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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oke1989留言2013年5月1日 (三) 21:41 (UTC)回覆

關於台灣日治時期的編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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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該條目的討論頁[錨點失效]已寫下本人的看法,請閣下前往表示意見。--祥龍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4:54 (UTC)回覆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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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濫用編輯權限,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回退不過三原則,您已被禁止24小時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戶討論頁加入{{封禁申訴}}並說明您申訴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帳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Jimmy Xu 2014年8月15日 (五) 09:56 (UTC)回覆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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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反者將被禁止編輯。不要貼臉書文[1]。--Outlookxp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00:30 (UTC)回覆

==關於被附註違反版權一事==
你好,在下於台灣日治時期的金融一節,及臺灣銀行券‎,經你加註為侵犯 "eportfolio.lib.ksu.edu.tw/user/4/9/4960H233/repository/233.doc" 此文檔之版權,並予以刪除日誌。
該文檔中可視為與該節有整段相同之部分,為 "1895年5月日軍在澳底登陸台灣,在初步取得北台灣港口城市控制權之後....為的是當度量衡制度與幣制確立後,能加速台日之間的經濟交流。"一段。
唯該段是於我編輯之前即存在於頁面上---亦即你所回復的版本即存在該段,並非由我撰寫。我所編輯武尊千元券一段,也並不存在於該文檔上。
因此而將我所有的編輯部分以RD1論處,並做到連日誌都予以刪除,不但混淆的編輯錯誤的責任,並且依照 RD1.1: "明顯侵犯版權的內容可以在儘量不影響到未侵犯版權的其他作者的前提下被刪除。" 的原則,反而應該保留我編輯片段,移除原版本才是。
還請回應討論,謝謝!--Skipeco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03:01 (UTC)回覆

臺灣銀行券 武尊千元券 補述部分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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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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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5月,日軍澳底登陸臺灣,臺灣日治時期開始。1897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11月成立「臺灣銀行創立委員會」,開始展開籌備臺灣銀行的工作。

1899年3月日本政府修改《臺灣銀行法》,日本政府以100萬元為額度認購臺灣銀行股份,同年6月正式成立「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同年9月26日開始營業。三日後的9月29日,臺灣總督府發行臺灣銀行券之壹圓銀券(銀本位),12月25日再發行伍元銀券,1900年則發行拾元與伍拾元紙鈔。自此,台灣各地流通百餘種貨幣的紊亂金融情形得以改善。

1904年7月,臺灣銀行券又新增金券(金本位),廢銀券,而銀券兌換金券期限至1909年底。故自1910年起臺灣銀行券只有金券之流通,而無銀券。1914年3月,臺灣銀行券之版面由直式改為橫式,正面圖案為臺灣神社,背面圖案則為鵝鑾鼻燈塔,此後臺灣銀行券的圖案也以此為主。

日本投降日(1945年8月15日)後2日,即8月17日,又再流通著名的「武尊千元券」[1],又稱「臺灣銀行背書券」。因處於戰後與中華民國交接時期,僅有兩個月的過渡期,時間倉促,故此券並非額外製板後印製新鈔,而是以「日本武尊千圓券」之原票,手工另於鈔票背面加蓋紅色字體「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及一枚代表總經理的「頭取之印」紅色圓形印章,加註之後即刻發行[2]。武尊千圓券使用到1945日12月9日為止。

此貨幣單位於1946年9月1日起與舊臺幣同等價收兌,共收兌34億4仟3佰70餘萬元;而該收回之銀行券,全數予以銷毀。

現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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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代在臺流通之臺灣銀行券,初期由日本政府於日本製版,並印製完成後,再將成鈔運至台灣流通。

及至二戰末期,日軍節節失利,海空權皆由盟國控制,物資運送難度陡增。臺灣銀行券便改為日本製版,但印製成鈔則部分交由總督府於台灣進行。這種非由日本本島政府直接監控印鈔數量,而由島內總督府自行印製的臺灣銀行券即為「現地刷」。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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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已向幾位管理員提起Barter84在228條目中,無理的全盤式回退多人善意編輯的乖張之行為。然Barter84為了加強他在228條目的論調,以前曾邀WildCursive(前稱我前輩、學長),與邀請Qqqyyy、Mapayna(二人為傀儡或真人傀儡,遭不限期封禁)等人,來條目中多次對我人身攻擊我,我是鄙視此種拉幫結派的抹黑。閣下之建議,因我碰及過也曾反應過了管理員,而Barter84與我對頭,我若再棒及他論,只是會被曲解為恩怨,無助也無益,所以不宜,你可提請其他維友關注,只有不同與多人之一致性看法,方可對管理員形成說服力,來抑止Barter84此種乖張之行為,維護善意編者之權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06:07 (UTC)回覆

