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9年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廠爆炸事故

由DianLiX在話題關於震中坐標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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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2019年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化工廠爆炸事故」→「2019年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廠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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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結束,處理結果:Iokseng討論 | 貢獻)已於2019年3月23日執行移動操作 。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2019年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化工廠爆炸事故」 → 「2019年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廠爆炸事故」:「天嘉宜公司」與「天嘉宜化工廠」指同一家化工廠。官方命名也只取其一。從可讀性角度考慮,建議選用「化工廠」。媒體報道中也常見該用法。--DianLiX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3:05 (UTC)回覆

( ✓ )同意,理由同上。——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3:14 (UTC)回覆
(=)中立 個人感覺或許可以再簡略些,去掉公司名稱感覺能讓讀者更快找到條目,例如2015年天津港危化品倉庫爆炸事故。——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3:30 (UTC)回覆
可以建立重定向。--Leiem簽名·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15:22 (UTC)回覆
( ✓ )同意 名稱確實應該簡潔一些,更何況「公司化工廠」不夠通順且語義重複。Scvoet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6:31 (UTC)回覆

關於部分爭議段落

編輯

啦啦啦巴拿馬在編輯摘要中對其他編者提出之要求,經查證方針指引,並未有強制性規定。因此,本人特再次呼籲該編輯停止單方面回退行為,速至討論頁討論,以討論而非編輯戰方式解決問題。——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3:11 (UTC)回覆

請個別用戶儘速加入討論,以利問題解決。個別用戶要求其他編輯在編輯前達成共識,自己卻不加入討論,反而繼續逕行回退,未免有雙重標準之嫌。
(1)當地政府的網絡管控爭議不屬於「當地產業」範疇,個別編者犯了離題的毛病。
(2)如果個別用戶想要引用推特內容,就不要稱作「報道稱」,推文與正式刊發的報道是兩個概念。自由亞洲電台部分暫予保留、留待討論,如果有官網來源,請其他用戶及時補充。
(3)請個別用戶不要繼續搞雙重標準,一方面要求其他用戶不要刪除可靠來源內容,一方面自己卻幹著同樣勾當。——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3:57 (UTC)回覆

中立性爭議

編輯

「浪遏飛舟」已多次刻意淡化批評,加入類似中共當局宣傳口吻內容,破壞中立性。在條目的中立性達成共識前請勿移除模板。——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00 (UTC)回覆

補充:關於此次事故造成的污染、人員傷亡、政府問責、輿論批評,應當屬於本條目最重點呈現的內容之列,任何人不應作任何淡化處理。另注意應避免「中共中央」、「××做出重要指示」等帶有鮮明地區當局色彩的措辭,請使用「中共總書記」之類代表普世觀點的用詞。——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15 (UTC)回覆
第二次補充:是不是全世界政府都要認中共作為「中央」呢?「浪遏飛舟」措辭上對北京政府的鼓吹讓人發笑。不要用帶有強烈傾向和地區色彩的「正式名稱」,請用帶有普世色彩的「中共總書記」,參見英文版的命名[1]。此人措辭上對中共的強烈傾向遍布整個條目,在此僅舉了上文一例。——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7:15 (UTC)回覆
首先請您留言時簽名。其次,請您指出哪些句子是「類似中共當局宣傳口吻內容」,以便討論。——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3:58 (UTC)回覆
閣下既已補充簽名,請閣下儘快詳述理由,以便討論進行,謝謝。——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03 (UTC)回覆
(:)回應 回應「第一次補充」@啦啦啦巴拿马
(1)「中共中央總書記」是正式名稱,這也屬於「宣傳口吻」?按此邏輯「國民黨中央黨部」也是國民黨的宣傳口吻?閣下所提之觀點讓人無法理解。閣下此點不成立。
(2)條目中並未出現「做出重要指示」,早已修改為「作出指示」。閣下此點不成立。
(3)「污染、人員傷亡、政府問責、輿論批評」條目中均有涉及且篇幅不短。算下來條目中三次以文句形式提及傷亡人數,並配有表格。「人員傷亡」一節占屏幕的長度更是超過其他任何三級章節。閣下此點不成立。——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48 (UTC)回覆
@啦啦啦巴拿马請閣下儘快回應本人質疑,以便討論。——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5:28 (UTC)回覆
回應「第二次補充」@啦啦啦巴拿马
(1)原來連使用「中共中央總書記」都叫做「措辭上對北京政府的鼓吹」「全世界政府都要認中共作為「中央」」?我算是開了眼了。按此邏輯,維基中但凡出現「國民黨中央」、「民進黨中央」等用詞也是「帶有強烈傾向和地區色彩」,均應取締?閣下大可不必如此大做文章、泛政治化。
(2)請閣下拿出其他本條目不中立的理據,而不是說什麼「僅舉一例」這樣莫須有式的指控。——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9:25 (UTC)回覆
  • 中共中央總書記是中立而客觀的描述。無POV問題。作出重要指示的說法確實有些費解:如果「重要指示」是有定義的,那麼可以使用這個詞彙但最好在注釋中告訴讀者重要指示是什麼樣的指示。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11:45 (UTC)回覆
條目中並無「作出重要指示」,原文早已改為「作出指示」。——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12:46 (UTC)回覆
(:)回應 1.「浪遏飛舟」已多次刪除關於事故的負面評價,將報道網絡審查的「後續反應」整段刪去,刪去有輿論批評的措辭,刪去「響水經驗」的描述,並多次在引述來源時歪曲原意,將「審查引起大量民眾不滿」曲解為「紐約時報不滿審查」,將「大陸有輿論批評」曲解為「聯合新聞網批評」。
2.關於監管缺失、網絡審查、輿論評價等批評內容,是來自多位編輯的添加,批評內容也都放在了其討論的段落內,這是多位編輯的共同做法。「浪遏飛舟」擅自將批評內容拆分,放入所謂「觀點與評價」段落,並有上文所說的曲解行為,刻意淡化批評。同時在救援、政府監管等內容存在過量引述,語調類似於大陸當局宣傳。
3.以上做法皆嚴重破壞了條目的中立性。
另,個人建議去掉「浪遏飛舟的質疑」這一段落,畢竟所說內容都屬於中立性爭議,該分段顯得多餘。同時讓人不太好意思在這裡留言,觀感還有些滑稽。——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15:20 (UTC)回覆

