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鬷
王鬷(?—?),字總之,宋朝趙州臨城縣(今河北省臨城縣)人。宋仁宗時參知政事。
宋真宗時中進士,擔任婺州觀察推官。歷任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祁縣,通判湖州,再任權三司戶部判官。出使契丹國回朝,判都磨勘司。以尚書度支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請取消不急的土木工程,改任三司戶部副使。與樞密使曹利用關係匪淺,曹利用獲罪,王鬷出任知湖州、蘇州。回京任三司鹽鐵副使、權判吏部流內銓,轉任刑部,知益州。為政不苛察,轉任右諫議大夫,景祐四年(1037年)同知樞密院事。景祐五年(1038年),拜參知政事,寶元二年(1039年),為尚書工部侍郎、知樞密院事。康定元年(1040年),西夏元昊犯邊,宋仁宗多次詢問邊事,王鬷不能回答。對西夏用兵失利,議刺鄉兵,歷久未決,於是罷知河南府。不久,暴病而亡,時年六十四歲,贈戶部尚書,諡號忠穆。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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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宋史·卷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