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組織或稱公益組織,是指以慈善服務為目的組織機構,通常為非營利組織。慈善組織的法律定義因國家和某些地區的國家而異。任何人士捐款給當地地區或國家法定認可的慈善組織,可以獲得有關的扣稅優惠。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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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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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88條的規定,任何慈善團體均可以獲得豁免繳,包括物業稅,條件是該慈善團體由於經營的任何行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若果是純粹用作慈善用途,及其中大部分所得並非使用到非香港的外地,該等利潤便可以獲豁免課稅。該組織稱為慈善團體。

在香港一些活躍的慈善團體包括:香港童軍總會香港明愛基督教勵行會香港精神康復者聯盟香港展能藝術會特教平權龍耳東華三院保良局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等。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可參照: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ht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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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公益勸募條例》[1] 第二條定義「公益」為「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而「非營利團體」則為「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另外第八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以下列用途為限:

  1. 社會福利事業。
  2. 教育文化事業。
  3. 社會慈善事業。
  4. 援外或國際人道救援。
  5.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

非營利組織數量與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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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2]所示,2019年全台累計登記(含已解散)之非營利組織超過9萬個,其中社會團體占比最大(64%),寺廟團體(12%)、社區發展協會(10%)次之。而社會團體中前三名團體分別為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超過1.8萬)、學術文化團體(超過1.1萬)、經濟業務團體 (超過7千)。

另根據台灣公益資訊中心[3]所分類的18種公益團體類型,以數量來看,前三名依序為綜合性服務(40%)、身心障礙福利(23%)、兒童青少年福利(10%)。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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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加坡善堂救濟總會,又稱藍十字總會(Blue Cross Charitable Institution,Singapore),是一個新加坡華人創辦的慈善組織,成立於20世紀40年代。該總會及其屬下各善堂,對救濟災難、扶助貧困等慈善公益事業,竭力以赴,為國家和社會做出貢獻。
  • 新加坡同德善堂念心社新加坡華人慈善組織,於1950年成立。其前身為守愚堂念心社,後合併成立該社。其宗旨是:救濟災難,扶助貧困,協助貧困,協助慈善公益事業。1958年成立中醫中藥贈醫施樂部。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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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國聯邦稅法,符合條件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可以登記成為「慈善組織」,這樣,該組織的收入就免繳聯邦所得稅,而民眾捐給該組織的金錢,也可以從個人所得稅中抵免。聯邦稅法界定的「慈善組織」(Charitable Organization)分成兩大類,一種被稱為「公共慈善」(public charities),另一種被稱為「私人基金會」(private foundations)。享受稅收優惠的慈善組織,依法不得從事助選等政治活動。[4]

公共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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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慈善」類組織從政府、公司、私人基金會和民眾個人那裡募集經費或收取費用,從事公益事業。教會、醫院、學校和很多民間機構屬於這類組織。這些慈善公益組織活躍於不同領域,比如扶貧、人道救援、少數族裔權益、婦女兒童問題、衛生健康福利、人權、環境保護、動物福利,等等。它們既可以處理美國國內問題,也可以關心國際事務。美國人有結社自由,各地大大小小的慈善組織不計其數。大家在美國新聞中常聽到的這類慈善組織包括美國紅十字會、救世軍、人權觀察,等等。美國的教會一般也都登記成為公共慈善組織。[4]

私人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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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基金會」一般是單一經費來源,比如某個家族或公司拿出一筆基金,它們向其它的公益組織和事業撥款,自己並不直接參與具體活動。美國一些大公司、富人或名門望族出巨資成立的某些基金會,比如「洛克菲勒基金會」、「福特基金會」和「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等等,都屬於這一類。[4]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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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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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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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益勸募條例. [2010-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8-16). 
  2. ^ 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 [2019-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9). 
  3. ^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 [2019-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4). 
  4. ^ 4.0 4.1 4.2 听众信箱:税法鼓励美国人慈善捐款. 美國之音. 2009-12-25 [2010-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2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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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中國大陸
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