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谷會盟
夾谷會盟,是指孔子在魯國任大司寇時跟齊國的一次外交。在春秋戰國時,齊景公憂慮魯國日益壯大,於是聽從黎鉏的建議,派人到魯國跟魯定公舉行夾谷之會以示和好,但同時會議目的亦為了使魯國屈服於齊國,然而,孔子在這次外交上取得了勝利。[1]
經過
編輯春秋戰國時期,齊國和魯國經常交戰。直到公元前500年盛夏,齊國漸漸發覺魯國在孔子的治理下漸有起色。黎鉏憂慮魯國勢力會危及齊國,於是建議齊景公舉行會盟以示修好。然而,是次會議目的除了修好外,亦為了讓魯國屈服於齊國。
魯定公當時任命孔子為中都宰,隨後又升至司空,再調任為大司寇,更代理宰相一職。[2]他明白當時齊國舉行會盟另有目的,故按照文武輔助一說向魯定公請求帶同軍隊赴會。
抵達會場時,齊國指使萊國威脅魯侯,孔子命令魯國軍隊還擊,並回應道:「兩國國君友好相聚,不容東夷擾亂,這不是齊國國君本意。武力不能展示友好,而且有損德行,國君一定不會這樣」。齊景公得知後,就讓萊國離去。[3]
隨後,齊國又在盟書加上:「如果齊國出征時,魯國應派軍隊跟隨齊國,否則應按盟約受罰」。孔子又回應道:「齊國應把汶陽的土地歸還予魯國,現在不還土地更要求魯國供應齊國所需,更應按照盟約受罰。」齊景公得知後,急忙把盟約之事作罷,改設享禮招待魯定公。然而按照當時的禮,犧尊和象尊不可以出國門,而宮廷之樂亦不可在野外演奏。而且,當時演奏宮廷之樂的亦不全是宮廷的樂師,而是一些戲子,此行為明顯是羞辱國君的,因此孔子命令官員論罪刑處該群表演者。孔子向對方指出,享禮是昭示德行而舉行,如果為了羞辱國君,那麼不如不舉行。最後,齊景公亦把享禮取消,[4]並把侵損魯國之地歸還以示謝過。[5]
參看
編輯參考文本
編輯- ^ 李長之. 十二章. 孔子的故事 初版. 香港: 香港聯合書刊. 2019年5月: 67. ISBN 978-988-8547-63-0 (中文(繁體)).
- ^ 楊佐仁. 第十八章. 孔子傳. 網際網路: 齊魯出版社. 2002-01-01. ISBN 9787533307226 (中文(簡體)).
- ^ 王肅. 相魯第一. 孔子家語. 網際網路: 大方廣. [2021-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8) (中文(繁體)).
- ^ 左丘明. 定公十年. 春秋左傳. 網際網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1-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8) (中文(繁體)).
- ^ 司馬遷. 孔子世家. 孔子世家. 網際網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16 [2021-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8)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