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

(重定向自公益组织

慈善组织或称公益组织,是指以慈善服务为目的组织机构,通常为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的法律定义因国家和某些地区的国家而异。任何人士捐款给当地地区或国家法定认可的慈善组织,可以获得有关的扣税优惠。

中国大陆

编辑

香港

编辑

在《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88条的规定,任何慈善团体均可以获得豁免缴,包括物业税,条件是该慈善团体由于经营的任何行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若果是纯粹用作慈善用途,及其中大部分所得并非使用到非香港的外地,该等利润便可以获豁免课税。该组织称为慈善团体。

在香港一些活跃的慈善团体包括:香港童军总会香港明爱基督教励行会香港精神康复者联盟香港展能艺术会特教平权龙耳东华三院保良局香港基督教服务处等。慈善捐款及获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可参照: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ht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台湾

编辑

中华民国《公益劝募条例》[1] 第二条定义“公益”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非营利团体”则为“非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依法立案之民间团体。”

另外第八条规定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所得财物,以下列用途为限:

  1. 社会福利事业。
  2. 教育文化事业。
  3. 社会慈善事业。
  4. 援外或国际人道救援。
  5. 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之事业。

非营利组织数量与类型

编辑

根据内政部公益资讯平台[2]所示,2019年全台累计登记(含已解散)之非营利组织超过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占比最大(64%),寺庙团体(12%)、社区发展协会(10%)次之。而社会团体中前三名团体分别为社会服务及慈善团体(超过1.8万)、学术文化团体(超过1.1万)、经济业务团体 (超过7千)。

另根据台湾公益资讯中心[3]所分类的18种公益团体类型,以数量来看,前三名依序为综合性服务(40%)、身心障碍福利(23%)、儿童青少年福利(10%)。

新加坡

编辑
  • 新加坡善堂救济总会,又称蓝十字总会(Blue Cross Charitable Institution,Singapore),是一个新加坡华人创办的慈善组织,成立于20世纪40年代。该总会及其属下各善堂,对救济灾难、扶助贫困等慈善公益事业,竭力以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 新加坡同德善堂念心社新加坡华人慈善组织,于1950年成立。其前身为守愚堂念心社,后合并成立该社。其宗旨是:救济灾难,扶助贫困,协助贫困,协助慈善公益事业。1958年成立中医中药赠医施乐部。

美国

编辑

按照美国联邦税法,符合条件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登记成为“慈善组织”,这样,该组织的收入就免缴联邦所得税,而民众捐给该组织的金钱,也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抵免。联邦税法界定的“慈善组织”(Charitable Organization)分成两大类,一种被称为“公共慈善”(public charities),另一种被称为“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s)。享受税收优惠的慈善组织,依法不得从事助选等政治活动。[4]

公共慈善

编辑

“公共慈善”类组织从政府、公司、私人基金会和民众个人那里募集经费或收取费用,从事公益事业。教会、医院、学校和很多民间机构属于这类组织。这些慈善公益组织活跃于不同领域,比如扶贫、人道救援、少数族裔权益、妇女儿童问题、卫生健康福利、人权、环境保护、动物福利,等等。它们既可以处理美国国内问题,也可以关心国际事务。美国人有结社自由,各地大大小小的慈善组织不计其数。大家在美国新闻中常听到的这类慈善组织包括美国红十字会、救世军、人权观察,等等。美国的教会一般也都登记成为公共慈善组织。[4]

私人基金会

编辑

“私人基金会”一般是单一经费来源,比如某个家族或公司拿出一笔基金,它们向其它的公益组织和事业拨款,自己并不直接参与具体活动。美国一些大公司、富人或名门望族出巨资成立的某些基金会,比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和“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等等,都属于这一类。[4]

澳大利亚

编辑

相关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公益勸募條例. [2010-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16). 
  2. ^ 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 [2019-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9). 
  3. ^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 [2019-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4). 
  4. ^ 4.0 4.1 4.2 听众信箱:税法鼓励美国人慈善捐款. 美国之音. 2009-12-25 [2010-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26). 

外部链接

编辑
香港
中国大陆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