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菩提分法

(重定向自三十七道品
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念住  
  四正勤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觉支   
  八正道  

菩提分法巴利文bodhipakkhikā dhammābodhapakkhiyā dhammā梵文:bodhipakṣa dharma),有三十七项,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又译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品助道法,为四圣谛道谛的仔细开展,是佛教修行的基本内容,是趋向解脱、获得证悟的道路。

名称来源 编辑

菩提,意译为觉,是觉悟的意思。分,有条件、要素的意思。,是由释迦牟尼所发现、教导的修行法。字面上来说,菩提分法,意指成就觉悟的修行方法[1][2]

分(巴利语pakkhiyā),字根来自于巴利语pakkha梵语paksa,意指鸟类的双翼。由此字根引申,巴利语pakkhiya,或梵语paksya、paksika,原义为亲族的资助,有帮助、助益的意思。因此觉音在《清净道论》中,用巴利语upakara来取代pakkha,解释它的意义为助成觉悟。那连提耶舍译《阿毘昙心论经》将其译为“三十七助菩提分法”。

在北传《杂阿含经》、《中阿含经》、《长阿含经》以及南传《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中,已提到菩提分法这个名词,但只有提到七菩提分法,也就是七觉支[3]。虽然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八道支都已经被提到[4],但并未被称为菩提分法,也未提出这些法可以被并称为三十七菩提分法。直到《增一阿含》[5][6]以及《增一阿含》、《中阿含》的别出单经,才开始提到三十七菩提分或其同义词。

早期的各部派论典中,也未提到三十七菩提分,但已经开始对菩提分法进行汇整,如分别说部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道品》记载了佛陀说过种种道,并将菩提分法按增支法归结为:一种一支道,一种二支道,二种三支道,九种四支道,六种五支道,六种六支道,三种七支道,三种八支道,三种九支道,三种十支道,一种十一支道[7],涵盖了“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三种四支道,两种五支道,一种七支道和一种八支道。直到北传的《大毘婆沙论》及南传《弥兰王问经》、《清净道论》之后,才开始使用三十七菩提分这个名词。

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对此进行了解释,有说是相关契经年代久远而隐没了[8],还记载分别论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此外再加上四圣种[9]

内容解说 编辑

菩提分法是佛陀自觉证道之法和最后付嘱之法[4],三十七菩提分法分为七种:

