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慕華(1921年6月21日—2011年5月12日),浙江青田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改革開放建設初期的高級女性領導人之一。曾在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學習。193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曾任第七、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婦聯主席等職。1979年至1982年間,陳慕華先後兼任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長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是中國政府制定一胎化政策的參與者和政策執行者。

陳慕華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1977年8月19日—1982年9月1日
趙紫陽賽福鼎同時在任
主席華國鋒 胡耀邦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1982年9月13日—1987年10月25日
姚依林秦基偉同時在任
總書記胡耀邦 趙紫陽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任期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任期
1988年4月13日—1998年3月5日
首長萬里 喬石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
任期
1988年9月—1998年9月
前任康克清
繼任彭佩雲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任期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任期
1978年3月5日—1982年5月4日
總理華國鋒 趙紫陽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委員
任期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任期
1982年5月4日—1988年4月9日
總理趙紫陽 李鵬(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任期
1985年3月21日—1988年4月12日
總理趙紫陽 李鵬
前任呂培儉
繼任李貴鮮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21年6月21日
 中華民國浙江省青田縣
逝世2011年5月12日(2011歲—05—12)(89歲)
 中國北京市
墓地 中國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
籍貫浙江省青田縣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配偶鍾毅
經歷

生平 編輯

早年經歷 編輯

1921年6月21日,出生於青田縣油竹鄉上村。中學畢業後,陳慕華在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工作。1938年到延安。1938年,毛澤東提出「要將部隊建設為較正規的隊伍」。為此延安抗大準備從學員中選拔一批組建成參謀訓練隊,經過系統培訓後分配到各個隊伍中。當時參謀訓練隊只招收男學員,女學員的工作崗位大多為衛生、護理、通訊等。陳慕華便聯繫幾位抗大女學員,聯名給毛澤東寫信反映,希望能夠讓女生加入到參謀隊伍中。看眼參謀訓練隊的報名即將截止,可依舊沒有收到毛主席的回信,17歲的陳慕華直接去找毛澤東,說「女同志也可以學習軍事知識,並不是非得學習護理、通訊等,男同志能做的,女同志也能幹,我希望您能滿足我們的請求。」毛澤東聽後回答:「小陳同志很有想法嘛,我向來主張男女平等,參謀隊伍女同志也是可以參加的。」陳慕華等女學員進入到參謀訓練隊進行學習。陳慕華在參謀訓練隊還遇到自己的愛人鍾毅。畢業後任抗大三分校訓練部軍事教員、八路軍陝甘寧留守兵團警備五團司令部參謀、兵團司令部教育科參謀、兵團軍事研究室研究員,延安聯防司令部後勤部家屬招待所指導員、後勤部經建處秘書等職。在1942年的「整風運動」中,陳慕華因擔任國民黨空軍高級軍官的叔叔陳棲霞,受到審幹[1]

解放戰爭時期,陳慕華歷任熱河軍區司令部一科參謀,東北鐵路總局機關政治協理員,穆稜煤礦工會特派員,東北鐵路保育院院長,中長鐵路中央醫院副院長。

建國後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陳慕華調任東北鐵路政治部宣傳組組長;後歷任,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宣傳組副組長,國家計委交通局副處長、處長,對外經濟聯絡總局成套設備局副局長,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三局副局長等職。

在「文化大革命」中,陳慕華被打成「走資派」,並株連到在黑龍江工作的弟弟慘遭迫害致死[1]。1971年,在周恩來的關照和力薦下,經毛澤東批示後,陳慕華恢復工作,並直接由副司局級幹部提拔為對外經濟聯絡部的副部長。文革結束後,1976年11月,在華國鋒「內閣」中,晉升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黨組書記。

進入高層 編輯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屆一中全會上,陳慕華當選政治局候補委員;於次年3月召開的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上,當選國務院副總理,並繼續兼任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黨組書記;1978年6月起,還兼任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長。1980年9月,陳慕華留任趙紫陽「內閣」,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繼續兼任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長,兼任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主任等職。1981年3月,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陳慕華兼任第一位主任、黨組書記(至1982年5月)。1982年3月,陳慕華還兼任改組後成立的對外經濟貿易部

