輯思維甚為欣賞,贊!異國風 2007年6月23日 (六) 11:51 (UTC)

這個條目的編輯戰原因是信徒(主要是E某人)把所有不利於法輪功的敘述都當成不實抹黑,而把法輪功說的東西都當成聖經。 於是本來兩造併陳的條目(如果有注意的話,這個條目滿滿都是中共說怎樣怎樣、而法輪功說怎樣怎樣)就一直被他弄得偏向法輪功。—Mocear 2007年6月24日 (日) 01:55 (UTC)

只要是不利於法輪功的敘述,都是不實的造謠、抹黑。事實正是如此,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本來就是對的,根本沒有錯。你就是沒認清這一點,才會以為自己是對的,從而不斷對法輪功進行誹謗。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Elegance 16:50 2007年6月24日 (UTC+8)

本來就是對的?根本沒有錯?我還是照慣例問一下:證據呢? 路西法 2007年6月24日 (日) 09:28 (UTC)

異國風你現在知道問題出在誰身上了吧。 就算是打官司,光憑被告自白就判決有罪無罪也是夠愚蠢的行為,寫百科全書可不是寫傳教文宣哪。

這麼說吧:我正式宣告Elegance所寫的都是錯的,因為他本來就是錯的,根本就沒有對過!因此維基百科得註明:Elegance所寫的都是錯的? Elegance的螺輯就是如此。—Mocear 2007年6月24日 (日) 10:17 (UTC)

兩邊的朋友都別激動,冷靜一下,呵呵。由於我本人也是法輪大法的一員,讓我評判或者我說明什麼是公正中立的並不合適。如果不是基於對維基中立性的遵守,坦白的講我個人是絕不願意採用大陸方面(我是大陸的)對法輪功的種種責難誣陷的,更別說認同了,而且正是我個人的經歷才決定了我為什麼堅決的相信法輪功是無辜的。但既然維基是要給第三方看的,那就還是要正面反面的觀點都有,而且這也是遵守法輪功的原則——人走什麼樣的路是自己的選擇,我們不能強迫別人非要認同修習法輪功。所以即使在我看來是謠言誣陷的也是要列在條目裏面。可是問題呢不是這麼簡單,比如說在條目里引用中國政府方面的說法如何如何,同時呢也要介紹法輪功方面的反駁,但往往反駁都是根據法輪功的認識,所以就容易讓人理解是說教,就容易讓人覺得我們容不得別人批評。可是呢這裏面有個複雜的問題,對法輪功的反面評價實際上是有兩方面的,一方是中國政府的基於政治上的原因給與的不實之詞,證據太多了,看看海外主流的報道就知道了。一個簡單的證明在香港和台灣這樣的民主華人社會,為什麼法輪功沒有被禁止沒有被列為邪教,是因為當地的領導人愚蠢麼,認識不清麼,不是吧。是因為在一個法治社會裏什麼都要講證據,你說我是「邪教」你要拿出證據的而不是我要拿出我不是「邪教」的證據,然後我一拿出證據來你再說我「盲信」或「傳播邪教」的。所以在條目里如果要引用中國政府方面不負責任的宣傳(好奇怪為什麼沒有人質疑他們的證據?不是因為某某黨如何所以證據不足信,而是證據本身有問題,為什麼在其他的文明社會沒有類似的證據?可以參見海外媒體的評論。),那就有理由引用法輪功自己的辯駁,這應該是公平的吧。第二個評價基於「科學範疇」的評價,從這個角度講法輪功有許多現有科學無法證明但也無法證偽的命題。但其他世間宗教同樣有近似的命題,不能因為科學無法證實就說是邪教吧?而其他從宗教的認識或信仰理論角度的認識,就很難讓人判斷中立正確與否了,如禪宗在歷史上的一段時間是引起很大爭議的,但數百年過後反倒成為了現在的重要部分。我們平時所學習的理論也是一樣,新的理論總是在突破前人的認識,比如相對論,比如貨幣供給學派,但如果用原有的理論去衡量就很難理解新的理論,如果以此證偽新理論顯然是不公平的。所以說對待大陸基於政治的宣傳當然是完全排斥的,原因在於其理由是非理性的其過程也是非公正的,就像有人突然說你教唆他人自焚,你怎麼還能說要虛心接受他人批評呢,是吧;但對於其他的理性判斷如宗教角度或信仰理論角度,那都是沒有問題的,人類社會是一個多樣化的社會什麼認識都有,只要不違背人類社會公認的基本價值都不能說其是錯誤的,至於信或者不信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這樣放在條目里也沒什麼不對,但是反對將那些在大陸的宗教團體或引自大陸媒體的報道放在中立性目錄當中,也同樣反對僅加入負面的報道,這也是一種不公正吧。所以說Mocear朋友不是說你的認識不對,而是大陸的宣傳是錯誤的而且誤導了許多人,如果你不是因為大陸的宣傳而是本身對法輪功就質疑這不能說是你錯了,而是我們雙方認知不同,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求同存異沒什麼不好的。另外Elegance朋友,如果我們在解釋的時候不是抱着爭辯什麼的心態或更委婉些,效果會不會更好呢?因為這樣很容易被引入不必要的爭論,偏離了問題的實質。當然了各位這都是我個人的認識,不代表法輪功不代表任何人,恰當與否大家自己判斷。還是那句話,希望大家能在維基享受思辨的樂趣。祝快樂的一天。異國風 2007年6月24日 (日) 13:02 (UTC)

好啦,話不用多說了,ele已經徹底偏執了,陷入了無知的狀態。我主觀猜測,ele本來就容不下我們的觀點,所以,建議,就如別人提過的那樣,還是您自己建立個flgwiki去吧。有這樣的一個站,您不僅可以傳播您的狂熱,而且可以把你法輪功中心論發揮到極致,而而且,我們不會去打擾的。但是ele想在維基中文把持相關條目,散發自己的,和法輪功的觀點,那是不會讓你得逞的。祝願法輪功可以讓我和共產黨一起滅亡,祝願ele的wiki站名聲和大紀元一樣什麼什麼!—Anoia 2007年6月24日 (日) 14:04 (UTC)

異國風你不需要拿出那招老花樣把反對法輪功的人打成共匪(中共官方,下同)同路人或者共匪蒙蔽,事實上,我討厭共匪的歷史比法輪功長多了,在法輪功還和共匪走一起收獎狀的時候,我這個台灣人可是已經接受了十幾年的反共教育。(某個法輪功信徒看到我說自己討厭共匪,他馬上宣稱我承認自己是共匪,這種信徒...= =)

真正的事實是,我對法輪功的壞印象都是法輪功給我的,無論是信徒還是網站,其所宣稱的科學以外教義也就罷了,反正就算吹自己是老耶也無法證明,問題是法輪功自己的宣稱裏面所包含「科學所能證明」的部分幾乎通通是錯誤,不管是光年時間論(包括之後什麼「高能物理把光年當時間單位」),還是莫名其妙松果體,以及亂七八糟的蓋天全像攝影,在本站百冷修螺之中都看得到。

這些都不是出自共匪的虎爛,而是法輪功自己的宣傳。

活殺器官也一樣,至今除了法輪功與法輪功支援的組織以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共匪宰了哪個信徒挖器官,反倒是法輪功自己的宣傳中有許多物理上不可能的破綻(例如不打麻醉開刀),以及論理法則的不可能(例如開刀取腦,腦至今無法移植,被挖走的器官清單包括「」更加莫名其妙),共匪講話不見得真實,但法輪功講話就真實了嗎?

從以上的案例來看,沒有。這是我理性做出的結論。

還有,法輪功之所以在多數民主自由國家不被視為邪教,是因為這些國家本來就沒有邪教的標準設置,大衛教派和奧姆真理教在美國日本都是民間公認的邪教,但是政府有將它們定成邪教加以打壓嗎?沒有。

這並非因為它們不是邪教,而是因為該國有落實宗教信仰之自由,法輪功情況亦同。—Mocear 2007年6月24日 (日) 16:31 (UTC)

呵呵,看來Mocear朋友還是很激動啊。不知道你是否誤會了我的意思,你信不信都是你的自由,你相不相信某某黨也是你的自由,也沒有人會因此否定你的意見,這是維基的原則。我是在說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的理由是荒謬的你是在談你為什麼覺得法輪功如何如何,作為對我的回答,我想你應該要說明為什麼某某黨鎮壓的理由是正當的而不是你個人的認識吧。而且我已經說了如果你是基於你自己的認識那沒有問題,都是自己的選擇,而且朋友我沒有說你反對法輪功就是和某某黨為伍,或者受其蒙蔽,這是個邏輯錯誤,條件A推出結論B,不能反向證明B推出A,是吧。可是你不喜歡的並不代表法輪功有問題哦,最根本的是科學不能解釋並不能構成某政黨鎮壓信仰的理由。事實上正是除了大陸政府提供一些聳人聽聞的證據外,其他存在大量法輪功團體的社會並沒有出現類似現象。並不是其他國家都認同法輪功的理論,而是敢於接納不同的信仰只要該信仰不違背社會基本的倫理道德。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朋友舉出的例子恐怕欠推敲吧,那兩個教派可不是什麼民間公認的就自生自滅了,大衛教派甚至和美國的軍警激烈交火了51天,日本也有世界關注的大審判,http://www.ettoday.com/2004/06/14/11183-1644225.htm,这可都是政府的直接镇压啊,而且清注意即使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两国还是坚持司法程序给两个教派的教徒以辩护的机会,最后加以定罪。我想世界界人民对待邪教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坚决取缔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中国政府在利用镇压邪教的名义行信仰迫害之实,不是我说的,是海外主流媒体的认识,请查询CNN,TIME上面的专题报道。而维基是给第三方看的,那就要还清法轮功的原貌,呈请不实的谣言,免得无辜的人受思想毒害,如果你没有受到影响你怎么认识都是你的自由,甚至你还可以坚持认为法轮功是如何如何,我们也不会对你心有不满,因為人有個人認識的自由我們是在反對某團體利用國家機器禁止個體的這種自由,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如果突然間我們把你的維基ID禁了,不讓你發言,然後我們在上面說你如何,這樣不清楚的人都在說你如何如何,你說是否正確?不知我說明白沒有。至於你說的法輪功說話是否真實,我只想舉捷克的特萊西恩施塔特集中營的例子證明想要調查真相的難度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04/02/content_5924928.htm,往往歷史的真相都需要時間的沉澱的,也許不是現在。還是那句話,Mocear朋友,不是在評價你個人對法輪功的看法如何,你的觀點對錯你我都說了不算。作為維基的條目,我們有責任介紹對立的觀點以維護其中立公正原則。另外如果言語有冒犯之處還請原諒。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4日 (日) 23:00 (UTC)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共匪鎮壓合理來着?共匪鎮壓宗教就算大有問題,也不能抹消法輪功內容大有問題,這兩者之間的差異你懂嗎? 要共匪不鎮壓宗教,請找共匪算帳,對台灣人嘴炮一點用處也沒有。

最近荷蘭法輪功才剛出問題,「沒有出現類似現象」可以收回去了,你們大概會說那個不是信徒,因為不遵守真善忍的「教義」,不過若照這個撇清的老猴戲來說,至今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出現在網絡上的信徒是真正的法輪功信徒,明慧網大紀元之類的更是共匪的陰謀,李洪志本人當然也是。

你或許沒發現,大衛教派和奧姆真理教都不是因為宗教而被國家機器輾死,事實上現在兩者都依然有信徒而且沒被政府抓去關,美國日本針對的是做出違法刑法行為的人,而不是針對任何崇拜該教的信徒。—Mocear 2007年6月25日 (一) 01:13 (UTC)


那個荷蘭事件早在幾天前就已經被原報導媒體澄清了,根本和法輪功無關。「最近荷蘭法輪功才剛出問題」?集各種污濁謊言於一身的人就會謅出這種話。--Elegance 14:15 2007年6月25日 (UTC+8)

連法輪功三個字都沒去掉的所謂澄清,也真難為荷蘭媒體應付上門踢館的法輪功信徒。—Mocear 2007年6月25日 (一) 14:55 (UTC)

異國風的邏輯很委婉,首先他說,信不信是你的自由,的自由,自由,由。然後又舊調,共產黨怎麼迫害,怎麼誤導,怎麼怎麼。如果你沒有受到影響你怎麼認識都是你的自由,換句話說,世界上如果有一般人被flg洗腦了,那麼剩下的人必須證明自己沒有受到(gcd)影響才可以在維基修改條目。那Mocear上面所說的對於flg的觀看,能不能證明他是自由的呢?其次,最根本的是科學不能解釋並不能構成某政黨鎮壓信仰的理由,所有人都知道共產黨不是為了維護馬克思的唯物主義才叉叉flg的,請問您聽說過黑吃黑麼?再次,弱勢有理的心態,自比集中營里的猶太人,夠我叉飯三日,這種邏輯還很有理的要求維基百科要還清法輪功的原貌,呈請不實的謠言,免得無辜的人受思想毒害,比ele的只要是不利於法輪功的敘述,都是不實的造謠、抹黑。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本來就是對的,根本沒有錯表達的有過之,無不及,把維基視為還清法輪功的原貌,呈請不實的謠言,免得無辜的人受思想毒害的地方,所以當然,這里應有flg成員來寫。flg成員是自由的,因為選擇flg就體現了他們選擇的自由,而我們不願受到flg的,必須自我證明沒有受到gcd萌蔽(當然,這種證明永遠無效,就像Mocear的留言被異國風置之不理。

你不喜歡的並不代表法輪功有問題哦,對,不看看flg自身怎麼那麼招人厭惡,因為你不喜歡的並不代表法輪功有問題哦。我不喜歡flg是因為我有問題。—Anoia 2007年6月25日 (一) 01:36 (UTC)

