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總署
國際原子能機構(英語: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縮寫作 IAEA),港台譯為國際原子能總署,是致力於和平發展原子能的獨立政府間國際組織,成立於1957年7月29日,總部位於中立國奧地利首都維也納[3]。國際原子能總署是與聯合國系統相關的獨立國際組織,其與聯合國的關係由特殊協議監管,每年需向聯合國大會進行報告[4]。
國際原子能機構(官方中文譯名)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英文) Agence internationale de l'énergie atomique (法文) | |
成立時間 | 1957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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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聯合國所設組織[*]、播客[*] |
總部 | 奧地利維也納
48°14′2″N 16°24′58″E / 48.23389°N 16.41611°E |
會員 | 176個成員國 |
官方語言 | 阿拉伯語、漢語、英語 法語、俄語、西班牙語 |
幹事長 | 拉斐爾·格羅西 |
預算 | 296,313,702 歐元[1] |
員工數 | 2,560人[2] |
標語 | 和平使用原子能 Atoms for Peace |
獎項 | 諾貝爾和平獎 |
網站 | www |
「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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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國際原子能機構 |
臺灣 | 國際原子能總署 |
宗旨
編輯機構應謀求加速和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榮的貢獻。機構應盡其所能,確保由其本身、或經其請求、或在其監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總署規約》第二條:目標[6]
歷史
編輯1953年12月8日,美國總統德懷特·艾森豪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了關於「原子用於和平」的演講[7],並於之後提出「和平利用原子能計劃」,該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便是建立一個國際機構,以規範和促進原子能的和平利用[8][9]。
1954年9月23日,美國國務卿約翰·福斯特·杜勒斯在第九屆聯合國大會上發表講話,決定推進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建立,歡迎各國加入,並同時向聯大提交報告,要求在會議日程中增加有關推進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合作項目[10]。次日,蘇聯和英國對美國提出的要求表示支持,並決定於同年11月5日在聯大第一委員會中進行推進討論[10]。同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機構[11]。
1956年10月,來自世界82個國家的代表在聯合國總部舉行國際原子能總署規約會議[12],並於23日通過了《國際原子能總署規約》,該規約於1957年7月29日正式生效[13]。1957年10月,國際原子能總署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10]。
機構構成
編輯國際原子能總署的總部設於維也納國際中心,截至2023年1月3日,共有176個成員國[14]。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
大會
編輯大會(英文:General Conference)由全體成員國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3];大會下設行政預算委員會和技術援助與合作委員會等,職權有選舉理事國、新加盟會員國的申請案同意、預算案的通過等。
理事會
編輯理事會(英文:Board of Governors)是機構的決策機構[3],共有35個理事國所構成、執行機構的各項任務。
- 13個指定理事國(designated members)
- 22個選出理事國(elected members)
- 由會員國中選任。
秘書處
編輯秘書處(英文:Secretariat)是執行機構,由幹事長領導,根據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或決定履行職責,內設有1室6司。[3]
- 幹事長辦公室
- 管理司
- 核科學核應用司
- 保障司
- 技術合作司
- 核能司
- 核安全與核安保司
歷屆幹事長
編輯國際原子能總署幹事長是機構的對外代表,幹事長的選舉是由理事會提名,大會任命。
任 | 姓名 | 國籍 | 在任時間 | 在任時間(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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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斯特林·科爾 | 美國 | 1957年12月1日-1961年11月30日 | 4 |
2 | 西格瓦爾德·埃複製德 | 瑞典 | 1961年12月1日-1981年11月30日 | 20 |
3 | 漢斯·布利克斯 | 瑞典 | 1981年12月1日-1997年11月30日 | 16 |
4 | 穆罕默德·巴拉迪 | 埃及 | 1997年12月1日-2009年11月30日 | 12 |
5 | 天野之彌 | 日本 | 2009年12月1日-2019年7月18日 | 9 |
代理 | 科爾內爾·費盧塔 | 羅馬尼亞 | 2019年7月25日-2019年12月2日 | 0.33 |
6 | 拉斐爾·格羅西 | 阿根廷 | 2019年12月3日-至今 | 4 |
條約制訂
編輯出版物
編輯國際原子能總署年度報告通常於每年7月發布,總結並強調了過去一年在原子能機構工作的主要工作領域中的發展。它主要問題包括,活動和成就的摘要,以及與保障,安全和科學技術有關的狀態表和圖表。[15] 除了年度報告外,國際原子能總署還發布專題評論,詳細介紹其工作的具體領域,包括核安全審查、核安保審查、保障措施實施報告、核技術審查和技術合作報告。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About IAEA: About IAEA. [2007年4月2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年4月18日) (英語).
- ^ Employees & Staff: Strength Through Diversity. www.iaea.org. 16 May 2014 [2023-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6).
- ^ 3.0 3.1 3.2 3.3 国际原子能机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0-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中文(中國大陸)).
- ^ 国际原子能机构. www.un.org.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7) (中文(中國大陸)).
- ^ 國際原子能總署稱伊朗仍未停止鈾濃縮活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8月29日
- ^ Statute of the IAEA. IAEA. [2013-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08).
- ^ 艾森豪威尔的“原子用于和平” 激励成立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演讲 (pdf). 《國際原子能總署通報》54-4. 2013-12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10-03).
- ^ Fischer, David. History of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The First Forty Years (PDF). 1997. ISBN 978-92-0-102397-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16 September 2003).
- ^ Brittain, John.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Linking Nuclear Science and Diplomacy. Science and Diplomacy. 22 June 2015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3).
- ^ 10.0 10.1 10.2 朱雅莉. 英美同盟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建立(1953-1957). 華東師範大學. 2018-05-01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03).
- ^ 背景资料:国际原子能机构. 新浪軍事. 2004-09-21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03) –透過新華網.
- ^ 国际原子能机构介绍. 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03 [2023-09-18].
- ^ 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pdf). 國際原子能總署.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12-16).
- ^ IAEA. 成员国名单. 2023-01-03 [2023-08-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07).
- ^ | IAEA. www.iae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