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員
明清地方官职
道員,簡稱道,中國明清時期的地方政府官職之一,雅稱道尹、道臺、道憲、觀察、廉車、廉使、觀察使等。該官職通常設於省與府之間-道官署的主官,另外,也有如鹽運道員的專任官職,布政使、按察使的副手也是道員,前者稱「守道」,後者稱「巡道」。[1]
清乾隆十八年,定道員為正四品,但可另加頭銜提昇品秩,例如按察使銜分巡臺灣兵備道加按察使銜,為正三品。乾隆十八年,全國道員共八十餘人。嘉慶四年,道員被授予密摺奏事(「上封事」)之權,是具有此權的最低品秩文官。[1]
道員的印信稱為「關防」,長方形,以示該官職為臨時派遣。材質為銅,長三寸,闊一寸九分。
民國元年(1912年)宣統遜位,中華民國建立,將道員改稱「觀察使」,民國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改稱道尹。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黨北伐成功,廢除「道」的編制,各省改設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署)為行政督察區的行政管理機構。專署行政長官稱為「行政督察專員」,簡稱「行署專員」。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ISBN:9789576681158
- 李國祁:〈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梁元生:〈清末的天津道與津海關道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