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须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Jimmy Xu  ·  · 2012年3月25日 (日) 13:14 (UTC) 回复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条目王全璋經推荐後,獲選於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關注的条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1篇条目獲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1

关于您在法轮功一文的编辑

编辑

因为问题很多,暂时回退。请解决如下问题之后再添加。

西班牙部分没有列出可靠来源证明重要性。注意孤证不立,我们需要第三方来源证明西班牙是在法轮功的普及中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值得一提(维基百科不是不加分析的信息收集处)。仅仅说某地有人参与法轮功活动,不构成在法轮功条目中提到的充分条件。宗教活动世界各地全年都有,不可能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下,这不是小学生写流水账。中学生写作文就被要求进行有代表性的选材,建议参考深入介绍法轮功在世界各地的普及的文献看看它们认为哪些地方的哪些活动比别的地方的活动要重要。仅仅引用介绍一时一地的活动的文献是管中窥豹,看不出在全局的重要性。


不知道你提到诉江案有何目的。西班牙的法律管辖权只有本国国内而已,而且孤证不立,仅仅用一个案件的结果也无法代表西班牙法系对这几个领导人的看法。本文没有列出西班牙学员数在全世界的比例,这个案子对整个法轮功的影响也不得而知,如在本文引用应有可靠媒体证明这个案子对于法轮功的重要性(例如因此案的影响增加了学员若干人或者多创建了多少个分会)。和基督教相关的案件全世界各地历史上多如牛毛,没有人像这样不说明理由地在基督教条目加入非直接相关的资料。


另外,在文中使用中共邪党高官这种含有褒义或者贬义的断言是违反中立方针的,维基自己没有任何立场。--Skyfiler留言2012年7月22日 (日) 21:26 (UTC)回复

about Karl Marx

编辑

--Numenor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16:24 (UTC)回复

建議使用新手上路工具箱

编辑

您好,我是今年7月加入的台灣用戶,比您晚了五個月。 在學習過程中,很高興有些熱心前輩協助,因此我加入維基小天使工作小組,在社群中協助用戶一起貢獻人類的自由百科。 除了新聞、法律、政治學之外,我也很關注 中國人權相關條目,以後請多多指教。

  1. 建議您可以豐富些「用戶頁」,除了基本介紹自己,也可以放上些常用的編輯工具模版,其中「新手工具箱」對我幫助很大,雖然您非新手,但裡面有很多方便的link喔,放上以下程式碼就有{{Newbies|col-main=collapsed}}也許您不介意,歡迎先參考我的頁面,雖然不大整齊...(或一些管理員、資深用戶的頁面)。
  2. 另外,還有各種用戶框,表現您的興趣與傾向。也可在這找到和您同故鄉、同背景、類似興趣的維基人。Wikipedia:用戶框
  3. 建議您,有問題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棧尋求社群協助、交流。編輯過程若與另方觀點編輯無法達成共識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區,把爭議點提出來,邀請更多編輯一起提供意見,這樣,也是促進社群多元觀點的好作法
  4. 多閱讀維基百科的Wikipedia:方針可以讓編輯內容,更符合維基方針
  5. 您註冊七天+各種編輯50次以上(包含留言、編輯個人頁),就會成為「自動確認用戶」,可以參與各種投票,參與社群討論,學習更快。
  6. 對於維基百科的貢獻,除了增加內容之外,提供觀點維護,也是很有意義的喔。例如:您若創編、編輯一些條目,可提到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或者,您也可來投票支持您覺得值得推薦的條目;亦可參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了解哪些情況頁面被刪除,對於新手也有些幫助,您也可以提出支持、反對意見。
  7. 維基編輯內建工具列優化:花點小時間設定,會大大便利您的編輯工作喔
    1. 點選右上角的「參數設置」
    2. 再點選裡面的「小工具」
    3. 進去裡面可以勾選「WikEd」、「ProveIT」、「EE2」等,會方便您的編輯喔,還有其他的選項工具,您看看。其中「Prove IT」是幫助您 編寫 參考文獻的小工具,請您一定去啟動,會方便很多的!
  8. 關於「維基友愛」和其他用戶互動時,若您想贈送對方「星章」、「餐飲」、「小禮物」等,請在「對方用戶討論頁」右上角,有一個「粉紅色愛心」,點進去就可以選擇了。
  9. 新手條目 常遇到的問題,是沒有附上 資料來源,可參考其他條目的「參考資源怎麼做」然後在條目頁面最下方,增加2行程式碼(「」引號請拿掉),就會出現囉「== 參考文獻 ==」「{{reflist}}」

