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礼治
苗礼治男爵,PC,GBS,QC(英语:Peter Julian Millett, Baron Millett,1932年6月23日—2021年5月27日)[1],英国退休法官及大律师,曾先后任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及上诉法院法官,及在1998年至2004年出任上议院常任上诉法官。苗礼治勋爵自2000年起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2021年任内逝世。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Millett 苗礼治勋爵 阁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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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2年6月23日 英国 |
逝世 | 2021年5月27日 英国 | (88岁)
职业 | 法官、大律师 |
奖项 |
简历
编辑苗礼治在1932年6月23日出生于英国,父母分别名丹尼斯(Denis)和阿黛尔(Adele)。他早年受教于伦敦哈罗公学,及后升读剑桥大学三一学堂,主修经典文学及法律,1954年取得文学硕士学位毕业。毕业后曾于1955年至1957年服役于皇家空军,军阶为中尉。
在1955年,苗礼治在中院考取执业大律师资格,后于1959年进入林肯律师学院,至1980年出任该院理事。自1958年至1986年,苗礼治一直执业于伦敦的大法官法庭,另自1962年至1976年在法律教育协会任职考官及讲师,教授不动产等等的转让证书的制作业务;1967年至1973年在政府的贸易及工业部担任初级政府律师,主理涉及衡平法的事务;以及在1971年至1975年出任英国大律师公会理事会会员。
在1972年至1973年,苗礼治获委任为有关夫妇居所共同业权事宜法律委员会的工作小组成员,又于1973年获委御用大律师衔。后自1977年至1982年,他出任政府的贸易部破产法检讨委员会委员,到1986年获委为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法官,同年获封为下级勋位爵士,至1994年擢升为上诉法院法官,同时获委为枢密院顾问官,至1998年卸任。此外,他曾自1991年至1995年任西伦敦犹太教堂主席。在1998年10月1日,苗礼治爵士获委为上议院常任上诉法官,并因此获封终身贵族,成为西敏市圣玛丽勒本的苗礼治男爵(Baron Millett, of St Marylebone in the City of Westminster),他后在2004年1月以71岁之龄退休。
另一方面,苗礼治勋爵早于1979年在香港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自2000年起,他连同布仁立爵士及艾俊彬爵士等人,获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委为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参与审理香港的司法案件。任内,他曾在2005年参与审理房委会押后检讨公屋租金涉嫌违反《房屋条例》一案的上诉,最后在2005年11月21日连同首席法官李国能等人裁定房委会上诉得直。
家庭
编辑苗礼治勋爵在1959年娶安·米雷·哈里斯(Ann Mireille Harris)为妻,两人育有两子,分别名理查(Richard)及安德鲁(Andrew)。
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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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注脚
编辑- ^ 司法機構聲明. [2021-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3).
- ^ London Gazette: no. 45967, page 1[失效链接], 3 May 1973.
- ^ London Gazette: no. 50591, page 1[失效链接], 8 July 1986.
- ^ "PRIVY COUNSELLORS 1969 - presen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eigh Rayment's Peerage Page, retrieved on 30 December 2008.
- ^ "MILLET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eigh Rayment's Peerage Page, retrieved on 30 December 2008.
参考资料
编辑- House of Lords. Announcement of his introduction at the House of Lords. minutes of proceedings. 1998-10-07 [2006-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1).
- DodOnline. [2006-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2-11).
- "Sir Peter Julian Millett, Baron Millet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Peerage.com, retrieved on 30 December 2008.
- 〈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闻公报》,香港:香港特区政府,200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