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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林重威條目,請檢查是否抄襲,還有看看敘述上文意是否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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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威#殉職文中有寫這句話:

林亨華曾在林重威染病後要求成立會診醫療團隊,卻遲無下文,林重威辭世、太太要跳樓、林重威未婚妻昏倒,都未見臺北市政府派人慰問,因此拒絕兒子進入忠烈祠。

我發現有二個問題:

  1. 來源敘述的文字有太多相同,這是不是抄襲?
  2. 「林重威辭世、太太要跳樓、林重威未婚妻昏倒」這句敘述有問題,林重威究竟結婚了沒?怎麼會同時有二種身分的稱呼(太太/未婚妻),而且還是一個人既要跳樓又要昏倒?如此文意不通,令人看不懂在寫什麼。

--2001:B011:A401:57DC:151D:756A:6F87:3416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11:59 (UTC)回复

文意不通,有歧義,但可以合理推測是「....林重威辭世、林亨華太太要跳樓、林重威未婚妻昏倒....因此林亨華拒絕兒子進入忠烈祠。」-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8日 (五) 14:14 (UTC)回复
或者比較簡潔的改法「林亨華曾在林重威染病後要求成立會診醫療團隊,卻遲無下文,又遭遇林重威辭世、太太要跳樓、林重威未婚妻昏倒,都未見臺北市政府派人慰問,因此拒絕兒子進入忠烈祠。」-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7月28日 (五) 14:21 (UTC)回复
這樣子的改法比較不會令讀者誤解,語意也比較暢通些,至於是否構成抄襲,我個人覺得,這是在引用陳述合理範圍內,不算是構成所謂的抄襲或者侵權行為的該當吧?--薏仁將🍀 2023年7月31日 (一)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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