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風(Vitiligo)也稱為白斑白蝕白斑症白蝕症,是慢性的皮膚症狀,特徵是皮膚部份部位因為色素脫失而出現斑痕[1] 。斑痕多半是白色的,而且有不規則的邊緣[1] 。該部位的皮膚也會變成白色[1] ,口鼻的內部也會受到影響[2] ,多半身體的二側都會出現[1]。白癜風一般是在暴露在太陽下之後開始出現[2],若是深色皮膚的人,會格外明顯[2]。白癜風會造成病患的心理壓力,而且會被污名化[1]

白癜風(白蝕症、白斑症)
一位白癜風患者手部,可明顯看見淺色的白斑
症狀色素脫失
類型自體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皮膚病[*]疾病
分類和外部資源
醫學專科皮膚病學
ICD-11ED63.0
ICD-10L80
ICD-9-CM709.01
OMIM193200
DiseasesDB13965
MedlinePlus000831
eMedicinederm/453
MeSHD014820
Orphanet24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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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黑人白癜風患者的手部

白癜風的確實發病原因不明[1],據信應是由例如自體免疫性疾病等環境因素引發了基因的易感性,並因此導致皮下色素細胞受損[1][2]。危險因子包含家族有罹患此症或是其他自體免疫性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圓禿或是惡性貧血的病史[2] 。此症不具傳染性英語Contagious disease[3],並可分類為2種主要型態:節段性與非節段性[1]。大部分的病歷屬於非節段性,即白斑會出現在身體的二側,而且受影響的皮膚範圍通常會隨著時間而擴大[1]。另約有10%的病歷屬於節段性,即白斑大多僅出現在身體的某側,而且受影響的皮膚範圍通常並不會隨著時間而擴大[1]。藉由活體組織檢查可以確定是否罹患此症[2]

目前,白癜風無法治癒[1]。對於臉上出現白斑的患者,一般會建議配戴太陽眼鏡化妝[1];其他治療選項包括塗抹類固醇藥膏、對出現白斑的部位加以光照使其變黑[2] ,或是反過來利用對苯二酚等藥物來嘗試讓未出現白斑的部分變白[2] 。如果上開方式均無法改善症狀,也有數種手術方式可供選擇[2] 。一般而言,同時以多種方式治療會得到比較好的效果[4],接受提供情感支持的諮商對病患也會有所幫助[1]

白癜風約影響了全球1%的人口[4] ,但某些族群的罹病率較高,約2-3%[5]。男女的罹病機率相同[1]。大約有半數的病患會在20歲前出現病徵,而絕大多數會在40歲以前發病[1]。此症早在遠古時期的歷史文件中就有記載[1]

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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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男女均可發生,從初生嬰兒到年邁老人皆可發病。15—30歲為發病高峰。

一半左右的病人在20歲以前出現症狀。患者由於皮膚的色素細胞減少或失去活性,褪色區域開始出現於肢端皮膚。患處一般呈左右對稱分布,面積隨著時間可能擴大或者不變,部分患處還可能重新著色。位於頭皮部或其他體毛著生區域的患處還可能導致毛髮褪色。

皮損表現為局部色素脫失斑。呈乳白色,大小不一,從1—2厘米到幾十厘米不等。形狀不定,一般為圓形、橢圓形,也有不整形、地圖形或呈網眼狀,表面光滑,無鱗片,從單個皮損到多發白斑,全身任何部位均可發生,患處毛髮即可變白,對紫外線照射較正常皮膚敏感,炎夏時,稍曬即發紅。

初發時多為色素減退斑,一片或幾片,色素未完全消失,故可與正常皮膚分界不清,也有開始發病時為點狀色素減退斑。皮損逐漸發展擴大,色素完全脫失,可互相融合,與正常皮膚分界漸漸清楚。皮損發展和靜止常交替進行,部分病人有明顯季節性,一般春末夏初時明顯加重,冬季靜止或減輕,有的病人皮損可較長時間局現於某些部位,而有些病人發展迅速,很快及全身。

大多數病人無任何自覺不適感,極少數病人初發時局部可有輕度瘙癢不適感,病情發展擴大後,不再出現症狀。

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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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白癜風的病因尚不明瞭,目前沒有根治的手段。單純改善外觀可以用化妝品掩飾白斑,其他治療方法有類固醇激素、紫外線照射、手術等,用窄波段的紫外線-B照射可以使白斑的邊界不那麼明顯。目前最有希望和成功率最高的治療手段是自表皮移植,利用吸泡或組織工程等醫學手段,在患處植入黑色素細胞,使得膚色逐漸正常,從而達到治療效果。

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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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風患者病因並不能確定,但是有很多的因素影響白癜風患者,比如說環境因素,工業污染,農業污染,還有很多個人的問題,遺傳,精神壓力大,內分泌與免疫系統失調,還有飲食上的不注意,厭食、偏食等。

約半數以上病人發病時可找到某種誘因。最多見的為精神因素和局部損傷因素。精神因素包括精神創傷,工作極度緊張,情緒波動等。局部因素則包括皮膚外傷或濕疹、皮炎等炎症性皮膚病。其它誘因為日曬(特別是暴曬)、系統疾病、手術等。

著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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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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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化症,是一種遺傳病,主要症狀也是皮膚變白,但與白癜風不同之處,主要在白化症患者是一出生即無法產生黑色素;且全身皮膚白化症狀比白癜風均勻許多。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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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Ezzedine, K; Eleftheriadou, V; Whitton, M; van Geel, N. Vitiligo.. Lancet. 2015-07-04, 386 (9988): 74–84. PMID 25596811. doi:10.1016/s0140-6736(14)60763-7.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Questions and Answers about Vitiligo. NIAMS. June 2014 [2016-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1). 
  3. ^ Chopra, Parul; Niyogi, Rageshree; Katyal, Gauri. Skin and Hair Care: Your Questions Answered. Byword Books Private Limited. 2009: 2. ISBN 978818193037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23) (英語). 
  4. ^ 4.0 4.1 Whitton, M; Pinart, M; Batchelor, JM; et al. Evidence-based management of vitiligo: summary of a Cochrane systematic review.. The British Journal of Dermatology. May 2016, 174 (5): 962–9. PMID 26686510. doi:10.1111/bjd.14356. 
  5. ^ Krüger C; Schallreuter KU. A review of the worldwide prevalence of vitiligo in children/adolescents and adults. Int J Dermatol. October 2012, 51 (10): 1206–12. PMID 22458952. doi:10.1111/j.1365-4632.2011.0537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