呵呵,看來討論越來越激烈了,參雜的話題也越來越多了,引起爭議之處懇請大家先冷靜冷靜。TO ANOIA朋友:第一世界上如果有一般人被flg洗腦了,那麼剩下的人必須證明自己沒有受到(gcd)影響才可以在維基修改條目?沒有這麼說,我已經說了你相不相信某某黨也是你的自由,也沒有人會因此否定你的意見,這是維基的原則。大家都看到了,我沒有要求Mocear朋友或者其他人證明什麼,我也沒有在評價其他人觀點的對錯,拿出自己的理智邏輯評價沒什麼不好,但是否這種判斷和某某黨鎮壓合法性相關?如果代表某某黨當然沒問題,可是既然說着自己思想是獨立的,那麼作為對我的回答,我想你應該要說明為什麼某某黨鎮壓的理由是正當的而不是你個人的認識吧。第二所有人都知道共產黨不是為了維護馬克思的唯物主義才叉叉flg的,是因為有朋友覺得即使某某黨是錯誤的,從科學角度來講對待法輪功問題上也不見得是錯的;我是在引用第三方媒體說中國政府是基於政治上的原因給與的不實之詞至於政治上的原因並不是指維護馬克思主義煩請自行參考相關報道。第三把維基視為還清法輪功的原貌,呈請不實的謠言,免得無辜的人受思想毒害的地方維基既然是維護公正中立的,那麼加上兩方面的報道正是在維護這一原則吧?再說明一下,你怎麼判斷都是你的自由,但是如果只拿着某某黨提供的證據是不中立的,而我一直在解釋為什麼是不中立的,各位朋友請注意我在最初的編輯開始就說了我是在說明對中立性的認識,不涉及對個人價值的判斷,請不要誤導。最後你不喜歡的並不代表法輪功有問題哦'可否推出'你不喜歡flg是因為你有問題?這種邏輯問題還是大家自行判斷吧,但不要誤會我有這個意思。不看看flg自身怎麼那麼招人厭惡,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喜好,有愛吃苦的有愛吃甜的,這是朋友你個人的判斷,是否被其他社會團體公認呢? To Mocear朋友:你是哪裏人不重要,我在說大陸鎮壓合理性,你在說你個人的認識,所以我們實際上在談兩個問題。法輪功內容如何我不能干涉你的判斷,但即使對內容質疑可否得出法輪功是「邪教」?荷蘭的當地醫生已經證實其人是精神病,不知為什麼被別有用心的人扯上法輪功。請參見荷蘭媒體《萊頓日報》(Leidsch Dagblad)。你說得對,那兩個教派是因為觸犯了刑法才被鎮壓,這也是國外為什麼對異己的信仰比較寬容的原因。那麼中國呢?先定性為如何如何進行鎮壓,然後又匆忙制定了一個法律增加其合理性,而這中間的罪名竟然是「擾亂社會治安」!至於法輪功是否觸犯刑法或民法,根本不在鎮壓理由之列。請注意這不是我說的,是海外媒體的報道。兩相對比,社會對異己信仰的包容度不同顯而易見吧?另外,我注意到朋友似乎冷靜下來了,邏輯又像以往那般犀利了,贊! 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5日 (一) 09:39 (UTC)

撇清得很快嘛。這招也是老把戲了,叫做「好事就沾光,壞事就撇清」,練功的好人就是本功弟子,練功的壞人通通不是本功弟子。 法輪功信徒要用啥標準判別,正常人用的是有沒有練法輪功,至於和正常人交集是空集合的信徒,標準大概是有沒有出問題。這也難怪,連封莉莉都能撇掉了,何況這麼一個不見經傳的小人物?

順便告訴你,荷蘭媒體在荷蘭法輪功跑去「關切」之後改成什麼咧? 答案是:「嫌犯自稱練法輪功」~~~還是和法輪功有關。

共匪把法輪功當邪教是共匪的事,你對着台灣人叫有啥意義? 難不成我是胡錦濤的爹?我講話他要聽?? 要叫共匪把法輪功當邪教大不合理,請向胡錦濤叫,對着台灣人叫沒有用。 還有,大衛教派與奧姆真理教都沒有被宗教鎮壓,美日政府針對的是犯下刑法的人,不是教。

呵呵,不要激動,咱們好好說。法輪功評判標準很簡單,符合真善忍要求去做就是法輪功要求,不按照要求去做嘴上還說着自己是,你說能算數麼?察其言觀其行不是很簡單麼。朋友啊,你說精神病的話你怎麼判斷呢,說個不好聽的,如果他自稱是Mocear朋友你,我們信不信?玩笑冒犯之處還請海涵。Mocear朋友你知道我為什麼一直稱讚你的邏輯麼?因為從你的話中我發覺你在思考在判斷,不是簡單逞口舌之利,所以我在說信不信都是你的事,但是這個簡單的事情你應該看得懂啊。至於說你的身份真的那麼重要麼,就真的覺得華人還要分成大陸的台灣的不同族群,就真的覺得和你無所謂麼?這句話送給你吧「起初他們對付社會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者;接着他們鎮壓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然後他們屠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然後他們鎮壓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最後他們沖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為我說話了。」而且我這裏是在談維基的中立性,維基是不限地域國界的,如果僅僅事不關己便要改動不符合自己標準的條目恐怕是與維基的精神相違背的。你說的美日量刑的都是刑法沒有錯,可是其涉案教徒是作為一個整體被起訴的,說是鎮壓並沒有錯。實際上你應該注意到,美國的FBI已經追蹤該團體一段時間了,這和那種針對個人的刑事審判完全是兩回事。再者,我不覺得在這上面糾纏有什麼意義,我舉這個例子是說明對邪教的判定首先要有經得住推敲的證據,然後經過司法程序給對方以辯護的機會,然後予以判罪的。但中國的定罪是荒謬可笑的,所以中國的判定是不足信的。 我想我解釋清楚了,如果覺得哪些地方用詞不妥,還望原諒。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5日 (一) 18:35 (UTC)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舉個例子就很清楚了,如果有一個人平時姦淫擄掠、殺人放火,被警察抓了的時候,就從懷裏拿出一本聖經,然後自稱是基督教徒,那麼警察會認為是基督教的問題嗎?當然不會,直接就把他抓去關了,難道還聽他胡言亂語?
建議維基百科上的用戶們,不要聽某些人的造謠,那些人為了達到詆毀法輪功的目的,各種謊言都說的出來,即使他們心裏知道那些事情並非真的是法輪功學員做的。--Elegance 13:20 2007年6月26日 (UTC+8)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舉個例子就很清楚了,如果有一本書裏面胡言亂語、狗屁不通,被人抓出問題時,就開始模糊焦點,然後自稱這是高層次功法,那麼別人會認為這是書的問題嗎?當然會!難道還聽信徒在那胡言亂語?建議維基百科上的用戶們,不要光聽法輪功學員的說詞,實際去看一次轉法輪到底在講什麼東西,那些人為了達到捍衛自身信念的目的,什麼詭異的言論都說的出來,即使他們自己也拿不出什麼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路西法 2007年6月26日 (二) 05:38 (UTC)

呵呵,贊同!路西法朋友言辭雖然過激,不過說到了問題的實質。法輪功到底什麼樣,看看轉法輪就知道了,至於到底贊同不贊同,大家都會自己理性的判斷。需要提醒的是,本條目是介紹法輪功是什麼,而且裏面主要說明中國政府與法輪功的關係,而不是某個人某些人對法輪功的內容的評價,你覺得不好可以,但不能以自己的判斷就不允許在條目中添加法輪功方面的反駁,或者視反駁為偏袒。而且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敵視是基於政治目的的(參見海外媒體報道),你個人可能或出於科學或出於宗教,但應該不是出於維護某某黨的政權而質疑法輪功,所以雖然都是負面的,但還是分開比較好,可以增加第三方(不受中國政府影響的第三方)的評價。另外,路西法朋友,包括各位對法輪功有質疑的朋友,我這裏不是要強迫你們或他人信什麼,而是覺得你們的不信不能成為作為某某黨鎮壓法輪功的合理性理由,因為你們不是從政治角度出發的,而他們卻是維護權力的(不是我說的,請參見第三方的報道)。最後說句和條目無關的話,在愛因斯坦剛提出相對論的時候,沒有幾個人能看懂,相信的更是寥寥無幾,而霍金解釋宇宙大爆炸之前的模型被很多傳統科學家認為是荒謬的,http://shc2000.sjtu.edu.cn/0606/zuiduos.htm。 但時間最終會證明這一切。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6日 (二) 14:51 (UTC)

嗯,歷史上眾多偽科學提出來的時候也沒有人看得懂,因為不可能懂。很多大學的數學系都會受到一些「民間數學家」的拜訪,後者稱用初等方法證明了歌德巴赫猜想云云。教授們不會跟他們坐下來討論的,而是想如何找個裏要把他們打發走。有些偽科學一上來也是以什麼什麼重大理論來標榜,還要做出一副曲高和寡的無辜可憐表情--E. Galois 2007年6月26日 (二) 16:23 (UTC)

上面的言論大有問題。你既然說時間會證明一切,那就無疑是承認現在法輪功的說詞沒有確實證據。既然沒有確實證據,那麼基於維基百科維持客觀記錄的立場,紀錄其他國家、團體或相關權威之個人對於法輪功的看法就是「必要之舉」。另外不要把我個人跟老共扯在一起,法輪功被迫害不等於法輪功條目可以任由某些法輪功學員當成傳聲筒來用!路西法 2007年6月26日 (二) 15:57 (UTC)

Galois朋友你說得很對,新的理論並不等於就一定是科學。但新的理論也不一定就是偽科學是吧?我舉這個例子也不是為了證明法輪功是科學,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從理論發展的角度看,在歷史上有些新的理論在當時條件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的情況下,到後來卻是被認可的,所以為什麼不讓時間來證明呢,何必非要急於下結論判斷呢。這是因為有些朋友從科學範疇來否定,所以我談談我個人的理解,當然也不是說別的朋友錯,我是覺得急於下結論也不符合「科學」的精神吧。路西法朋友我不知道朋友你是怎樣理解的,下面這句話「你既然說時間會證明一切,那就無疑是承認現在法輪功的說詞沒有確實證據」的因果關係在哪呢?你說指的確實證據是什麼?法輪功的說詞又是什麼?如果你說是指用科學來證明法輪功如何如何,那我想剛才的解釋已經說明了我不是在證明法輪功是否是科學。如果你說法輪功關於被迫害的聲明,第三方的證據應該不少吧。其他國家,團體,相關權威之個人的看法都是可以並應該在維基上註明的,這句話「裏面主要說明中國政府與法輪功的關係,而不是某個人某些人對法輪功的內容的評價」是說不要把非中國政府影響的第三方的評價放到中國政府與法輪功的關係當中,請不要誤解,原因請參加以前的解釋。還有,我沒有把你和誰扯在一起,我一直在把你們分開,請參看因為你們不是從政治角度出發的,而他們卻是維護權力的(不是我說的,請參見第三方的報道),不知道你為什麼會這樣想。法輪功被迫害,所以需要在維基介紹來龍去脈不是麼。另外不知道你說的傳聲筒是什麼意思,是說我們不應該在條目中加上法輪功方面的解釋?還是說條目是在「宣傳」法輪功?如果將法輪功方面的說法視為「宣傳」,那豈不是其中中國政府的觀點也是對某某黨的宣傳?如果真的是我們在「宣傳」的話,那可能就應該沒有必要加上中國政府的說辭了吧,可能也沒有必要在討論頁上解釋說明什麼了。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6日 (二) 23:37 (UTC)

辯論已經沒用了。E的觀點是:「只要是不利於法輪功的敘述,都是不實的造謠、抹黑。事實正是如此,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本來就是對的,根本沒有錯。」這已經違背了維基百科中立客觀的基本守則,違背了作為一個維基編撰者所應具備的條件,應該停止其編輯維基的權限Snorri 2007年6月27日 (三) 19:22 (UTC)

呵呵,大家都冷靜冷靜吧,咱們還是討論條目吧。個人的評價恐怕怎麼說都不可能趨同的,這樣也許有利於維基的中立吧。Snorri朋友建議不妥吧,樓上很多朋友對法輪功表達了很多的否定意見,但也不能因懷疑其中立性而禁止這些朋友編輯吧,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也不能因為無神論者不相信神學就禁止無神論者對有神論信仰的評價吧。咱們還是回到條目上來,覺得哪些地方的語氣,描述缺乏中立,大家心平氣和的討論不是很好麼。因為大家對法輪功的理解不一樣,對中立評價的判斷也會不同,還是求同存異好吧。期待大家意見。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7日 (三) 19:49 (UTC)

我不覺得我不冷靜。討論的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大家都尊重遊戲規則。 E的觀點是:「只要是不利於法輪功的敘述,都是不實的造謠、抹黑。事實正是如此,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本來就是對的,根本沒有錯。」這種觀點,正如同「因為無神論者不相信神學,就禁止無神論者對有神論信仰的負面評價」。E的表現已經說明他無意遵守維基的編輯規則。只要他參與討論,就不可能有結果。只有先解決了這個問題,才能開始討論條目。Snorri 2007年6月28日 (四) 08:50 (UTC)

你所言實為可笑。維基百科自稱中立,但是編入條目的訊息也必須是正確的,只要是正確的訊息就能編入條目,而錯誤的訊息就不能編入條目。你弄來那麼一堆錯誤的造謠新聞也想編入條目,被指正之後還不面對事實。人在做,天在看。我完全可以問心無愧的說,只要是批評法輪功的敘述,都是不實的造謠、抹黑。事實正是如此,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本來就是對的,根本沒有錯。--Elegance 19:06 2007年6月28日 (UTC+8)

別誤會,Snorri朋友,沒有說你或者別人不冷靜,而且我十分贊同大家要遵守遊戲規則。我想表達的意思是還是不要拘泥對個人的評價了,大家還是靜下心來討論條目較好。具體來說Elegence本人就是覺得法輪功是正確的,那也沒什麼不妥,這是個人的信仰,就像有些朋友就是要否定法輪功一樣。但是堅信某一觀點並不等同於就會禁止別人有不同的觀點或不同的評價是吧,所以對朋友「正如同」那句話背後的因果關係不是贊同。還是就事論事簡單直接,哪些方面覺得用詞不妥有偏袒之嫌,直接說有什麼什麼問題,大家討論。如果一定要堅持清除某些人的話,那恐怕這裏的絕大多數人都是要清除的,因為這上面絕大部分人不是正面支持的就是就是從各種角度反對的。這種情況下禁止某些人發言才是真正的「正如同...」。另外也提醒Elegence朋友,我理解你的堅信,但表達的時候還是要再清楚細緻些好吧,比如在維基上判斷別人的訊息是否正確應該不是從我們的角度判定的,而是要看其訊息的來源,比如將受某某黨控制的媒體放在中立評價就是不對的。至於說從第三方判定恰當與否,根據維基的原則也不是我們能決定的。對於那些在我們看來不正確的觀點可以提供反方的觀點,刪除還要根據維基的原則下進行。由於個人水平所限,這是我當前對這一問題的理解,不當之處還請指正。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28日 (四) 13:56 (UTC)

