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洲八角楼位于台湾新北市芦洲区,原是一栋私人别墅,后来成为东洲化学的办公大楼,于2004年3月17日公告为历史建筑[1][2]。名称中的“八角”是指这栋建筑物的平面呈现“凹”字形,有个八个角的意思[2]

芦洲八角楼
位置 中华民国台湾)新北市芦洲区
中山二路195巷12号
建成时间大日本帝国 日本昭和11年(1936年)
官方名称芦洲八角楼
类型登录等级:历史建筑
登录种类:建筑物类
详细登录资料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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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洲八角楼的原屋主是李为,在今天的台北市延平北路上经营旧天兴银楼,后来在昭和十一年(1936年)经建此栋洋楼作为别墅[1][2]。二次大战后,曾有一位空军将领入住[1][2]

民国四十二年(1953年)左右,陈炳坤、陈炎等人创立东洲化学制药厂,向李家买下此栋别墅作为办公大楼[1][2]。后来在陈家后人陈文彬的申请下,当时的台北县政府将此栋建筑物公告为历史建筑[1][2]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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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洲八角楼为砖造二层楼建筑,平面呈现凹字形,被人称作是“八角楼仔厝”[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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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蘆洲八角樓.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2015-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周宗贤. 《臺北縣文化資產手冊》. 台北县政府文化局. 2005年12月: 页36─37. ISBN 986-00-3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