「響水經驗」是2007年的東西,原本的描述有故意模糊時間,誤導讀者產生於近期爆炸事故的嫌疑--苞米() 2019年3月24日 (日) 23:50 (UTC)回覆

(:)回應
(1)請您不要誣陷他人,本人在您指出之後自3月24日起便從未移除負面評價相關的任何字句(亦曾對負面評價一段進行擴充),諸位編輯可自行查證條目歷史記錄。至於來源整理時出現的偏差,也早已得到本人及其他編者修正,條目當前並不存在此類問題。翻陳年舊帳、造謠誣告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2)閣下向來是只許占便宜不許吃虧,在條目編輯中大搞雙重標準不是一次兩次了。閣下一面聲稱「在救援、政府監管等內容存在過量引述」,要求刪減此部分內容;另一面卻說「污染、人員傷亡、政府問責、輿論批評,應當屬於本條目最重點呈現的內容」,聲稱「請勿輕易以「不合理比重」為由刪去來源可靠的內容」。這就是您所說的中立性了?分明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3)閣下濫用中立性方針,連「中共中央總書記」這一官職名稱都被閣下當作「中共宣傳」,可見其指控並不可信。
(4)此處分段還不是因為個別用戶號稱本人不會再浪費任何時間與你白費口舌、拒絕討論,而採用「第X次補充」的方式曲線救國,如今形勢所迫才自食其言、臨時反悔,卻跑來指責本人「觀感還有些滑稽」,甚是可笑,不值一駁。——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5日 (一) 04:05 (UTC)回覆
(:)回應 :1.「浪遏飛舟」的回覆已經成了本人近幾日的歡樂來源,此人竟然還敢提起被他惡意破壞的條目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本人不會再浪費任何時間與你白費口舌」指的便是我在這一條目中的天真嘗試。各位若有興趣,還可去討論頁看看此人的言行,設想換做是您會如何反應。
2. 此人從來不敢正面回應他將批評拆分、淡化的做法,此前已多次刪除負面評價,被他人多次警告後改為上文所述的歪曲來源。
3. 對於批評言論,其他編者也僅是對內容作一個簡要的引述。而此人卻對救援、政府監管的來源做了極其明顯的過度引述,如:「而在爆炸發生的當天上午,響水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還召集全縣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了『安全生產培訓專題講座』。據澎湃新聞報道,爆炸事故發生時有兩名安監人員正在涉事工廠內現場檢查。響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確認,該局兩位同事在此次事故中受傷。」
4.「浪遏飛舟」以一人對抗其他多位編者對該事件的負面內容擴充,曲解淡化,並對救援、政府監管過度引述,真是煞費苦心。或許不該管這個叫「曲線救國」,可能得叫「中央救國」吧。——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5日 (一) 06:05 (UTC)回覆

普世色彩的「中共總書記」,難道不應該說明一下嗎?--苞米() 2019年3月25日 (一) 06:28 (UTC)回覆

(:)回應
(1)首先請閣下回應本人及苞米君的質疑,您所稱的「中共總書記」才是具有普世色彩的稱呼在條目中使用「中共中央總書記」是在措辭上對北京政府的鼓吹究竟有何方針指引依據。以及閣下為什麼不對等要求取締維基中「國民黨中央」、「民進黨中央」等用詞?這一點閣下一直未作正面回復。
(2)請閣下明確詳細地解釋:「過度引述」與「正常引述」的界限在哪裡?據本人查證,維基方針指引並未提及所謂「過度引述」。是不是只要不符合您私人意願的表述都可以定位為「過度引述」?閣下倘若是企圖把自己的私人意願強加給其他編者,恕本人不能苟同。
如果閣下無法證明您所提出的以上兩點在維基方針指引中有相應依據,則閣下所提中立性問題之論據皆不成立。在解決這兩個問題之前,一切企圖刺激其他編者、試圖把水攪混的行為都是徒勞的。——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5日 (一) 12:36 (UTC)回覆

