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常任成员,即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及美国[1]。其中,中国、法国和俄罗斯的代表政权曾有所改变:中国原由中华民国所代表[注 1]、俄罗斯原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代表、法国原由临时政府和第四共和国代表。
上述五国皆是联合国的创始成员国,亦是二战时期同盟国中的主要成员。五个常任理事国除了对安全理事会的非程序性决议案拥有否决权[2],亦可以对任何联合国宪章的修正案行使否决权[3]。
历史
编辑1945年在旧金山会议中,确立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法国、中华民国、苏联、英国和美国。自那以后发生了两次席位变动,尽管这些变动没有反映在《联合国宪章》第23条中,因为它没有进行相应的修改:
- 中国的席位最初由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代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行宪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并于1949年退迁台湾,中国共产党控制了中国大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代表,包括其在安理会的席位。[4]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续声称对整个中国(包括台湾)的法理主权。[5][6][7]然而,正式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联合国会员国在多数时间逐渐减少。
- 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被承认为苏联的合法继承国,包括其在安理会的席位。
此外,法国于1946年将临时政府改革为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后来于1958年改革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两者都在戴高乐的领导下保留了法国的席位,因为其国际地位或承认没有变化,尽管法兰西共同体内的许多海外属地最终独立。
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二战中的战胜国,自那时以来一直保持着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它们每年都与印度和德国一起在各国国防预算列表上名列前茅;2011年,它们在国防上的总支出超过1万亿美元,占全球军费开支的60%以上(仅美国就占40%以上)。它们也是世界前十大武器出口国之一,是仅有的五个被《核武禁扩条约》正式承认为“核武器国家”的国家,尽管还有其他已知或认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常任理事国成员
编辑国家 | 现代表 | 前代表 | 现任主要领导人 | 现任常驻联合国代表 |
---|---|---|---|---|
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71–现今) | 中华民国(1945–1971) |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注 2] 国务院总理:李强 |
傅聪[8] |
法国 |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现今) | 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1945–1946)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1958) |
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 总理:米歇尔·巴尼耶 |
尼古拉·德里维埃[9] |
俄罗斯 | 俄罗斯联邦(1991–现今) |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1945–1991) | 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 总理:米哈伊尔·米舒斯京 |
瓦西里·涅边贾[10][11] |
英国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1945–现今) | 不适用 | 君主:查尔斯三世 首相:基尔·斯塔默 |
吴百纳[12] |
美国 | 美利坚合众国(1945–现今) | 不适用 | 总统:乔·拜登 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 |
琳达·托马斯-格林菲尔德[13] |
扩展提议
编辑2004年,日本、德国、印度及巴西组成“四国联盟”,借由安理会改造的机会积极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四国联盟却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国、韩国、朝鲜反对日本,法国、英国、美国、意大利反对德国,中国、巴基斯坦反对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对巴西,而美国虽然支持日本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反对日本、德国、印度及巴西拥有“否决权”。此后,德日印巴四国让步,提出争取六个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议席,四个归属德日印巴,其余两个给与两个非洲国家。但是由于非洲国家一直在争取可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的成员资格,故难以获非洲国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国方案最终不获通过。
2007年2月,日本再次计划与印度、巴西和德国一起组成“四国联盟”,继续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意大利等国发起的“咖啡俱乐部”一直反对扩充常任理事国的名额。
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编辑《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对“否决权”并无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通常将常任理事国对提案投反对票的行为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在1946年2月16日,当时的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
参见
编辑脚注
编辑- ^ 详见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的排名和权力均在国家主席之上,单独担任国家主席职务不被视为最高领导人。
参考文献
编辑- ^ 这里是联合国. static.un.org. [2024-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1) (中文(中国大陆)).
- ^ United Nations Foundation -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web.archive.org. 2012-06-20 [2024-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0).
- ^ Chapter XVIII: Amendments (Articles 108-109). 联合国. [2024-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9) (英语).
- ^ Froehlich, Annette; Seffinga, Vincen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Space Security: Conflicting Mandates between UNCOPUOS and the CD. 2019: 40 [2022-05-25]. ISBN 978303006025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4).
- ^ Sarmento, Clara. Eastwards / Westwards: Which Direction for Gender Studies in the 21st Century?. 2009: 127 [2022-05-25]. ISBN 978144380868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 ^ Hudson, Christopher. The China Handbook. 2014: 59 [2022-05-25]. ISBN 978113426966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6).
- ^ Rigger, Shelley. Politics in Taiwan: Voting for Reform. 2002: 60 [2022-05-25]. ISBN 978113469297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 ^ China’s EU ambassador Fu Cong to take over United Nations rol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3 April 2024 [16 April 2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4).
- ^ Nicolas de Rivière. France ONU. [6 May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英语).
- ^ 参考消息编辑. 7月28日译名发布:Vasily Nebenzya. 参考消息. [2017-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5).
- ^ Постоянное представитель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ри ООН. russiaun.ru. [6 May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27).
- ^ Barbara Woodward DCMG. GOV.UK. [9 December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7) (英语).
- ^ Ambassador Linda Thomas-Greenfield. usun.usmission.gov. [26 February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8) (英语).
- ^ 注意此图在藏南地区有误,印度直到1960年代才完成了对藏南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