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海上閱兵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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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閱兵 (英國)曾於2009年5月7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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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6年李鴻章訪問英國時,維多利亞女王為展示皇家海軍實力舉行了哪種海軍儀式?(自荐)-Esun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04:42 (UTC)
- (!)意見:地域中心?--Teekkari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07:02 (UTC)
- (+)支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4日 (一) 10:59 (UTC)
(-)反对(+)贊成 - 以條目的名稱來看,海上閱兵在中文當中不常用來單指某個國家或者是海軍的活動或是儀式。參考英文版的條目,Fleet Review或許改稱為艦隊XX比較接近。不過即使如此,加上英國兩字也可能比較能夠避免誤會。因為在英文條目的一開始列出英國和美國的海軍方面閱兵儀式的稱呼差異,以及其他國家海軍類似的活動消歧異鏈結。未了避免日後修改或者是增新的麻煩,以及現在先建立一個相關條目的命名通則,條目名稱上能夠明確一點為佳。-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3:21 (UTC)- 條目的名稱已改。-Esun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3:31 (UTC)
- (!)意見,查網上資料應作「觀艦式」,條目應改為「觀艦式 (英國)」。—Clithering(MMIX) 2009年5月4日 (一) 15:15 (UTC)
- 日文是「観艦式」,中文若也稱「觀艦式」可能日本風味太強了些。-Esun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5:58 (UTC)
- 如是者,根據一般消歧義原則,條目亦應作「海上閱兵 (英國)」。—Clithering(MMIX) 2009年5月5日 (二) 05:30 (UTC)
- 可以考慮。如是者,根據一般消歧義原則,是否要將英國駐華大使改為「駐華大使(英國)」?-Esun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5:55 (UTC)
- 「英國駐華大使」的原文是「British Ambassador to China/Ambassador from Britain to China」,「海上閱兵 (英國)」的原文僅是「Fleet Review」。—Clithering(MMIX) 2009年5月5日 (二) 05:59 (UTC)
- 英國皇家海軍海上閱兵原文也可以是「Fleet Review, Royal Navy」。-Esun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6:03 (UTC)
- 除了不符合消歧義規定外,您使用的也不是最常用譯名,根據網上搜索「英國皇家海軍海上閱兵」,就只有維基的一個結果。—Clithering(MMIX) 2009年5月5日 (二) 06:14 (UTC)
- 海上閱兵 (英國)亦能重定向指到條目。-Esun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6:28 (UTC)
(-)反对,參考其他語言版本,條目命名有誤,亦不符合消歧義原則,「英國皇家海軍」並非名稱的一部份。—Clithering(MMIX) 2009年5月5日 (二) 07:08 (UTC)- 條目名稱已更改,如您所願。-Esun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14:12 (UTC)
- (+)支持条目不错—Walter Grassroot™ ■ |留墨存香 2009年5月4日 (一) 15:46 (UTC)
- (!)意見條目名稱問題,應找尋是否存在既有的中文翻譯,如此則可避免原創研究。可查證比較重要,至於日本風或其他風格等皆不成問題。--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4日 (一) 16:50 (UTC)
- (!)意見 - 日文漢字不是中文,除非已經是中文長用語,不然不能直接拿來使用,而不考慮中文相對的翻譯。-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8:54 (UTC)
- (:)回應 -您誤解我的意思,我是說可供查證原則最為重要,若有可查證的中文用法,即便是由日文借用過來,便可視為已成為中文外來語。--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5日 (二) 12:41 (UTC)
- (:)回應:所以錯用之後就將錯就錯,只因為很多人不考慮日文漢字和中文的差異而引發的?可供查證也得要看是什麼樣的資料來源,把日文漢字直接拿來用,甚至當中文存在常用詞的時候也不理會,這種現象更不應該混淆和鼓勵。-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18:50 (UTC)
- (:)回應 -請詳閱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來源必須是「可靠來源」,「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而不是隨便甚麼來源都行。此外,語言本來就是不斷成長演化的,當代中文裡的外來語,尤其是從日文借用的外來語,無論是五四時代借來的還是最近發生的,多得嚇死人,這些外來語讓中文更豐富,絕非「將錯就錯」。中文社會自然會對外來語進行篩檢,合用的變成中文的一部分,不合用的自然消失,維基百科只是客觀記錄社會使用的現況(在謹守查證可靠來源的原則下),談不上混淆和鼓勵。--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6日 (三) 02:55 (UTC)
- (!)意見 - 日文漢字不是中文,除非已經是中文長用語,不然不能直接拿來使用,而不考慮中文相對的翻譯。-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8:54 (UTC)
- (:)回應:公信力的標準是甚麼?由誰給予?由誰來認證?不是所有的出版品都可以說是具有公信力,這種例子隨處可見。中文將外來語作為常用詞的一部分是很正常的事情,不過就是有很多人直接認為日文漢字同等於中文而誤用而不自知。這本來就是混淆和不應該鼓勵的地方。編寫用詞之前本來就要多加考慮,而不是因為那是個可以看得懂得漢字就隨便拿進來用,然後說這是常用詞。外來語成為常用詞和誤用,這兩者之間差異很大。如果說中文沒有一個常用的翻譯,那還有話講,如果中文已經有適當的翻譯或者是用法,卻還要堅持這種誤用的話,那其實是一種錯誤的紀錄方式。-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6日 (三) 14:01 (UTC)
- (:)回應:請您仔細看一下,我最初的意見就是「應尋找既有的中文翻譯」,而不是要直接拿日文過來使用。但如果沒有其他中文翻譯,既有的翻譯就是直接拿日文來使用,且是在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那麼我們應該視之為中文外來語並接受之;否則維基百科只好發明一個原創的翻譯,這樣更不可取;另,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其中對於可靠來源有仔細的定義,茲引述其中一小段;「通常來說,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而非您所說所有的出版品都算,更詳細的規定請自行前往瀏覽。--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6日 (三) 15:30 (UTC)
- (+)支持-Evers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20:02 (UTC)
- (+)支持-Hoising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9:53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5月5日 (二) 14:43 (UTC)
- (+)支持,符合標準。—Clithering(MMIX) 2009年5月5日 (二) 15:53 (UTC)
- (+)支持合標。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5月6日 (三) 08:31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พูดคุย 2009年5月6日 (三) 23: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