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蕩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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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蕩主義(英語:Libertine或 Libertinism)或蕩放主義是指一類缺乏普遍道德原則、責任感或約束、脫離社會和宗教的正常觀念和道德束縛的人,這類人常常被受到歡迎或被排斥[1][2]。放蕩主義有時被視為享樂主義的一種極端[3],其重視身體上、通過感官體驗上得到的快樂。在現代,這個詞也常用於那些在不通禮教,在道德方面上過度瀟灑的人身上[4]。
放蕩主義作為一種哲學觀點,活躍於17-19世紀的歐洲(英法兩國為主)之政治和社會群體。其為一種自由思想哲學;首先用於指稱一個於16世紀的荷蘭,反抗既有傳統的再洗禮派別。要注意的這「自由思想」指反對既有傳統、信念、權威和信仰的哲學。其在18世紀和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得到新支持者,代表人物有薩德侯爵和艾利斯特·克勞利。現時放蕩主義相關於施虐與受虐、虛無主義和不限於與一長期伴侶的愛情和開放式關係。1782年出版的《危險關係》鮮明地以性為題表達了放蕩主義。
歷史
編輯「Libertine」這個詞彙最早由約翰.加爾文所創造,是一種負面的詞彙,用來描述其在瑞士日內瓦推行之政策的反對者[5]。
參考資料
編輯- ^ libertine. The Free Dictionary. [2019-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8).
- ^ WordNet Search - 3.1. wordnetweb.princeton.edu. [2019-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19).
- ^ Shmuel., Feiner,. The origins of Jewish secularization in eighteenth-century Europe.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10. ISBN 9780812201895. OCLC 794925530.
- ^ 普林斯顿大学在线字典. [2011-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3).
- ^ Libertines. 1911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2019-0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