待228條目解編後,我會將上次多人提修之意見,再次提出討論,會讓條目來儘修完善,這也是我等維基人之責任,歡迎閣下屆時參研。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6:04 (UTC)回覆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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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在與其他編者交流時牢記假定善意。請注意你對Barter84的行為。--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1月21日 (二) 09:57 (UTC)回覆

請先注意Barter84對其他編者的"假定善意"?[2][3][4][5],或是已達人身攻擊的"善意"?[6]--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15:56 (UTC)回覆

但趁此機會去補習了一下維基相關方針,頗有收益。--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17:59 (UTC)回覆

請緊記登入才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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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你有時會忘記登入,然後編輯。這回可能被其他人認為你在使用傀儡(雖然我知道你沒有),故請小心確認在修改條目時你是否已登入。、--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1月21日 (二) 10:03 (UTC)回覆

感謝您對Barter84的破壞行為進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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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關心,我已針對Barter84所進行的破壞在討論中陳述其違反維基的方針,指出
放在爭議內容即是陳明忠指白色恐怖是內戰的延續之說,依據 維基百科:NPOV方針 中立的觀點:「中立的觀點」是維基百科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其餘兩大方針分別是「可供查證」與「非原創研究」。.... 一篇可被認為是平衡而不帶偏見的條目,應該對爭議的所有涉及面都有分析說明,並包括各種觀點以及已發表的證據。」NPOV方針指出「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顧名思義,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 中立的觀點不是反對觀點,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他主題,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並不是缺乏觀點或者甚至是消除,Barter84使用此段研習營的講義內容將台灣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明忠的說法刪去不妥。 並且Barter84引用某個研習營的講義作為刪去條目內容的說法流於「個人的觀點」,違反
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發表您個人思想或分析,或者公布新資訊的地方。依據非原創研究方針,請勿於維基百科」,此段研習營的講義內容可能顯示是某位講師的觀點,具有原創性,但可能有意識形態包裹的情形,文中人物多為獨派立場明顯,亦即隱藏我們所熟知的統獨立場之爭。
另外,根據維基百科方針-「可供查證」一般而言,最可靠的來源包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研習營的講義明顯不符合此方針同時也違反了「非原創研究」方針。--仁者945留言2017年11月22日 (三) 04:43 (UTC)回覆

已提出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3:18 (UTC)回覆
我版本已四人討論,怎反不見你看法,請就你己見提出,不必在乎是否與我衝突,我要的是客觀編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7:52 (UTC)回覆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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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濫用編輯權限,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回退不過三原則,您已被禁止24小時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戶討論頁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並說明您申訴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帳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6:05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尊敬的管理員閣下,編安。



此次事件經管理員閣下說明,在下已理解是在下對3RR方針之認識有落差之故,經此次說明,日後之編輯定更能符合該方針之約定。同時,在下一直以來已大量使用討論版處理編輯議題,加上此次對3RR方針的認識,往後將結合此二者,盡力避免編輯戰之發生。

為此次造成管理員閣下額外的管理負擔感到抱歉,但請接受在下的重新申請。此次時限雖為24小時,但誠摯請託管理員閣下於此案勿以時限結束方式結案。再祝,編安。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期限已過,但我會接受這個申訴。用戶表達發生編輯戰是因其對方針認識或有不足,故違反了3RR;日後表示會加強使用討論、力求避免編輯戰。若現時用戶仍為封禁狀態,我會提前解除封禁。因封禁時限已過,無法作出前述設置,於此向Skipeco表達歉意。
  處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15:10 (UTC)回覆

簡單破壞指的是「清空頁面」這麼簡單的,無論怎麼理解都是破壞的破壞。新手們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認為糾正對方的「錯誤觀點」也屬於這個,實際上不是的,因為雙方都互相認為對方是錯誤的,這樣「糾正」起來沒有盡頭,因此受到3RR的限制的。我覺得這個有一部分是3RR措辭的問題。Bluedeck 2017年12月9日 (六) 07:19 (UTC)回覆

@Manchiu已再補述2點: 1.前後因來源改變,應不宜視為同一種編輯。 2.若仍屬同一種編輯,則與在下同步編輯之使用者亦已超過限數,並附標明過的歷史連結,請給予同等處置。--Skipeco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7:27 (UTC)回覆
  1. 合理掛模板非破壞,不斷回退是受3RR約束的。回退過三連結為:[7][8][9][10]。--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5:21 (UTC)回覆

