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和(1118年十一月—1119年正月)[註 1]宋徽宗趙佶的第五個年號北宋使用這個年號共2年。[1]

重和
1118年十一月-1119年正月
政權 北宋
君主 宋徽宗趙佶
歷時 2年
重和北宋宋徽宗時期的位置。

年號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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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為和之又和。

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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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年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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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和 元年 二年
公元 1118年 1119年
干支 戊戌 己亥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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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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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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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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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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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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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崇智作重和年號終於1119年二月,根據《宋史·徽宗紀》及《宋會要輯稿》,重和年號實際終於1119年正月二十九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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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62頁。
  2. ^ 脫脫.   宋史本紀第二十一徽宗三. 維基文庫. 「〔重和元年〕十一月己酉朔,改元,大赦天下。」
  3. ^ 徐松.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維基文庫. 「政和八年十一月一日,制曰:『得天之統,上帝所以申景命之休;以道為門,聖人所以對高真之睠。朕紹承丕緒,祇遹先猷,荷穹昊以降康,罄寰區而作乂。法完令具,禮備樂成。迺追邃古之淳,逎發內經之隱。順斗布合宮之政,分方調文鼎之和。修德錫符,維新九寶;迎日推策,載列三雍。茲者氣應仲冬,日極南至,當甲子之月朔旦,逢己酉之會復元。遂契臾區之言,上同黃帝之世。於時太一,適次乾維。基跡潛官,仰憲紫微之象;妥神熉幄,下娭黃秘之庭。叢祥並祚於邦圖,冠號肇更於年統。興四時而合序,以莫不增;參萬歲以成純,終而復始。肆颺大號,溥宥多方。可大赦天下。其今年十一月一日為重和元年。』」
  4. ^ 脫脫.   宋史本紀第二十二徽宗四. 維基文庫. 「〔宣和元年〕二月庚辰,改元。」
  5. ^ 徐松.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維基文庫. 「重和二年二月一日,詔曰:『……宜以重和二年為宣和元年。』」

深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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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年號:
政和
北宋年號 下一年號:
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