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公立工商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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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公立工商業機構(法語:Établissement public à caractère industriel et commercial)是法國進行公共服務性質工商業活動的公務法人。類似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
法律地位
編輯創立
編輯根據法蘭西共和國1958年憲法第34條規定了公立機構創立的方式。新類別的公立機構只能通過議會通過的法律(loi,憲法第34條)或政府頒布的命令(ordonnance,憲法第38條)創立。
已存在類型的公立機構可以通過政府頒布的法令(décret)創建。
機構列表
編輯主要機構
編輯- 法國專業技能國際合作署
- 塞納爾新城規劃公立機構
- 馬恩拉瓦萊規劃公立機構
- 公立土地機構
- 巴黎-薩克雷公立機構
- 法國環境與能源管理署
- 法國開發署
- 巴黎大區土地與技術局
- 法國國家成年人職業培訓局
- 法國國家輻射廢物處理局
- 法國國家城市更新局
- L'économat des armées (EdA)
- 軍隊社會管理局
- 國家視聽局
- 國家消費研究院
- 國家工業環境與災害研究院
- 巴黎大眾運輸公司
- 馬賽交通
- 交通
- 大巴黎公司
- 法國國家空間研究中心
- 農學發展研究國際合作中心
- 原子能和替代能源委員會
- 法國文化中心
- 法國海洋利用研究院
- 地理礦業研究局
- 國家森林辦公室
- 國家航空學習研究辦公室
- 公共住房辦公室
- 喜歌劇院
- 國立巴黎歌劇團
- 法蘭西喜劇院
- 樓房科學技術中心
- 巴黎造幣廠
- 國家天氣與實驗實驗室
- 巴黎愛樂廳
- 法國商務投資署
- 建築與遺產城
- 法國高等教育署
已不存在的機構
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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