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盛 (越王)

宇文盛(554年—580年8月25日),字立久突代郡武川鎮(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十二子[1],北周宗室、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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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元年九月辛未(559年11月2日),宇文盛封越國公,食邑一萬戶[2]天和六年秋七月乙丑(571年8月25日),大將軍、越國公宇文盛進位柱國[3][4]。建德元年三月丙辰(572年4月12日),周武帝宇文邕殺死宇文護,當時宇文護的世子宇文訓擔任蒲州刺史,周武帝在當夜派遣宇文盛乘坐驛車前往蒲州徵召宇文訓回京城,返迴路上到達同州,賜令宇文訓自殺[5][6][7]

建德三年正月壬戌(574年2月7日),宇文盛進封越王[8][9][10]。建德四年七月丁丑(575年8月16日),北周討伐北齊,宇文盛出任後路第一軍總管[11][12]。建德五年十月己酉(576年11月10日),周武帝再度討伐北齊,宇文盛出任右路第一軍總管[13][14]。宇文盛率領的軍隊攻克了高顯等幾座城池。并州平定後,宇文盛於建德五年十二月丙寅(577年1月26日)進位上柱國[15][16]。宇文盛之後又跟隨平定了鄴城,於建德六年正月丙申(577年2月25日)出任相州總管[17][18]。當年汾州稽胡起兵叛亂,宇文盛和譙王宇文儉出任總管,出兵進攻,受大內史王誼調度指揮[19][20]宣政元年(578年)二月乙丑,宇文盛入朝出任大冢宰[21][22][23]。九月,汾州稽胡劉受邏干謀反[24]周宣帝宇文贇詔令宇文盛出任行軍元帥,率領各路軍隊討伐平定了劉受邏干[25]大成元年元年春正月癸巳(579年2月12日),北周初次設置四輔的官職,宇文盛出任大前疑[26][27][28]大象元年二月戊子(579年4月8日),宇文盛轉任太保[29][30]。大象元年五月辛亥(579年6月30日),周靜帝宇文闡詔令以豐州武當郡安富郡二郡作為越國封給宇文盛,食邑一萬戶,宇文盛出朝前往封國[31][32][33]