可惜Elegence正是在幹這檔子「禁止別人有不同評價」的事。所有法輪功的負面說詞他都可以用「法輪功本來就是對的,所有批評全都是不實造謠」來打發,法輪功在這邊被瞧不起,他要負非常非常大的責任!路西法 2007年6月30日 (六) 11:27 (UTC)

你這種造謠者拿手的就是混淆視聽、煽動他人。我何時禁止別人有不同評價了?我說只要是對法輪功的批評都是不實的造謠,這是我的觀點,在討論頁裏是可以發表個人觀點的,你不知道嗎?法輪功被一些不明真相的用戶誤會,要負非常大責任的就是你們這些人。--Elegance 17:03 2007年7月1日 (UTC+8)

路西法朋友,不是我偏向啊,你也看到了這上面也有很多就是持負面看法的在發言,可能也包括朋友你吧,那麼Elegence朋友也有權利談談自己的看法吧。另外,Elegence有禁止別人不同評價的能力麼,好像也沒有吧,大家這裏還不是各種觀點都有。覺得Elegence朋友的條目有什麼不妥直接提就是了,個人評判就算了吧,這對維基條目的維護也沒有太大的益處,只能引起更多的爭論。此致異國風 2007年6月30日 (六) 14:56 (UTC)

如果一個人的看法是「你這種造謠者拿手的就是混淆視聽、煽動他人、說謊兼中共同路人」,至於啥證據的完全不用,這種「看法」還是少出現在維基比較好。 如果可以靠一張嘴虎爛別人都錯而我「本來就是對的」,那你異國風和Elegence就不用蓋了,早早離開維基,因為我可以依照你們的認知所得的權力說:「你們本來就是錯的」。

編輯條底下就有一個「您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必須可供查證。」,請問從頭到尾Elegence到底提出什麼可以查證的花樣出來?—Mocear 2007年7月7日 (六) 15:48 (UTC)

Mocear朋友啊,煩請仔細察看以往留言的前因後果後再行判斷。我認為對的東西你可以認為是不對的,你認為對的東西我也可以質疑,這是維基的原則,而且按照其原則,我不能禁止別人有不同意見,同樣我也不認為別人有權力禁止我表達個人的意見。兄台你是否讀懂了我的留言?至於啥證據的完全不用我在說,覺得Elegence朋友的條目有什麼不妥直接提就是了,個人評判就算了吧,這對維基條目的維護也沒有太大的益處,只能引起更多的爭論。這算不算要證據呢?真正啥證據不要的恐怕不是我們吧?。另外要請朋友幫忙,「從頭到尾」到底指代何處呢?應該不會真的從頭到尾吧,否則條目通篇都要指供可查證性?為了更有效率還是說哪個地方查不到比較好吧。多謝合作。此致異國風 2007年7月7日 (六) 20:55 (UTC)

你還是去重讀一次維基百科撰寫方法吧。 不是自己鬼叫是「意見」的東西就是意見,不是一個信徒鬼叫那是抹黑就可以把新華網新聞幹掉。 從頭到尾就是從Elegence出現在網絡上開始。 你就不要再偽中立了,要裝的話也請高明一點。

呵呵,Mocear朋友還是很激動啊,真的要請你仔細察看以往留言。我在說討論頁上的意見,而非條目中的內容,希望你不要誤解。條目中哪個地方覺得不妥就直接說好了,用「鬼叫」之類的詞對維護維基沒有好處,望朋友慎用,我已提請管理員刪除。另外如果按照朋友的意思,你是否也需要把你從頭到尾論點的可查證性列出來?呵呵,恐怕工作量很大吧。最後,為何突然給我扣上「偽中立」的帽子?我已經坦誠自己有在修習法輪功,讓我評判何謂中立並不恰當,我只能談談個人對中立性的認識。這算是偽中立麼?或者朋友覺得我在偏向elegence,那樣的話,朋友你贊同其他觀點的也是偽中立了?恐怕這樣的邏輯不妥吧。另外,Mocear朋友,大家這裏都很辛苦花費時間在維護條目,咱們就事論事比較節約時間,不知朋友是否這樣認為。還是請多關注一下條目吧,多謝。此致異國風 2007年7月8日 (日) 08:16 (UTC)

四處找編輯背刺本人還真是辛苦你啦。 你的偽中立本事我也已經說過,就是對證據不對等性的無視,你將一個「有憑證(而且沒被踢爆超越物理極限,只有男塾做得到)的宣稱」與另一個「毫無憑證光靠一張嘴的宣稱」視為價值相等的「意見」,這種做法根本就大違中立的意義。 所謂的中立,其中一大價值就是平等原則: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中立的天秤並不是像你這樣把所有東西都當作一樣重才叫做中立。—Mocear 2007年7月15日 (日) 03:37 (UTC)

呵呵,看來一定要我承認偽中立才好啊,其實你認為我怎樣都好,對我個人的評價我不想解釋什麼。不過我確實十分贊同所謂的中立,其中一大價值就是平等原則...但我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見是:對條目而言,我們一定要堅持維基的原則;在討論頁中則可以闡釋自己的理解。至於該理由是否被他人認可並可以加入條目中則是另一回事。就是說在討論頁中我們要尊重他人發言的權利,你可以質疑其論點但不可以剝奪其發言權。而且還有一點在我以前對中立性看法中曾談到,由於雙方立場不同很可能對中立性的理解也不同,所以何謂等者何謂不等者不是一方就可以確定的,否則就陷入了循環論證。 這是我對中立的理解,望斧正。此致異國風 2007年7月15日 (日) 19:01 (UTC)

在這邊回應一個這個主題裏面更早在說的一個話題,就是關於佛法、佛家等名詞的討論。以上名詞均被認為是佛教名詞,在此提供《漢語大詞典繁體2.0版》的詞條內容作為佐證,《漢語大詞典繁體2.0版》為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漢語大詞典》繁體版光碟。

  • 佛法
    • 佛教教義。
    • 指佛事。
    • 佛所具有的法力。
  • 佛家
    • 諸佛之凈土。
    • 謂屬於佛教者。如佛教的學術思想、佛教僧侶等。

另外附上法身、法輪、圓滿的詞條內容。

  • 法身
    • 佛教語。梵語的意譯。謂證得清凈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滅,無形而隨處現形,也稱為佛身。各乘諸宗所說不一。
    • 指高僧之身。
  • 法輪
    • 佛教語。比喻佛語。謂佛說法,圓通無礙,運轉不息,能摧破眾生的煩惱。 釋迦牟尼佛 成道之初,三度宣講「苦、集、滅、道」四諦,稱為「三轉法輪」。
  • 圓滿
    • 佛教語。謂佛事完畢。
    • 完滿,完善無缺。
    • 渾圓豐滿。
    • 滿盈。

相信《漢語大詞典》應該是足以視為可靠、中立的來源,而且也具有權威性,在大一點的書館也都可以查閱到,應該不難查證。由以上的舉證應該可以看到,1990年代興起的法輪功,使用了許多在一般觀點中為佛教名詞的用語,但顯然其思想內容(若將其視為宗教的話則為教義)和佛教有所不同,也無法通過三法印四法印的驗證。

另一方面,關於外部連結的分類,個人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的文章」這個分類顯得突兀,既然已經有正面支持、中立、反面批判的分類,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的內容,理論上可以分到這三個分類的其中一項,似乎沒有必要特別分類出來吧?

第一次在Wiki發言,如有須改進之處請告知,謝謝。權藏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8:40 (UTC)

無論是什麼辭典,它是神佛寫的嗎?不是,是人寫的,人自己寫的對佛法的定義、看法,能當作什麼絕對可靠的資料嗎?人認為它有權威,只是人自己認為的,事實上符不符合佛家的法理,就是另一回事了。
法輪大法的歷史有十幾年,佛教的歷史有二千五百年,這又如何?歷史比較久就能聲稱擁有佛法的專利權嗎?許多人往往不知道「佛法」、「佛家」的真正起源而如此認為。釋迦牟尼說過,早在幾百億年前就有許多佛在人世間傳法度人了,祂們比佛教的歷史久遠多了。釋迦牟尼只是從古到今在人世間傳法的諸多位佛的其中一位而已,「佛法」和「佛家」可不是祂發明的。許多佛法名詞都是無量久遠年前就有了,釋迦牟尼當時只是沿用了這些名詞而已。每位覺者都有自己證悟的法理傳度於人,若把不同層次覺者證悟的法理拿來衡量其他覺者證悟的法理,是無濟於事的。--Elegance 09:50 2008年1月8日 (UTC+8)

《漢語大詞典》是人編的沒有錯,但是詞條內容並不是空口說白話。如同其他比較專業的字典一般,原文是有附上文證的,我為了讓整體看起來比較簡單明瞭一點,所以把文證的部份拿掉。如果你認為只要是人寫的就不能確保其可靠性,納在相同的標準之下,你自己的說法也一樣缺乏可靠性,難道李洪志先生不是人?請注意讓自己在判定標準上保持一致性和邏輯性。

其次,佛教在其經典內容的說法,是其對自身的敘述,在沒有其他第三方證據前,要拿來作為描述現實的證據是沒有證明力的。如果一個宗教對自身的敘述都要當真的話,那麼道教、猶太教系宗教、佛教,甚至其他宗教都有自己的創世系統,最後只會產生自相矛盾的狀態。所以你的論證是缺乏邏輯性的。因此如果要證明你的論點,你必須有第三方證據指出那些「佛教術語」,除了輪迴、輪寶等婆羅門教已有的概念,佛教自己獨特的概念如「究竟涅盤」、「無上正等正覺」在佛教出現之前就已經被使用。

最後,如果排除掉任何宗教信念,宗教術語是先使用先贏,後世的人也許不見得知道某些術語的原始來源,但是我們可以知道有很多宗教概念、術語是有互相借用的。佛教就從婆羅門教借來大量概念,也和耆那教有某些類似的術語,漢語中基督宗教的「上帝」一詞也是從先秦典籍裏面借來的。借用其他宗教的概念、術語並沒有什麼可恥之處,但是請不要因為自己的宗教使用了這些概念、術語,就否定掉這些概念、術語是其他宗教的原創。—權藏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18:17 (UTC)

文證也是人寫的,即使引經據典,但不明白「佛法」、「佛家」的真正起源,寫出來的東西仍然是不正確的。請問喬達摩.悉達多先生是不是人?
幾百億年前是否已經有佛在人世間傳法,我當然不可能隨便看個佛教經典就確定,正因為李洪志師父在講法中說過這點,所以我相信,而且佛教經典裏也有記載。如果對自己信仰的宗教都無法做到百分之百堅信,那還談什麼修行呢?各修煉、各宗教之間的創世說法,最初始的時候是不會有矛盾的,只不過經過的年代越久遠,許多事情就逐漸被添枝加葉、曲解,導致在末法時期的時候說法都不一。另一種情況就是論述的方面、出發點不同。
「涅槃」的說法,在婆羅門教時就已經有了,「無上正等正覺」這種多個詞語組合成的特殊名詞當然是佛教在使用的,但是「輪迴」、「涅槃」、「業力」等詞語就不是佛教的專利了,「具有大神通、盤著腿坐在蓮花上的覺者」(古印度人稱祂為「佛」)也不屬於佛教的專利。
修煉中的名詞術語沒有所謂先使用先贏之說,人以為這些名詞術語是源自於某一宗教,但卻不知道這些名詞術語在更久遠更久遠之前就有了,因為年代太過久遠,歷史淹沒了,因此人類把所能考察到的最早的宗教當成了發明者,事實卻不然。釋迦牟尼並沒有從婆羅門教“借來”什麼概念,釋迦牟尼也是佛家的,使用佛家的名詞是很正常的。婆羅門教使用的名詞,很多都是更久遠以前的修煉法門或宗教流傳下來的,不是它自己發明的,就如同我在上述說過的。--Elegance 22:12 2008年1月19日 (UTC+8)

「對法輪功評價」的編輯

支持snorri,與其和elegance在討論頁爭辯精神層面的東西,不如把宗教人士對法輪功的判定總結一下,組成中國政府,法輪功自身,宗教人士三種平行的評價(宗教人士也可能一分為二). 不過應該,1.可信反法人士不應受國家民宗局管轄. 2.挺法人士不應出自法輪功. 3.無原創. 4.這段只應為宗教人士定性法輪功,不應扯上人權,政治.換句話說,把法輪功視為弱勢群體,為其演說,而不對flg的宗教性作出評價的,勿添.最後,支持保護,支持改進—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41 (UTC)

贊同你的觀點,下面是我收集到的一些非法輪功人士對法輪功的評價:

先是反面評價:

Snorri 2007年6月8日 (五) 17:22 (UTC)

請Elegance不要把修正後的發言穿插在自己之前的言論中,另外,即便佛家一詞廣為使用,也不代表佛教不能抗議法輪功將其名詞賦予其他的解釋。在下完全看不出條目中為何不能增加佛教團體對此表示抗議的說明。使用者Elegance意圖抹除一切對法輪功「不利言論」之舉動,根本是前科累累了!路西法 2007年6月8日 (五) 07:09 (UTC)

"建議在「性質」中增加其他宗教人士對法論功性質的評價"!? 要求在法輪功項目加"宗教人士"對法輪功的看法? 我想請問要求增加的您能代表所有宗教人士或者說你代表哪個宗教?怎不指名您是信仰甚麼宗教或者你支持哪個宗教,來稱說你的要求 在這編輯條目的人不外都用自己對法輪功的認識來編輯,還要引用來源證明.那請您用所謂公正客觀,也就是正反兩面來提條目吧?你一在引用所謂"佛教"名詞來說法輪功如何!? 我在次想請你說以前中國社會,是不是封建社會!!! 怎麼?一個封建社會裏的宗教信仰講的不是很多的神仙故事?你怎不說那些故事的涵意義或者它的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而一再用所謂佛教名詞或專有名詞?那不是以前中國社會出現的嗎?那不是以前出家人都在講的話?那不是在中國人的根深蒂固中嗎? 用它來對法輪功講法輪功如何是為了甚麼?是政客?是反科學? 法輪功不是講修練嗎?宗教不是也有其他的目標或目的嗎? YuYu 2007年6月8日 (五) 08:49 (UTC)

上面這一位可不可以先加強你的國語文能力,沒人看得懂你在說啥啊....—Mocear 2007年6月8日 (五) 08:55 (UTC)

不錯,上上文是強人所撰—Anoia 2007年6月8日 (五) 12:09 (UTC)

材料一:來源:San Francisco Chronicle,西雅圖Cults and the Millennium(邪教和新千年)會議上:反邪教人士諷刺法輪功為專制的教派 http://www.sfgate.com/cgi-bin/article.cgi?file=/chronicle/archive/2000/04/29/MN45026.DTLAnoia 2007年6月9日 (六) 04:05 (UTC)

我是要跟一再"佛教"經書中說如何的人說.您不是代表或本身是"佛教",可以麻煩請您住意一下身份,這樣我想會好一點. YuYu 2007年6月9日 (六) 09:11 (UTC)

我不是法輪功的練習者。但我今天能在大陸上wikipedia是因為有一個法輪功人士給我一個連接使我下載了無界。而中國政府卻不準備和樂意讓我們好好的上網並接受不同的聲音。我認為wikipedia的宗旨是中立不評論,言論只要符合wikipedia規範和沒有人身攻擊,就不應當被封鎖和刪除。所以在「法輪功」的條目里由法輪功愛好者發表一下真實的法輪功理念是非常能被人理解的。至於那些反對者在沒有練過之前,就引用法輪功的取締者——中國政府——的論據來批評發論功,首先就失去中立性了。所以言論被刪是正常的。在做出言論之前請先自我審查一下自己的言論是不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上。oxygenjack2007年8月24日 (五) 17:22 (UTC)

為什麼不能增加來源請求?

