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樹仁(1879年—1941年9月12日),字德庵漢族甘肅省河州永靖縣金家嘴[1](今臨夏回族自治州永靖縣)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新疆省政治、軍事領導人,民國軍閥之一。

金樹仁
中華民國 第2任新疆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28年11月17日—1933年5月2日
前任楊增新
繼任劉文龍
中華民國 第1任新疆邊防督辦
任期
1931年6月6日—1933年5月2日
繼任盛世才
個人資料
出生1879年
 大清甘肅省蘭州府河州永靖縣
逝世1941年9月12日(1941歲—09—12)(62歲)
 中華民國甘肅省蘭州市
軍事背景
效忠 中華民國
服役時間1928–1933
軍階中將
參戰柯爾克孜叛亂
哈密暴動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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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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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樹仁於1879年生於甘肅省。父金聲清,一生亦農亦商;母魯氏,生五男二女,金樹仁為其長子。家族世代無有顯者。金樹仁幼年聰慧,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秀才,此時年僅十二歲。四年後,雲南人楊增新任河州知州,金受其器重。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楊調任甘肅學政兼高等學堂監督,金樹仁追隨楊增新到省城,入甘肅文高等學堂。畢業後,又入法政學堂。完成學業後,金樹仁先後任龍泉書院、鳳林書院院長。宣統元年(1909年),金樹仁參加科考,舉為孝廉方正,同年又應己酉科試,考取拔貢

 
金樹仁像

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選舉,金樹仁當選議會議員、眾議院議員[1]

入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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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增新主政新疆省之後,金樹仁於1915年到楊任下,任書記官科員。第二年六月,參加全省縣長考試,以甲等成績分發任阿克蘇縣縣長。其後十餘年,金樹仁皆在新疆基層歷練。1926年,因政績顯著,升任新疆省公署政務廳廳長[1]

主政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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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7月7日,楊增新遭軍務廳長樊耀南刺殺身亡後,掌握軍隊的金樹仁當日隨即出兵討伐樊耀南並逮捕殺之,同年11月17日,國民政府正式任命金樹仁為新疆省主席。

金樹仁管理新疆期間,政府官員多用漢人及其親信,施政及管理上也一反楊增新的懷柔作風,處處對穆斯林實施嚴格的控管,尤其是開徵「屠畜稅」以及禁止麥加朝覲,最受穆斯林的強烈反抗。

此外,金樹仁亦實施改土歸流,廢止了哈密清朝以來即施行的土司制度,終於引起穆斯林的反抗。1931年,哈密地區的穆斯林首先起兵反抗,並推舉和加尼牙孜為領導,史稱哈密暴動。同時在馬仲英的介入下,吐魯番和闐也相繼發生穆斯林的反抗活動。

在接連不斷的戰亂烽火中,反對金樹仁的人越來越多。1933年4月12日,新疆省參謀處長陳中、迪化城防指揮官白受之航空學校校長李笑天、迪化縣長陶明樾等人,聯合自東北撤退來的東北抗日義勇軍殘部(首領鄭潤成),以及自蘇聯流亡來的白俄歸化軍(首領巴品古特),共同發動了軍事政變,佔領了首府迪化,並推教育廳長劉文龍為臨時省主席。

金樹仁試圖舉兵反攻,卻因盛世才的叛變,加上伊犁屯墾使張培元坐觀成敗,而敗走塔城。同年4月24日,金樹仁宣布下野,隨即逃往蘇聯,經由西伯利亞回到國民政府所在地南京

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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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0月,金樹仁至南昌晉謁蔣介石,繼而赴南京國民政府述職。行政院秘書長褚民誼唆使他人控告金樹仁,以金擅自與蘇聯訂立通商協定判罪。甘肅寧夏青海等地的軍政要員及官紳民眾,得悉金樹仁被羈,均表示聲援金樹仁。同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宣布:「金樹仁與蘇聯政府訂立臨時通商協定,是為維護地方,因以獲罪,應予特赦。」1935年,金樹仁返回甘肅蘭州。1941年9月12日,金樹仁去世,歸葬於永靖縣[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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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疆臣金树仁. 新華網甘肅頻道 永靖分站. 中共甘肅省永靖縣委宣傳部. 2008-07-24 [2010-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03)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