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潢

清朝水利专家(1637—1688)

陳潢(1637年—1688年),天一省齋,浙江錢塘(今杭州)人,一說浙江嘉興人。

自幼聰穎,博學多才,精通地理之學。但不喜八股,屢試不第。曾到寧夏河套等地實地考察。為靳輔所重用,凡治河之事,無不向其請教。《清史稿》說他治河「主順河性而利導主,有所患必擬其致患之由」。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南巡時問靳輔:「爾必有博通古今之人為之佐!」靳輔說:「通曉政事有一人,即陳潢,凡臣所經營,皆潢之計議。」康熙授其為僉事道[1]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遭到江南道御史郭琇彈劾,以「攘奪民田,妄稱屯墾」的罪名被削職逮問。入獄前病卒。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平反。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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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潢為制定治河工程計劃,在治理方法上繼承和發展了明代著名治河專家潘季馴「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理論,採用了建築減水壩和開挖引河的方法。為了使正河保持一定的流速流量,發明了「測水法」,把「束水攻沙」的理論置於更加科學的基礎上。由於陳潢等人指導有方,在他負責治河期間的黃河安瀾無患。
  •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輔為陳潢平反昭雪,陳的同鄉張靄生將其治河論述,編為《河防述要》一書,為後世治河者所借鑑。[2]
  • 著有《河防述言》[3]、《河防摘要》,附載於靳輔《治河方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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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
腳注
  1. ^ 朱永奎. 中河之父陈潢的悲剧人生. 江蘇地方志. 2010, (1): 35–36. ISSN 1003-8485. NSSD 33334022 .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22). 
  2. ^ 陈潢, 山东省水利厅, 2014-05-26. [失效連結]
  3. ^ 陈潢, 治河奏績書 (四庫全書本)/河防述言. [2021-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