這也要討論嗎?請問維基哪條規則或指引聲明任何的改動,比如增加來源請求,都需要事先討論?增加來源請求是個人要求,否則何必叫「請求」?

還是這句話,討論就討論吧。下列黑體字部分為編撰者個人觀點,缺乏可靠來源,建議編撰者提供可靠的來源,否則這種語句應該被刪掉。

一些學術界、宗教人士和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認為法輪功盜用了佛教部分教義,並存在教主崇拜、精神控制、誘使自殺、誤導人不珍惜生命等邪教特徵,因此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並依法予以取締;然法輪功系列書籍並無政客所形容之涵義,學習法輪功之人在單位、在親人、在與人相處中的情況不少數都被列位模範人物。但有人批評北京政府是先鎮壓後立法。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以外大多數的國家或地區並沒有判定法輪功是邪教,對其給與接受並認為它遭到北京政府的迫害。北京政府官員卻為己身之利益就認為這是對其國家安全的一種侵害。 - 在北京政府傳聞說台灣、美國和西歐一些民主國家通過對法輪功的資助來達到削弱執政黨為共產黨的中國現政府的目的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08:25 (UTC)

關於「個人網站」連結

對於方舟子那種有名有姓的網站連結,以及新華網、大紀元之類的官方網站連結,在維基顯然都是沒問題的。 問題在於Elegance所貼的澄清部份宗教徒的不實謠言卻顯然不屬於有名有姓或者官方網站,這種隨處可見的個人網站連結是否有資格放上維基? 如果可以,那是不是代表我站的百冷修螺也能貼?

大家有興趣投個票吧。(我也不知道怎麼搞投票啦,用回應贊成反對投票好了~XD)—Mocear 2007年6月6日 (三) 10:44 (UTC)

贊成,假若Elegance那種水準的網頁也可以放上維基,那麼Mocear的網頁水準比之只高不低,不能放,說不過去喔~ Luciferous 2007年6月6日 (三) 11:22 (UTC)

有感於各位的討論

各位好,我也是一名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從個人角度講,我是當然維護法輪功的,但既然我們在維基,那麼就按着維基的原則來探討該條目。 個人的觀點是基於以下假設的:第一,認為該條目偏袒法輪功的朋友是沒有親身的了解法輪功的, 對法輪功的著作不是很了解;第二,認為該條目偏袒法輪功的朋友也不是偏袒中國政府,或者說中國共產黨的;而是基於本人對法輪功的認識不同。下面是本人對本條目的一些看法: 1,怎樣認識法輪功?法輪功不是佛教,無論哪方都是這麼認為的,這是肯定的了。按照維基的原則,正反兩方面的觀點都是要介紹的,既然中國政府說其是「盜用佛教名詞」,那麼在條目加上法輪功自己的認識,那是無可厚非的。hvl朋友說的好,「對於任何一個條目,無論是正確還是錯誤,我們都要以1:1的比例來衡量...不偏袒任何人,不管它是惡人還是壞蛋也好,維基百科不需要告訴讀者,讓讀者慢慢揣摩,自己看。」至於說加上其他宗教人士對法輪功的評價,如果來源是中國大陸的恐怕很難有說服力吧。如Snorri網友舉的台灣和馬來西亞的例子,從連結上看我們發現一個來自法制日報,一個來自人民網,中國大陸對新聞的限制相信大家都知道吧,不能在大陸上維基就是個例子,這樣的評論是很難讓人信服其中立性的;另一個新加坡的例子實際上並沒有對法輪功的直接評價,而更像是免責聲明,很難從中了解法輪功好在哪裏或者惡在哪裏。從國外媒體的論述來看,更經常使用的詞彙是spiritual movement/practice,如Times,http://www.time.com/time/world/article/0,8599,165163,00.html或者BBC,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1172594.stm,如果有朋友认为国外的媒体也是抱着“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的角度来写,那么何谓中立公平就真的没有一个标准了。所以从第三方的角度讲,我们可否将其理解为一种精神运动? 2,什麼是中立的評價? 中立的評價是維基最有魅力的地方也是爭議最大的地方,原因在於每個人認識的角度不同,對中立的理解也自然不同,這樣大家不可避免的會有爭議。相信這裏很多人都了解一些學術範式,在比較不同的思想流派時,最重要的就是了解各自的思想然後再從選擇某一共性問題進行比較,然後給與自己的觀點和認識。如果將法輪功理解為一種精神運動,那麼怎麼評價呢?我們是否也應該了解一下再進行評論呢?正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就像我們喜歡看足球的朋友都知道,踢球的人與不踢球的人對同一比賽的理解完全是兩回事,可是我們也很難講不踢球的人的理解就不中立,很可能他們也是在客觀的角度進行評論的,但是兩方面比較的話,結果往往是不同的。如果本文開始的兩點假設成立的話,可否請各位熱心的網友能夠了解一下法輪功到底在做什麼呢?問題在於大陸對法輪功的評價毫無疑問都是否定的,如果上法輪功的網站,可能很多人同樣會懷疑其真實性;那麼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查其言,觀其行,如果旁邊有學練法輪功的朋友,那麼就看看其所作所為到底是否如中國政府所說,還是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在做。 3,為何法輪功的很多新聞沒有出處? 真的是很感謝大家善意的評論,這確實在文章中或者連結中經常出現,正如Snorri朋友指出的一樣,不過有些時候真的沒辦法公佈一些細節,懇請大家體諒。比如說誰誰練習法輪功在社會上是什麼職位或有什麼榮譽,如果舉例的話,大家能夠想像到在大陸會發生什麼,即使其本人在國外,那麼對其家人朋友也會有極大的影響。 另外國外政府對法輪功的判定,相信有海外經歷的都有體會,如果不是支持的那至少不是反對的,當然也真的很難給這句話標上出處,只能說由大家的海外經驗來判斷其正確與否了。有些時候可能編輯人員確有操之過急,這些不足之處會在以後不斷的修補,比如說添加一些國外媒體的評論,儘可能的標明出處等等,當然這依賴於各位的幫助。另外謝謝hlv朋友的維護,和你的討論受益匪淺,而且在你不相信法輪功的情況下(個人猜測,不知是否有誤),還能盡力的維持中立的態度難能可貴。還有謝謝各位朋友的熱烈討論。既然爭議多,就說明這個條目吸引人,希望大家能夠藉此了解法輪功,有自己的認識。不僅對法輪功,對生活的態度,對人生的理解等等...都有自己的見解,享受維基自由的樂趣異國風 2007年6月7日 (四) 16:25 (UTC)

只給你一句話:不要把每個非你族類,都當成對你認識不足!路西法 2007年6月8日 (五) 02:05 (UTC)

這位朋友嚴重了,決無此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都有自己的選擇,我的結論是建立假設基礎之上的,如果你已經很了解了但有不同的看法這也是很正常的。但往往的你不在其中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那樣的不同,如同你在台灣很難認同一些大陸的生活習慣一樣。本文主要想建議這些熱心的朋友不妨了解一下法輪功到底是幹什麼的然後再貢獻自己的觀點,這樣效果會更好,但決不意味着你必須認同才好。

只給你一句話:『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句話,不是講來說笑的!路西法 2007年6月8日 (五) 14:39 (UTC)

謝謝路西法朋友善意的提醒,當局者是否迷,旁觀者是否清都不是簡單的能一概而論的,因為這又涉及到一個評判標準的問題,而且極易又陷入到無休止的循環論證當中。就像從個人角度我肯定是相信法輪功的,但是從你的角度就可能是持質疑態度的,你會說我是當局者,可是從我的角度看你也是個當局者。所以我這裏不是說誰的觀點對或誰的觀點錯的問題,不是在尋求一個唯一強制性的結論,而是遵循維基的要求談談對條目中立性評價的問題。可能是我開始就說明自己是個法輪功學員所以引起朋友的誤會,覺得我會是在站在偏袒的角度來解釋的,但實際上我只是想談談對中立性的理解。說到當局者迷,我倒是真的為生活在大陸的父老感到惋惜,真正的生活在一黨的聲音之下而不敢擁有獨立的思想。當然不是說有獨立的思想就要支持法輪功,但是至少會知道自己為什麼喜歡或為什麼不喜歡,而不是將與自己認知不同的思想簡單的加以排斥。再一次感謝路西法朋友異國風 2007年6月8日 (五) 21:39 (UTC)

"說到當局者迷,我倒是真的為生活在大陸的父老感到惋惜,真正的生活在一黨的聲音之下而不敢擁有獨立的思想。" --異國風

不好意思,你低估了大陸的父老。 --E. Galois 2007年6月24日 (日) 14:25 (UTC)

呵呵,那好,我收回。這是好事啊異國風 2007年6月25日 (一) 09:37 (UTC)

來自中國大陸的人就不能公正地看待FLG了?你的打擊面太大了哦!—冰封沙漠 2007年6月30日 (六) 11:57 (UTC)

我有這麼說麼?關於我的觀點請參看以前的留言,謝謝。異國風 2007年6月30日 (六) 12:39 (UTC)

法輪功總是說要給大陸人傳播「真相」,但卻容不得別人批評他們,容不得別人說「法輪功」這個條目不客觀,容不得別人說他們破壞維基。你一批評他們,他們就說你這個大陸人在「中共的一黨獨裁下不能獨立思考」、不了解「真相」云云,似乎「真相」永遠掌握在法輪功手裏,似乎大陸人全都是一群愚民等着法輪功解救。上帝我們都可以批評,為什麽李洪志不能?法輪功不能?為什麽大陸人批評法輪功,法輪功就有一車的「真相」要解釋?我和很多你這樣的法輪功辯論過,從未有任何一個法輪功能夠理性地看待自己和法輪功本身。從這點,我不支持法輪功。對於法輪功,我不認為中共限制他們在大陸運作是對的,我雖然不支持法輪功的思想和做法,但是我認為法輪功有在大陸運作的自由。同時,如果法輪功和他的成員包括李洪志本人在大陸做的違反大陸法律的事情,同樣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刑法的審判。—偉大漢語 2007年7月29日 (日) 08:39 (UTC)
可是,你如何確定你對法輪功的批評是對的呢?如果是誤解,我們向你解釋,你又不接受,反而說我們容不得批評,那麼這樣下去,問題能解決嗎?
另外,在衡量法輪功修煉者有沒有違反大陸法律之前,你應該先衡量大陸的政府合不合法。有一個無惡不作的流氓闖進你家,殺了你父親,然後自稱是你的“一家之主”,這種流氓定的家規,你承認嗎?--Elegance 11:15 2007年7月30日 (UTC+8)
我所說的我接觸的那些法輪功中,最典型的就是你。你就是我說的那個無理攪三分的法輪功,就是你讓我更加地認識到法輪功的令我討厭的一面。我曾經說過,跟你我不想再多談,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我和你談你又會和我狡辯,我一沒時間,二沒興趣和你糾纏。如果是其他的法輪功,不像你這種毫無理性可言的法輪功,我願意和他談。你不必再回復我的帖子,回復我也不會搭理你。但在我的留言結尾的地方,我警告你一句,你舉例子的時候或者寫文字的時候,不許寫出涉及我家人不禮貌的例子。我如果說「比如一個流氓闖進你家裏,把你媽媽強姦、把你爸爸陰莖割下來、把你奶奶掉死」類似這種話你也一定不愛聽一樣。完畢。—偉大漢語 2007年7月30日 (一) 06:43 (UTC)
何以我的言論會讓你那樣認為呢?或許我之前的發言真的有過激、執著等等,那很抱歉,我想我現在能比以前更理性的與你討論。
那個例子也可以這樣改寫:如果有一個無惡不作的流氓闖進平民百姓家裏,殺了他們家的父親,然後自稱是“一家之主”,這種流氓定的家規,有人會承認嗎?--Elegance 18:26 2007年7月30日 (UTC+8)
好,既然你這麼誠懇,我願意和你辯論和探討這些問題。維基這裏只能討論和條目相關的話題,否則會被他們刪除(對管理員的這個做法我有異議,英語的法輪功條目里也有大量的周邊話題討論,管理員並沒有刪除,但是中文的卻到處都是刪除留下的痕跡。這很不正常。)所以,我願意和你在msn中進行更及時的討論,甚至是語音討論。我把我的msn用戶名寫給你。你告訴我你的郵箱,我發給你。—偉大漢語 2007年7月31日 (二) 03:48 (UTC)
我現在都是用Skype,msn已經很久沒用了。請問你有使用Skype嗎?[4]。--Elegance 15:52 2007年7月31日 (UTC+8)
我已把我skype用戶名發往你郵箱。—偉大漢語 2007年8月1日 (三) 10:38 (UTC)

某方面來說,Elegance之前宣稱法輪大法是正法,絕對不會有錯,毫無證據便動輒撤銷法輪功負面說法編輯的態度,比起例子中那個跑到平民百姓家殺人又自訂「家規」的流氓,差別幾希矣 (六) 07:19 (UTC)

