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日本警察官階級之一,為組織之中的最基層階級,地方公務員日語地方公務員,同中華民國警察官等的警員位階。相當於自衛隊下士官的階級[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巡査
假名じゅんさ
平文式羅馬字Junsa
巡查的階級胸章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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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負責派出所與日常巡邏等工作,警察署的署員亦進行搜查等事務。通常經都道府縣的警察官採用考試所採用者,採用之後大多擔任巡查(有職務經驗者等則多採用為「特別捜查官」)。這時已經為警察官身分,除了大規模事件如日本航空123號班機墜落事故、淺間山莊事件等,會因後方支援的需要而出動,初入職者很少機會參與現場活動。

晉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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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要晉昇至巡查部長,通常必須接受一年一度的昇任考試。亦有由署長推薦、通過選拔考試及因立大功而被特別昇任者,但不常出現。

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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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等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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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之虛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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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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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自衛隊千葉地方協力本部. 自衛官の階級章、防衛記念章、精勤章、職種き章、各種き章等について紹介します. [2015-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5) (日語). 
序列 階級外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第4位 第5位 第6位 第7位 第8位 - 第9位
胸章
 
 
 
 
 
 
 
 
 
 
 
警察廳長官 警視總監 警視監 警視長 警視正 警視 警部 警部補 巡查部長 巡查長 巡查
肩章
 
 
 
 
 
 
 
 
 
 
Second Lieutenant
 
Officer Cad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