大象二年(580年),太上皇宇文贇病重,五月丁未(580年6月20日),楊堅擔心北周諸王在外發生變動,千金公主將要外嫁突厥為理由,徵召趙王宇文招、陳王宇文純、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達、滕王宇文逌五王前往京城[34][35][36],六月戊午(580年7月1日),宇文盛等人到達京城朝見[37][38][39],宇文贇已經去世[40]。七月庚子(580年8月12日),周靜帝詔令越王宇文盛上朝時不用小步快走,可以穿鞋佩劍上殿[41][42]。七月壬子(580年8月24日),楊堅誣告宇文盛與趙王宇文招謀反[43],宇文盛於七月乙酉朔廿九日癸丑(580年8月25日)在私人住宅中被害,時年虛歲廿七[1],五個兒子宇文忱宇文悰宇文恢宇文懫、宇文忻也被害死。十月癸丑朔廿日壬申(580年11月12日),周靜帝詔令將宇文盛葬於洪渡鄉洪坡里,朝廷贈予越國公,諡號[1],封國被撤除[44][45]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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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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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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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賀若突厥,右衛大將軍、散騎常侍、兗譙恆三州刺史、司空、當亭公賀若統孫女,上柱國、海陵公、靈州總管賀若誼之女,虛齡十二歲嫁給宇文盛,拜越王妃。開皇九年改嫁獨孤羅,封趙國夫人,武德元年九月十八日在河陽去世,虛歲六十三,武德四年十一月甲申朔七日庚寅葬於雍州咸陽縣鴻瀆川奉賢鄉靜民里[4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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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新出北周<宇文贤墓志><宇文盛墓志>考释》, 《碑林論叢》 (第00期), 2018年, (第00期): 1–10 [2020-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7) 
  2. ^ 《周書·卷四·帝紀第四》:辛未,進封輔城公邕為魯國公,安城公憲為齊國公,秦郡公直為衛國公,正平公招為趙國公。封皇弟儉為譙國公,純為陳國公,盛為越國公,達為代國公,通為冀國公,逌為滕國公。進封天水公廣為蔡國公,高陽公達奚武為鄭國公,武陽公豆盧寧為楚國公,博陵公賀蘭祥為涼國公,寧蜀公尉遲迥為蜀國公,化政公宇文貴為許國公,陳留公楊忠為(隋)〔隨〕國公,昌平公尉遲綱為吳國公,武威公王雄為庸國公。邑各萬戶。
  3.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秋七月乙丑,以大將軍、越國公盛為柱國。
  4.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秋七月乙丑,以大將軍、越公盛為柱國。
  5.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國、越國公盛乘傳往蒲州,徵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6. ^ 《北史·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國越公盛乘傅鎮蒲州,徵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7.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一》: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國越公盛乘傳徵訓,至同州,賜死。
  8.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於露門。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譙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滕國公逌並進爵為王。
  9.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於路門。冊柱國齊公憲、衛公直、趙公招、譙公儉、陳公純、越公盛、代公達、滕公逌並進爵為王。
  10. ^ 《周書校勘記·卷十三·列傳第五·一0》:天和中進爵為王 張森楷云:「『天和』當是『建德』之誤,帝紀(卷五武帝紀上)可證,各傳亦並無以天和進爵者。」按北史卷五八周室諸王傳、冊府卷二六五都作「建德三年(五七四年),進爵為王」,且本傳接敘「四年伐齊」,也是建德四年。這裡顯有訛奪,或如張說「天和」是「建德」之誤,但更可能是「天和中」下有脫文。卷五武帝紀上於天和六年(五七一年)稱「以大將軍、越國公盛為柱國」。周書之例,諸王大臣進位柱國,幾乎都見傳中,本卷衛、趙、譙、陳、代、滕諸王傳都有何時進柱國的紀載。可知這裡「天和中」下當有「進柱國」語。今脫去此事(可能還有別事)和「建德三年」四字,遂似封王也在「天和中」。
  11.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眾二萬趣黎陽,隨國公楊堅、廣寧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眾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於翼帥眾二萬出陳、汝。
  1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丁丑,下詔暴齊氏過惡。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越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帥眾二萬趣黎陽,隨公楊堅、廣寧公侯莫陳回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公侯莫陳芮帥眾一萬守太行道。
  13.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為右一軍總管,杞國公亮為右二軍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為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泰)〔恭〕為左二軍總管,廣化公丘崇為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為前軍。
  14.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為右一軍總管,杞公亮為右二軍總管,隋公楊堅為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為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恭為左二軍總管,廣化公丘崇為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為前軍。
  15.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丙寅,出齊宮中金銀寶器珠翠麗服及宮女二千人,班賜將士。以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杞國公亮、梁國公侯莫陳芮、庸國公王謙、北平公寇紹、鄭國公達奚震並為上柱國。
  16.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丙寅,出齊宮中金銀寶器珠玉麗服及宮女二千人,班賜將士。以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杞公亮、梁公侯莫陳芮、庸公王謙、北平公寇紹、鄭公達奚震並為上柱國,封齊王憲子安城郡公質為河間王。
  17.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丙申,以上柱國、越王盛為相州總管。
  18.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丙申,周以越王盛為相州總管。
  19. ^ 《隋書·卷四十·列傳第五》:汾州稽胡為亂,誼率兵擊之。帝弟越王盛、譙王儉雖為總管,並受誼節度。
  20. ^ 《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帝弟越王盛、譙王儉雖為總管,並受誼節度。
  21.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冢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2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冢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2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冢宰。
  24. ^ 《周書校勘記·卷十三·列傳第五·一一》:汾州稽胡帥劉(愛)〔受〕邏干反 卷七宣帝紀、卷四九稽胡傳、冊府卷九八四、北史卷九六稽胡傳(百衲本。殿本作「父」乃「受」之訛)「愛」都作「受」,今據改。參卷七校記第二條。
  25.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汾州稽胡帥劉受邏干舉兵反。詔上柱國、越王盛為行軍元帥,率眾討平之。
  26.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大象元年春正月癸巳,受朝於露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初置四輔官,以上柱國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國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國公楊堅為大後丞。
  27.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大象元年春正月乙丑,受朝於路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為大成。初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隋公楊堅為大後丞。
  28.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於露門,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公楊堅為大後承。
  29.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戊子,以上柱國大前疑越王盛為太保,大右弼蜀公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30.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戊子,周以越王盛為太保,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31.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五月辛亥,以洺州襄國郡為趙國,以齊州濟南郡為陳國,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以潞州上黨郡為代國,以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一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3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五月辛亥,以洛州襄國郡為趙國,齊州濟南郡為陳國,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潞州上黨郡為代國,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一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3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五月,辛亥,以襄國郡為趙國,濟南郡為陳國,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上黨郡為代國,新野郡為滕國,邑各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34.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丁未,追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
  35.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丁未,追趙、越、陳、代、滕五王入朝。
  36.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堅恐諸王在外生變,以千金公主將適突厥為辭,征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
  37.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國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達)〔盛〕、代王(盛)〔達〕、滕王逌來朝。
  38.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來朝。
  39.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六月,五王皆至長安。
  40. ^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二年,宣帝不豫,徵招及陳、越、代、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41.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庚子,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4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庚子,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4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壬子,堅誣招與越野王盛謀反,皆殺之,及其諸子。
  44. ^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國公,邑萬戶。天和中,進柱國。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四年,大軍伐齊,盛為後一軍總管。五年,大軍又東討,盛率所領,拔齊高顯等數城。并州平,進位上柱國。從平鄴,拜相州總管。宣政元年,入為大冢宰。汾州稽胡帥劉(愛)〔受〕邏干反,詔盛率諸軍討平之。大象元年,遷大前疑,轉太保。其年,詔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邑萬戶為越。盛出就國。二年,朝京師。其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忱、悰、恢、懫、忻等五人,國除。
  45. ^ 《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從平齊,進位上柱國。歷相州總管、大冢宰。大象元年,遷大前疑、太保。其年,詔以豐州武當、安昌二郡,邑萬戶為越國,盛出就國。二年,朝京師,並其子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46. ^ 故宮博物院等. 《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卷〔肆〕》. 北京市: 文物出版社. 2021年10月: 52. ISBN 9787501072675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