有人說他敢批評上帝。看到這一句我有點話想說。說這句話的人,你是否是基督徒。如果你對於聖經沒有了解,不知道你批判上帝的依據在哪。我母親就是基督徒,我身邊有很多基督徒,我沒見過哪個說要批判上帝。至於基督教之外的人,對於這個宗教不了解,又如何敢於批判。這讓我聯想到中國當年沒幾個人看過論語,沒幾個人讀的懂《紅樓夢》,也要批林批孔,也要全民大批某某紅學家,沒想到這樣的事在中國大陸居然還在發生。對於法輪功的問題,暫且不討論學徒是否被迫害的問題(雖然我對此堅信不移),同樣的,不了解法輪功的,如何批判法輪功。我們先假設如果法輪功沒有被迫害,為何法輪功在大陸幾乎一夜之間消聲匿跡。如果法輪功真的是如中共當局宣傳的那樣,如果天安門自焚真的是法輪功所為,為什麼國外沒有說法輪功是邪教,沒有自焚案發生,這麼多年過去了,一次都沒有過。為什麼這些事情只在中國發生,難道中國就是比別的國家特殊?我覺得大家更應該多考慮一下為什麼國外法輪功就活的好好的就是在中國大陸一天也活不下去。這裏面的區別在什麼地方。如果剛才那些假設都是正確的,那國外法輪功的現狀似乎沒有辦法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難道法輪功學員這麼多的人一夜之間就棄暗投明了,法輪功一夜之間就從邪教變成正統氣功了?這樣的解釋好像有點牽強吧。的確很多事情我們沒有辦法確定手頭現有的資料消息是否屬實,但是只要大家懷着平常心,不要用黨文化的那一套去思考,很多問題上面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分歧了。請不要一開始就對法輪功學員懷有敵意。就像我以前盲目排斥基督教,但是後來發現他們都是很好的人,比我平時接觸到的那些社會中假大空的人好很多很多。我母親現在就是基督徒,相信我以後也是。所以,了解有一個過程,希望大家都能試着了解一下法輪功,看清出到底誰在說謊。在此我做最後一個假設:如果法輪功真的是邪惡的,那用不着我們在這論證,全世界的人民都會看得清,法輪功最後會自取滅亡的。反過來說,如果法輪功所說的迫害都是真實的,就像當年的納粹集中營一樣,那麼最後真相會大白於天下的,所以希特拉最後會失敗,所以斯大林最後會被拉出來燒掉。User:Maikurakiwh 2008年2月6日

Wikipedia:方針

當條目遭到破壞或者其他原因的無理由修改時,請將其返回成上一個版本;如果返回三次破壞者仍然沒有收手之意,請提交保護頁面,並將此用戶以破壞名義封禁。在編輯維基百科前請認真閱讀相關編輯衡量標準。

(以上評論)hvl 大概在 2007年/6月/17日 14:05發佈本評論 [ 舉手說話]

Heisedami101朋友,請對您的編輯提供相應的出處,如果您認為應該增加中國官方媒體的報道,那請在原條目中增加相關的連結;如果您想表達個人的看法,可在討論頁中發表。多謝。祝您編輯愉快異國風 2007年8月27日 (一) 15:35 (UTC)

連結錯誤

文中方舟子的「新語絲」網站·批判法輪功專輯的連結弄錯了主域名。 現在的應該是http://www.xys.org/pages/falun.html 至少現在是有效的。 --E. Galois 2007年6月24日 (日) 14:21 (UTC)

指向《法音》陳星橋文章的連結應該從「第三方」的欄目放入「反對方」欄目。因為陳星橋和《法音》屬於中共控制的佛教協會的成員,發表的觀點完全是依照中共的意識,不具備獨立性,不屬於第三方。 --吳金銘 2007年10月4日

維基百科的一些共產黨員為什麼不讓修煉法輪大法??

謝謝您支持法輪大法。但既然您支持,就希望您能維護大法的聲譽,請注意您的措詞,不要使用不善的詞彙,希望您能改正,否則將提請管理員刪除。望理解,謝謝合作。此致異國風 2007年7月9日 (一) 15:30 (UTC)

請幫忙添加跨語言連接

我寫了閩南語的法輪功條目,麻煩管理員添加一下跨語言連接:[[zh-min-nan:Hoat-lûn-kong]],謝謝--—越王山の涕淌君 2007年7月26日 (四) 13:03 (UTC)

再致Mcs

MCS朋友,我無意編輯戰,無論您對法輪功看法如何,請您遵守維基可供查證原則,請提供相應出處。此致異國風 2007年8月22日 (三) 18:59 (UTC)

今天忙, 請等最多一日的時間, 謝謝. Mcs 2007年8月22日 (三) 08:56

等了您好長時間,原來就是為了等到您再次添加不明來源的信息?都像您這樣,維基成什麼了?異國風 2007年8月28日 (二) 17:11 (UTC)

"都像您這樣,維基成什麼了?" 都像您這樣,維基成了充滿反諷的場所. 學一學你的口吻: "早就增加了url, 你看不到嗎?" User:Mcs 2007年8月30日 (二) 21:37 (UTC)

呵呵。那好啊,就請您提供連結吧,比如「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間有人認為法輪功接受了美國和台灣政府的資助。有法輪功背景的《大紀元》、《看中國》網站就被他們認為是造假新聞主要集散地」,民間有人認為是誰?再比如「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網站的伺服器普遍架設於美國或日本,並得到當地有政府背景的組織的幫助。」誰可以證明?更有「在中國大陸普遍認為台灣、美國和西歐一些民主國家通過對法輪功的資助來達到削弱執政黨為共產黨的中國現政府的目的」又是來自哪裏的觀點?還有閣下您添加的正負看法,到底來自哪裏呢?不是您個人的評價吧。再說一遍,您有不同看法想添加至條目中沒有問題,但不要以中立性為藉口增加這些沒有來源的內容。謝謝異國風 2007年8月30日 (四) 21:47 (UTC) :請您注意您最新的編輯,文中充滿大量民間有人認為,大陸普遍認為,不少中文論壇稱,據信等大量沒有出處的說法,按照您這樣的編輯思維,其他持不同觀點的大可以同樣加上諸如此類有益於本方的話,如此一來,維基與論壇還有何區別?沒有看到您所稱增加的url,如果您是說放在最後的連結的話,建議您在措詞前應該引用「據...稱字樣」,而不是說以此為事實的語氣陳述,因為雙方在此存在不同認知。另外如果您覺得我的語氣不善,願向您表示歉意。謝謝異國風 2007年8月31日 (五) 01:56 (UTC)

言重了. 其實大部份的新加的內容都不是我所加的. 不過我不同意有人一見到不符自己心意的, 就去移除的作風. 對於"民間有人認為,大陸普遍認為", 我見到部分的確如是, 而部份卻是引用自一些媒體的, 卻都被移除了. 「據...稱字樣」,是一個好提議, 但以前一直都沒有於這條目中用到, 看來是時間修改一下了. 可能我誤會你為某某人了, 語氣不善之處亦請見諒. Mcs 2007.9.1 09:50 am

謝謝您的回覆,很高興能和您坦誠的討論該條目。關於移除的的部分,第一,不是因為其不符心意,而是沒有來源,就像您也注意到的那些。並且很多是以主觀的語氣陳述的,如「這顯然不能反駁中國官方的說法」;第二,原條目已經有些陳述沒有出處,如果每個人都這樣上來不由分說加上一些沒有來源的說法,然後再留給我們討論,這不是正常的工作方式。所以我覺得現在沒有必要討論現在這些後添加無來源內容,而是恢復原來的條目,對其不妥之處進行編輯。而且任何新添加的條目必須有可查證的來源,否則不應予以增入。願聽您的觀點。謝謝異國風 2007年9月1日 (六) 10:28 (UTC)

「這顯然不能反駁中國官方的說法」不是我加的,我亦認為這是個人觀點。 照你的說法,那整個條目也沒有證明了? 因為合要求的"證明"應該是即時加之於該文句的背面,而不是單單地加在文章的最尾。有見及此,我認為應把每段也去更正,儘可能把來源加來該文句的後面。

對於新加的很多資料,其實也相對地有不少新加的url, 可能是你未知道那一個url是相對於哪一個資料而已. Mcs

按照HVL朋友的建議,整個條目不是想證明什麼,而是在介紹什麼,看完之後有何看法都是讀者自己的事。而且按照維基的可供查證原則,所有的陳述應該提供相應的出處,至於說以何種方式標明,我個人傾向於添加註釋<ref>的學術方式。另外,該用戶添加時並沒有提供任何新連結,您在維護時同樣沒有提供任何新連結,大家如果都這樣加,然後再讓別人自己找對應的URL,那大家還怎麼編輯,所有的時間豈不都是浪費在這上面了?如果您有時間有能力尋找判定新資料對應新加的URL,那您可以整理後添加。謝謝異國風

我所加的資料, 差不多都是有URL在後面補充的, 完全不是舊有的模式. 所以我之前才提出"我認為應把每段也去更正,儘可能把來源加來該文句的後面。"

"大家如果都這樣加,然後再讓別人自己找對應的URL,那大家還怎麼編輯,所有的時間豈不都是浪費在這上面了?" 對於你的句子, 你的句子看來是對原作者作出的善意的提意啊. Mcs

您所添加的資料有URL不錯,所以才能知道並不是您宣稱的中立第三方。修改我贊同,但應該在刪除後添加沒有來源陳述的基礎之上。異國風

請教

原條目中「法輪功認為修煉者一開始修煉法輪功,腹部便會產生「法輪」,隨着修煉者「功力」的增加,腹部的「法輪」也會增長,這也是法輪功名稱的由來。」請問出自於法輪功何書或何處?向各位朋友求教。如果沒有出處,擬定按《轉法輪》書中原話修改,願與各位商榷。多謝。此致異國風 2007年8月24日 (五) 21:48 (UTC)

你最好寫「據其書籍《轉法輪》中的描述,法輪功的名稱來源於…………」;另外,原來的文字也不必急於刪除,可以並行敘述保留一段時間,並標上{{fact}}標籤,以留給其他編輯者足夠時間(這裏的足夠時間還很模糊,Wikipedia talk:可供查證中還在爭論)添上來源,具體參見可供查證中的敘述。—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8月25日 (六) 14:47 (UTC)

ok,謝謝你,Philip!此致異國風 2007年8月25日 (六) 21:04 (UTC)

「」==本人認為以下黑體部分為非中立言詞,因當刪除。或者請編輯者告知參考來源==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以外大多數的國家或地區並沒有判定法輪功是邪教,對其給與接受並認為它遭到北京政府的迫害。北京政府官員卻為己身之利益就認為這是對其國家安全的一種侵害。

請編輯者將源於第三方的參考資料告知,用以證明「北京政府官員」是 「為己身之利益」為目的,方才「認為這是對其國家安全的一種侵害」

有些法輪功學員稱受到中國政府的酷刑迫害,並稱有1000多人死亡,數萬人被關押,但因中國政府封鎖相關消息大多報道的真實性迄今並未得到有效證實。

首先,如果是「大多報道」的真實性迄今並未得到有效證實,那麼請告知源於第三方的參考資料用於說明那些報道真實性得到了證實。 第二,邏輯有錯誤。報道真實性未證實前,是否「封鎖消息」也是不確定的。如果「報道」是虛假的,當然無所謂「封鎖消息」。 by —BirdinForrest 2007年8月30日 (五) 21:08 (UTC)

我也讚同你的說法, 文章內有不少非中立的內容. 不論是支持的, 還是反對的. 超過一年沒有來看看, 竟變成這個樣子, 我認為是時間逐句逐句討論, 逐句逐句修改了. Mcs 2007.08.30 21:44

所謂“未得到有效證實”只是反對者故意這麼說罷了,明慧網每天都有刊登法輪功修煉者在大陸被迫害的案例,迫害之事實人盡皆知,反對者也都心知肚明。
邏輯並無錯誤,前面的敘述是「並稱有1000多人死亡」,請注意“稱”,文中這麼敘述,是表示法輪功的觀點。中共非法封鎖消息也是人盡皆知的事實,這一點也不用問了。--Elegance 21:45 2007年8月31日 (UTC+8) 

法輪功誇張的做法也是人盡皆知的事實,為什麼Elegance不去強調的 ? Mcs 2007.09.1 10:00

首先,強烈反對Elegance把自己的爭論意見插入我與Mcs的爭論意見之間,這不符合wiki的規則,而且很不禮貌。 第二,如果你或者其他編輯者對於我說的第一點,有關「北京政府官員卻為己身之利益就認為這是對其國家安全的一種侵害。」這一句中「卻為己身利益」沒有合理證明,那麼我再次建議刪除。 並且我還要進一步提出,「北京政府」的稱謂是不合適的。我認為作為一個參與編輯百科全書的編輯者,應該適用正規而且明確的名詞。 第三,Elegance說道:「所謂「未得到有效證實」只是反對者故意這麼說罷了」。 那麼我要強調,我提出的意見針對的是這句話本身,至於這句話表達的是「反對者」抑或是「支持者」的意見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關於法輪功學員的陳述,要麼是全部錯誤,要麼是全部正確,要麼是部分錯誤部分正確。這三種情況下都要舉出一定數量的,已經公認為事實的證據作為證明。這樣才能確定這句話在本條目中的中立地位。所以,如果Elegance認為這些陳述都是正確的或者由部分正確的,那麼對於你認為正確的部分,需提出可靠的證明,或者是第三方具有公信力的媒體的輔助證明。否則,就只能認為是「有關酷刑,迫害,1000多人死亡,數萬人被關押的說法全部都未得到證實。」

至於Elegance說:「明慧網每天都有刊登法輪功修煉者在大陸被迫害的案例。」 明慧網的觀點應該作為法輪功方面的觀點,但是注意,在證明力上沒有疊加作用,即是說它拋出相關報道雖然越來越多,但是證明力是不變的。它只是提出問題,至於問題的對錯真假,它自身從來沒有真正的證實過。而且本來我不該說,明慧網作為媒體,其非專業性也是「人盡皆知」的。並且如果那些算是新聞報道,那麼每一篇相關報道用詞用語,文章結構,內容的上下邏輯搭配都達不到一篇合格的新聞稿的要求。如果說那些不是新聞報道,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定義了。

