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
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簡稱政整會),是1933年6月至1935年8月南京國民政府在北平設立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整理華北五省(河北、山西、山東、綏遠、察哈爾)二特別市(北平、天津)政務。[1]
歷史
編輯1935年5月4日國民政府公布了中政會第355次會議通過的《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暫行組織大綱》[2]。1933年5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總參議熊斌同日本簽訂了塘沽協定。1933年6月17日在北平舊外交部大樓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
委員會委員二十三人,由行政院長提請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後由國民政府特派。並於委員中指定委員長一人,總理全會事務。
- 委員長:黃郛
- 委員23人:中央軍政大員7人:黃郛、黃紹竑、李石曾、張繼、王伯群、蔣夢麟、恩克巴圖;華北地方雜牌軍政要員8人:于學忠、韓復榘、徐永昌、傅作義、宋哲元、王樹翰、劉哲、魯蕩平;北洋遺老5人:王揖唐、周作民、張志潭、王克敏、湯爾和;當地名流3人:丁文江、張伯苓、張厲生。黃紹竑、張繼、丁文江、魯蕩平、張厲生先後辭職,國民政府另派何其鞏、沈鴻烈、袁良、蕭振瀛、耿毅為委員。
- 參議廳
- 秘書處 秘書長何其鞏
- 調查處
- 政務處 政務主任王樹翰
- 財務處 財務主任王克敏
戰區接收委員會:1933年6月29日,國民政府公布了戰區接收委員會組織大綱。7月1日在天津成立。附設於河北省政府。委員長由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學忠兼任。
1933年10月16日,戰區接收委員會結束。李際春
政整會實際只能控制北部戰區各縣的政務。1934年10月政整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決定設戰區整理委員會。1934年11月1日成立時改名戰區清理委員會,黃郛自任委員長:
- 委員:軍分會代表朱式勤、政整會委員李擇一、北寧路局殷同、薊密專員殷汝耕、灤榆專員陶尚銘、察哈爾省代表岳開先、河北省代表許同莘等七人
- 常委:李擇一、朱式勤、殷同等三人
- 灤榆行政督察區:轄盧龍、遷安、撫寧、昌黎、灤縣、樂亭、臨榆、寧河9縣和都山設治局及唐山、臨榆兩特種公安局,專員陶尚銘,駐唐山。
- 薊密行政督察區:轄。
戰區救濟委員會:熊希齡、朱慶瀾、王一亭提議成立,1933年6月9日行政院決定成立。6月14日行政院通過戰區救濟委員會組織大綱。黃郛任委員長,政整會委員兼任其委員。7月21日在北平舊外交部大樓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
1935年8月29日,國民政府撤銷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3]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華民國史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85頁
- ^ https://twinfo.ncl.edu.tw/tiqry/hypage.cgi?HYPAGE=search/merge_pdf.hpg&dtd_id=12&type=g&sysid=D3300036&jid=79001163&vol=22050600&page=%E9%A0%811-2%7C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國民政府公報》第1123號,民國22年5月6日出刊。
- ^ https://twinfo.ncl.edu.tw/tiqry/hypage.cgi?HYPAGE=search/merge_pdf.hpg&dtd_id=12&type=g&sysid=E2030306&jid=79001163&vol=24083000&page=%E9%A0%811%7C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國民政府公報》第1832號,民國24年8月30日出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