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鸿图
清朝官员
生平
编辑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进士。雍正十年(1732年),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升侍读,日讲起居注官[1],曾因查嗣庭案获罪[2],出任河南学政。小妾林氏将他的试题外泄。雍正十一年(1733年)河东总督王士俊弹劾俞鸿图纳贿营私,雍正帝遣俞父俞兆晟同僚户部左侍郎陈树萱前往河南会同山西、河南的河东总督审理,查明属实。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被判斩立决。[3][4]民间有传言,俞鸿图被腰斩,将死时还在地上用血连书七个“惨”字。[5]此说流行甚广,甚至影响到电影情节的模仿。今人林涛的历史通俗读物《正说清朝三百年》书中声称,俞鸿图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监斩人是侍讲学士邹士恒。
依据《清史稿》和《清史编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俞鸿图被判斩立决[6],应该是斩首而非腰斩,但也有人[谁?]提出腰斩亦属斩刑之一种,但没有关于雍正皇帝废除腰斩的记载。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实录雍正朝实录》45癸未条
- ^ 《清实录雍正朝实录》50庚辰条:河南学政俞鸿图、原系查嗣庭案内获罪之人。
- ^ 《清史稿·本纪九·世宗本纪》:(雍正十二年三月)戊戌,河南学政俞鸿图以婪赃处斩。
- ^ 《清史稿·列传八十一·王士俊》:(雍正)十一年,(王士俊)疏劾学政俞鸿图纳贿行私,命侍郎陈树萱按鞫,得实,鸿图坐斩。
- ^ 薛福成《庸庵笔记》:“余幼居无锡西溪上外家顾氏宅中,其右邻秦氏,亦巨宅也。父老尝告余曰:“此前福建学政俞鸿图旧宅也。雍正午间,俞君督学闽中,关防颇严,操守亦慎。每扃试之日,戒其仆从分值内外,毋得擅自出入,将以绝传递之弊。乃其妾与仆勾通,作奸犯科。每传递之文,即贴在俞君背后补褂之上,仆役轻往揭取,授之试士,而俞君不觉也。久之,考取益滥,远近大哗,为言路所弹劾。上遣侍讲学士邹升恒往代其任,并令将俞君腰斩。邹君即为监斩官。而邹君与俞君本儿女姻亲,以慑于天威,不敢漏泄。俞君仓猝受刑,及赴市,方知之。刽子手于腰斩之犯,向索规费,得费则可令其速死,不得则故令其迟死。俞君既斩为两段,在地乱滚,且以手自染其血,连书七惨宇。其宛转求死之状,令人目不忍睹。邹君据实奏陈,上亦为之恻然,遂命封刀。从此,除腰斩之刑者,盖白俞君止也。俞君既死,其宅鬻于他人,居之者多不利,至今已七八易主矣。前岁,宅主某君正在浴室,忽见半段血人滚出,一惊而绝。其厉气之未散,可知矣。”父老之言盖如此。夫传闻之说,能否翔实无误,固未可知.然其鬼往往见形,且居之者皆不昌,则余固闻之已熟,殆非虚语也。”
- ^ 《清实录雍正朝实录》51丙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