  1. 身念住,观身不净[11]
  2. 受念住,观受是苦[12][13][14]
  3. 心念住,观心无常[15][16]
  4. 法念住,观法无我[17]
  • 四正勤:精进的重点在于行善去恶。
  1. 未生恶法令不生;
  2. 已生恶法恒令灭;
  3. 未生善法令出生;
  4. 已生善法令增长。
  1. 欲神足,欲得见道;
  2. 勤神足,精勤习禅;
  3. 心神足,心神专一;
  4. 观神足,正确观想。
  • 五根:修习佛法的根本所在。
  1. 信根,深信三宝;
  2. 勤根,修行不懈,指“四正勤”;
  3. 念根,忆念正法,指“四念处”;
  4. 定根,修习禅定;
  5. 慧根,开发智慧。
  • 五力:由五根产生的五种力量。
  1. 信力,坚信真理;
  2. 勤力,修四正勤的力量;
  3. 念力,破邪、念正的力量;
  4. 定力,置心一处的能力;
  5. 慧力,产生智慧的能力。
  • 七觉支:修习止观的注意事项和感受。
  1. 忆念觉支,忆念集中而念念分明;
  2. 择法觉支,选择正确、适宜的修法;
  3. 精进觉支,任何阶段都不能懈怠;
  4. 喜悦觉支,修禅定得到的喜悦;
  5. 轻安觉支,得到的轻松安适感觉;
  6. 禅定觉支,摄心不散深入禅定;
  7. 等舍觉支,舍一切念,不即不离。
  1. 正见解[18]
  2. 正思惟[19]
  3. 正语言[20]
  4. 正行为(正业)[21]
  5. 正生活(正命)[22]
  6. 正精进[23]
  7. 正意念[24]
  8. 正禅定[25]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大毘婆沙论》:“问:何故名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义耶?答:尽、无生智,说名菩提,已究竟觉四圣谛故。若法随顺此究竟觉,势用增上,此中说为菩提分法。”
    阿毘昙毘婆沙论》:“何故名助道法?助道是何义?答曰:尽智、无生智是菩提,此诸法随顺彼法,助彼法,是彼法分,势用胜故,名助道法。”
  2. ^ 印顺《辨法法性论讲记》:“菩提译义为觉,分是条件,就是因素。要成就大觉,就要具备这些支分。菩提分是: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八正道分,这都是完成大觉所要修的事。”
  3. ^ 杂阿含经·七三三经》:“佛告比丘:所谓觉分者,谓七道品法。然诸比丘,七觉分渐次而起,修习满足。”
    杂阿含经·七三七经》:“佛告诸比丘、比丘尼:七觉分者,谓七道品法。诸比丘,此七觉分渐次起,渐次起已,修习满足。”
  4. ^ 4.0 4.1 长阿含经·游行经》:“尔时,世尊即诣讲堂,就座而坐,告诸比丘:汝等当知我以此法,自身作证,成最正觉,谓四念处四意断四神足四禅五根五力七觉意贤圣八道。汝等宜当于此法中,和同敬顺,勿生诤讼,同一师受,同一水乳。于我法中,宜勤受学,共相炽然,共相娱乐。比丘当知,我于此法,自身作证,布现于彼,谓贯经,祇夜经,受记经,偈经,法句经,相应经,本缘经,天本经,广经,未曾有经,证喻经,大教经。汝等当善受持,称量分别,随事修行,所以者何?如来不久,是后三月,当般泥洹。”
  5. ^ 增一阿含经·序品》:“时,大迦叶,问阿难曰:云何?阿难!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之教,及诸法皆由此生。阿难报言:如是,如是,尊者迦叶!增一阿含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皆由此生。且置增一阿含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
    迦叶问言:何等偈中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时,尊者阿难,便说此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所以然者?诸恶莫作,是诸法本,便出生一切善法,以生善法,心意清净。是故,迦叶!诸佛世尊身、口、意行,常修清净。
    迦叶问曰:云何?阿难!增壹阿含独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余四阿含亦复出生乎?阿难报言:且置,迦叶!四阿含义,一偈之中,尽具足诸佛之教,及辟支佛、声闻之教。所以然者?诸恶莫作,戒具之禁;清白之行,诸善奉行;心意清净,自净其意;除邪颠倒,是诸佛教,去愚惑想。云何?迦叶!戒清净者,意岂不净乎;意清净者,则不颠倒;以无颠倒,愚惑想灭,诸三十七道品果,便得成就,以成道果,岂非诸法乎。”
  6. ^ 增一阿含经·阿须伦品·六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有一人出现于世,便有三十七品出现于世,云何三十七品道?所谓四意止,四意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意,八真行,便出现于世。云何为一人?所谓多萨阿竭、阿罗呵、三耶三佛。”
  7. ^ 分别说部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道品》:“有人出世,如来、无所著、等正觉,说种种因,种种门,种种道,种种向道。今当集诸道门:有一支道、二支道、三支道、四支道、五支道、六支道、七支道、八支道、九支道、十支道、十一支道。
    • 云何一支道?身念处,是名一支道。
    • 云何二支道?定、慧,是名二支道。
    • 云何三支道?有觉有观定,无觉有观定,无觉无观定;空定,无想定,无愿定,是名三支道。
    • 云何四支道?四念处四正断四神足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四向道,四修定,四断,是名四支道。
    • 云何五支道?五根五力,五解脱入,五出界,五观定,五生解脱法,是名五支道。
    • 云何六支道?六念、六向、六出界、六明分法、六悦因法、六无喜正觉,是名六支道。
    • 云何七支道?七觉,七想,七定因缘法,是名七支道。
    • 云何八支道?八圣道,八解脱,八胜入,是名八支道。
    • 云何九支道?九灭,九次第定,九想,是名九支道。
    • 云何十支道?十想、十直法、十一切入,是名十支道。
    • 云何十一支道?十一解脱入,是名十一支道。”
  8. ^ 大毘婆沙论》:“有三十七菩提分法,谓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世尊虽说菩提分法,而不说有三十七种,但说七觉支名菩提分法,云何知然?经为量故,谓契经说:‘有一苾刍,来诣佛所,顶礼双足,却住一面,而白佛言:如世尊说,七觉支者,何谓七觉支。世尊告曰:即七种菩提分法,名七觉支。’
    问:菩提分法,有三十七,何故世尊唯说七觉支名菩提分法?答:佛随苾刍所问而答,苾刍唯问七觉支故,佛唯说七菩提分法。若彼苾刍问四念住,乃至若问八道支者,佛亦应随彼所问,一一而答。
    复次、彼契经中唯说无漏菩提分法,唯七觉支一向无漏,故偏说之。余通有漏故,彼不说。
    有作是说:余契经中,亦具说有三十七种菩提分法,时既久远,彼经灭没,云何知然?如彼尊者达罗达多作如是说:世尊有时说一道支,有时说二,乃至有时说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如斧柯喻契经中说。于三十七修道法中,若唯取决定者,则应说七种修道法,谓七觉支唯无漏故;若唯取不决定者,则应说余六位修道法,谓四念住,乃至八道支,通有漏、无漏故;若通取决定、不决定者,则应说三十七种修道法,谓前六位,及七觉支,故三十七菩提分法,亦是世尊契经所说。”
