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共识/讨论页及共识方针试行案

本页主要专门报告2024年6月起试行之共识讨论步骤、争议解决机制等相关方针的进度、修正及成果。

试行期间,如果编辑者有关于本条文执行上的问题,或是在此期间需要针对试行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讨论,请在本页的讨论页反应或提出。

共识方针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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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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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文于2024年6月26日开始进入试行期。

  1. 为善用社群讨论资源,
    1. 仅影响单一条目的讨论在条目讨论页发起;
    2. 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条目的讨论主题条目专题布告板任一受影响条目的讨论页发起,并在情况许可下其余受影响条目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若受影响条目过多,应以通知专题布告板及@提及为主);
    3. 影响多个主题条目的讨论可在任一受影响主题条目的讨论页或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发起,并在互助客栈及受影响的主题条目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
    4. 未有条目的讨论可在适当的专题布告板或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发起。
  2. 编者应先尽可能自行透过讨论解决争议,过早征求第三方意见可能使争议另一方认为其意见不被尊重。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讨论时,发送通知(@提及用户讨论页通告)涉争议的用户参与讨论(如有);在无法解决时邀请近期编辑有关条目/主题的用户参与讨论。
  3. 错误场合发起的讨论可被关闭(需指出重新发起讨论的合适场所)或移动(需保留讨论讨论主题及移动目标页面连结)。
  4. 经讨论页讨论仍无果或下列情况下——
    1. 过往曾讨论而未达成共识或需要改变共识的议题;
    2. 讨论影响多个条目;
    3. 高风险主题条目的讨论,
    编者往互助客栈发送讨论邀请通告及将讨论加入征求意见系统以获取第三方意见。
  5. 在其他页面发送讨论邀请通告时,在讨论串中申报以免造成拉票误会。会显示文本的@提及则不需重复申报。
  6. 除讨论过长需要分拆为独立讨论页、讨论在错误场合发起等情况,不应在发起讨论后移动讨论串,以免造成混乱;讨论结束后亦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
  7. 社群可考虑新增机器人任务向受影响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及结论。

试行时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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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6月26日:试行开始。
  • 2024年7月26日:报告呈现方式定案截止日。因讨论人数不足达成共识,预计11-12月间将就执行成果进行讨论。

预计报告呈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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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

待处理相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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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补充)

相关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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