1982年5月,國務院機構調整,增設「國務委員」職務;陳慕華由副總理改任國務委員。在1982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繼續當選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是當時政治局中,唯一的女性,是改革開放初期中共的高級女性領導人之一。1985年3月起,她又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並進入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

1988年4月,年近67周歲的陳慕華在國務院任職兩屆後,改任為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副委員長、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併兼任第六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中國銀行董事會名譽董事長等職。1993年3月,在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繼續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同年9月,又連任第七屆全國婦聯主席,1995年9月任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主席。1998年後,陳慕華一直擔任全國婦聯名譽主席,直至去世。

名譽職務 編輯

自1977年成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到1998年第八屆全國人大任期的結束,陳慕華前後共擔任了近20年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因此,她也曾兼任過許多其它的名譽職務。如,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會長、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會長,中國旅遊飯店協會、中國女法官協會、中國服裝協會、中國花卉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女企業家聯誼會、中國女醫師協會等機構的名譽會長;她曾還是第三屆中國綠化基金會主席,中華護理學會名譽理事長,杭州大學的名譽董事長。

2000年,同時擔任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會長的陳慕華,在得知中國西部乾旱地區缺水狀況和婦女生產、生活的基本狀況後,帶領有關人員進行充分論證,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倡導並組織實施了「大地之愛·母親水窖」公益工程。

2011年5月12日,陳慕華在北京病逝,享年90歲。官方在訃告中稱她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我國經濟工作和婦女兒童工作的傑出領導人」。[2]

一胎化政策 編輯

1978年6月至1982年5月,陳慕華先後兼任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是中國政府制定一胎化政策的參與者和執行者。

1970年代,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本來是「晚、稀、少」,其中「少」是指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1978年6月,新的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陳慕華兼任組長;9月完成的會議報告中規定「晚婚年齡,農村提倡女23周歲,男25周歲,城市略高於農村。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生育間隔三年以上;10月,中共中央發出批轉該會議報告的通知。[3]

1979年1月,全國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召開,陳慕華在講話中提出「鼓勵生一胎」,要求在全國性計劃生育法律未頒布的情況下,各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先行制訂地方的計劃生育試行條例。截至1980年上半年,除新疆、內蒙古外,所有省、市、區都出台了計劃生育暫行規定,對違規生育者給予經濟和行政的嚴厲處罰。除部分少數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國城鄉全面實行。

1981年3月,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撤銷,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陳慕華兼任主任、黨組書記。1981年9月,趙紫陽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農村實施更寬鬆的兩孩或一孩半政策,國家計生委選擇了一孩半政策,但在很長時間內一直抵制政策的實施。[4][5]

專機風波 編輯

1978年以前,中國的副總理級領導人(含解放軍三總部的副總參謀長)出行都有專機。當時中國對外代表團出訪拉美、中東、非洲等地,主要以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作為中轉站,每週只開兩趟,座位經常爆滿。

1978年4月20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的陳慕華率團訪問羅馬尼亞[6],因代表團只有十四五人,而專機能坐150人,中國駐羅使館、中國民航駐羅辦事處以及代表團三方商量,讓剛從拉美打完比賽的中國國家女子籃球隊一行二十餘人搭乘專機回國,並報請駐羅大使李庭荃同意。

在女籃隊員已辦好羅馬尼亞邊防出境手續,行李託運並登機後,代表團工作人員突然登上飛機,中央辦公廳警衛局副處級幹部馬秉信與外交部禮賓司處級幹部邵明輝要求女籃隊員全體立即下機。儘管使館和民航代表處人員解釋,代表團人員仍堅持:「首長不同意這些人坐飛機,讓他們下去!」「首長的安全你們能保證嗎?如果女籃要乘專機,首長就只好不坐了!」女籃隊員只好全部下了專機,離開機場。因女籃隊員的旅館早已退房,沒有住處,只好睡在使館的會客廳裡,過了一週才得以搭乘民航回國。