  9. ^ 大毘婆沙论》:“分别论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谓四圣种,足三十七。”
  10.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经》::“有一乘道,净诸众生,令越忧悲、灭恼苦,得如实法,所谓四念住。”“如是四念处修习多修习,于此法、律得尽诸漏,无漏心解脱、慧解脱: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11.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经》:“是故比丘修行,以内身(即己身)为验,观察其身;或以外身为验,观察其身。或其念住,业已成就9,不间思惟,余身在兹。是故,诸比丘众,比丘修行,应如是以身为念,观察其身。”
  12.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经》):诸比库,于此,比库感到乐受时,了知:‘我感到乐受。’感到苦受时,了知:‘我感到苦受。’感到不苦不乐受时,了知:‘我感到不苦不乐受。’感受到有物染的乐受时,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乐受。’感受到无物染的乐受时,了知:‘我感受到无物染的乐受。’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时,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感受到无物染的苦受时,了知:‘我感受到无物染的苦受。’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乐受时,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乐受。’感受到无物染的不苦不乐受时,了知‘: 我感受到无物染的不苦不乐受。’
  13.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经》:“就此言之,诸比丘众,今者比丘感觉乐受,自知正感乐受,感觉苦受,自知正感苦受,感觉非苦非乐受,自知正感非苦非乐受。或感觉肉体乐受……或非肉体乐受……或其念住业已成就,不间思惟,余受如是,乃得自在无惑,不执着于世间一切。”
  14.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经》):“如此,或于内受随观受而住,或于外受随观受而住,或于内外受随观受而住。或于受随观生起之法而住,或于受随观坏灭之法而住,或于受随观生起、坏灭之法而住。他现起‘有受’之念,只是为了智与忆念的程度。他无所依而住,亦不执取世间的一切。”
  15.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经》:“就此言之,比丘应了知情欲之思之为情欲之思。”
  16.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经》):“如此,或于内心随观心而住,或于外心随观心而住,或于内外心随观心而住。或于心随观生起之法而住,或于心随观坏灭之法而住,或于心随观生起、坏灭之法而住。他现起‘有心’之念,只是为了智与忆念的程度。他无所依而住,亦不执取世间的一切。”
  17.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经》:“然则云何,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观察诸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当就五盖,观察诸法。如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当比丘内心贪欲意向生起,知有内心贪欲意向。彼亦明了,贪欲意向,原所未有,如何生起。已生起者,如何弃除。已弃除者,如何未来不复生起。”
  18.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 《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见呢?诸比库,苦之智、苦集之智、苦灭之智、导至苦灭之道之智。诸比库,这称为正见。”
  19.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思惟呢?出离思惟、无恚思惟、无害思惟。诸比库,这称为正思惟。”
  20.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语呢?离妄语、离两舌、离恶口、离绮语。诸比库,这称为正语。”
  21.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业呢?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诸比库,这称为正业。”
  22.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命呢?诸比库,于此,圣弟子舍离邪命,以正命而营生。诸比库,这称为正命。”
  23.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精进呢?诸比库,于此,比库为了未生之恶、不善法的不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为了已生之恶、不善法的断除,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为了未生之善法的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为了已生之善法的住立、不忘、增长、广大、修习、圆满,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诸比库,这称为正精进。”
  24.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此一行道,能清净有情,超越愁、悲,灭除苦、忧,得达如理,现证涅盘,此即是四念处。”
  25. ^ 巴利大藏经·长部》(卷22《大念处经》):“诸比库,什么是正定呢?诸比库,于此,比库已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具足初禅而住;寻伺寂止,内洁净,心专一性,无寻、无伺,定生喜、乐,具足第二禅而住;离喜,住于舍,念与正知,以身受乐,正如圣者们所说的:‘舍、具念、乐住。’具足第三禅而住;舍断乐与舍断苦,先前的喜、忧已灭没,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具足第四禅而住。诸比库,这称为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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