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廣
部派佛教十二分教和九分教之一
方廣或方廣經(梵語:Vaipulya),又作方等或方等經(梵語:Vaitulya;巴利語:Vetulla),又作廣破、有明(巴利語:Vedalla),亦譯為廣大、廣博、廣解、廣平、無比等,音譯作毗佛略、毘富羅、鞞佛略、斐佛略、斐肥儸、為頭離、毗陀羅(毗、毘通用,略、畧通用)等,有時冠以「大」(mahā)稱爲「大方廣」(Mahā-vaipulya)、「大方等」(Mahā-vaitulya)[1];佛家語,指「言辭廣博、眾生平等的甚深之法」,爲部派佛教十二分教和九分教之一,大乘佛教把菩薩藏相應教當作方廣,故用為大乘佛教之代稱[2]。
詞源詞義
編輯梵語和巴利語各有幾個詞源。
- vaipulya:梵語Vaipulya對應巴利語Vepulla[3],詞根系梵語vipula[4],廣大之義。漢譯多作「方廣」;「方」釋爲「理正」、「一佛乘無德不包」、「真解無偏」、「語正」;「廣」釋爲「文富」、「理包無限」、「義備」、「言多」。簡單而言,就是言其辭語玄妙、義理廣博。[2]
- vaidalya:巴利語Vedalla,梵語作Vaidalya,詞根vidal-,破之義,義爲言辭廣博,能破無智[5]。漢譯作「廣破」;以破無智而顯智慧而言,又譯爲「智解」、「有明」,如巴利經典Mahā-vedalla-sutta譯為《有明大經》,Culla-vedalla-sutta譯為《有明小經》。也可解釋為有針對性的提問,佛陀之開示廣博玄妙,破無明黑暗,在十二分教中常見類似問答體裁[6]。
- vaitulya:梵語Vaitulya對應巴利語Vetulla[7],來自詞綴vi-(離、無之義)與詞根tulā-(匹對、對比,或平衡之義),合起來譯為「無比」,言其義理廣博無能匹敵[1];又譯作「方等」,其中的「方」即是方廣、方正,而「等」也可說是平等,指佛性平等,也可說是從「無比」而來,即眾生無高低之比較,一概本性平等[8]。
概論
編輯部派佛教
編輯方廣本是部派佛教十二分教或九分教之一,因以大乘理論爲主要內容,故在大乘佛教興起後,特用以指稱大乘佛教及其理論,稱方等部。
大乘方廣
編輯在大乘佛教經典中,有時冠以「大」(或譯「摩訶」;mahā)稱爲「大方廣」(Mahā-vaipulya)、「大方等」(Mahā-vaitulya),再突出其義理宏大,如《大方廣佛華(花)嚴經》、《大方等如來藏經》、《大方等大集經》、《大方廣地藏十輪經》[1]。
圓教(天台宗、華嚴宗)[註 1]認為,釋迦佛在對應眾生根機說不同程度的佛法,稱爲五時八教,五時說法的第三時即「方等時」,在阿含經(阿含時)之後,因佛說阿含經後見一切聞法者信心堅定,於是開始「大乘、小乘」一併宣說,又往往在說法中「貶小褒大」,「歎大褒圓」,促其進趨菩薩教法。此時的經典有《維摩詰經》、《思益經》、《楞伽經》、《首楞嚴三昧經》、《金光明經》、《勝鬘經》等[9]。
參見
編輯注釋
編輯- ^ 1.0 1.1 1.2 釋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四節
- ^ 2.0 2.1 《佛學大辭典》【方廣】:(術語)總為大乘經之通名,別稱則十二部經之第十曰方廣經。方者以理之方正而名,廣者以言詞之廣博而名。梵語曰毘佛略(Vaipulya,巴Vipula)。勝鬘寶窟中末曰:「方廣者是大乘經之通名也。(中略)理正為方,文富為廣。又一乘無德不包曰廣,離於偏稱方。古注云:真解無偏為方,理包無限稱廣也。」大乘義章曰:「理正曰方,義備曰廣。若依小乘,語正曰方,言多曰廣。」俱舍光記十八曰:「言方廣者,謂以正理廣辨諸法。以一切法性眾多,非廣言詞不能辨故,亦名廣破。由此廣言能破極堅無知闇故,亦言無比,由此廣言理趣幽博,餘無比故。」
- ^ Vepulla: 4 definitions. [2020-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7).
- ^ Vipula, Vipulā: 19 definitions. [2020-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9).
- ^ 《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言方廣(vaipulya)者,謂以正理廣辯諸法,以一切法性相眾多,非廣言詞不能辯故。亦名廣破(vaidalya),由此廣言,能破極堅無智闇故。或名無比(vaitulya),由此廣言理趣幽博,餘無比故。有說:此廣辯大菩提資糧。」
- ^ 十二分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所謂的vedalla就是為了得到知識上的滿足而有詢問,以及針對這個詢問所作的解答。這種問答體的經典就是方廣。「重層的教理問答」就是vedalla。現在巴利中部之中有Mahāvedalla-sutta(大毗陀羅經、有明大經),及Cullavedalla sutta.(小毗陀羅經、有明小經),所列的這些都是重層的教理問答體。
- ^ Vetulla: 1 definition. [2020-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9).
- ^ 《佛學大辭典》【方等】:(術語)台家有三釋:(一)約理釋之。謂方者方正,等者平等,中道之理方正而生佛平等也。因此義故,方等為一切大乘經之通名。釋籤六曰:「此以理等名方等典。」四教儀集解上曰:「三諦共談,理方等也。若理方等,五時之中唯除鹿苑,餘皆有之。以諸大乘經悉談三諦,故云大乘方等經典。」閱藏知津二曰:「方等亦名方廣。(中略)是則始從華嚴,終大涅槃,一切菩薩法藏,皆稱方等經典。」元照彌陀經疏曰:「一切大乘皆以方等實相為體,方謂方廣,等即平等。實相妙理,橫遍諸法,故名方廣。豎該凡聖,故言平等。」(二)約事釋之,謂方者廣之義,等者均之義。佛於第三時諸經廣說藏通別圓四教,均益利鈍之機,故名方等。是限於台家之釋義,種五時之方等部者是也。四教儀集解上曰:「今之方等者,四教俱說,事方等也。(中略)若事方等,正唯在於第三時也。」僧史略下曰:「方等者即周遍義也。」(三)約事理釋之,謂方者方法之義,有門空門雙亦門雙非門四門之方法也。等者平等之理體,依四門之方法,各契平等之理,謂之方等。即方者能契之行,即事也。等者所契之理也。止觀二曰:「方等者,或言廣平,今言方者法也。般若有四種方法,謂四門入清涼池,即方也。所契之理平等大慧,即等也。」
- ^ 高麗沙門諦觀《天台四教儀》:「三方等時(說維摩思益楞伽楞嚴三昧金光明勝鬘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