「迫害之事實人盡皆知,反對者也都心知肚明。」這句話前半句完全是臆測,後半句是把自己的臆測強加於人,不符合討論問題的範疇。就不理會了。

Elegance認為「邏輯並無錯誤」。那麼我說說邏輯錯誤在那裏:如果說因「封鎖消息」所以「無法證實」。那麼其中被封鎖了的「消息」是什麼消息。按照你的邏輯來說,此消息應該是能夠證實指責是真實的相關信息,雖然這些信息「有,確實存在」但因為被「封鎖」了,Elegance你沒有得到,所以你「大多無法證實」。那麼如果你沒有得到這些信息而且那些指責也沒有被證實,你是如何證明這些信息是存在的呢,如果你無法證明這些消息是存在的你又是如何證明這些消息是被封鎖的呢。你可以說「因為你沒有相關信息,所以你無法證實指責的真偽」,但是你不能說因為「相關信息被封鎖,所以無法證實指責的真偽。」後一句話本身就帶有指責成分,如果這種指責沒有有力的證明的話,在爭論中就沒有堅實的地位。如果你還要說:「我就是找不到,但是就是就是就是有。」。那也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Elegance提到:「前面的敘述是「並稱有1000多人死亡」,請注意「稱」,文中這麼敘述,是表示法輪功的觀點。」這一點我本來就沒有疑義。法輪功可以提出自己的觀點。只要按照我的建議後面加上「尚未證實」。

Elegance最後的話:「中共非法封鎖消息也是人盡皆知的事實,這一點也不用問了。」與本討論無關。因為我從未質疑過中國政府是否曾有過封鎖消息的行為。而且事實上我認為,所有國家的政府都有新聞封鎖的政策或行為,而中國政府的政策相對某些國家來說無疑更保守。(注意,最後有關新聞封鎖的觀點我不準備將來在這裏與Elegance討論)

PS: 早上察看時,Elegance的留言插在我的留言與Mac的留言之間。雖然我再次貼上留言時,Elegance的留言已經被移動了,但我仍要提出我對Elegance的指責。

現在的版本某些部分已經被更改,我再貼上此留言是並不知道。所以此留言僅作為我與Elegance的討論。—BirdinForrest 2007年9月1日 (六) 03:39 (UTC)

關於留言格式,我的留言格式並無問題。當一用戶要對另一用戶的留言作回覆時,須在自己的留言前加上冒號“ : ”,使留言產生縮排效果,如此才是正確的格式,代表該用戶在回覆上一位用戶,並且當同時有多位用戶進行討論時也才不會混淆。而Mcs的那種發言方式代表他另外留了一個話題、並未針對BirdinForrest的留言作回覆。且現在Mcs把我的留言移動到他的下一個位置,則代表我在回覆Mcs,但事實上我並不是在回覆Mcs。
關於條目的編輯,我總結兩點,其他細節部份,因為你的留言繁瑣,我沒有意願花時間仔細閱讀或討論,如有冒犯之處請包涵。一、法輪功學員“稱”被迫害致死人數超過千人,表示這是法輪功學員向大家提出的觀點,但是中共封鎖消息,所以法輪功學員提出的這個觀點未得到有效證實,這樣的敘述並沒有問題。二、我說「迫害之事實人盡皆知,反對者也都心知肚明。」這句話,是很肯定的說,不是在臆測。當然“人盡皆知”這個詞語並非說所有住在地球上的人都知道,但至少來法輪功條目編輯的人都很清楚這個事實,無可否認。--Elegance 14:36 2007年9月1日 (UTC+8)

回Elegance, 1. 在這裏沒有太多維基人用 "須在自己的留言前加上冒號“ : ”,使留言產生縮排效果" 2. 這種縮排效果有其不足之處,請問為什麼你斷言"如此才是正確的格式"? 3. 我並沒有移動你的留言,我只是於你的第一篇的留言之後作出留言. 4. 法輪功學員(聲)稱被迫害致死人數超過千人並無問題, 好比中共聲稱法輪功破壞社會秩序一樣,並無問題,這只是雙方各自的表述 5. 對於這一句,「迫害之事實人盡皆知,反對者也都心知肚明。」.我認為應同樣地於前面加上法輪功學員聲稱. 6. 你當然亦可加上中共聲稱法輪功學員破壞社會秩序,故被法律制裁. Mcs

有些用戶沒有這樣使用,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或不想這樣使用。為何這樣是正確格式,因為這樣才能讓閱讀者知道誰在回覆誰,如果大家的留言全都沒有縮排效果,就不容易分辨誰在回覆誰了,Wikipedia:討論頁中有說明。我的留言應該是你移動的,請見歷史頁面。中共那樣聲稱,當然是說謊、欺騙人民,因為法輪功學員從未破壞社會秩序,倒是中共常常直接和間接的破壞中國大陸的社會秩序。--Elegance 13:52 2007年9月17日 (UTC+8)


Elegance建議你多看看法律方面舉證與反證之資料,另外,請問你認為你是否站在中立一方?你認為你的言論是否足夠的中立。因為此條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爭論。 其次,我很不贊同你這樣的論證方法:中共那樣聲稱,當然是說謊、欺騙人民,因為法輪功學員從未破壞社會秩序,倒是中共常常直接和間接的破壞中國大陸的社會秩序。這是一句主觀意識上的強加出來的表述,從法律上來說,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那就是誹謗。所以,在這裏論述,都應該拿出第三方(所謂第三方,就是中共媒體和法輪功媒體以外的)證據來源。

首先證明,我是局外者,如果按照法庭辯論程序來看,我應該算是陪審團成員或者是觀眾。我既不反對中共,也不反對法輪功,但是我此討論頁的辯論中,我有點偏向於和你Elegance論點相反的一方了。因為你Elegance太過主觀,又太過偏執,容不得別人說半點壞話,而自己又拿不出強有力的證據來反駁,只是一味的「我說的就是正確的。」這樣的辯論,你肯定是絕對處於下風的。你的觀點也會被刪除的。--Wainshandle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7:44 (UTC)

逐段討論(1)

請問有人願意逐段討論嗎?

法輪功(又被練功者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於1990年代在中國大陸傳出的一種修煉方法。 關於法輪功的各個方面,均存在着爭議。有觀點認為法輪功是氣功修煉的一種,有人認為法輪功是含有信仰的成分的氣功;也有觀點認為法輪功是一種宗教信仰;自其大規模傳播,並攻擊媒體、提出政治要求後[來源請求],也開始有觀點認為其是有境外組織背景的邪教。目前,在中國大陸,法輪功被中國政府定為邪教而取締。

第一段的問題是 "其大規模傳播,並攻擊媒體、提出政治要求後[來源請求]"

A. 到底是 1. 其大規模傳播 2. 並攻擊媒體 3. 提出政治要求後 哪一個要來源請求?

B. 中立性有問題嗎?

歡迎你提供意見. Mcs 2007.9.1 14:17


  • 第一句應該恢復為「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被練功者」為不必要的贅句。功法本身的稱呼當然是修煉者所稱,而不是別人來命名。就像「國際象棋(又稱歐洲象棋)」沒有必要說成「國際象棋(又被愛好棋藝者稱歐洲象棋)」。
  • 「攻擊媒體、提出政治要求」為不實的說詞,應刪除。
  • 最後還應該加上法輪功在世界各國或主流國家的流傳情形,不應只敘述在中國遭到鎮壓。

--Elegance 15:05 2007年9月1日 (UTC+8)

國際象棋不只被愛好棋藝者稱歐洲象棋 法輪功在世界各國的流傳情況可以用google news搜索法輪功或者falun gong,看看有多麼悽慘 by 不留名者

我有說只被愛好棋意者那樣稱呼嗎?
我倒是用 Google news 搜尋到不少支持法輪功和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報導。難道你用的是 Google news中共謊言版 ?--Elegance 14:58 2007年9月2日 (UTC+8)
那些消息都來自你們法輪功的網站。這些說明了什麼你自己心裏清楚。
說明了中共恐嚇、收買海外華人媒體。用英文版 Google news 搜尋法輪功的結果中,其他外文媒體的報導佔了十分之九;而用中文版 Google news 搜尋法輪功的結果中,則是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媒體的報導佔了十分之九。--Elegance 13:19 2007年9月6日 (UTC+8)

1. 第一句英文的中譯為法輪功,很難見到關於法輪大法的說法。似是練功者的自稱,就好比歐洲象棋的講法的確少見。 2. "攻擊媒體" 有違中立性,應改一個更中立的講法 3. "提出政治要求",我感到有,其他人認為如何? 4. "在世界各國或主流國家的流傳情形", 一個相當好的提議. 可否加於"第三方看法內", 但這方面要有勞E先生去找些. Mcs 2007.9.1 20:49

  1. 不論是什麼文的中譯,法輪功即是又稱法輪大法,本來就是修煉者這樣稱呼的。
  2. 問題在於「攻擊媒體」這種敘述是否屬實,是造謠就應刪除。
  3. 你感到有,有在哪?請詳述。
  4. 應該加在這段之中,不是所謂第三方看法。
--Elegance 15:13 2007年9月2日 (UTC+8)

1. 應該是多數人知道 "法輪功"一詞, 相信所有人對該英文的中譯 "法輪功" 無異議. 但修煉者這樣稱呼就應註明. 2. 包圍媒體的辦工機構是大家所共知的 3. 沒其他人回答. E先生, 你自己去看看大紀元吧 4. 第三方看法, 應該有正, 有反, 有中立. 加在那裏有什麼問題? Mcs

  1. 本來就是修煉者這樣稱呼的,沒有必要多此一舉的註明。「法輪功」也是修煉者稱呼的,要不要也註明?「歐洲象棋」也沒有人特地說「又被棋藝愛好者稱……」。
  2. 你說的那是中共的謊言,建議你去看一看當天的歷史照片。並不是前去說明真相的人多就叫包圍。
  3. 我看大紀元就是在報導真實中國。請不要留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如果你感到有,就詳細描述為何感到有。
  4. 這一段只有在中國遭到迫害的描述,而沒有在其他國家洪傳的情況,當然要加在這段。
--Elegance 13:10 2007年9月10日 (UTC+8)

Mcs朋友,與您商榷。您添加的2和3都是來源於新華社和人民網,4,5和6來自中國佛教協會的會刊,這應該不是第三方吧?7,那個聲明的公司能否提供更為詳盡的資料?有來自中國媒體對其的質疑「2006年度中國十大科技騙局」 [5]。希望您能重新查證。多謝異國風 2007年9月1日 (六) 18:56 (UTC)

那可以把 1,2 加在中方的位置. 佛教協會應算第三方了, 要不然所有的都不是第三方了? 2006年度中國十大科技騙局, 是不錯. Mcs

Mcs,既然您知道那請您改動而不是繼續留在該位置。而且條目下面都已經有相應的各方連結,沒必要再另起爐灶。佛教協會是經中共中央統戰部批准成立的,你在國內應該知道像對待法輪功這種重大問題上,根據中宣部「加強正確的輿論導向」要求,各媒體如果不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又怎能有文章發表?最後那種沒有公信力的媒體麻煩您就不要拿來湊數了。我的建議是既然您說是第三方,那就直接找海外專業媒體的報道,如cnn,bbc,washingtonpost之類的。而且對於您恢復的內容,本人並不贊同,原因已經說過多次,原條目已經有很多沒有出處的陳述,作為維基的編輯應該是提高原條目的質量,而不是繼續加上大量無出處的內容讓別人討論。多謝異國風 2007年9月9日 (日) 08:15 (UTC)

Mcs,有一個建議希望得到您的反饋。在大家沒有討論取得共識之前,請您暫時不要添加或刪除原條目的內容,原條目是指中間Heisedami101加上無出處內容之前的條目。多謝異國風 2007年9月9日 (日) 08:28 (UTC)

異國風,1. 是原條目並沒有把來源注於文句之後,而只注於文章之後.所以我希望逐步改善情況,而並非另起爐灶. 2. 我認為一個關於全中國佛教的佛教協會是一個頗具公信力的協會, 難道你認為凡於國內的組織都全無公信力? 該不會吧.3. 湊數? 我見到法輪功官方的url有約七個,而中共官方的url連你說的協會也只有約四個,到底是誰在湊數? 4. 海外媒體是好,但不代表國內媒體就一定不好.5. 最後,你誤會了,我並不是居於國內的.我所身處的地方是一個高度注重民主自由的地方.6. 加上無出處的內容不好,但移除有新加url作支持的內容同樣都不好. Mcs


  1. 好啊,大家都是想改善條目,這挺好的,現在的爭議是您堅持要加一個第三方的評論,先不說此第三方是否真的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原條目中已經有各方連結的情況下,您添加有何新的意義呢;
  2. 請您注意,我質疑的公信力是指您提供的最後一個第三方連結而言,此公司被大陸新聞媒體自己都稱為騙局公司,您還可以拿出來當第三方評論,不免有湊數之嫌;佛教協會的立場如何,您應該清楚地很,如果您認為國內允許新聞媒體有和官方不同的聲音,那您的邏輯是正確的;
  3. 數字多就是湊數?呵呵,您混淆的也太厲害了吧,那按照您的觀點,論文後面那些長長的參考文獻都是湊數用的吧。您拿哪家媒體觀點是您自己的選擇,但至少應該保證一定的質量吧,見上所述;
  4. 海外媒體好壞,我不敢評判,我只是覺得相對來說,其在中國的利益不像國內的媒體受到官方那樣大的牽制,發表觀點也就更獨立些;同樣國內媒體好不好也不是我這個外行人置評的,但是中國政府允不允許媒體有獨立的聲音相信在國內生活過的或了解中國國情的都有判斷;
  5. 你在國外那就太好了,世界其他國家政府對法輪功的態度多少您也能知道一些吧,請問世界上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的有幾個,在其他哪些國家又出現過所謂「自焚」等聳人聽聞的事情?
  6. 加上無出處的內容不好,移除有新加url作支持的內容同樣也不好,但是拿着中國官方的宣傳當中立第三方觀點的更不好。異國風 2007年9月17日 (一) 12:46 (UTC)
相信大家都只知道法律上說的"誰舉報誰舉證"吧,那麼我請問:中國政府在拿出關於flg的相關罪行時能拿出相關的證據,那個大紀元時報能麼.不要說什麼中國報道不實,是政府運作,大紀元時報的證據未免也不太真實.舉個例子,我在澳大利亞有看過幾份這個大紀元時報,除了當地的時政事實能清楚報道外,關於中國的根本就是"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或是負面報道.請問大報紙和小報紙的區別何在?區別就在大報紙有清楚的事實來源,來自採訪,圖片,證言,而非通篇"未經證實".聯繫最近的西藏事件,以及某些人打算破壞奧運,那些對於中國的負面宣傳的可信度恐怕會在打折扣.(我是中國人,我認為一切不利於中國安定的,企圖挑起中國內部矛盾的,不管是來自於有中國國籍的,還是來自放棄中國中國國籍的,或是來自台灣地區的,抑或是來自外國反華宣傳機關,其目的,手段,言論等等都應該討論的更仔細,更詳細。同時我們要明白一個道理「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是真的了」,wiki並非某人的喇叭,這裏要的是對事實的描述記錄,而非對某某人或是某某國家的攻擊。)
當然,你也會說中國的報道證據是偽造的.那我請你至少也去找些flg的證據而非關在屋子裏YY,注意是中立證據,而不是某某flg書上說,或是某某flg大師說.同時也不要以一己之偏見說些含沙射影的東西. 扶戎將軍張嶷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00:31 (UTC)
你提到的中國政府拿出的所謂證據、澳大利亞大紀元時報的報導,分別是指哪些事件?請說清楚。
在評論外國人杯葛北京奧運之前,請你先想想看,奧運最重要的精神是什麼?就是和平,那麼一天到晚迫害老百姓、踐踏人權自由、甚至對老百姓大開殺戒的政權,有資格辦奧運嗎?根本沒有,若讓這種邪惡政權辦奧運,等於是玷污奧運的精神。中共沒有資格辦奧運,因此世界各國的正義人士抵制北京奧運,才是正確的,你不能稱之為破壞奧運。而且中共當初申辦奧運時承諾要改善人權,結果它根本沒有實踐諾言,這種出爾反爾、撒謊成性的政權,不配辦奧運。
靠謊言和暴力起家的「中共」不是「中國」,也絕對代表不了「中國」。中共是什麼東西,在《九評共產黨》裏剖析的非常清楚,中共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混淆「中共」和「中國」,把中共自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國」攪和在一起,讓中共每逢危機時刻都會利用這點來挑動所謂的「愛國」情緒。並且又進一步對人民洗腦,把「中共」和「中華」混淆在一起,每當海外媒體揭發中共的罪行時,它就誣稱海外媒體是「反華勢力」來逃避罪責,但真相卻是:中共自己就是最大的反華勢力,它所做的一切都是以鞏固自己的政權為主,只要它覺得有助於維護自己、消除反對聲音,十年文革浩劫破壞中華文化、大躍進害死上千萬中華兒女、六四天安門屠殺大學生、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屠殺西藏人……,什麼它都做的出來。--Elegance 21:39 2008年4月13日 (UTC+8)