祝福您享受編輯自由百科的快樂!!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11:33 (UTC)回复

2013年2月

编辑

  您好。您可能还没有发觉,当您在讨论页和所有开头是“Wikipedia:”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您应该使用四个波浪号( ~~~~ )来在您的留言后签名。这将会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IP,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当中。这些信息在其他维基人参与讨论时尤为有用。谢谢。 --InstantNull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23:59 (UTC)回复

2013年3月

编辑
 
由于编辑战,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immy Xu  ·  · 2013年3月28日 (四) 10:34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马克思主义有许多问题,也有《共产主义黑皮书》统计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使上亿人非正常死亡。但 在马克思的条目中全然没有对马克思思想的反思与质疑内容,这样的中立性应是欠缺的。我引证的《马克思与撒旦》一书是作者Richard_Wurmbrand根据他因不放弃基督教信仰而被前东欧共产党政权监禁16年的经历写成,他曾在美国国会作证。这本书曾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Intelligence Report;Fall2012, Issue 147, p36),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是研究马克思思想来源的重要文献。我觉得应该加到马克思条目中。在我的编辑被编辑同仁回退后,我对编辑内容作了修改,希望补充和完善该条目中的欠缺。我所引用的来源是正式出版的图书,又被诸多世界知名媒体报道,不知为何两位编辑同仁Numenor、Jsjsjs1111见我的贴就删,并没有善意完善我的编辑内容,而是一再删除我的编辑,掀起编辑战。请管理员明察发生编辑战的原因,尽快解除对我账户的封锁。谢谢!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绝這位用戶的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编辑战发生的原因应由编辑战各方共同探讨并得出解决的方法,形成修订的共识。在此之前,任何一味持续撤销对方编辑的做法都不可取并可能导致封禁。在封禁期间,还有以下维基百科的链接可供参考:WP:3RRWP:EWWP:DR
  處理人:Kegns留言2013年3月28日 (四) 12:21 (UTC)回复

编辑争议

编辑

敬请阁下参与马克思条目的编辑讨论。Talk:卡尔·马克思--Numenor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4:46 (UTC)回复

回应Numenor君

编辑

非常感谢Numenor君花时间阅读该条目所引证的文章,并将自己的观点在这里与大家探讨。因为中文资料中常常见不到关于马克思的思想的负面报道,有人就认为马克思的思想“正确”。这样的观点有可能存在一些疏漏。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一种思想是所有人都认同的,怎么会听不到反面的声音呢?

我引证的文章并不是来证明《马克思与撒旦》的观点正确。按照我对维基百科中立性原则的理解,我们所引证的内容并不是要说明其观点是否正确,而是这件事情确实存在。如果一本没有关注度的书籍谁会化时间去批评它呢?这篇文章的作者Leah Nelson的观点只是他的一家之言,并不能说明《马克思与撒旦》这本书或者WorldNetDaily(WND)的观点是否正确。一个人在批评别人疯狂的时候怎么能保证自己不疯狂呢?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引证他的文章。如果不是《马克思与撒旦》这本书激起了他强烈的情感,他怎么会对一个登载这篇文章的媒体WND发表这么长的评论呢?

