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家训(1898年8月11日—1938年4月28日),诲诚云南省富民县永定镇人,陆军中将,生于光绪二十四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抗日战争爆发后,带领部队奔赴前线,英勇杀敌,在台儿庄大战中殉国。


  • 幼年丧父,家境贫寒,15岁卖身从戎,离家时,其母给他做了双新布鞋,他舍不得带走,偷偷留下家中给兄弟,自己穿着双草鞋出门而去。 因他身材魁梧,作战勇敢,被选入唐继尧佽飞军。当时龙云任佽飞军大队长。父亲为人忠厚,克己待人,深得军中将士好评。
  • 1923年升任排长,娶武锡珍为妻。
  • 1927年,云南发生六.一四事变,军界的三个头面人物争当省主席,其中两个将执掌实权的龙云软禁起来,胁迫让位。龙云的李氏夫人心急如焚,亲笔修书,让严家训化装冒险奔告卢汉,搬来救兵,及时解救龙云脱险。龙云任省主席后,破格提拔其为云南省政府卫士大队长。
  • 云南省剿匪大队长
  • 1931年,云南步兵第三旅第六团团长
  • 国民革命军第六十军第183师541旅1082团少将团长
  • 1984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烈士荣誉称号

1937年10月,六十军出征抗日时,本无他名字,但是,严家训报国心切,一再向龙云请求出征抗日。
严家训说:从军以来,内战打过不少,但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此次日寇侵华,一定要让我去打打侵略者。”
龙云认为:严家训要求出征杀敌心切,便同意他出征。但是,他是少将,理应调任旅长,可旅长已经安排满了。
龙云说:只好委屈你了,去担任1082团团长。
严家训说:我不是要当官,我是要出征杀敌,只要主席批准,我的意愿足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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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著名烈士 第十七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第244页
  2. ^ 《昆明文史资料选辑 第25辑 纪念护国运动八十周年专辑 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专辑 一二·一运动五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昆明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第63页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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