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毅
方毅(1916年2月26日—1997年10月17日),又名方清吉、方靜吉,福建廈門人。前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領導人,曾長期在國務院負責經濟和科技方面的工作。193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1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屆中央書記處書記。曾任第七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國科學院院長等職務。
方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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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 |
任期 1988年4月-1993年3月 | |
中國科學院院長 | |
任期 1979年-1981年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中華民國福建省廈門市 | 1916年2月26日
逝世 | 1997年10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81歲)
籍貫 | 福建廈門 |
國籍 | 中華民國(1916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97年)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生平
編輯早年經歷
編輯方毅出生在一個城市貧民家庭。少年時代,他就開始在福建地方投參加革命活動。1934年,方毅在上海接受工作任務時,被捕入獄;直到1937年8月,才得以出獄。出獄後,方毅即被派赴湖北地區工作。此後,他歷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民運部長,鄂東特委書記,新四軍五支隊政治部主任,淮南蘇皖邊區行政公署主任,蘇皖邊區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華中分局委員,華東財政經濟辦事處副主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並在解放戰爭時期負責華東地區的財政經濟工作。
建國後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方毅回到家鄉,出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福建省委第二副書記。1952年,他又轉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協助陳毅管理上海市的財政經濟和綜合計劃等工作。一年後,方毅調任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副部長。1954年8月,受中共中央派遣,到越南幫助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工作,任政治顧問團團長(總顧問),副團長喬曉光,顧問共145人。隨著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遷入河內後,中國顧問團機構經過調整,留越工作約120人,其中顧問和顧問助理70名,其他為翻譯和勤雜人員,涉及20多種業務,分為財政、金融貿易、鐵路、交通(包括公路及郵電)、工業(包括電力、煤炭、輕工、紡織)、農業合作(包括農業生產、生產合作及供銷合作)、土改(包括組織工作)、減租、宣教、公安、民族等11個顧問組。顧問團首先開展了協助越方接管河內的工作,隨後根據越方要求,就制定商貿金融政策、建立新稅制、恢復發展工商業和交通郵電業等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並協助相關政府部門的機構建設和幹部培訓。1955年7月7日,越南國家主席兼政府總理胡志明與周恩來總理在北京簽署中越兩國政府聯合公報,宣布中國政府將無償贈送越南政府人民幣8億元,其中軍事援助占2億元,經濟援助占6億元用於戰後恢復建設。8億元援款,按年結算,到1960年基本支付完畢。1956年4月末,顧問團結束全部工作,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對外經濟聯絡局駐越南代表處,成為中國駐越南大使館的一部分。方毅被任命為首任駐越南經濟代表,原顧問團貿易顧問程恩樹為副代表。代表處內設業務組、辦公室等機構,共有工作人員20多人。其中業務組主管成套設備項目援助、技術合作以及管理在越幫助工作的中國專家等工作(1955年至1957年,援越專家和技術人員達4932人)。1956年,胡志明授予方毅越南國家獨立勳章。
方毅1961年回國後,又先後出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主任,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等職。「文化大革命」期間,方毅受到誣陷和殘酷迫害。
在恢復工作後,方毅主要協助鄧小平負責國家科委的恢復和重新組建工作,並曾出任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院長,國家科委主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等職務。在1979年,方毅曾陪同鄧小平訪問美國,並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美國在高能物理、航天、基礎研究等多個科技項目上簽訂了項合作協定。
1988年4月,方毅當選為第七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在王任重病逝後,還接任了全國政協黨組副書記,協助李先念主持政協工作;1993年屆滿退休。
逝世
編輯1997年10月17日,方毅在北京病逝,享年81歲。中共官方評價他是「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對外經濟戰線和科技戰線傑出的領導人」。
著作
編輯- 《方毅墨跡選》1990 鷺江岀版社
- 《方毅文集》 2008人民出版社。收集編入了方毅同志在1941年至1993年期間的重要文章、報告和講話等共94篇。
相關作品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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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任重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排名第一) 1992年2月—1993年3月 |
繼任: 葉選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聶榮臻 至1970年機構併入中國科學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 1977年9月—1984年9月 |
繼任: 宋健 |
學術機關職務 | ||
前任: 郭沫若 |
中國科學院院長 1979年—1981年 |
繼任: 盧嘉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