這裏有段大紀元時報的報道「據消息人士透露,中共高層現在最後悔三件事:鎮壓法輪功、辦奧運與修建三峽大壩。中共為鎮壓法輪功,使出了所能想得到的各類邪招,結果卻適得其反,非但沒把法輪功剷除,自身卻大傷元氣,厄運難當。然而中共的所謂「後悔」是看到結果未成的「惱羞」,並非良心發現的本性懺悔。故而鎮壓依然繼續,已是強弩之末,中共上下已經確認一個事實:這是一場永遠也贏不了的鎮壓。法輪功議題已經成為中共在家門口邁不過去的坎。」 「公道自在人心,善惡終有報應。法輪功九年來的和平非暴力的講真相,已經開創了一個人類歷史的新進程。真相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據說早已被眾多的歷史預言所記述,可謂天意早定。這場驚心動魄的迫害與反迫害的正邪較量,被稱為是<<聖經>>中提及的人類「最後之戰」 的現實演義。」 「自從1992年5月13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長春開辦第一期法輪功學習班以來,法輪功由於神奇的治病療效和對「真善忍」理念的親身實踐,迅速在中國民間流傳開來。」 「作為強身健體、修心養性的功法,法輪功確實具有神奇效果。1998年據當時管理氣功的中國體育總局對12553人的抽樣調查,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達97.9%,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1700多元。」

這就是大紀元時報的真實性和客觀性。http://news.epochtimes.com/gb/8/4/26/n2095376.htm --柳寒江 (留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18:08 (UTC)

我已經說了,請你拿出證據.不僅是爭議雙方的,還要有了解事件的中立第三方的觀點.而不是某大師的觀點. 感謝柳寒江朋友提供證據,我實在對翻大紀元時報沒什麼興趣,滿版廣告,還有黃色興趣. 撫戎將軍張嶷 (留言) 2008年6月13日 (五) 05:04 (UTC)

逐段討論(2)

(關於第三方看法) 由於此條目相當具爭議性,我認為每一句都應該要有理由, 有url支持。 但由於之前的編輯被E先生移除了(1 to 5),所以我也不想浪費時間在替E先生找認同法輪功的url。請E先生努力找第三方看法中支持法輪功的部份

p.s. (1 to 5 means) 1. 有導人向善的教條 2. 聲稱無政治目的 3. 能揭露共產黨的歷史問題 4. 為宗教多元化付出了努力 5. 提供免費報紙

我不同意條目中出現這種內容,只簡單講個一句,然後放個外部文章連結,條目中不應該出現這種格式的資料。--Elegance 15:16 2007年9月2日 (UTC+8)

難道只有 url 而不作介紹 ? Mcs

維基百科的條目是在對該項目作介紹,而不是放置外部文章連結。否則這種連結是放不完的。--Elegance 13:19 2007年9月10日 (UTC+8)

所以我放完url後,都有作出介紹. 例如原本有一宗新聞,只有url, 我後來把新聞的標題加入了. Mcs

只放一句像標題的句子,就和外部連結差不多。這樣子的資料不應該出現在維基百科中。--Elegance 13:30 2007年9月17日 (UTC+8)

有關天安門自焚事件中《焦點訪談》的採訪是否真實的討論

我認為本條目中「有人稱,事後中央電視台記者穿着工作服對醫院中的自焚者進行了採訪,並在焦點訪談播出。而在醫療規範中這種採訪必須要求採訪人員更換消毒後的衣物,戴消毒過的口罩,否則傷者有極大的感染風險,所以可以基本肯定那次採訪是虛假的。」此段話沒有合理的依據。據我了解,大面積燒傷患者首先面臨的是休克期,然後才面臨感染期,創傷面修復後感染期結束。而感染期受感染危險的大小是由休克期患者的情況決定的,而感染期時間的長短是由創傷面修復時間來決定的。我記得《焦點訪談》分別在1月30日與3月初作過採訪,沒有考證本條目中提到的是哪一個。如果是1月30日的採訪,自焚者正處在休克期(註:休克期並非患者總是處與休克狀態中,而是存在休克危險),並不面臨巨大的受感染危險(在感染期易受感染是因為經過多次休克打擊後,患者免疫力下降)。如果是3月後的採訪,患者可能已經脫離了感染期。以下是我查到的眾多材料中的兩份 [6][7],而這個[8][9]是兩家燒傷治療中心的頁面,其中有多幅照片表明燒傷護理 並非是一定要穿特定的消毒衣物。那麼,是不是可以說上面的懷疑沒有確實的依據?而且本身以上內容編輯者在編寫的時候就沒有確實指名所謂「有人稱」的「有人」是哪位,不知是否為具有公信力的專業人士,也沒有給出相關「醫療規範」是如何具體規範的。貿然下結論「基本肯定那次採訪時虛假的」,這屬於原創性研究,不符合wiki的原則。如果近幾天內沒有援引其他更有公信力的來源。我將考慮做出修改或者補充。 PS 對不起忘了簽名... —BirdinForrest 2007年9月2日 (日) 11:52 (UTC)

有人稱是後來「有人」加上去的,用意不明。不知道您如何肯定1月30日自焚者正處在休克期,願聞其詳。實際上,焦點訪談1月30日做的報道時,病人已經過了休克期,否則不可能開口說話,有新華社自己的報道為證:「傷員已度過了休克期」,下面標明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10]。而您找的照片是醫院的宣傳照,如果您覺得醫院會拿剛度過休克期生死未卜的病患作宣傳那您的解釋就合理了。相比較而言,專業人士的判斷更有說服力,比如以下對前美國衛生總署研究員龐玉濱的採訪。[11]謝謝異國風 2007年9月4日 (二) 20:40 (UTC)


建議合併

原條目中的發展歷史部分中,標明請求來源部分似與下面的陳述為同一事件建議合併,參見《科學之劍:何祚庥院士傳奇》,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12]。另外,該陳述來自人民網的原文,語氣是否中立可想而知。[13]建議修改。願與各位討論。多謝異國風 2007年9月7日 (五) 19:44 (UTC)

不許不中立,但我認為條目中加入1. 正面支持法輪功的,2. 第三方的,3. 反面批評法輪法的並無不可。而且以"來自人民網來說出語氣是否中立可想而知"的行為亦非中立.因為相信法輪功的官方網頁也間中會發表一些真正中立的第三方文章,而中共的官方網頁也同樣地會發表一些第三方文章,難道就因為是官方網頁就斷定所有他們所發表過的第三方文章都是"不中立"的?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history/contemporary/falungong/hezuoxiu_falun.txt 我對文章進行速讀,文章一開始講法輪功以前的情況,接着說一個研究生的事, "那天,何祚庥的同事、理論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張肇西教授,面色凝重地告訴何祚庥:他帶的一個研究生,也是聽過何祚庥講課的一個學生,練「法輪功」誘發精神分裂症,又住進了精神病醫院。 何祚庥非常吃驚。他知道那個學生練「法輪功」得過一次病,可是已經出院回來上課了,怎麼會舊病復發的? 回答令人吃驚:「法輪功」宣揚,人們得了病「不去醫院不吃藥」,練功才有效果,不然只會前功盡棄。 一個研究生,不信現代醫學,信李洪志? " 之後講對氣功,偽氣功的看法"現在在中國大地上,有不少老年人在那裏練習各種氣功,追求健康長壽,這,我們從來沒有反對過。但是,我們反對在青少年裏推廣氣功,普及氣功。"

明顯該作者反對法輪功,但論點並無明顯的不中立.除非你認為整篇文章都是作者自己作出來的.要不然就是我的語文太差,察覺不到重大的不中立性了,請你明確指出吧. Mcs

  1. 第一,該陳述指原條目中的陳述,而非新語絲中的陳述。原條目中的陳述完全是照人民網抄的,首先已經違背了維基原則;
  2. 第二,原條目已有各方評論連結,沒必要另起爐灶。維基的中立原則是讓讀者自己判斷,而不是按您的理解予以解釋;
  3. 第三,您所稱的真正中立的第三方又是指誰,如公安部研究室?(您提供的人民網連結)還是佛教協會?(您提供的所謂中立評價)甚至連被大陸媒體自己稱為騙局的公司宣傳都能拿出來當第三方評論?這些就是您所為了維護的中立性?

異國風 2007年9月16日 (日) 08:41 (UTC)

1. 照人民網抄的是你個人的判斷, 還是有什麼實質證據支持的? 如果大家都陳述同一件事, 陳述相類同是正常的. 2. 到底是另起爐灶還是豐富原有的資源? 維基的中立原則是讓讀者自己判斷,而條目中又讓各方都有適量的陳述, 中立原則不是由你,也不是由我去解釋. 3. 我從來都不認同公安部研究室的是第三方, 不知你何以有如此令你啼笑皆非的說法. 你之後個人憶想想說法就無謂回答了. 4. 最後重覆一次, 我所維護的中立性不是由我, 也不是由你所解釋. 5. 究竟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history/contemporary/falungong/hezuoxiu_falun.txt 有什麼不中立的, 還是請你開門見出說出來吧. Mcs

  1. 我已經把人民網的原連結放在上面了,連標點符號都沒有差別,您所謂的相同陳述還真是很相同;
  2. 各方有陳述很正常阿,也很應該,但是第三方的評論您要陳述什麼,不同的人對此會有不同的理解,您為什麼非要加上您的解釋呢?
  3. 啼笑皆非,呵呵,那就您看看自己添加的第三方中關於斂財的評論吧,下面清楚寫着公安部研究室,您也覺得是啼笑皆非是麼?
  4. 不錯,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本人決不反對,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選擇何必強迫別人接受或不接受呢?可是您所謂的中立就是拿出來中國官方媒體的報道作為第三方評論,這就是您理解的中立?恕我不能贊同。
  5. 請您看清楚了,我是說原條目中引用人民網的陳述不中立,而不是新語絲!我是說,原條目中兩條陳述應該是說明一件事,有新語絲的轉載為證,建議合併,所以才將新語絲的連結放在上面。

異國風 2007年9月16日 (日) 11:11 (UTC)

對不起,剛才匆忙編輯,語氣頗為不善,望您不要動氣。在此補充一點,本人絕沒有想阻止您編輯的意思,只是請提醒您引用的來源並非中立第三方。異國風 2007年9月16日 (日) 12:32 (UTC)

非法組織/邪教

1999年7月20-22日,中國政府是以法輪功為「非法組織」為名宣佈取締法輪功的,而非「邪教」。直到兩個月後的1999年9月,中國政府才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請不要混淆。--207.112.62.86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22:36 (UTC)

請問如何起訴法輪功無止境的SPAM我?