同年5月,新華社駐羅馬尼亞首席記者丁永寧從北京返回駐處,駐羅使館人員基於義憤向她說明,丁於是調查了此事。她在羅馬尼亞逐一採訪事件的當事人,了解事件的全部過程。關鍵的問題是:趕人是否陳慕華本人的決定?丁永寧認為:既然是臨時變卦,極可能是在女籃隊員上機後,陳慕華本人在與羅方的臨行宴會上作出的決定。丁永寧繞開了當時參加宴會的大使和參贊,採訪了同樣出席了宴會的翻譯,翻譯私下告訴她:代表團成員確實在宴會上向陳慕華報告了此事,但他並未聽到副總理的回覆。

丁永寧如實在稿件中寫下這些,並寫道:「有一點是清楚的,即代表團內部當晚就這件事作了研究,副總理在現場聽取了有關匯報。」「現在凡副總理、副委員長,甚至個別副總長出國均是專機。這裡的群眾對此意見很大,迫切希望中央領導重視這個問題,並迅速改革這個制度,使專機的使用範圍儘量縮小到少數幾位主要領導同志。」6月,稿件以《中國女籃是怎麼被攆下專機的?》為題,交由外交部信使隊帶回中國,新華社總社國際部內參組定稿人衛廣益令參編部手抄兩份,一份呈送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另一份報送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胡耀邦。中共中央看到這份內參後,要求陳慕華在人大常委會上公開自我檢討,並決定只有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汪東興等四位黨政軍國家領導人可以坐專機,其他領導人出訪應乘坐民航班機。該規定大致沿襲至今。次年,丁永寧於布加勒斯特歡迎再次到訪的陳慕華,據丁回憶,雙方簡單寒暄,沒有尷尬。[7][8]

評價 編輯

有媒體評價陳慕華是「中國金融改革的第一人」。在任央行行長期間,陳慕華一直積極推動銀行體制改革,探索運用利率、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貸款等手段來控制信貸和貨幣的供給,加大對外匯的管理等。[9]

著作 編輯

  • 《中國目前金融工作》 1987-11中國金融出版社,包括1985年3月至1987年5月間,在各家銀行和保險公司全國會議上的講話以及其它談話內容。
  • 《陳慕華婦女兒童工作文集》 1999年中國婦女出版社。收錄了《托幼工作是創造人類未來的工作》、《男女平等關係到人類社會發展》、《積極支持農村婦女勞動致富》、《各國婦女都在前進》等116篇文章。

家庭 編輯

陳慕華的丈夫鍾毅,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在延安參加革命時,同陳慕華在參謀訓練隊共同學習。兩人於1940年結婚。鍾毅曾任「三線」建設委員會委員,部級職務。

榮譽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陈慕华. [2007-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02). 
  2. ^ 原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同志逝世. [2011-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15). 
  3. ^ 中央批转《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78〕69号). 1978年10月26日 [2014-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9). 
  4. ^ 梁中堂. 艰难的历程:从“一胎化”到“女儿户”. 開放時代. 2014, (3) [2015-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27). 
  5. ^ 陳劍. 中国生育革命纪实(1978~1991).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5-04. 
  6. ^ 專機飛行安全[永久失效連結]
  7. ^ 这篇记者内参,竟迫使副总理检讨,中央因此取消副国级专机. [2017-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8). 
  8. ^ 一篇改变专机乘坐规则的内参. [2018-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8). 
  9. ^ 陳慕華:中國金融改革第一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原載《深圳特區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職務
前任:
康克清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
1988年9月-1998年5月
繼任:
彭珮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新頭銜
新設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1981年3月-1982年4月
繼任:
錢信忠
前任:
呂培儉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1985年3月-1988年4月
繼任:
李貴鮮(兼)
新頭銜
新設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
1982年3月-1985年3月
繼任:
鄭柘彬
前任:
方毅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
1976年11月-1982年3月
機構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