浪遏飛舟1949,請你解釋為什麼多次悄悄覆蓋我的編輯

編輯

我關於本條目的三次編輯都或早或晚地被你使用舊的版本覆蓋掉了,這樣的事情不僅發生了多次,而且往往非常不合理,因為我的編輯和您的編輯一般都間隔了半小時或更多

1. 這次覆蓋了我對地震烈度和錯字更正的編輯

2. 這次覆蓋了我對排版上的編輯

@浪遏飞舟1949希望維基人的時間都能得到尊重 ——CE.BB.CAT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6:31 (UTC)回覆

@CE.BB.CAT您可以複製我前面這一小段,把裡面的用戶名換掉即可。——啦啦啦巴拿馬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6:57 (UTC)回覆
@啦啦啦巴拿马非常感謝!——CE.BB.CAT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7:11 (UTC)回覆
@CE.BB.CAT您好,這可能是編輯過程中的失誤,本人對此表示歉意,今後本人會注意這一問題,實在抱歉。——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23:56 (UTC)回覆
補充:
關於您所稱的第一點,在您留言前有關內容即已被補回,此部分純屬疏漏。
關於您所指出的第二點(即排版問題),本人認為您將文章內容拆分出如此多段落不妥。——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00 (UTC)回覆
@浪遏飞舟1949就這樣吧,下次注意就好 ——CE.BB.CAT留言

關於震中坐標

編輯

@DianLiX由於精確小數點位不同,因此地震局測定的坐標未必等於爆炸實際發生的坐標。中國地震台網在速報中測定的震中坐標只四捨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如北緯23.45度。您在沒有來源的情況下不能自行換算坐標,這屬於原創研究行為。—— 浪遏飛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12:42 (UTC)回覆

沒有堅持保留該坐標。僅首次編輯中包括,且已給出來源
對於「2 英里 = 3.22 公里」這類換算是否為原創研究,以及坐標精度問題,我不會繼續與您爭論,討論就此為止。
我對您編輯的撤銷並沒有恢復換算後的精確坐標,僅僅是為了恢復被您不小心抹去的來源而已。
在我更新經緯度並添加來源之前,文章中使用的是速報坐標「北緯34.34度,東經119.75度」,引用來源不符。您的編輯不僅抹去了國測局坐標這一事實標準的說明(我不堅持保留),還抹去了「北緯34.33度,東經119.73度」這一正式測定坐標的實際來源
懇請您在積極維護自己貢獻的同時,不要誤傷他人合理合規的那部分貢獻。-DianLiX留言2019年3月27日 (三) 13:34 (UTC)回覆

失聯人員情況

編輯

「上次通報的28名失聯人員,經過公安部全國抽調的專家組不間斷艱苦努力,根據DNA技術檢測,已確認死亡25人,另外3人平安並已取得聯繫」--P2p留言2019年3月25日 (一) 10:01 (UTC)回覆

受傷數量

編輯
  1. 第一次新聞發布會(3月22日上午7時):已造成死亡44人,危重32人,重傷58人。收治傷員640名
  2. 第二次新聞發布會(3月23日上午7時):已造成64人死亡,救治的傷員中危重21人、重傷73人。收治傷員617人,其中523人輕傷,大部分為頭部、腹部、四肢等部位的擦劃傷。另外已出院23人,143人留治觀察。
  3. 第三次新聞發布會(3月24日中午12時):住院治療傷員604人,危重症19人,重症98人,留院觀察142人,累計出院59人。
  4. 第四次新聞發布會(3月25日中午12時):住院治療傷員566人,其中危重傷員13人、重症傷員66人,當天出院38人。

640 = 617(=523+21+73)+ 23。所以一二之間未有傷者發現或者新發現傷者數量與傷者死亡數量相等

604 = 566 + 38。所以三四之間未有傷者發現或者新發現傷者數量與傷者死亡數量相等

所以第二次和第三次數據之間 新出院數量(59-23=36) + 傷員新過世數量 = 新發現傷員的數量 + 28;新發現傷員的數量= 12 + 傷員新過世數量。

--苞米() 2019年3月25日 (一) 14:41 (UTC)回覆

所以在22日至23日必定有不少於12人的新發現傷員?--苞米() 2019年3月26日 (二) 00:42 (UTC)回覆

有失聯人員、以及周邊未就醫的或自行就醫未被計入等可能性。傷員人數增長很正常。——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3: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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