@Manchiu尊敬的管理員閣下,在下已重新提出申請,肯請撥冗考量。祝編安。--Skipeco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3:40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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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停止維基跟蹤的行為,這種行為已經對本人造成不良影響,意圖削弱、嚇阻、使編者完全喪失編輯意願,您近日的行為不會再被容忍。下次您若再繼續這種行為,您將會被禁止編輯。

條目名稱 Barter84編輯時間 Skipeco首次編輯此條目 Skipeco的行為 連結
台灣地位未定論 2017年11月22日(三)12:22‎ 2017年11月22日(三)15:25 回退Barter84的編輯 [11]
中國台灣 2017年11月18日(六)07:53‎ 2017年11月18日(六)16:34 回退Barter84的部分編輯 [12]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2017年11月18日(六)07:04 2017年11月18日(六)16:47 回退Barter84的編輯 [13]

--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1:40 (UTC)回覆

勿斷章取義,忽視本人近期才積極編輯維基之事實。[14],同時,是否為你所誣指之行為,及封禁編輯之權限,皆需由管理員判斷與實行,並非你的權限。你在此逾越權限,聲明竟可一己封禁他人編輯能力,已為恐嚇。這已是你第二次對本人進行恐嚇[15]。控制你的惡行,否則本人將被呈報管理員論處。--Skipeco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2:46 (UTC)回覆

違反方針,即有機會獲得查封,這是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行情況,並不是恐嚇。警告亦是各個用戶均有資格採用的陳述不滿的方式的一種。Bluedeck 2017年12月10日 (日) 03:41 (UTC)回覆

User:Bluedeck,我想Barter84指Skipeco維基跟蹤,意指跟在編輯者之後到另一篇條目繼續擾亂的行為。 維基跟蹤(wiki-hounding)這個用語被創造來形容「在維基上糾纏著貢獻者,編輯和對象相同的條目,意圖造成另一名貢獻者煩惱或憂愁」。它包括利用其他一名或多名使用者經常編輯的條目、主題,經常參與的討論或爭論,而重複對他人的編輯找碴進行擾亂性編輯、無謂或挑釁性回退,以達到騷擾、激怒使用者使使用者煩惱、苦惱等目的之編輯。除非該名使用者的一系列編輯是明顯的破壞行為否則任何與特定編輯或編輯習慣相關的異議應當先於使用者討論頁或條目討論頁中進行,魯莽地回退其他使用者的善意編輯(特別是傾注心血的編輯)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 Barter84 近期就只在二二八事件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台灣地位未定論等條目上與其他編輯者在條目上爭論,而且Barter84到處開槍,舌戰群雄,Barter84與Skipeco在喜好上大概也相似,因此兩人在同一戰場上相互攻防,很難說是誰跟蹤誰,我也曾有過相同感覺外,甚至感覺被攻擊與恐嚇 例如Barter84說我是:「該位偏好編輯共產方面的帳號...文中用語一看就知充滿宣傳味,特別喜歡引用少數左統人士的說法,採納偏好個別人士的斷言與導引性的敘述非常明顯,一看就知道立場取向,而且立場屬性明顯,請密切關注該帳號的編輯。」[16]讓我一度對維基心灰意冷。

恐嚇,恐嚇他人會構成騷擾。包括威脅要危害另一個人,打亂他們在維基百科的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傷害他們。

現在Barter84指Skipeco維基跟蹤,我真的認為Barter84在指責別人的時候,也許忽略了自己卻幹著相同的事卻不自知,我就經歷過這種過程,讓我能體會何謂白色恐怖,體會到意識形態霸凌是如何運作,我希望Barter84本人在指別人傷害自己時,也能檢討自己是否正同樣的對別人進行傷害,禮儀,應該是良性的互動,理解接受甚至是包容,欣賞不同的意見,你不必接受或認同,但至少你可以欣賞,沒有良性的互動,最後終究是兩敗俱傷。仁者945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02:15 (UTC)回覆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7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228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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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前次提起228討論,續請關注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5:21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政策異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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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非常重視使用者對於接受《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感受,在2017年12月號(創刊號)的發送後,我們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對於簡報的發送感到不適,對此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並且已於第一時間自相關清單中移除不願繼續收受簡報發送的使用者。經過編撰小組審慎地評估與考量,我們決定在2018年1月號中取消對於引發一些使用者不適的List B的發送工作,為了在政策異動下維護您的權益,我們藉由此則訊息向您通知相關政策異動;如您希望繼續藉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掌握中文維基百科之管理人員及方針指引變動,您可以將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專屬清單以保持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訂閱。

感謝各位讀者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支持,我們希望能與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維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則訊息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6 (UTC)回覆


  1. ^ 袁穎生,2001,《臺灣光復前貨幣史述》,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2. ^ 袁穎生,2001,《臺灣光復前貨幣史述》,頁411,國史館台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