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赛条约 (1871年)

1871年的凡尔赛条约结束了普法战争,由法兰西第三共和国阿道夫·梯也尔和新成立的德意志帝国的奥托·冯·俾斯麦于1871年2月26日签署。该条约是一项初步条约,用于巩固1月28日两国之间签订的停战协定。它于同年5月10日获得《法兰克福条约》的批准,这使法国在欧洲大陆的实力和声望受到了严重打击[1],同时也证明了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的力量。

凡尔赛条约
1871年德国的帝国法律公报上的报导
类型双边协定
签署日1871年2月26日 (1871-02-26)
签署地点法国巴黎
最初签署者 德意志帝国
 法国
批准者 德意志帝国
 法国
语言法语

巴黎的法国当局国防政府自1月28日起准备停战,向德国人投降以结束对巴黎的包围。法国著名政治家朱尔·法夫尔在凡尔赛与俾斯麦会面并签署了停战协定。 随着法国开始重建政府,阿道夫·梯也尔在条约正式签订时期成为法国的新领导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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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eorge W. Kyte (1946), "The Vanquished Must Surrender: Jules Favre and the Franco-German Armistice of 1871", Historian, 9: 19–3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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