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别

(重定向自別知

了别梵语vijñapti巴利语viññatti),音译毘若底,又译为了知别知识知识别记识表识表象,佛教阿毘达磨术语,意为识别、辨别、认知等,与vijñāna)的意义接近,经常一起出现。瑜伽行唯识学派的根本宗义,“唯识无境”,梵文中就是使用这个字形成[1]

音义

编辑

在梵文中,了别(vijñapti)这个单字,来自动词字根ज्ञा√jñā,意为认知、知识、知道),加上词头vi-(朝向、分别、区别),形成动词字根vijna。再加上词尾,形成动词vijnati,经由其使役格过去分词vijnapayati,名词化之后,形成这个单字。它与“”(vijñāna)来自于同一个字源。

了别与分别(vikalpa[2]类似,都是对于外在事物(境)进行分辨的认知活动,但是了别在使用上是中性的,而分别往往带有负面意义,是一种带着成见的认知。此外,表色(vijñapti-rūpa)与无表色a-vijñapti-rūpa[3]中的“表”就采用了这个单字,《俱舍论》解释此字含义为“表示令他了知”[4]

概论

编辑

在《杂阿含经》中,以别知(vijānāti)作为识的外显功能[5],在《增一阿含经》中,识的功能为“识别是非、亦识诸味”[6],这是论书中以了别(vijñapti)作为识的自性这一传统的源头。

说一切有部

编辑

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中,以了知或了别,来表达识的功能[7]

瑜伽行派

编辑

无著世亲也曾以了别这个功能来解释何为识蕴[8]。在瑜伽行唯识学派的著作中,曾多次使用这个名词来解释其理论,特别是在解释何为唯识时。

现代研究

编辑

玄奘在翻译唯识学经论时,将vijnana和vijnapti二字,都被汉译为“识”,而 vijnanamatrata 和 vijnaptimatrata 都被译为“唯识”。这两个术语是否应该区分,是理解唯识学派理论的关键之一。

学者宇井百寿根据梵文原义,提出了知(vijnapti)是认知的对象,为“所识”的“表识”,而识(vijnana)是认知的主体,为“能识”的“识体”。宇井百寿的见解,引起日本佛教研究者的注意,开始重新以梵文来理解这两个字的不同。有人认为“唯识”(vijnaptimatrata)这个术语,应该与vijnanamatrata区分,改译为“唯了别”、“唯表别”或“唯表”;但是也有学者支持玄奘的译法。如何理解这两个字义,牵涉到护法安慧两大学系之间的见解差异,此后成为现代唯识学研究的重要争论焦点。