Leah Nelson在文中提到:

《马克思与撒旦》:一本薄薄的小书也可以产生不小的影响。Richard Wurmbrand的143页的《马克思与撒旦》也不例外。WND的创立人Joseph Farah描述这是一本“改变我的生活和世界观的书”。本书以马克思青年时代写的诗歌开篇,以证明资本论的作者“加入了秘密撒旦教会”并成为恶魔“被选召 的仆人”。作者Wurmbrand本是犹太人,后改宗基督教,并在罗马尼亚受到监禁和刑求。他认为,列宁也“受撒旦思想的支配”。斯大林、毛泽东、金日成 和前罗马尼亚独裁者齐奥塞斯库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充满罪恶的人类意识形态。”作者在书中断定,“马克思主义是一座教堂……它的神并不 是在其大众宣传中所称呼的。但是根据书中给出的种种证据,很明显,撒旦才是它的神。”

(该刊编辑写道)还真是明显啊。

以上这段话是Leah Nelson的个人观点,我们无法断言他的观点是否正确,这也不是维基百科编辑应该关心的问题,但这段话至少说明《马克思与撒旦》这本书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这件事确实存在。就因为这一点,阁下就不能把这本书从马克思的条目中移除。

谢谢Numenor君对我所编辑条目的持续关注!

沧海一粟 2013年3月30日 (六) 11:47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原星章
感謝您貢獻維基百科!創建近日中國法治熱門人物王全璋律師的條目。(1)看來您對於維基格式還不很熟悉,建議可以多參考其他類似條目,參考其編輯碼;多創建些有興趣的條目。(2)同一條資料來源在兩處引註,相關格式較特別,我剛開始也不大懂。正好您條目裡有這個狀況,我順手幫您修改,您有空可以看一下,更了解維基編碼。祝好!--Wetrace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2:00 (UTC)回复


感谢Wetrace君

编辑

感谢Wetrace君的支持!王全璋是我在维基百科上创建的第一个条目,多谢阁下热心指导与修正! user:Lin xinyi|沧海一粟]] 2013年4月6日 (六) 20:44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原星章
感謝閣下連日來的貢獻!--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4月9日 (二) 15:24 (UTC)回复



感谢Alvin Lee 君

编辑

因参与维基百科编辑时间不长,对编辑格式还不熟悉,感谢Alvin Lee 君的热心鼓励!今后还请多多指教! 谢谢!沧海一粟 2013年4月9日 (二) 21:22 (UTC)回复


回复Numenor君

编辑

您的注意是想引起注意啊,我想不光是您屡次不加理由地删除了我的编辑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相信在您掀起的编辑站使该条目被禁后,所有关注该条目的编辑都在注意您的言行啊!

您说编辑战是因为我添加内容引起,这个理我可是不认同啊!为什么编辑战不以添加了多少内容而是以回退的次数来界定呢? 到底是谁在本末倒置呢?

我是编辑新手而对编辑原则不熟悉,而且一直在改进。但据我观察,您跟我不同的是,您对我的编辑反映非常迅速,常常在我编辑两分钟后就删除了我的编辑,看来您对原则掌握的很清楚啊,只是在装糊涂而已。您的装糊涂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游戏维基编辑规则,垄断编辑内容。

我想您这种行为是维基百科的原则所不允许的。我是编辑新手,希望向老编辑们学习,但您也要让编辑新手佩服才行啊,难道您只是为了监督别人的编辑和强迫别人改变才在编辑队伍里混的吗?敬请阁下自重啊!

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仅供您参考。可能话说得有点尖锐,如果我说重了还请您谅解!

其实您这些行为我已经察觉很久了,从没有举报您,还是希望您改进编辑风格,成为一个让编辑新手佩服的维基编辑呢!

祝好!

