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芳

台灣政治人物

黄志芳(1958年9月14日),现任自由党国际副主席,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董事长,职业外交官出身(公务员资格),台湾台南市人。曾任外交部部长、总统府副秘书长及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2015年加入民主进步党、担任民进党国际事务部主任,2016年出任总统府新南向政策办公室主任,2017年转任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董事长。

黄志芳
 中华民国第18任外交部部长
任期
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6日
总统陈水扁
行政院院长苏贞昌
张俊雄
前任陈唐山
继任杨子葆(代理)
欧鸿炼(正任)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8-09-14) 1958年9月14日66岁)
 中华民国台南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2015-)
配偶丁熟昀
学历
经历

早年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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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芳毕业于台南一中;就读国立台湾大学时原为农业工程系,大二时转入政治系国际关系组。中华民国外交特考第18期合格,后进入外交部任职,1985年担任当时外交部常务次长程建人的“机要秘书”、驻英国代表处荐任主事,1986年任外交部北美司科员,1991年担任驻美代表处国会组秘书,1996年任北美司第一科科长、专门委员。1999年转调陆委会,担任联络处副处长、专门委员、研究委员,多次出席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幕僚工作会议。2002年获蔡英文推荐出任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2004年跃升总统府副秘书长,深获当时总统陈水扁赏识。

黄志芳以其在外交部、陆委会的历练,于担任总统府副秘书长后推动中华民国荣邦专案,陪同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参与2004年雅典残障奥运会,“成功突破中共的外交封锁”,推动陈水扁总统在非邦交国的“过境式访问”,陪同及单独出访近30次。

外交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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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黄志芳获陈水扁总统拔擢出任外交部长,2007年4月30日,中华民国成功与西印度群岛岛国圣卢西亚复交,并全面恢复大使级关系,该国为中华民国第25个邦交国。2007年6月7日,哥斯达黎加宣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而与中华民国断交[1][2],黄请辞外交部长负起政治责任[3][4],获行政院长张俊雄慰留。2008年1月14日,中华民国与马拉维断交。

2008年5月6日,因“巴新外交公款侵吞案”爆发,黄志芳为承担责任请辞下台。

卸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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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0日,新加坡法院就“巴新案”判决认定中华民国外交部遭到外交掮客讹诈,此外中华民国法院判决认定黄志芳与邱义仁等人并未涉及收贿或经费入账问题。[5]

2015年1月21日,黄志芳在民进党秘书长吴钊燮陪同下向传媒宣布加入民进党,并接任民进党国际事务部主任[6],被外界视为对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经营民进党与美国关系有所帮助。[7]

2018年11月10日,在伊拉克国际商展举办的日子,现任外贸协会董事长的黄志芳与伊拉克工业总会伊拉克商业总会两个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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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为维护国家尊严与利益,中华民国政府决定,自即日起终止与哥斯达黎加共和国之外交关系并停止双方一切合作计划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7-02.,中华民国外交部声明,2007年6月7日
  2. ^ 外交部:即日起与哥国断交 停止一切合作计划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6-09.,中时电子报,2007年6月7日
  3. ^ 黄志芳宣布与哥斯达黎加断交 终止合作计划 并请辞负责,Nownews,2007年6月7日
  4. ^ 台湾与哥斯达黎加断交 黄志芳请辞以示负责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6-09.,中时电子报,2007年6月7日
  5. ^ 林楠森. 台灣巴紐建交經費案新加坡勝訴. BBC中文网 (英国广播公司). 2011-04-15 [2012-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14) (英语). 
  6. ^ 林朝亿. 黃志芳加入民進黨 接國際部主任. 新头壳. 2015-01-21 [2015-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7) (英语). 
  7. ^ 颜振凯. 黃志芳掌國際事務部 民進黨與美關係大加分. 风传媒. 2015-01-21 [2015-01-26] (英语). [永久失效链接]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行政院
前任:
陈唐山
外交部部长
第十八任
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6日
继任:
杨子葆(代理)
正任:欧鸿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