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管理国家内部重要政务的政府机关
内政部是部分国家管理国内重要政务的政府机关所使用的名称,一般包括警察、内部保安、灾害管理、管理地方自治事务、选举、公共行政、入境、移民归化事务等。但部分国家并没有内政部的设置,如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拿大,即是将国家的内部政务分由不同的机关负责。警察部门通常归内政部指挥(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除外)。以中华民国举例,该国的内政部下设“警政署”,为全国最高警察行政机关[1]。一般所谓“内政部”主要可指:
- 中华民国内政部,为中华民国行政院中央二级行政机关。
- 美国内政部,为美国联邦政府部门。
- 英国内政部,为英国内阁部门。
- 法国内政部,为法国内阁部门
- 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为俄罗斯联邦政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销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现改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内务省,为日本内阁部门,1947年废止,其行政职权移转至总务省。
各国家和地区的内政部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 ^ 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组织法》第1条:“内政部为办理全国警察行政事务,统一指挥、监督全国警察机关(构)执行警察任务,特设警政署(以下简称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