2013年4月

编辑
 

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 乌拉跨氪 2013年4月12日 (五) 11:25 (UTC)回复

 
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3天时间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3年4月12日 (五) 14:55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首先,我不知道封禁我的是哪一位管理员,是乌拉跨氪还是广雅范?因为封禁的页面上首先出现的是乌拉跨氪的名字,刚才又有署名广雅范的管理员给我发了封禁通知。但广雅范君所说的两条封禁理由都与我的编辑行为没有什么关系。第一,我编辑时根据中立性原则加注可靠第三方来源,难道这样编辑也算破坏?第二,明明是黑雪姬和Jsjsjs1111 两位编辑以并不成立的理由回退我所编辑的内容,我只是改回了我的编辑,而且只是一次,这两位多次无正当理由回退我符合方针的编辑,而管理员却将我以编辑战封禁了?而且如果察看古拉格群岛条目的历史记录就会发现,这两位编辑不但回退了我所编辑的内容,而且把相关的历史记录也删除了,这两位编辑在明显地违背维基编辑原则却没有事?而我并没有违背3RR原则,也没有违背广雅范君提出的其他原则却被封禁三天?请管理员根据维基百科的编辑方针,解除对我的封禁。谢谢!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绝這位用戶的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你加入的内容涉及侵权,撤销不违反方针。此外就算你当前没有违反3RR,但你长期在此页面编辑战(3月25日起),仍然可以视作玩弄维基方针而封禁。
  處理人:--♥VC XC 2013年4月12日 (五) 19:02 (UTC)回复
 
由于破坏,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来为自己辩护Jimmy Xu  ·  · 2013年4月17日 (三) 13:04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参与维基编辑时间不长,对很多规则还不熟悉。 不明白为什么突然封禁,希望管理员能给以更多帮助,在解禁前提示,一旦看到自己违规,我一定会遵照维基的方针去做。我不知道我编辑的哪个条目,在编辑时违反了规则。烦请管理员帮我指出具体违背的方针,以便于我今后改进。我最近编辑的两个条目是“古拉格群岛”和“卡尔.马克思”。在“古拉格群岛”被页面保护解禁后我一直没有编辑。昨天才开始继续编辑这个条目。我发现这个条目中的历史记录,特别是我编辑的历史记录和Jimmy 管理员上次保护的内容都被永久性删除,无法查证,所以我将被永久删除的历史记录还原,不知道这样是否违反了维基的编辑原则?在我最近编辑的另一条目卡尔.马克思中我添加了新的来源,并且在编辑之前已经将理由在马克思条目的讨论页和互助客栈交社群讨论中阐明。不知道在以上两个条目的编辑过程中,在哪一个条目,具体哪一步骤违背了维基的原则?而且,我在这两个条目中都申请了页面保护,以避免编辑战,我的初衷不是破坏,而是尽力维护维基的编辑原则。因为我是编辑新手,对原则不熟悉,不是故意犯错。如果我知道了原则,一定会按照规则去做,我以后也会更加注意。请管理员重新审核我所编辑的内容。我的确是对规则不知悉,而不是故意违规。请解除对我的封禁。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对于条目编辑中遇到的争议,希望你明确以下几点
  • 即使你有明确的理由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在对方的编辑不是纯粹的破坏的情况下,应当积极讨论
  • 更重要的是,在有正在进行的讨论时,且有用户持续积极参与的情况下,不应当一边参与讨论一边持续编辑战
  • 若有类似的编辑战再次发生,请在讨论得到共识(或者试图妥协)前,避免反复加入同样或类似的内容。否则未来可能发生的封禁不一定会再申诉成功。

封禁已经解除,望引以为戒。
  處理人:Ben.mq 2013年4月19日 (五) 13:05 (UTC)回复

谢谢管理员接受我的申诉

编辑

感谢Bencmq mq管理员耐心复查我所编辑的内容,接受我的申诉并解除了对我的封禁。管理员所提示的规则是我以前不知道的。我今后会注意遵守这些规则,改进我的编辑。! 沧海一粟 2013年4月20日 (六) 07: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