注释

编辑
  1. ^ 玄奘世亲著《唯识二十论》:“安立大乘三界唯识,以契经说:三界唯心。心(citta)、意(manas)、识(vijñāna)、了(vijñapti),名之差别。”
    真谛世亲大乘唯识论》:“于大乘中立三界唯有识,如经言:佛子!三界者唯有心。心、意、识等是总名。”
    瞿昙般若流支世亲唯识论》:“如大乘经中说三界唯心。……如十地经说:‘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故。’心、意与识及了别等,如是四法义一名异。……是故偈言:‘唯识无境界故。’”
    鸠摩罗什译《十住经》:“又作是念,三界虚妄,但是心作。如来说所有十二因缘分,是皆依心。”
    菩提流支世亲十地经论》:“经曰:‘是菩萨作是念,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论曰:但是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转故。……经曰:‘如来所说十二因缘分,皆依一心。’”
    义净护法成唯识宝生论》:“由其先许:心、意、识、了,是名差别。由同体事,名不俱陈,故以异名,而宣其义。即此‘唯了’之言,非众共许,欲令解义,取共知声,更陈余号。复更显与经不相违,重说意、识二声,况彼二义,知体不别,即是其果。若欲要明不违经者,心、了二声,同其一义,明不违教,释妨已周,何须更说意与识耶。……”
    窥基唯识二十论述记》:“梵云:毘若底(此云识)摩呾喇多(此云唯)凭始迦(此云二十)奢萨咀罗(此云论),顺此方言,名唯识二十论。唯者,独但简别之义。识者,了别诠辨之义。唯有内心,无心外境,立唯识名。”
    “心、意、识、及了别,此之四名,其体无异,但名差别。心,积集义。意,思量义。识,了别义。了,识义。应言了别,此中言略,但说了言。”
  2. ^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复次、滋长是心业,思量是意业,分别是识业。胁尊者言:‘滋长、分割是心业,思量、思惟是意业,分别、解了是识业。’应知此中,滋长者,是有漏心;分割者,是无漏心;思量者,是有漏意;思惟者,是无漏意;分别者,是有漏识,解了者,是无漏识。”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复次、增积义是心义,解了义是意义,别识义是识义。尊者婆奢说曰:‘增积义、断义是心义,解了义、知义是意义,能识义、别识义是识义。’增积,是有漏;断,是无漏;解了,是有漏;知,是无漏;能识,是有漏;别识,是无漏。”
  3. ^ 玄奘译《阿毘达磨品类足论》:“无表色云何?谓法处所摄色,此及五色根,于一切时一识所识,谓意识。”
    求那跋陀罗译《众事分阿毘昙论》:“云何无作色?谓法入所摄色,彼一识识,谓意识,是名无作色。”
  4. ^ 玄奘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无表,虽以色业为性,如有表业,而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无表。”
    真谛世亲阿毘达磨俱舍释论》:“此法,虽以有色业为性,不如有教色,可令他知,故名无教。”
    玄奘世亲大乘成业论》:“何故名表?此能表示,自发业心,令他知故。为显此义故,说颂言:‘由外发身语,表内心所思,譬彼潜渊鱼,鼓波而自表。’”
  5. ^ 杂阿含经·四六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云何为五?色、受、想、行、识受阴。……若可阂可分,是名色受阴。……诸觉相,是受受阴。……诸想,是想受阴。……为作相,是行受阴。……别知vijānāti)相,是识受阴。何所识?识色,识声、香、味、触、法,是故名识受阴。”
    中阿含经·大拘𫄨罗经》:“尊者舍黎子……复问曰:贤者拘𫄨罗!识者说识,何者识耶?尊者大拘𫄨罗答曰:识识,是故说识。识何等耶?识色,识声、香、味、触、法。识识,是故说识。……复问曰:贤者拘𫄨罗!智慧及识,此二法,为合为别?此二法,可得别施设耶?尊者大拘𫄨罗答曰:此二法,合、不别,此二法,不可别施设。所以者何?智慧所知,即是识所识,是故,此二法,合、不别,此二法,不可别施设。”
  6. ^ 《增壹阿含经》卷28:“所谓识,识别是非,亦识诸味,此名为识也。”
  7. ^ 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颇有一识一切法耶?答:无,若此识生一切法非我。此识何所不?答:不了自性,及此相应、俱有诸法。”
    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颇有一识诸法乎?答曰:无也,若此识生一切诸法无我。此何所不乎?答曰:不识自然,不识共有法,不识相应法。”
    玄奘译《阿毘达磨品类足论》:“眼识云何?谓依眼根,各了别色。耳识云何?谓依耳根,各了别声。鼻识云何?谓依鼻根,各了别香。舌识云何?谓依舌根,各了别味。身识云何?谓依身根,各了别所触。意识云何?谓依意根,了别诸法。”
    求那跋陀罗译《众事分阿毘昙论》:“云何眼识?谓依眼根,于色。云何耳识?谓依耳根,行于声。云何鼻识?谓依鼻根,行于香。云何舌识?谓依舌根,行于味。云何身识?谓依身根,行于触。云何意识?谓依意根,行于法。”
    玄奘译《阿毘达磨法蕴足论》:“云何眼识界?谓眼色为缘,所生眼识,此中眼为增上,色为所缘,于眼所识色,诸了别,异了别,各别了别色,是名眼识界。”
    玄奘提婆设摩阿毘达磨识身足论》:“契经中,世尊善语、善词、善说:‘苾刍!了别,了别故名为识,何所了别?谓:了别色,了别声、香、味、触、法。’”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了别,是识业,如契经说:‘苾刍当知,识能了别种种境事。’”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分别物体相,是识义。”
  8. ^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何等名为五识身耶?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云何耳识自性?谓依耳了别声。…… 云何鼻识自性?谓依鼻了别香。……云何舌识自性?谓依舌了别味。……云何身识自性?谓依身了别触。……”“云何意自性?谓心、意、识。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熟所摄,阿赖耶识。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
    玄奘无著大乘阿毘达磨集论》:“识蕴何相?了别相是识相,谓由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种种境界。”
    “云何建立识蕴?谓心、意、识差别。……何等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何等眼识?谓依眼缘色,了别为性。何等耳识?谓依耳缘声,了别为性。何等鼻识?谓依鼻缘香,了别为性。何等舌识?谓依舌缘味,了别为性。何等身识?谓依身缘触,了别为性。何等意识?谓依意缘法,了别为性。”
    玄奘世亲著《大乘五蕴论》卷1:“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

外部链接

编辑