與條目無關,請勿再發表類似留言。順便說一句,真善忍不是被迫害還不允許申辯的藉口,如果中國允許新聞自由,還需要給您發email麼?怎麼沒看到給其他民主國家的人發郵件呢。而且法輪功的郵件不是marketing,沒有說讓誰快點信吧,只是讓別人了解被封鎖的信息,信不信還在個人,談不上非法,不適用您提供的法律條款。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21 (UTC)

無論有什麼理由,違背當事人意願的SPAM都是不道德的。但通常的垃圾郵件都是以欺詐或者廣告的贏利為目的,所以顯然非法。法輪功的SPAM則一般是以宣傳為目的的,只要有法律條文支持,當然可以提出告訴。另,中國政府怎麼處理法輪功問題和法輪功的這些行為是兩碼事,任何的自由都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自由的基礎上。—Pagan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39 (UTC)
相信您不是新手,應該知道討論頁的目的。此問題與條目無關,不希望維基人在此浪費過多時間。另,不贊同「中國政府怎麼處理法輪功問題和法輪功的這些行為是兩碼事」。設想德國猶太人被屠殺時美國的猶太人上街發傳單,給政要寫信要求制止,這樣的行為算是不尊重其他人的自由麼?也許您有不同看法,但抱歉我不打算在此問題進一步回應,希望我們能將注意力放在條目上。謝謝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21:30 (UTC)
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但我不能接受這種標準。中國政府對待法輪功的手段無論在程度和性質上都無法與納粹的種族滅絕所類比。如果因為同情法輪功而改變所持的中立標準,那麼對等的,支持中國政府的人們,是否也可以同樣這麼做呢?「中立」標準並非只是用在對自己所支持的地方的敘述。法輪功在各地各種形式的SPAM宣傳問題並非個案,已是社會現象,我不以為這跟此條目無關。—Pagan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01:32 (UTC)
討論頁是說明對條目中內容的看法。而條目中並沒有提到所謂的法輪功spam,唯一提到的一處垃圾郵件指控到現在都沒有可查證的來源,換句話說您所指各地各形式SPAM並沒有得到世界範圍內的認同。況且哪個人想到哪裏起訴之類的不是我們在維基上應作的,想灌水可以去論壇而不是維基的討論頁。另外不明白您所指中立的標準是什麼,如果中國是一個新聞自由的國度,法輪功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那麼這種情況下還是有不斷的未經允許的信件可以將其稱為SPAM,可是如果被鎮壓了還被剝奪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中立在此情況可否能等同於逆來順受?就像文革中的一般政治人物,被打倒了還沒有地方申冤,只好抑鬱離世後我們再予其平反,這個倒「中立」了可是又有什麼意義呢。針對強權違反社會公義的行為,首先應該是想如何制止保護被壓制的團體,而不是想如何遵守強權利用的法規。從美國的黑人獨立運動來看,如果真的是遵守當年白人制定的憲法,那黑人到現在也無法享有投票的權利。在那種情況下黑人的運動不是破壞憲法,而是修改憲法的不足。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1:37 (UTC)
條目沒有提及不代表不會或不能被提及。何謂「世界範圍的認同」?這又是標準問題,很多維基百科全書的地域性條目本身就不存在所謂的「世界範圍的認同」。為什麼針對法輪功的負面信息就必須得要得到「世界範圍的認同」才能發佈?我不認為這不屬於本條目內容。中國不是一個新聞自由的國度便是違背當事人意願SPAM宣傳的理由麼?你的邏輯很可怕。我想你搞錯「中立」的概念了,我這裏指的中立,並非某種的「正義」與「非正義」間的「中立」,而是指維基百科全書條目內容的中立,這是老話題。至於你所說的規則和「公義」的問題,這是另外一個複雜問題,我想在這點上你我不具有共同的價值觀。我不是人文主義者,問題的糾正和解決我傾向於由「看不見的手」來實現而非某些人主觀去改變和操縱。—Pagan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5:49 (UTC)
請圍繞條目來說,如果您加入誰想以spam名義起訴法輪功,ok,只要可供查證;如果您說討論一下上哪起訴,對不起討論頁不是討論該話題的地方。您明白了麼?而且請注意至於法輪功究竟是不是在spam,這還是一個盲點,目前為止還沒有案例來判定,您就已經指控「違背當事人意願SPAM宣傳」,這樣的邏輯才是可怕的,而且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法輪功有組織的行為都沒有證據說明,又怎麼一定說是法輪功如何如何呢。維基內容的中立我們曾經有過探討,您自己說說,「請問如何起訴法輪功無止境的SPAM我」到底符合維基的哪條標準,又如何編加至條目中?至於您說收到法輪功內容郵件的問題,原條目已經有提到,可是到目前還無法查證,因為沒有證據說明是團體組織所為還是個人所為。不存在您所認為的「針對法輪功的負面信息就必須得要得到「世界範圍的認同」才能發佈」的問題。我也不想在這裏討論公義之類的事情,可是提請您注意條目討論頁是想給對條目編輯表達意見的地方,如果您有編輯意見,請拿出來討論;如果只是想討論一下怎樣起訴條目對象,這裏並不適合。謝謝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7:38 (UTC)
法輪功是類宗教團體,不是公司,因此不會存在「法輪功發SPAM」這種法律方面的結論。但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判決不代表不存在這種現象,「存在法輪功相關的宣傳SPAM」成立,並可以作為社會現象加入到本條目中。至於這裏原本討論的起訴問題,我以為直接起訴「法輪功」這個團體是不怎麼現實的,除非能證明這些SPAM都是李宏志本人發的,不過起碼可以報警。而現實這類郵件的源頭也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你覺得這類信息和現象不屬於對法輪功的負面信息,也罷。—Pagan (留言) 2008年3月5日 (三) 02:06 (UTC)
ok,您了解就好。想加入條目,負面消息也好正面消息也好,只要滿足維基要求即可,討論頁也是在討論條目編輯是否合適。發表與條目無關的個人意見,這裏並不適合。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5日 (三) 10:57 (UTC)

這一段不符合實際,我想改

在新西蘭,法輪功學員比較少參與社會活動,主要致力於自身媒體的宣傳及教育。在奧克蘭區不少華人聚居的城鎮,都會看到「法輪大法」的廣告;而在奧克蘭市中區的名校區Epsom,學員更開辦了明慧學校,為法輪功學員的子女提供教育。

我就住在奧克蘭,法輪功學院經常參加社會活動,每年至少3次,法輪功學員就會在奧克蘭的Queen Street舉行大規模遊行,隊伍龐大,經常帶小孩,攜帶擴音喇叭,並且向路人派傳單,而且經常不定期在市中心Aotea Square聚集練功和表演. ( reference: http://www.skykiwi.com/news/view.article.php?53177/c9 )

法輪功每年都想要參加奧克蘭市和惠靈頓市的聖誕遊行,但是法輪功在奧克蘭已經連續多年給禁止參加聖誕遊行.去年,法輪功用盡全力,保證不再在遊行中表現政治立場,發傳單,最後獲得了惠靈頓和其他城市參加聖誕遊行的資格.( http://www.skykiwi.com/news/view.article.php?54368/c9 http://www.stuff.co.nz/4298777a6502.html), 但是在最大城市奧克蘭就繼續被禁止 ( http://www.stuff.co.nz/4289979a26263.html )

今年,法輪功練習者在惠靈頓經常上公眾公園表演,還要大打橫幅,結果被政府禁止 ( http://www.stuff.co.nz/4415278a23918.html )

總的來說,在新西蘭的法輪功們非常活躍.

PS: 在奧克蘭市中國領事館,每天都有法輪功們在門口舉旗示威,由於門口正對大路,法輪功們就站在行人路上,阻礙交通,後來領事館辦事處搬遷到後面的建築物,但是法輪功們繼續還是站在大路邊上的行人路上,可能是為了更多的關注. 對不起,這上面一段我沒有reference,是我自己幾次去領事館辦事的時候遇到的.

參加遊行是市民的基本權利,揭發中共迫害信仰的行為根本和政治是兩回事,惠靈頓和奧克蘭市政府是受到中領館欺騙、慫恿。中共不只欺騙國內的老百姓,連在海外都對外國人拋出法輪功在搞政治的謊言。雖然那兩個市政府被中領館蒙在鼓裏,但新西蘭總理的眼睛可是雪亮的,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舉辦的人權聖火全球巡迴傳遞到達奧克蘭的時候,新西蘭總理即致信表達良好的祝願,該總理如果也聽信中共那套謊言,就不會致信祝福了。--Elegance 20:05 2008年3月3日 (UTC+8)


歡迎擴充條目,但skykiwi為個人轉貼消息,不符合維基要求。stuff消息可以引用,但請按原意翻譯。比如用盡全力從何而來。原文使用"political" material,表明是在轉述,而不是真的認為表現政治立場。後面的內容同樣請保持對原文中立陳述的翻譯。The council said in a letter last week that the banner used by the group - which meets in the sound shell opposite the Chinese embassy - breached regulations because of Falun Gong's political links.But members, who have refused to remove the banner, say the session is not political and they are being unfairly targeted."It's getting more and more difficult for us to have our freedoms and our rights in Wellington," Falun Gong practitioner Joan Zhang said.而且從同一網站請看該報道[14]'One of the most anticipated floats was that of Falun Gong, the Chinese spiritual group controversially banned from last year’s parade。'True to their word, Falun Gong was a picture of peacefulness – albeit on a Budget rent-a-truck. Members meditated amidst fluoro silk lotus flowers and beamed at the cheering crowd.您有興趣添加麼?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43 (UTC)

我想要添加以下條目

異國風,請告訴我如何添加,為了改善法輪功這個條目,不是吵哦,有其他可以編輯的朋友看到的話,也請告訴我如何添加,這下面都是從第三方媒體,比如<大紀元><明慧>等得來的,可供查證!

1.根據明慧網消息,誠心念「法輪大法好」,可治癒胰腺癌.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6/171860.html )

2.根據明慧網消息,看「神韻」可以治癒痔瘡.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5/173640.html )

3.根據大紀元消息, 念「法輪大法好」,可治癒心臟病. ( http://hk.epochtimes.com/8/2/6/77006g.htm )

4.根據大紀元消息, 念「法輪大法好」,可治癒聾啞. ( http://www.epochtimes.com/gb/4/6/10/n565228.htm )


我想擴寫一段關於法輪功可以治療的病症的介紹,請告知如何編輯.

怎麼編輯?怎麼編輯?怎麼編輯?怎麼編輯?怎麼編輯?怎麼編輯?怎麼編輯?怎麼編輯?

我同意法輪功在某些患者身上有治病的功效,但是這些網站怎麼能說是第三方媒體呢?!--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7:54 (UTC)

哈哈!是啊,異國風兄,這的確是可以為法輪功正名的好辦法,法輪功那麼神通廣大,如果在維基百科裏面宣傳一下,豈不是更妙,並且還有來源地址。為什麼你不理睬了呢?--Wainshandle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7:57 (UTC)

請大家幫忙

該條目已經被中共人士破壞,請管理員進行修復。主要的破壞如下: 1 標誌 「此為法輪功採用佛教詞語而矇騙文化程度不高的百姓的最好證據。」「但多數學者認為,法輪功的標誌,僅僅是李洪志拼湊出來的圖案,並無任何宗教意義。」為中共人士的偏見,缺乏中立立場,請求刪除。

2組織 「而大勢過後,其網站便露出了真面目,發佈了一系列的反動新聞,曾經荒唐的稱台灣地震是中共埋下的炸彈,為了阻止台灣與外界的聯繫。512四川大地震時,其組織又在紐約某圖書館門前,號稱是天譴。」缺乏中立來源,為中共的謠言。

另外請在正面支持觀點連結加入: 泛藍聯盟成員要正確對待法輪功:http://www.rq2007.cc/viewtopic.php?t=7922&sid=51a0661b9f6e03a4d9c9a9f922dedd79

應當將關於亂發垃圾郵件的來源請求去掉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會有來源請求,至少我就是一個垃圾郵件的受害者。 當年大概收到過幾十封來自不同用戶名的法輪功垃圾郵件。看地址應該是無目的發向隨機用戶名的。郵件里經常有一些來源不可考的法輪功學員被虐待的圖片,很不適合被兒童看到。郵件里還曾經附上了1Mb多的轉法輪電子版,可當時我還用56k的調製解調器上網,收下來極其浪費時間!! --Yqjsmr (留言) 2008年3月15日 (六) 23:53 (UTC)

  1. 個人經歷無法作為維基的可靠來源;
  2. 條目指稱為大紀元或其他團體有組織所為,不論是以您的經歷或他人的都無法核實此點;
  3. 原條目稱此類型受到廣泛的嘲諷,但同樣沒有來源證明這一論斷;如果以個人經歷為證的話,同樣可以說周遭的人還有對此感興趣的。對此爭議問題,還是不要急於貼上標籤為好。

異國風 (留言) 2008年3月16日 (日) 13:38 (UTC)

像大部分人認為法輪功垃圾郵件的問題,你要可靠來源是不可能的,哪個網站或媒體會刊登這樣的消息「絕多數網友認為法輪功的郵件是垃圾郵件」?這只會當個笑話。有些事情是被普遍認可的,不需要也不可能會有所謂可靠的媒體消息來源。當然,你也可以說我的觀點憑什麼能代表多數人呢,很多人還很歡迎這樣的郵件呢。這樣說我也沒辦法,要玩文字遊戲那是沒有結論的。知道事實就行,垃圾郵件的問題根本談不上爭議。法輪功如果想生存下去,那就要做點建設性的對國家社會人民有用的事情,如果連汶川大地震捐款都要來示威抗議的話,那就越來越不值得說什麼了。—馬不停蹄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1:14 (UTC)

法輪功為什麼那麼有政治性.宗教不是不應該講政治的嗎?但法輪功我覺得是整天講政治.什麼攻擊中共啊.什麼叫別人退黨啊?一天就搞政治上的事.這算那門的宗教?政治陰謀團體才真.跟台灣那個叫宋七力一樣的騙子.自己賺到億萬身價.可憐那些信徒辛苦賺的錢就被這樣騙走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egkk對話貢獻)於 2008年5月22日 (四) 09:48加入。

還不是你們偉大的黨主席說人家是邪教,反正就是被你們政府打壓的各大勢力以法輪功為攻擊中共的理由之一,法輪功在海外你們就管不到了,還有請在發言後留言,請尊重其他言論,人家是邀捐款也就是信者自願,不然你是眼紅了是不是--金肅 (留言) 2008年6月1日 (日) 08:23 (UTC)
中共打擊東西很少真正成功,倒是只有法輪功是特例。大多數中共打壓的東西在大陸依舊火爆(公開的或秘密的),倒是只有法輪功是特例。從法輪功看,中共還有希望,還能看出來人們喜歡什麼討厭什麼。--無明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0:32 (UTC)
法輪功已經被反共人士當作最方便的反共藉口了,(我也是利用者)—金肅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06:10 (UTC)

關於取締法輪功的目的

條目中:「由於政府官方、學術界權威及宗教人士普遍對此功的效果及修煉本身表示質疑,基於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目的,政府於是自1999年7月以其違反憲法規定的信仰、言論、集會自由等規定,裁定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並實施取締。」我覺得根本不是基於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目。這種說法顯失公正。--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0:32 (UTC)

(+)支持更改,取締法輪功最大的還是共產黨政府的政策,在公開取締前,民間的反法輪功沒那麼多—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8年7月15日 (二) 00:37 (UTC)

由於取締的具體目的很難確定,我刪除了那部分明顯不中立的論述。另外習練法輪功的人數中共官方為800萬人,法輪功為1億人,我將其改為數千萬人比較準確。--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0:49 (UTC)

(+)支持當然,在中國鋪天蓋地地定性宣傳法輪功的之前,我相信沒有什麽人反對法輪功。我們大部分人所有對法輪功的認識都是從我們的新聞或者粘貼畫定性宣傳的,沒有任何對比,可以算為偏見。且我認為違反了宗教自由,言論自由。--Jingtro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8: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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