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艾維斯·普里斯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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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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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極高重要度。在美國專題也是。--使用者:AR對話2016年11月8日 (二) 03:0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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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艾維斯·普里斯萊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9月17日 (日) 04:53 (UTC)回覆

關於(艾維斯·普里斯萊)的中文暱稱「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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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維斯·普里斯萊的條目關於「貓王」這一稱號的說法有這麼一句話;

  • 中文暱稱「貓王」(The Hillbilly Cat and the King of Western Bop)

這種說法雖然並非中文維基百科自創,但是近年來每次有人討論起此話題總有人引用維基百科,個人覺得維基有責任把這種說法改的更準確一些。

已知事實:

  1. Elvis Presley在華語圈有「貓王」稱號
  2. Elvis在西方早期有過「The Hillbilly Cat」和「the King of Western Bop」這些稱號

很可能為真,但是無據可考:

  1. 貓王的來源是從上述兩個稱號演變而來

除了這點,我對維基這句話另外覺得難受的地方在於「The Hillbilly Cat and the King of Western Bop」這種說法。這是兩個不同的稱號,也就是實際是「The Hillbilly Cat」 and 「the King of Western Bop」。而這種寫法給人以這是一整個稱號的感覺。

個人暫定的編輯為「中文暱稱「貓王」(可能演化自其兩個稱號,The Hillbilly Cat和the King of Western Bop)」,這同時解決了上面兩個問題。如果覺得囉嗦,最起碼應該改成「中文暱稱「貓王」(來自The Hillbilly Cat和the King of Western Bop)」來強調1. 這個稱號是二次演變而成,並不是直接的翻譯;2. 英文的兩個稱號是相互獨立的沒有直接聯繫(所以將並非稱號的一部分的「and」翻譯成中文)。

之前我有進行直接修改,不過被該條目的主要貢獻者之一@Ariel Reine:回退,故個人將我的理由陳述於此。--小烈 (找我?) 2017年10月13日 (五) 15:53 (UTC)回覆

根據上述的論述, 贊成小烈的修改方式及原因。--Wolfch (留言) 2017年10月13日 (五) 18:52 (UTC)回覆
贊成小烈的修改方式及原因。--120.230.156.181留言
(=)中立 原本認為原敘述不會誤解。改寫成「來自The Hillbilly... Western Bop」也可以。--使用者:AR對話)2017年11月6日 (一) 15:12 (UTC+8)

建議更名:「埃爾維斯·皮禮士利」→「艾維斯·皮禮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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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維斯·皮禮士利」 → 「艾維斯·皮禮士利」:艾維斯·普里斯萊混淆了普通話和和粵語。香港譯名「艾維斯·普里斯萊」參考香港教育局--Kethyga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3:59 (UTC)回覆

贊成。繁簡與地區詞錯位。--— Gohan 2024年6月27日 (四) 04: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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